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特里克·梅尔罗斯五部曲(卷福主演英剧《梅尔罗斯》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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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算了》(3)

安没有叫醒维克托,让他继续在楼下的房间里睡觉。才一年不到,他俩已经分房睡,只因为维克托打呼噜,并没有其他原因,让她睡不着。她光脚走下陡峭狭窄的楼梯,指尖掠过泛白的墙壁。到了厨房,她摘掉釉质剥落的水壶嘴上的哨子,轻手轻脚地做咖啡。

维克托的厨房有种破旧的热情奔放之感,亮橙色的餐盘,西瓜图案的茶巾,上面的西瓜切片仿佛在滑稽地呲牙。总之,摆满了他前妻伊莱恩的花哨便宜货。维克托还没离婚时,一直想抗议伊莱恩俗气的品位,但又怕一抗议反倒显得自己没格调。毕竟,有谁会在意厨房用具吗?它们重要吗?默不作声岂不是更有尊严?他素来欣赏戴维·梅尔罗斯确信的这一点:好品位背后是一种不怕犯错的自信,因为你犯错不关别人什么事。但维克托把握不了这一点。有时候,他会有那么几天、几分钟明确表达不满,有失风度,但最后总会恢复自己苦心经营的绅士人格;让墨守成规的人大吃一惊没什么不好,但一时得意有好也有坏,尤其当你也属这类人时。戴维·梅尔罗斯认定成功是庸俗的,维克托知道自己永远也达不到这境界。不过,他有时怀疑,戴维表现出对什么都兴趣缺缺、目空一切,是为了掩饰自己失败的人生,这么一想,难怪他傲慢。

叫安咋舌的是,像维克托这么聪明的人竟会被如此小事绊住。她一边给自己倒咖啡,一边对伊莱恩生出奇怪的同情。她们没见过,但安渐渐明白为何维克托的妻子会在一整套史努比马克杯里寻求庇护。

《纽约时报》伦敦分部曾派安·穆尔去采访著名哲学家维克托·艾森爵士,当时他看上去有些老派。见面时,他刚从雅典娜神殿酒店[2]用过午餐,毛毡帽沾了雨水留下暗暗水渍,置于大厅桌子上。他从马甲口袋里掏出怀表,一副古人做派,让安惊讶。

“啊,非常准时,”他说,“我喜欢准时。”

“噢,不错啊,”她回应,“很多人不喜欢。”

采访很顺利,顺利得那天下午到他的卧室继续进行。自那一刻起,安自发作出了这种解读:爱德华七世时代式的服装,做作的房子,酒后的八卦,不过是一位犹太知识分子的部分伪装,加之爵位,方便他融入传统英国生活。

接下来几个月,她和维克托同居在伦敦,其间所见所闻只能证明她那不痛不痒的解读实为美化,但她却予以无视。无数个周末,举个例子吧,是从周三晚的汇报开始的:多少英亩地,多少个世纪,多少仆人。周四晚是胡乱猜测的时间:杰拉德现在都坐轮椅了,还能玩枪吗?周五是忠告时间,一边开车一边说:“别在这栋房子里打开你的行李。”“别追着别人问东问西。”“别像上次一样,问管家的感受。”周末的话题得到周二才结束,届时周六和周日的肉、茎、皮被榨尽,只余最后几滴酸汁。

她在伦敦见过维克托的聪明朋友,但一到周末,他们身边的人便换成有钱人,通常还都是傻子。维克托是这群人的聪明朋友。美酒和美画当前,他满足地发出嗬嗬声,而她的朋友则多会用“维克托可以给我们讲讲……”开头。她看到他们全程竭力让维克托发表睿智的见解,而维克托却使劲证明自己和他们恰恰是一类人,甚至还接地气地反复问:杰拉德还在玩枪,太好了,不是吗?杰拉德的母亲真厉害啊,不是吗?九十二岁的老太太思路还那么清爽,卖力打理花园呢。“她比我精神多了。”他叹道。

要是维克托晚餐后唱起歌来,那么至少可以确定他吃得不错。然而,要说他伦敦的房子不错,这种说法要打点折扣。他卖掉了原本地段一般但好歹是终身产权的房子,租了这栋市中心骑士桥的白色灰泥墙面房,房子出乎意料地大,付了十五年的租金。租约还剩七年。安认定这笔荒唐的交易能做成是因为哲学家都出了名地没常识。

七月,安到了拉考斯特,目睹维克托和戴维关系不错后,她终于对维克托产生了怀疑。她开始纳闷,维克托到底打算付出多少代价将时间浪费在社交活动上,而且干吗要浪费在戴维身上。

照维克托的话说,他们一直以来都是“不折不扣的同时代人”,这个词适用于任何一个同他年纪相当、学生时代没看过他一眼的人。“我和他在伊顿读书时就认识”,言下之意往往是他被某人狠狠嘲笑过。除了戴维,他只说过两位学者是他学生时代的朋友,而他与这两位已互不往来。一位是剑桥某学院的院长;另一位是公务员,因为工作听上去太无聊,许多人怀疑他是间谍。

她能想象出昔日的维克托,一个焦虑的学生,父母于一战后离开奥地利,落脚汉普斯特德,此后他们还帮朋友给弗洛伊德找住处。她对戴维的印象来自维克托的描述以及她作为美国人对英国特权阶级的认识。在她眼中,他当是大别墅中的一尊半神,村里的板球队请他开球,或闲坐在波普俱乐部,在那里,他可以自在地穿滑稽的马甲,而维克托连俱乐部的会员资格都搞不到。不知为何,维克托竟把波普俱乐部当成一桩严肃的事,在她看来,会员不过同大学橄榄球队明星球员一样,球员靠和啦啦队长交往炫耀,俱乐部会员则能以吐司烤焦了为由教训年轻的服务生。

维克托说了一大堆故事,给戴维铺了一条长长的红地毯,她走到尽头终得一见。她察觉到了戴维的傲慢,但他这种前途不再的废物的魅力,从美国来的她不为所动,只觉得他装模作样。她如实告诉维克托,后者听了摆出一张臭脸,不能苟同,辩解道戴维是聪明人装糊涂,因为对自己的境况看得太清而深感痛苦。“你的意思是他清楚自己讨人厌?”她问道。

安走回楼梯处,拿着铺满紫色爱心的橘色马克杯暖手,杯子冒着热气。要不是答应了埃莉诺一起去机场,她本打算窝在屋前两棵树间挂着的吊床上看一整天书。维克托一心想搭上梅尔罗斯家,强行让她上演一出“两个美国女孩出行”的戏码。梅尔罗斯一家,安唯一喜欢的是帕特里克。五岁的小孩还算有点热情。

起初,埃莉诺的脆弱让她心软,但如今她的醉鬼模样叫她来气。更何况,有些事安不能再做了:热衷救助他人,还喜欢指出他们的道德缺陷,尤其是她知道英国人最讨厌有见地的女人,除非她的见地站在他们这边。仿佛她每次打出了最大的王牌,最后却败在一张小王上。小王包括闲言碎语,虚情假意的话,无关紧要的双关,任何能把话题变得不那么严肃的东西。她厌烦脸上挂着致命微笑的人,而这些人的胜利源于愚蠢。

领悟到了以上真谛,和乔治·沃特福特打交道便不再是难事。这位公爵为了避税搬至海外,上周回国和梅尔罗斯一家共度周末,他的鞋底薄得不能再薄。脸格外僵硬,皱纹极细,就像他收藏的名家画作,当时他把画卖了可是“震惊了全国”。英国人不太问安对他们几位公爵的看法。公爵只需攥紧手中的藏品,至少十分著名的得攥紧了,然后他们便得以守护他人口中的“我们的遗产”。她对这号脸似蛛网的人物失望透顶,因为他竟然连自家墙上的伦勃朗都没保住。

安和他们周旋着,直到维杰·舍赫到来。他和维克托是点头之交,算不上朋友。他们相识于十年前,维杰作为辩论社团的主席邀请过维克托去伊顿,为哲学的“现实意义”辩护。自那以后,维杰和他以附庸风雅的明信片联络,偶尔在伦敦的派对上相遇。和维克托一样,维杰是伊顿出身的学者,但和维克托不一样的是,他格外有钱。

安为自己初见维杰时的无礼感到歉疚。他牡蛎般的脸色,颧骨处厚实得像长期受到腮腺炎困扰,这一可怕的背景之上,是一个大鹰钩鼻,一丛丛不听话的鼻毛窜出鼻孔。眼镜方正厚实,但要是摘下来,鼻梁泛红凹陷,无精打采的眼珠费力地从暗沉的眼窝中向外张望,这副模样看上去更糟。头发吹得十分干燥,硬邦邦地竖立着,像一坨长在头颅顶上的蛋白酥饼。先天缺陷那么明显,可他还不靠衣装来弥补。他最爱穿绿色喇叭裤,但论难看,远比不上他那些层出不穷的轻质外套,全都是污糟的格纹,外面缝有无盖衣袋。然而,他穿什么衣服都比裹着浴袍要好。安记得当时的惊恐,看到他的溜肩,肩膀上的白色脓包在一层厚厚的黑色鬈毛下呼之欲出。

要是维杰性格讨喜,他的尊容可能会让人心生怜悯抑或不那么介意。然而,和他处了几天,安确信人丑是因为心恶。他狞笑的大嘴巴天然又残酷。想笑时,泛紫的嘴唇一抽,如同扔进火中的烂树叶般扭曲。对长辈和强者溜须拍马、有说有笑,一旦嗅到弱者的气息便凶神恶煞,专捡好欺负的攻击。他的嗓音似乎是为傻笑独家定制,但他离开前一晚,在他们吵架时变得尖利刻薄,活像一个受到背叛的校长。和许多马屁精一样,他叫被奉承的人火大而不自知。见木头公爵时,他咕噜噜抛出一连串的奉承,甜如一瓶倾倒的糖浆。她偶然听到乔治之后向戴维怨道:“你的朋友维克托带来的那位实打实地可怕。不停同我讲里奇菲尔德的灰泥建筑。他一定很想做导游。”乔治嫌弃地嘟哝,戴维也嫌弃地嘟哝以应之。

一个小印度被英国贵族魔头嘲笑,通常情况下,会激得安全心全意为弱势群体鸣不平。然而,维杰一心想跻身英国贵族魔头之列,让她彻底没了好感。“我受不了加尔各答,”他咯咯笑道,“那些人,天啊,那么吵。”他稍作停顿,好让每个人赞许这位驻扎索姆的英国士兵的冷漠发言。

维杰迎合的嗬嗬声在她推开卧室门的那一刻淡去,门卡在凹凸不平地面的隆起处。这也是伊莱恩留下的,她拒绝改变她所谓的“房子原汁原味的感觉”。房门每次打开都会刮擦到六边形的地砖,如今地砖已被磨白。她不再往后推门,担心会把咖啡洒了,转而侧身蹭进房间,胸部在走动时蹭过小橱柜。

安把咖啡杯放到小桌上,圆形大理石桌面下是黑色金属桌脚,这是伊莱恩从公寓楼的旧货店里淘来的战利品,巧加利用当作床头柜。但桌子太高,她看不到桌上一堆书的书名,经常拿错。她总会抽到苏维托尼乌斯的《罗马十二帝王传》,早在八月初戴维就借给她,抽到它仿佛在批评她懒惰。她只瞥了一两章,有些抵触,恰恰因为此书是戴维推荐的。她觉得有必要再读一些,这样等到晚餐去还书时,好歹能说点有头脑的话。她只记得书中卡里古拉打算折磨他的妻子,为了弄清他自己为何如此忠于她。至于戴维是为了什么,她颇好奇。

安点了一支烟。她躺下,背靠一堆枕头和小靠枕,呷着咖啡,吞云吐雾,感到自己的思维更加细致和发散。唯一叫她扫兴的是维克托的卫生间里传来的水声。

首先,他会剃须,用干净的毛巾擦干净残留的剃须膏。接着,他会把头发尽量抹平,走到楼梯口大喊:“亲爱的。”稍作停顿,再喊一遍,满是“不要闹了”的语气。要是她还不出现,他会叫道:“早餐。”

有一天,安就“早餐”这句话作弄过他,戏谑道:“哎呀,亲爱的,你怎么做了?不用不用。”

“做什么?”

“做早餐。”

“噢,我没有啊。”

“噢,我以为你叫出‘早餐’,是说早餐做好了。”

“才不是,是说我想吃早餐。”

安猜得八九不离十。维克托的确在楼下卫生间奋力抹头。但一如既往,他松开手没一会儿,从小到大困扰他的鬈发又翘了起来。

他有两把象牙梳,没有手柄。用起来相当不便,但很传统。同样传统的还有他放剃须皂的木碗,剃须皂起泡效果比不上罐装剃须泡沫。维克托五十七岁,但看上去要年轻些。脸上的肉略下垂,下巴和嘴巴附近皮肤松弛,额前几道深深的纹路,只有这些显露出他的年纪。牙齿整齐,牙口好,泛黄。鼻子肥圆憨厚,但他更喜欢流线型的鼻型。女人都赞他的眼睛,浅灰色,稍下陷的橄榄棕皮肤衬得眼睛熠熠生辉。总之,陌生人会惊讶地发现,尽管看他的脸,他像一位衣着浮夸的地下拳击赛选手,但实际上,他是个语速快、嗓音醇厚的大舌头。

一袭纽和林伍德品牌[3]的粉色睡衣,丝质睡袍,红色拖鞋,维克托觉得自己堪称时髦。他走出卫生间;穿过粉饰过的卧室,卧室中挂绿色纱帐,拿大头针固定在窗户上方;接着走到厨房,在那里游荡,不敢叫安。

维克托在厨房犹豫的当口,埃莉诺到了。别克车身太长,没法蜿蜒开上维克托家狭窄的车道,她只好把车停到山脚下的松林边上。这片地并非维克托的,而是他的邻居福贝尔家的,这家人因生活方式古怪而在拉克斯特人人皆知。他们仍在用骡子犁地,家里不通电,一大栋破旧的农舍里,只有一间房住人,其他房间藏满了一桶桶红酒、一罐罐橄榄油、一袋袋动物饲料,以及成堆的扁桃仁和薰衣草。这一家维持着福贝尔老太太生前的样子;五十年前,当时还年轻的老太太带着一个玻璃碗和一座钟作为嫁妆嫁过来后,从未改变这家生活方式的一丝一毫。

埃莉诺对这些人好奇不已。在她的想象中,他们生活苦行又硕果累累,与中世纪教堂的彩色窗玻璃别无二致——葡萄园里的工人,背后是满满一箩筐的葡萄。她在法国农业信贷银行见过一个福贝尔家的人,那名男子气质阴沉,喜欢勒死家禽。不过,她欣赏福贝尔一家和大地有某种健全的联系,不像我们已经忘了怎么去做。她的确已经忘了怎么和大地联系。或许你得是个红皮肤的印第安人什么的。

她想克制自己的脚步,慢慢上山。天啊,她的脑袋在飞快运作,空挡运作,她汗如雨下,因极度兴奋而闪过一丝丝恐惧。很难找到平衡:要么像这样,太快,要么像蹚过沼泽来到审判的尽头,太沉。好在有初夏的蝉,蝉鸣声如同血液在她的耳朵里快速流动。这是一种里里外外的感觉[4]。

她在山顶前停下,像新娘走上教堂走道前在最后一面镜子里检查自己的头纱,她深呼吸,试图聚集残余的理智。下一刻,她感觉自己已没有人样,往前走几码路,双腿直颤。脸颊上的肌肉像舞台幕布一样往后抽,心脏快要蹦出胸腔。她下次一定得记住,黄色药片不能一下吃太多。吃的镇定剂怎么没作用?似乎被右旋安非他命的汹涌药效湮没了。噢,天啊,维克托在厨房里,依旧穿得像在做广告一样。她轻快自信地在窗外对他挥挥手。

维克托听到屋外碎石地传来脚步声,接着看到埃莉诺正热情挥手,他终于鼓起勇气叫了安。埃莉诺上蹦下跳,手臂举过头顶,交叉挥动,细长的金发左右晃动,活生生一个想引起直升机注意的海军伤员。

她做出“你好”的口型,嘴巴动作夸张,仿佛在和一个耳聋的外国人说话。

“门开着。”他喊。

不得不佩服她的精神劲儿,他这么想着,一边走到前门。

安正准备听他喊“早餐”,却惊讶地听到“门开着”。她下床,跑下楼去迎接埃莉诺。

“你好吗?我还没换衣服呢。”

“我非常清醒。”埃莉诺回道。

“哎,亲爱的,你泡壶茶吧?”维克托问道,“想喝吗,埃莉诺?”

“不用了,谢谢。”

泡完茶后,安上楼换衣服,庆幸埃莉诺来早了。不过,看到她异常兴奋、涂脂抹粉的脸上全是汗,安认为还是别让她开车,得想法子自己开。

厨房里,埃莉诺叼一根香烟,在手包里摸索打火机。她的墨镜没摘,因此包里乱七八糟的东西难以分辨。凌乱散落的五六支焦糖色的塑料长管,装各式药丸,几包普莱尔牌香烟,一本蓝色皮革电话簿,几支铅笔,口红,一个金色粉饼盒,一小瓶菲奈特·布兰卡[5]比特酒,一张庞特街吉夫斯干洗店的票据。她不停在这些东西中翻找,红色的塑料打火机肯定在包里,但就是找不到。“天啊,我要疯了。”她嗫嚅。

“我想带安去西格吃午餐。”她高兴地说。

“西格?那得绕不少路吧?”

“的确不顺路。”埃莉诺语气严肃,出乎她自己的预料。

“相当不顺路啊,”维克托耐着性子微笑道,“离得远,但你们的路线已经是去那里最近的路线了。不过,这条路线是不是太长了?”

“是啊,只是尼古拉斯的飞机要三点才到,而且那边的橡树林太漂亮了。”难以置信,又是这张干洗票据。估计包里有好几张。“还有修道院也值得一看,但时间估计不够。帕特里克一直想去机场沿途的狂野西部游乐场,我们也可以去那里看看。”翻翻,找找,翻翻,药丸,药丸,药丸。“我得找一天带他去。啊,打火机找到了。书怎么样,维克托?”

“噢,你知道的,”维克托顽皮地说道,“认知是个大话题。”

“有写弗洛伊德吗?”

维克托和人谈过这个问题。要说他为什么写这本书,是因为他不想再进行这样的对话。“我不是从心理分析学角度出发的。”

“噢,”埃莉诺边说边点上香烟、准备洗耳恭听,“我还以为——那个词叫什么来着?——嗯,和心理学十分相关。我是说,你在想什么决定了你是谁。”

“我或许会引用你这句。”维克托回道,“话说回来,埃莉诺,尼古拉斯这次带来的是他第四任还是第五任妻子?”

一点用都没有。她再次感到自己的愚蠢。和戴维、他的朋友在一起时,她总有这种感觉,即便她清楚他们才愚蠢。“不是妻子,”她解释,“他和第三任乔治娜离婚了,但还没和这个结婚。她叫布丽吉特。我想我们在伦敦见过,但印象不深。”安下楼了,一身白色棉质连衣裙和刚才的白色棉质晨袍几乎没什么区别。维克托是满意的,心想她显年轻,穿这么幼稚的裙子还挺好看。大脸盘、高颧骨、沉静的黑眼睛,她本就看上去文静,裙子愈发突出了她的这一特色,虽然实际性格并非如此。她轻快地走来。与之相反,埃莉诺让维克托想起了威什福特夫人[6]的一句话:“为什么,我的脸变得皮开肉绽:面容好似一面剥落的旧墙。”

“好了,”安说道,“我随时都可以出发,看你们。”

“你午餐不要紧吧?”安问维克托。

“大凡哲学家,我们并不在意那些事。我可以去库奇叶酒店来块羊排配法式蛋黄酱。”

“法式蛋黄酱?配羊排?”安问道。

“当然。这道菜让德·盖尔芒特馋得要命,一心想在晚餐时吃到,完全不理会快死的斯万,他家可疑的女儿。”

安笑着问埃莉诺:“你家早餐时聊普鲁斯特吗?”

“不,但晚餐时常常说起。”埃莉诺回道。

两个女人道过再见后,维克托往冰箱走去。他一整天都空着,可以写书,这样想着,突然感觉饿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