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中国的前途(增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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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现代的长期革命

可以看出或是四五百年之间,或是六七百年之间,法律制度与社会环境不相衔接,或是经济的条件变更,或是对外关系改观,整个国家社会逼着从基层起再造,当中必有一番变乱,中国现代的长期革命,也是出于这样的要求。

我们在美国不时听到人说:“我们既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先从坏消息说起。”而我的演讲也采取这方式。

先从坏消息说起:辛亥革命至今八十年,内中令人愁眉苦脸的事情多。起先民国还没有组织得有头绪,第一任大总统就想做皇帝,次之就有张勋复辟、军阀混战,等到北伐刚完成,又有中原大战。于是招惹了九一八事变。好不容易千辛万苦挨过八年抗战,只是战事尚未结束,内战已随踵继起,我们至今只能遁迹海外,也仍是这一串经历所产生之后果。老百姓更少有几天过到好日子。

我所谓好消息则是这一切都成为过去事,今日局势业已打开,中国现代的长期革命已经成功在望。本文的目的亦即是和各位检讨这好消息。

这并不是说以前的事可以一笔勾销,它们仍在历史书里存在,只是今昔心情不同,我们有了历史上的纵深,可以对过去的事,有了新的看法,而重视这些事迹的积极性格。比如说过去我们提到军阀混战就无人不骂,写历史的人也骂,读书的人更骂。今晚,我就可以提醒各位,抗战中为国捐躯的高级将领——佟麟阁、赵登禹、王铭章和张自忠——全是从军阀的部队里出身。提及中国的领导人物,当中的纠纷愈多,很多外国人对国民党和“老总统”蒋介石先生没有一句好话可说,只以“贪污无能”四个字概括一切,美国人如此说,不少的中国人也跟着随声附和。今天我们即可以用客观的立场,并且还用不着只加恭维不予批评(我在《中国时报》上写的文章也就提名带姓的称他为蒋介石),可是批评之后我仍认为他是中国历史中最伟大的人物之一,我就没有看到一个骂他的人,有他的气魄与胆识。他在抗战前夕,整个国家的预算只有美金四亿元。我在他的军队里当排长,只有三十六个士兵,我晚上常睡不着觉,只怕士兵将机关枪盗卖与山上的土匪,同时偷吃老百姓的狗和玉蜀黍,因为他们贪吃生病,一病就死。而蒋委员长领导着三百万至五百万如是的军队——实际的人数我们尚且搞不清——胆敢和日本作生死战八年,虽说没有用自己的力量打垮日本,最低限度把它拖垮。这种丰功伟业已是人世间罕有,如果历史学家不同意,请他们举出一个与之类似的例子。再说毛泽东,也是一般人咒骂的对象,连我自己也可以加入骂他。我家里父母兄妹离散,还不是他毛泽东毛润之先生“造反作乱”所致?可是我所学的是历史,即使保持最低限度的客观也要提出,为了中国的长期革命,他眼见一个妻子被枪毙,另一个妻子据说得神经病,他也牺牲了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还用不着说一个妻子在他身后自杀,一个儿子死在朝鲜,这样看来,如此他也不可能的仅为自己身家性命打算。

我有一个幻想:我希望将来写历史传记的人,在叙述这八十年间的人物时,不妨以《三国演义》的方式写出。“三国”非正史,内中也有孔明祭东风,替刘备留下锦囊妙计等想入非非的传说。可是作者始终以笔下人物为非常之人,所记之事为非常之事,因之不被俗套拘束,而能将各人生龙活虎的姿态描写出来。

本来将过去八十年的事迹,搬出和《三国演义》对比,也并不是全无学理之根据。中国自公元220年东汉覆亡之后,到隋文帝重新统一,当中有了三百六十多年的距离。这魏晋南北朝之分裂,也是旧体制业已崩溃,新体制尚未登场之结果。三国中之人物如袁绍、公孙瓒等也就是军阀,书里说及“杀到天明”也是在打内战,内中提及刘备与孙权,彼此都用剑将一块大石砍为两段,也是以象征方式说及双方都企图以武力统一中国,而结果则适得其反。自从南宋覆灭至朱明王朝之登场,当中的元朝也只是一种过渡阶段。各位看到《元史·食货志》里提及华北用租庸调制,华南用两税制,也可见得税收政策尚未统一。因为其朝代之组织尚成问题,况且皇帝不识汉文,不通汉语,以色目人主持国家大计,可见得谈不上国家制度,因此终元朝一代内乱未息。首先即蒙古人与蒙古人打,次之则互相争夺皇位,终至元顺帝时群雄起义,汉人再度抬头。

我提出这些事迹之目的,当然不是提倡内战,褒扬军阀。只不过指出凡是历史上一件重要事情之发生,必有它内在之原因。我们首先必须从技术的角度考究其因果关系,不能用道德的名义笼统带过。因为通常在类似大转变的情形之下,道德标准本身已被重新估计。

如果我们称秦汉为第一帝国,隋唐宋为第二帝国,明清为第三帝国,即可以看出或是四五百年之间,或是六七百年之间,法律制度与社会环境不相衔接,或是经济的条件变更,或是对外关系改观,整个国家社会逼着从基层起再造,当中必有一番变乱,中国现代的长期革命,也是出于这样的要求。

1911年至今八十年,如果以各个人的经验衡量,这是一段极长的时间,几乎超过我们各个人全部生命之长度。所以即使主持各种改革的人,也通常见其首却不能见其尾,见其尾则不见其首。况且当事人极容易被自己的情绪所蒙蔽。这对参与革命的人物讲实为不利,对我们从旁观的身分看来,尤其我们从历史之后端看来,却是一个极好的机缘。它让我们讲学历史的人不仅对事实作报道,也还带着分析解释。我在《万历十五年》台北版序和大陆版跋都曾先后提出:中国的革命好像一个长隧道,须要一百零一年才可通过,我们的生命最长也无逾九十九年,以短衡长,我们对历史局部的反应不足成为大历史。其实内中所说一百零一年和九十九年也不过信手拈来,只表示时间之长,有了八十年也就切应场景了。至于所说“大历史”更与现在的“长期革命”互为表里,此中最紧要之处则是刻下大隧道即将走穿,前面已见曙光,倘非如此我不可能平空创造这一套理论,也绝对不敢建议以《三国演义》的眼光,衡量当代人物。(这也就是说我不是来此鼓吹造反,而是郑重声明,造反与用武的时间已经过去。)

如果以上提出三个帝国之事例尚不足为凭的话,我们还可以从西洋史搬出若干事例作陪衬。刻下我就有两个例子,一是荷兰,一是英国。荷兰今日行君主立宪制,可是她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之后,刚独立时却是一个民主国。在十七世纪初年她全部人口不过一百五十万左右,敌不过中国两三个府。以这么少的人口,她过去又没有独立自主的经验,而且她内部所谓之省和大公国,也不过是西班牙国王的家产。可是她刚独立即拥有今日之纽约(当时称新阿姆斯特丹),将南美洲之巴西开辟为殖民地,向东航行时又据好望角附近地区为己有,还盘踞麻六甲海峡,掌握着今日之印度尼西亚。甚至威胁我们立足的地方,她在台湾即树立了根据地。这还不算,在十七世纪她曾先后与西班牙、英国、法国和瑞典——这是当日欧洲仅有的强国——交战。英国和荷兰作战的时候,发现她自己的商船几乎全部保险在荷兰保险公司的名下。

其所以如此乃是荷兰经过一段长期的动乱,其社会已经一度翻转改造。

刚才提及,十六世纪,今日的荷兰、比利时同为西班牙国王的家产。1567年此地发生纠纷,很多当地的贵族反对天主教的仪式,百姓随着参加,西班牙王派兵镇压,翌年战事展开。当初只是宗教问题,因着战事旷日持久,西班牙希望以战养战,全面收税,引起全民的反抗。战争也逐渐向南北轴线上进行,更引起荷兰民族主义的抬头,领导权也渐渐落入各地绅商的手中,谁也料不到这战事直到1648年才正式结束,世称“八十年战争”(与德国境内的三十年战争重叠),至是荷兰之独立才为西班牙承认。从此荷兰民国是西欧第一个以航海事业、商业组织的原则和联邦制为基础的国家。

英国的情形更为复杂,最初国王因宗教问题和传教士冲突。国王要设主教,清教徒反对。国王因对外关系须要扩张海军,地主绅商则因政府筹饷违法抽税而反对。按其时十七世纪交通发达,国际贸易展开,外交问题繁复,政府权职都要扩充,过去的成规已不实用。如果改组由国王作主则是一种专制政体;如果由人民作主,则是代议政治。可是时人没有我们今日之眼光,所以圆头党和保皇党彼此都为过去例规争执,以致兵戎相见,内战就打了两次。圆头党领袖克伦威尔得胜将国王查理一世处死。可是以前查理一世不能主持一个循规蹈矩的议会,至此克伦威尔也无从掌握,只好在事不由己的情形之下,做了一个违背本身原则的独裁者。

克伦威尔去世之后,就有查理一世的王子查理二世之复辟,只是国王与群臣对宗教问题和征税筹饷问题僵持如故。又直等到1689年所谓光荣革命成功,国王詹姆士二世被驱逐,新国王与王后威廉与玛琍被邀请主政,等于被选举出来的君主,大局才有着落。按其时这个国家人口由四百万增加到六百万,在这八十五年之内也有了划时代的改变。这样的我们可以用一个“立”字形容之。

这“立”字上头的一点一横代表新的高层机构,从此之后国王只是一个橡皮图章,有形式上的威严而无实权。英国逐渐施行政党政治和内阁制,军队也听议会摆布。其所以如此乃是代议政治能够展开,各议员能确切代表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这立字下面的一横则代表低层机构。以前土地所有漫无头绪。中国在十七世纪福建的田地有所谓“一田三主制”,英国的繁复情形有过之无不及。大凡欧洲封建体制之遗物,法律上只承认各人的使用权而不注重所有权,所以很多情形之下土地无法转卖抵当,应加租而不能加,另一方面有些种田人又有随时被退佃之可能,抽土地税尤为困难。自从内战复辟以来,军队两进三出,有些土地被没收,有的被拍卖赎还,有些土地开始集中,主权也明确化。一般各地士绅就近作主的多,大概军威与法定主权双管齐下,也谈不上公平与不公平,总之今后主权就已整体化和规律化了。有了这上面的一点一横和下面的一长横,当中的两竖则代表法制性的联系。迄至十七世纪中期,英国的法律以“普通法”(习惯法)为基础,这是农村社会产物,凡以前没有做过的事全不能做;对于遗传典当的处置也不合时宜,强迫执行合同的条款也马虎,尤其关于破产及监守自盗的处理全部置诸空中楼阁。这些缺陷以“公平法”(或译为“衡平法”)纠正,初期还只及于商人,光荣革命之后则逐渐推及于全民。总之就是迎合于现代社会之需要,慢慢的接近商业习惯。

诸位女士诸位先生,我上中学的时候,国文老师说要是我们的作文做得不好,他就用不着看,只在作文本上批一个“也”字。这就是说开头的一段之上画一勾,落尾之后,又画一勾,当中打一个大“×”,全部要不得,一切重来。我现在建议的“立”字,也有相似的意义,也是整个重来。

如果一个社会上自高层机构下至低层机构,当中法制性的联系,牵涉到私人财产的权利都要重新从头做起,也可以见得工程之浩大。英国以四百万到六百万的人口酝酿奋斗了八十五年,则我们以一百到两百倍的数目,达到类似的境界,也不能算是完全没有出息了。

我也不知道诸位想起没有,我就和美国学生讲过,要是中国的长期革命加在他们的身上,即上自头发上的装饰,下至脚上的鞋带,当中的思想习惯、婚姻关系,口里的辞汇无一不须要改变。假如我这一代的祖父祖母还能有知的话,用不着说今日之台北与香港,即看到今日之北京与上海,也会觉得我们已经把他们一代的生活方式用一个“也”字勾销,而代之以一个“立”字了。

这英国的例子与我们的关系极深。不久之前大陆上的人民大会通过香港的基本法,内中就提到普通法及公平法为香港法制的基础,不容在1997年之后变更,这也就是香港居民拥有个人财产权的保证。还有,英国自从光荣革命之后,进入了所谓资本主义之体系。我因为资本主义这一名词辞义含糊常被滥用,容易被用作阶级斗争的凭借,暂时避免不用,而注重这种境界“可以在数目字上管理”,此亦即放弃过去以农业习惯为执政标准的办法,而代之以商业条例,让它作为国家社会一切事务之大前提。这种体制已为世界一般趋势。

我们再看荷兰与英国的例子。起先她们都以宗教问题发难,可是长期变乱之后,问题变质。当初宗教上之争执,八十年和八十五年之后好像被一般人遗忘,至少很少人再将之提起。其结局则是私人财产权的固定与抬头,至此经济色彩浓厚。我再详细解释它之施行于中国之前,先要综合的说一句,这也就是中国长期革命所采取的途径,而且同一归宿。对中国读者和听众讲,这是一个非常容易发生误解的题材。我想唯一有效的办法,乃是先从“负”的方向着手,让我们首先摒除误解。

这里所述的宗教,极少涉及神学,甚至不与道德规律(moral law)发生直接关系,而与宗教仪式极为接近。其症结则是旧体制免不了以宗教教条和仪节作为辅助政权、维系人心和保障治安的工具。西班牙的国王和英国国王都希望透过主教提倡皇权神授说。主教由国王指派,有督率一般人民的责任。简概说来,这亦即是旧式农业社会里不能在数目字管理的条件下,传统体制之延长。新式商业体制,一切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开始用数目字管理,必定和它冲突。所以英国、荷兰的宗教问题,自始就隐含着若干经济性格。一到国王开始派兵筹饷抽税,则整个经济问题全面展开了。乍看起来这与中国毫不相关,因为一般中国人宗教性格并不浓厚。然则仔细分析起来这也是误解,从实用的场合上讲,又从宗教的广泛范围内讲,中国人的宗教性格不低于其他国家人民。例如洪秀全提倡拜上帝,曾国藩就说:“中国数千年礼义人伦,诗书典则,一旦扫地荡尽……孔子孟子之所痛哭于九原。”此中所谓“礼义人伦,诗书典则”已经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而他说及“孔子孟子痛哭于九原”更是宗教意识浓厚。(要是他只把孔子与孟子当作一般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看待,则以上的标榜无异于“喂,你不能那样做呀,假使你那样做,胡适和冯友兰听来一定会在黄泉痛哭啦!”那就不会产生同样的效力了。)

以下我还要提到儒家教条。为着避免误会起见,务必再度声明,我们注重的是技术问题,不在道德问题。要清算的是将这些美德在政治上的滥用,不在这些美德之本身价值。譬如说“忠孝”也是孔子、孟子传下来的个人美德,孙中山先生就说应当恢复,台北市也取为街名,我们不能够,也无意信口批评。但是在历史上讲,晚清的人物用忠孝的名目拥戴着光绪帝,让慈禧太后去“母仪天下”,那样不算,又因着她窄狭的眼光,纵容义和团,向所有与中国有来往的国家一体宣战,酿成八国联军入北京城滥杀中国人,则又当别论了。

有了以上的交代,我们可以断言中国传统社会具有宗教性格。即使我年轻时,已是民国十多年,我还亲眼看到湖南乡下很多农户供奉着“天地君亲师神位”,在那时候我也曾亲耳听见乡人吵嘴彼此攻击“你不守王法的家伙”,用不着说专制时代皇帝之称“天子”乃是货真价实的“政教合一”。传统中国没有似天主教的神父,可是全部文官组织上自内阁大学士、尚书侍郎,下至九品小官以及“未入流”,也包括贡生、监生、廪生,全部都熟读四书,都认为“无父无君是禽兽也”,亦即是全部在支持皇权神授说。又因为这天地君亲师里面的“亲”字,也把血缘关系、亲属关系与政府牵扯在一起。

所以专制体系下的国家即是社会,社会也是一大家庭。此中的组织之基本原则无非“尊卑、男女、长幼”,此亦即“读书明理”的状元、进士、举人、秀才高于无知之小民,男高于女,长高于幼。仪礼可以代替行政,纪律可以代替法律。本来人类天生就不平等,各人只有在这不平等的关系之中各安本分。法律只在各人不安本分的情形之下处罚坏人,所以民法、商法、公司法、破产法全没有提及,法律限于刑法,内中又以“十恶”为首,同一罪名也看对方的亲疏关系按“五服”之不同定罪。

这种法制的好处则是能持久不变,清律根据明律成,明律根据唐律,唐律则又根据西汉的九章律作基础。所以两千年的制度本质不变,尊卑、男女、长幼的顺序也不待分辨,不说自明。各人既有自己的年龄与性别,再加以各人社会地位不同,则用不同的服饰装束标示出来。总之则是全部具体化,可以灌输到一般人的头脑里去;又因为这种组织制度不较地理上的环境,也不具经济性格,可以全国一致推行。更有一种好处则是价格低廉。满清末年政府全年的收入,从来不逾白银一亿两,以中国人口计和以世界的标准计,这都是一个很小的数目。因为其组织之简单、技术之肤浅,可以使一个泱泱大国以小自耕农作基础,人数亿万,可以不雇律师,不设专业性的法官,一直维持到鸦片战争。

你如果问我这制度的弱点在什么地方,我就可以简概的说,我们一生遇到的不幸,我所提到的坏消息大半由于这社会上的架构所产生。

一个社会的架构不仅是社会价值之所寄托,也是经济发展之关键,更是军事力量之来源。中国传统社会之组织既以尊卑、男女、长幼之序次组成,亦即上重下轻,又因其注重形式不较实质,所以只要冠冕堂皇,在功用上打折扣没有关系。威权既然凝聚在上,底下实际的情形经常无人过问。

我研究明朝在十六世纪的社会情形时,发觉很多上端的情形,记载得非常清楚。

例如某年某月某日皇帝早朝时发生的小事故,倒记载得很清楚,至于下端人民的权利义务却缺乏实际性的记载。明朝还有一位“好官”,他也确切的相信孔子所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说法。这也就是说,听百姓告状打官司,判判是非,我孔丘也不会比旁人高明,最好是人家都不要告状的好。于是这位好官立即下令,今后如有人告状,他先不顾案情,只将原告被告两造抓来每人各打屁股二十板再说。我们也可以想像在这种“清官万能”的局面之下,私人财产权无法合理化,即是纵有权利义务与合同的关系,也不过在一种原始状态之中。这样只能构成一个单元的社会,不能有现代社会之繁复。

明朝如此,清朝也如此,迄至民国初年和抗战前夕,这种缺乏技术能力的统治方式也根本未变。1930年间洛克斐勒基金会在河北定县作过一段农村调查,据参加的人所写专书看来,当日的土地税,还用明朝末年的纪录作底帐。即是鲁迅所写的小说,用浙江的情形作背景也还是与明朝的情形接近,和外界的二十世纪距离远。

这和西方的现代社会有了很大的差别,一个以商业体制作主的社会,亦即能用数目字管理的社会,各人私人财产,以及各人以劳动力所赚得的工资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所以墙上之砖才能愈砌愈高。这里我也要申明:我这里所说并不是把每人都当作一块砖,一律同等待遇,而是各人之工资与投资之利润所有的基本单位都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原则上我口袋里的一块钱和洛克斐勒先生口袋里的一块钱,有同等的价值,这样才提得上以商业条件作主。

劈头已经说过此次来台北之目的,志在参加……要不把过去革命过程中所过种种困苦胪列出来,也辜负了当今庆祝的意义。从辛亥革命至今八十年我们只写下来一个立字,决定新体制要重新铺张的宗旨。其实在背景上即准备这种工作,也经过了七十年,鸦片战争发生于1840年,距1911年也是七十年或七十一年。这段期间前人就写下了一个也字,发现了旧体制无从改造,才决定改弦更张。

提及鸦片战争,我只注重两点,作为参考:一是战败之后的“江宁条约”割香港与英国,赔款二千一百万元,开五口通商,成为日后各国在中国城市里设立租界的凭借。决定今后进口税规律化,成为了以后值百抽五的根据,使中国失去了关税自主的权力。以这样的丧权辱国,满清的君臣,很少有反省。从没有一个人主张考研失败之总原因,没有一个人提议派员出洋考察;从无一个人主张今后各官员的职责应当重新厘定;也没有人讲到军队应当改组。琦善与耆英两位对外交涉之人员仍称夷人“不知礼义廉耻”、“犬羊之性”。筹办夷务之要旨,仍在“羁縻”,羁是马勒,縻是牛纼,也还是希望对英国人、法国人和美国人可以全用马勒牛纼扯来扯去,这已经远超过自高自大心理上不正常的情形,而是因为整个体制以意识形态作基础,无从片面的改造,翻不过身来。

次之,我也要提及实际作战的情形,表示其技术上的无组织,有如英军攻占宁波之后,道光皇帝曾令他的侄子威武将军奕经反攻,他的幕僚临时聘雇而来,大概也都是文士,一般缺乏军事训练。反攻前十天,他们不去作敌情判断和作战计画,倒在作论文比赛,三十个幕僚预先作打胜仗的露布。奕经的兵器,在战场上临时制造,所用的蓝本则有二百年之久,即制造的人自己也说只能在形式上和图解类似,不能担保有实效;反攻的兵员分作三路,据说总人数五万一千,及至反攻时真正与敌人接触的只有三千,他们在夜袭时陷入英军所铺设的地雷区中,只有死伤狼藉。

最近《历史》月刊一篇文字说及鸦片战争时,满清军队的战刀大都生锈,锈到刀也抽不出鞘来了,以致看到的人都笑,连带刀的人也笑。这情景与我自己研究明史的时候,发现很多军事单位的兵力只有编制百分之二和百分之三的情形极为相似。这样的发展既有定型,我就不主张称之为“腐化”,而是有意让它任之用进废退。当日的“文治”已经如是的成功,所以除了在北部的边疆上防制少数民族之外,内部可以经常的不设防。预算里面的开支可以抽到旁的地方去用,所应召集的兵员也不征派。这一切和国家重文轻武的预定政策,没有实质上的区别。有了这样的历史经验,我们看到……阅兵的照片非常兴奋。因为军队不考究其实效,有时其废退的程度可以超过想像。

回头再提到鸦片战争,1842年的“江宁条约”签字之后,广东民间准备造轮船制火器,道光皇帝的朱批则是“无庸制造,亦无庸购买”。耆英呈美国洋枪请求依照仿制,皇帝则批“望洋兴叹”。提到鸦片战争除了魏源著了一本《海国图志》之外,我就想不出任何具体的反应,只好在此打一个疑问号。

中国对外国新世界有了相当的反应,事在1860年间,1860年洪秀全尚在南京(太平天国在1864才灭亡)。英法联军(也有人称之为第二次鸦片战争)入北京将圆明园烧得精光,咸丰皇帝逃至热河,次年死在行宫。1861年恭亲王奕䜣为议政,清史中称为“同治中兴”。太平天国之被剿灭以得洋将华尔与戈登的助力为多,他们以上海商民组织的志愿兵,配之以洋枪火炮,用轮船运送。他们在中兴名臣的面前产生了深刻的印象,同时北京的圆明园万寿山、玉泉山大火三日使满清君臣了解,即是今后“筹办夷务”已经无所“羁縻”了,所以在恭亲王领导之下,成立了一个“总理各国通商事务衙门”。各通商口岸则开设同文馆,训练通外语的人才。曾国藩开设机器局,李鸿章自制军火,以后修淞沪铁路,创建轮船招商局,办理邮政电信,这整个一套的接受西洋文化之活动称为“自强运动”。

这样的接受西洋文化不是不积极。哈佛大学的中国历史和日本历史专家费正清(Fairbank)和赖世和(Reischauer)就在他们合著的教科书里说及:

中国初期的现代化,着手强健有力,在当日也令人感到印象深刻。和日本成为对比仅在以后产生,如果1860年间外人赌“成败胜负”的话,他甚至可以在相反的方向下注。中国与西方接触频繁,她在1860年间好像已放弃了硬性的仇外态度,而当时不少的日本人却仍然将之抓着不放。

为什么这运动会失败?为什么中国不如日本?自强运动是一种有限度的运动,它的组织尚且缺乏传统社会的支持。我们可以从当日曾国藩与李鸿章的通信和日记里看出,他们所要的无非“开花大炮”和“轮船”,所以希望不经过社会的改革,直接接受西方科技。自强运动的领袖之为中兴名臣,不仅因为他们是带兵的将领,而是他们由进士翰林大学士出身,也是优秀之儒臣。他们心里恐“卫道”之不足,不可能对尊卑、男女、长幼的社会提出异议。同治中兴或是自强运动被张之洞说得好,不外“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亦即在意识形态之下,不放弃左边的金字塔,而仍然希望构成右边式的砖墙。

可是西方商业组织具有动态,各种经济因素既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则无时无日不在川流不息之中。既有总公司则有分公司;既有批发商则有零售事业;既有生产则有分配;既借贷也投资;如不盈利则会亏本,总之这牵涉到多元关系,更不能像农业社会里一样各种因素维持彼此间的对称与均衡,长久不变。同治年间所设兵工厂则无利润,初期所造铁路电讯与轮船乃是一种服务性质的事业,需要大规模的工商业作主顾,也要有法庭律师作技术上的支持,确定个人的权利义务,当日这些条件都没有考虑在内。

再举一个例:今日如果我们创设一个大规模的汽车公司,所需原料如钢材、油漆、玻璃和橡皮都没有固定的供应者,即造成汽车也缺乏银行垫款推销,又无保险公司承当意外,尚无适当的公路和管制交通的红绿灯,那么希望这孤立的企业能生效,也难令人置信了。

所以自强运动之设施大抵虎头蛇尾,我们不能决定哪一天完全结束。可是当时中国派一批留学生到美国,他们在美国学着打棒球,把辫子藏在帽里,政府认为与派遣留学生的宗旨相违,在1881年指令全部回国,在象征的形式上可以视为自强运动开始退却。

以后证明自强运动之破产,乃是1894年至1895年的中日战争。中日两国因朝鲜之宗主权而开战。中国的陆军在平壤战败,随着第二天就有黄海战役海军的惨败。战后北洋舰队的残余逃入威海卫的海军根据地,不料敌人登陆之后,占领炮台,又用中国自己的海防炮轰击这些船只,以致舰队投降,海军提督丁汝昌自杀,所有船只尽为日本俘虏。中国在渤海湾的藩篱尽失,只有向日本求和,除了割让台湾、澎湖和辽东半岛以外,还要赔款二亿两,赎还辽东又花了三千万两。从此中国只有借债度日,所有的国库收入都用作外债的担保,全国的多处领土也被划入外人的势力范围。

1898年的百日维新乃是此空前压力之下的反应。从当年6月10日至9月21日,一共一百零三天,光绪皇帝用诏书批答的方式发出了两百多道的公文,提出他维新的宗旨,当中也不尽是方案,也有些只表示皇帝意向之所在。可是事势显然,如果光绪能够贯彻其主张,中国可能成为一个君主立宪的国家。如果自强运动可以用兵工厂和造船厂概括,则百日维新的目标在宪法和预算;在明晰问题的程度上讲,满清君臣已有了很大的进步,他们已经觉悟到军备不仅在枪炮,还要健全的行政机构和财政制度在后支援。可是他们仍然不了解政府之功能由社会之所赋予,如果全国社会尚且逗留在十七世纪,而皇帝的一纸诏书即可以使之跃进至二十世纪也是梦想。

何况当日维新人物如康有为、梁启超也在怂恿光绪废八股,以实用之题材取士,设武备大学堂,成立农工商局,这一切设施等于宣告满朝文武包括翰林大学士和由八旗绿营出身的将领全部无用,尚且因为各地的廪生、贡生、捐监(捐输纳监)影响到全国的农村组织。(当日只有百分之五的人口能识字,这些人在乡村里的地位有如律师法官,因此这些人也会失去特权。)

1898年9月21日的黑幕至今尚未揭穿。是否光绪帝有意聘伊藤博文为宰相?会被劝往日本考察?或者真有如袁世凯所说,谭嗣同在劝他炮轰颐和园,要他清算慈禧太后?总之传说纷纭,事实上只有太后重新主政,皇帝被幽禁,从此终身未得自由。所有新政一律取消,康梁亡命海外,所谓六君子包括谭嗣同被害。关于这戊戌政变所作的结论,只有谭嗣同说的最为剀切,他觉得中国的改造决不会容易,只有新旧两党互相斗争,等到流血遍地才有希望。他自己也可以逃而不逃,志愿成烈士,去贯彻他的信仰。

这也就是因为他已经看到问题之大,程度之深,牵涉之广。推翻满清非仅更换朝代,而且牵扯上“礼义人伦,诗书典则”,带着宗教性质。

百日维新之后十二年(1898—1911)而有辛亥革命的成功,其快速超过革命党人之预想,其原因则是满清政府之山穷水尽。慈禧太后既然闯下了八国联军的大祸,她从西安回北京,也觉得非改革不可。1908年她和光绪帝两天之内先后去世,又留下一个六岁的“真命天子”(宣统)和一个没有政治头脑,却仍“母仪天下”的太后(隆裕),则使全国军民看清,她们不可能为领导全国修宪法创立议会的领导人物了。孙中山先生奋斗十次,而最后之成功却出人意料,然则今日八十年之后看来推翻旧体制仍然容易,创造新体制还要艰难。

我们在检讨这七十年的经过时,可以在叙述方面完全用前人的资料,可是结论不同,有了更多的历史之纵深。我们可以看出各项改革与运动,并不是单独发生的事故,而是一种持续运动当中的阶段与环节。也不是每次都是有始无终的失败,而是反应随着外界的压力增高。以前历史学家很少提及的,则是科学技术之影响,譬如铁甲战舰以移动旋转的炮位出现于美国的南北战争,和自强运动开始同时,至甲午中日战争,却成为了标准武器,而第一次新式海军交战,却在中国之黄海。其他铁路电讯亦无不如是,迄至辛亥革命,无线电之使用业已登场,从今之后中国群众运动之趋向,更为明显。

既然琦善、耆英与曾国藩、李鸿章的立场不同,而中兴名臣的志向也和康、梁百日维新的人物有很大的差别,那我们如何可以把他们混为一谈,认为他们在参加一场接力运动?在此间我主张参照外国政治学家之所说,因为这样的历史观已超过传统中国史家之见解。大概二百多年之前卢梭(Rousseau)与黑格尔(Hegel)曾先后提出“公众之志愿”(General Will)这一概念。他们两人背景不同:卢梭活跃于法国大革命之前,他的父亲是钟表匠,所以他也注重农工的生活。他口头的国家和公社(Community)同品位。黑格尔是大学教授,他讲学于拿破仑战败之后,他心目之中已经憧憬于一个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国家。可是他们两人所说公众之志愿有很多相同的地方。

公众之志愿可以说是一个国家的灵魂,它有至高的道德价值和公众精神。它与自由不可区分,可是这不是个人主义的各行其是——那样的自由,卢梭和黑格尔同样的鄙视,而相似于孔子所说的“从心所欲不踰矩”那样的解放与超脱。然则这公众之志愿究竟是什么?从他们的文字看来则是一种“集体生活之真意义”,几乎是一种透明的品质。既然如此则我们只好断定,个人无法预知,只能在实践的经验中体会得到。这种想法尤其经过黑格尔的写作证实,他曾写出:“一个国家的宪法或是‘基本组织’(constitution)不能凭空制造,那是超过世纪的工作之成果。”

这样看来,中国现代的长期革命也出于一种公众之志愿。我们所说先写一个立字,也是超过世纪的工作。我们甚至可以讲,进入这长隧道,不是我们公众之志愿,而瞻望隧道前面的光乃是我们公众之志愿。起先真相不明,即领导人也不能订立全部计画,最先总希望即使改革,也是范围愈狭,波动愈小为前提。即使孙中山先生也曾上书于李鸿章,也仍希望在自强运动之中完成他的志愿,直到中日战争之后,他才确切的觉悟到要建立一个富强康乐的中国,在带竞争性的世界里独立自主,非彻底的革命不可。这也就是说他已看清了公众之志愿的大方向,可是除非实践的做法,他仍不能体会到执行的步骤。

有了这样的了解,我们也可以回头倒看过去。魏晋南北朝一段之中,从北魏拓跋氏于公元四世纪开始建国,后来迁都于洛阳,分裂为东魏和西魏,蜕变为北齐与北周,至隋文帝而统一也仍可以看作一种持续的运动,虽有各种纵横曲折,其寻求统一的志向,却是始终一致,符合孟子所说“天下乌乎定?定于一”的说法。即使三国间的曹操、刘备、袁绍、孙权各人虽然秉性和野心不同,其企求中国统一的意念,却只能说是大同小异。这样也表现着一种公众之志愿。

最近六年之内,我已经在不同的地方写出、讲出中国最近几十年的变乱,也蕴含着一种公众之志愿,期望的无非在重新创造一个新国家与新社会之体制,亦即是写这个“立”字。这立字上头的一点一横,代表国民党在蒋介石先生领导之下,组织一个新的高层机构,包括新型的政府、海陆空军,使中国能在新世纪里立足。这立字下端之一横,则代表新的低层机构,在大陆的一方面由毛泽东先生及中共以土地改革的方式完成,在台湾这方面在陈诚先生主持之下,以1953年的“耕者有其田法案”得到同样或更高的功效。现在未完成的工作,不在坚持某种主义或者排斥某种主义,而在创立法制性的联系,以填补立字之中的两点。这种说法我已经在专书、杂志期刊、报纸或电视提出;讲解的工具既用中文,也用英文;发表的地方为美国纽约、中国台北,在北京发表的一部分,则只能揭橥其大意。

上面提及的哈佛大学汉学家费正清教授今年9月去世,他写的书里有一点给我的印象特别深刻。他曾受业于清华大学的蒋廷黻先生,蒋先生曾亲口告诉他,我们中国人对欧美的情形非常熟悉,对自己内部的事反搞不清楚。这句话督促着我反省,使我觉悟到中国很多的事情不仅不由外界决定,而且尚不由内部上层的条件决定,而由下层的情形决定。因此我再回省我自己年轻时当下级军官的情形,更深切的体会到军队的素质与战力,由社会决定的成分多,由将领决定的成分少,因为至今还缺乏适当的成文资料,我不妨在这里举出个人的几点经验作证。

1941年我们在云南边境,可以从一个县之东端行军到县之西端,当中不但看不见一部汽车,甚至连一部自行车也看不到,用不着说行军时无休歇的场所,倒看到各处石砌的牌坊和大人物的神道碑。(因为传统社会靠着尊卑、男女、长幼的力量存在,不依靠军备、经济与法制而存在。)我们士兵每月薪饷只有法币十四元,还要扣除副食,而在街上吃一碗面,即是三元。而附近土匪标价收买我们的轻机关枪每挺七千元,照算是一个上等兵四十年的薪饷。在这里不要忘记自从1911年宣告废除旧体制的社会价值之外,没有找得一项新的代替品,在这过渡期间只有私人的军事力量依靠各个人的人身关系,才可以算数,这也即是军阀体制。传统的金字塔社会本来即倾其力只能维持本地治安,至此虽有保甲,却在征兵派粮的条件之下感到不支,而新社会尚未产生。

很多人没有想像得到,中国想动员三百万到五百万兵力,以全国为战场,在统一之军令下和强敌作生死战八年,实为洪荒之所未有。当日之军令、军政、军法与军需要不是草创开始则是毫无着落。要不然何以日本军事领袖向他们的天皇报告,中国事件只要三个月就可以解决?我们参加这种运动的人今日有出来作证的义务。我想起“三国”因为内中所说苦肉计和空城计,则我们的处境也与之大同小异。至此我也体会到当日蒋委员长所述“忍辱负重”和“埋头苦干”的意义,这也是中国的高层机构由环境逼成的实情。

为什么将日本拖垮之后又被共产党打败?我不能否定贪污无能的情形全未发生,但是那不是主要的因素,主要的原因还是没有下层机构,即有崇高的理想也无法贯彻下去。为什么不改革?诸位女士诸位先生,这问题已由历史答覆,其重点则是要改革只有全部改革,无从接受我们期望的妥协方案。各位不要忘记中国的土地占有不始自蒋介石,也不创造于袁世凯,而甚至不创立于清朝,至少已创立于明太祖朱元璋以“大诰”治天下时,至二十世纪的中期已近六百年。1946年白修德(Theodore White)等著《雷霆后之中国》(Thunder Out of China)即已强调“中国若不改革,只有灭亡”。

中共的土地改革亦即是历史所赋予的答案,内中有无限血泪辛酸不堪回首的情节。美国人韩廷顿(William Hinton)身临其境,就提及年轻人看到农民暴动时把所谓土豪劣绅打死,不禁想及自己父母在家乡或者会遭到同样的命运,有的终夜不眠,有的为之得神经病。只是讲写历史的舍弃这些事实不谈,也不能一味只说历史应当如是发生,而避免提及历史如何会如此发生之因果。不久之前匹兹堡大学的许倬云教授即在《历史》月刊大书《革命不仁以万民为刍狗》。本世纪初期法国的“老虎总理”克里孟梭(Clemenceau)也说“革命总是一个大整体,一个大方块”,也是这个道理。中国土地与农工问题,既有几百年的背景,最后弄得派不出兵筹不出饷,改革又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尚且牵涉到整个社会组织,也怪不得流血纵横了。

况且今日来此之目的在庆祝革命之成功,并非鼓励再来一次革命。今日距土地改革又四十年,我们既提到所付代价之高,更当珍视其成果,有了历史之纵深,我们可以断言它的真意义,不在所谓实现共产主义而有似于隋唐之均田,先在下端造成一个庞大的扁平体,先促进初期的存积资本以后,方顾及其长远的功能与效用。

如果仍把每个人视作砖墙上之一块砖,仍是一个呆板的局面,也仍不能使人与人之关系多元化,其活动范围仍极有限度,整个国家仍不能自由。这情形也仍像建造一家汽车工厂,无银行、无保险公司、无法庭。

我所讲到以商业条例为组织新国家与新社会的基础,必从技术的角度着手。中国今日的需要乃是资金广泛的流通,经理人才不分畛域的聘雇,和技术上的支持因素(交通、通信、保险及法律上之保障),共通活用,亦即旨在各种经济因素概能公平而自由的交换,其先决条件即在保障工资,固定私人财产与公众财产,使一切权利义务明朗化,然后全国才能在数目字上管理,我也深知这非容易事。从英国的例子看来,她以法官判案的方式促进公平法与普通法的融合,亦即是以司法机关立法,至少也透过二十年才有头绪。荷兰用联邦制去缓和滨海与内地省份的冲突,也经过一段时间才上轨道,只不过参与其事的人确切明了其问题之所在已经是一种突破了。

在这一切尚未定妥之际,我不赞成年轻人动辄戴上东洋式的头巾酝酿冲突,走向极端,那是日本人在第二次大战战败之前夕,不想活而宁为玉碎时的榜样。我也不赞成在这时候再搬出一座“民主女神”。根据过去的经验,大规模的革命从宗教始以经济问题终。中国断无在此时再又以宗教发难,不惜过去革命的成果之可能与必要。将城市间之不如意(urban unrest)扩大而为全国性的动乱不能促进民主,反而可能迟滞中国的民主运动……

我们也知道中共领导人物的困难,他们还没有找到适当的言辞对中外上下左右作适当的解释。我想这也是布希总统和贝克国务卿不顾外间过度加压力,而希望北京内部找到妥善之方案的原因。

可是纵然如此,我们从长远的历史眼光看来,没有对前进悲观的理由。以一个华裔历史从业员的身分,我已经将中国长期革命这一题目给予综合的检讨。从中国、从外国、从远古、从近代的史实,从书本上的知识包括思想家的言论,再从我自己的人身经验种种方面看来,我觉得以往的坏消息一概是过去事。以问题的庞大复杂和棘手,抚今追昔,我觉得凡是炎黄子孙,应为这八十年的历史感到骄傲。这也就是我的好消息。

(1992年11月20日于华视视听中心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