第十二章 古代人的居住和统治方式以及他们的食物
那些异教徒造屋建村的方式,像他们敬神和祭祀的方式一样野蛮。只有最开化的人才住在村落里,但村中没有广场,街道和房屋也是横七竖八,凌乱不堪,就像猪圈牛棚一样。其他人因为相互之间经常交战,就用巨大的石头筑成堡垒住在里面,以抵挡敌人的进犯。还有些人住在茅屋里,各人根据食、住方便与否,把茅屋分别搭在荒野、河谷或峡谷里。还有些人不会造屋,自己随便找个现成的“房屋”栖身,如地洞、石缝和树窟等。这样的人直到现在还有一些,例如帕绍角上的人、奇里瓦纳人和其他一些没有被印卡诸王征服的部族,他们今天依然停留在那种古老的原始生活状态。这些人最为冥顽不化,既不臣服西班牙人也不皈依基督教,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过宗教信条。他们没有理性,甚至连本部族内互相沟通思想的语言也没有,所以他们就像不同种类的动物一样,既不合群,相互之间也不联系交往,只是各自单独生活。
在那些村落和居住点里,由胆大妄为、敢于对其他人发号施令的人进行统治。这样的人一旦称王之后,就专横残暴地对待他的百姓,把他们当作奴隶驱使,任意奸淫他们的妻子和女儿,经常发动战争去攻击另一些人。在有些省份,把战争中抓到的俘虏剥去皮肤,用来蒙鼓去恐吓敌人,认为敌人只要听见敲响他们亲人的皮,就会逃之夭夭。他们在生活中偷盗成风,抢劫成性,甚至杀人放火,无所不为,因此不断出现草头王、土皇上。其中有些是好的,对百姓宽宏厚道,让他们过安定、公正的日子。印第安人见这样的大王心地善良,品德高尚,与那些专横暴君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便从质朴的心理出发把他们奉若神明,加以崇拜。在另一些地区,没有君王之类的人对他们发号施令和进行统治,他们自己也不会做管理众人之事来把生活安排得更有条理和秩序,既不做好事也不做坏事,只是像羔羊一样稀里糊涂地活着,这倒不是因为他们知德知善,而是因为他们混沌愚昧,毫无心计。
在穿衣蔽体的方式上,许多省的印第安人极其简单愚昧,他们的衣服简直令人忍俊不禁。另一些省的印第安人在吃食方面又是如此残忍野蛮,以致令人惊讶不已。还有许多非常广大的地区,在衣、食两方面都是如此。在炎热地区,由于土地比较肥沃,大地自发地或经当地人略事耕作就长出各种东西,于是他们也许稍微种点什么,也许根本什么都不种,就以野菜、树根、野果和豆类充饥,反正大家除了维持最低生活外别无他求,有点吃的也就心满意足。在很多省里,古人酷爱吃人肉,甚至往往馋到迫不及待的程度,有时被杀的印第安人还没有断气,他们就从砍开的伤口处喝他的血。在把他分尸时,也去吮吸他的血,还把手指舔干净,生怕糟蹋一滴。他们有公开的人肉市场;还把肠子灌上碎肉做成血肠和肉肠,免得糟蹋掉。佩德罗·德谢萨在第二十六章就谈到这种事情,而且是他亲眼所见。他们嗜人肉成癖,对与外族女人所生的亲子女也不放过。他们把在战争中俘虏和抓获的外族女人收纳为妾,把她们生育的子女好吃好喝地养活到十二三岁,然后杀死吃掉,以后当孩子的母亲不能再生育时也要吃掉。更有甚者,他们对俘虏的许多男人留下不杀,把本部族即获胜部族的女人配给他们,对他们生的子女像对待自己子女一样抚养成人,长大后再吃掉。所以说,他们等于是建起了供自己吃肉的幼儿苗圃,即使有血缘关系和养育之情也不饶过。殊不知甚至在许多不同种类或相互为敌的动物之间,也会产生哺育之恩,舐犊之情,从我们耳闻目睹的一些动物中都可举出一些例子。可是那些野蛮生番既不讲骨肉之爱,也不讲养育之情,而是不惜杀死亲生子女和自己养大的亲属来吃肉;甚至当父母年老不能生育时,他们也不顾骨肉之情,照样杀死吃掉。世间竟有如此饕餮人肉的古怪部族,把死者全部葬在自己腹中;只要死者刚一断气,亲友便聚集一处,或煮或烤地把他吃掉。至于是煮是烤,要根据死者身上所剩之肉多少而定,肉少就煮,肉多就烤。然后他们把骨头按关节接起来,痛哭流涕地为骨头举行葬礼,葬在石缝或树洞中。他们没有神明,也不知道什么是崇拜,至今依然如此。这种吃人肉的习俗,在炎热地区的印第安人中比寒冷地区更为盛行。
在寒冷贫瘠的地区,大地不能自发地长出树根、野果和野菜,他们迫于需要,播种玉米和其他豆类,但根本不管时令和节气是否适宜。他们从事的渔猎活动,也像做其他事情一样简单原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