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其他货币资金
2.5.1 其他货币资金概述
医院的其他货币资金指除现金、银行存款和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以外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等货币资金。
银行汇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银行汇票按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银行本票存款是指医院为取得本票,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信用证存款是指医院为开立信用证,按照规定存入银行的款项。医院应加强对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及时办理结算,对于逾期尚未办理结算的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等其他货币资金,应按规定及时转回。
2.5.2 其他货币资金的会计核算
为核算、反映医院各种其他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医院应设置“其他货币资金”总账科目,根据实际需要本科目应下设“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细科目。本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增加记借方,减少记贷方,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医院实际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见表2-6。
表2-6 其他货币资金业务账务处理汇总表
2.5.2.1 医院形成其他货币资金
医院按有关规定须在异地开设银行账户,将款项委托当地银行汇往异地开立账户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外部存款”等,贷记“银行存款”;将款项交存银行取得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证、信用卡等,按照取得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证、信用卡金额,借记“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
2.5.2.2 医院使用其他货币资金进行支付
使用外埠存款、银行本票、银行汇票、信用证、信用卡等发生支付,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等相关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科目。
2.5.2.3 余款退回
将多余外埠存款转回本地银行,或将有余款或因本票、汇票超过付款期等原因的其他货币资金退回银行存款账户,按照实际转回或退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存款”“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