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凤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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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分手了

吃完饭到书呆子屋外的时候,晴灼和书呆子两人似乎在争执着什么,反正我听到了两人的争执声,但是进去的时候两人已经安静了下来,想来突然闯入四个人,令他们感到有些尴尬。

由于我冲在了最前面,尴尬地干笑了两声:“你们继续,你们继续。”

然而还要怎么继续,晴灼离开书呆子的床边拉过五弦一阵嘘寒问暖:“晚清,你没事就好。”五弦拍了拍她的手温声细语:“晴灼姐姐,多亏了漠公子,五弦才得以周全。”说着,拿着手帕拭了拭眼角,楚楚可怜惹人疼惜。

晴灼正要替五弦道谢时,漠泽却是侧了侧身冷冷地回了一句:“道谢的话就免了,这种事情论谁见了都是会插手的。”我没来由地一喜,向来我就不喜欢漠泽忽然的清冷,可是如今我却喜欢他越冷越好,越冷我就越欢喜。

晴灼点了点头,然后微微作了一揖:“那晴灼就先告辞了。”

我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快就要回去,伸手拦住:“这么晚了,一个女孩子多危险,今夜就留在客栈吧。至于房费,房费……书呆子会付的。”

这已经是我最难能可贵的一次留人了,可是奈何还是留不住,自始至终书呆子都没有说话,我看得出他眼神存着浓浓的眷恋和不舍,可是他看着晴灼离开的背影又似乎两人即将生离死别,不然他为何要偷偷地从楼上爬下来,明明路都走不稳,却硬是撑到了客栈外的茶花树下愣愣地看着晴灼离去,那一抹忧伤我见犹怜。

“漠兄,宁某人在这里有个不情之请。”

我正要笑他干嘛这么见外,只见漠泽已经上前将他扶起:“宁兄不用拘礼,有什么事直说无妨。”

书呆子又回头看了一眼已经望不到晴灼背影的大街:“天色已晚,我恐晴灼姑娘路上会遭遇不测,麻烦漠兄代我送她回去。”

漠泽没有思考就答应了,其实书呆子没说,他也会做这么做。庭燎处在周国的边界,鱼龙混杂,颇为不安全,一个姑娘在夜间赶路,极大可能会遭遇歹徒。漠泽认为是我和他带晴灼来的,送佛送到西,好人做到底,只是这一次,漠泽要求我就留在客栈,不用前往了。

我巴不得如此,白天的脚程已经让我生畏,晚上再这么来一趟,倘若漠泽不背我,那我就趴地上不回来了。想来漠泽也是考虑到了此点,才会再三叮嘱我早点打烊歇息,不用与他走这一遭,更不用等他回来。

虽然,我也没想过要等他回来。

我送书呆子回房的时候正好瞥见了遗落在他床脚的一卷纸,如果没记错,应该就是晴灼白日带来的那一张,我好奇地蹲下捡了起来,书呆子见了伸手朝我过来:“白掌柜,这是我的。”

我当然知道是他的,看他的样子我好像就要占为己有似的就让我不开心,我有这么见钱眼开吗?将那张发黄了的纸递过去,不过我并没有离开,而是拿来了床头凳坐了下来:“书呆子,这张纸里面是什么呀?今日我见晴灼姐姐小心翼翼地拿来,如今又给了你。”

书呆子似乎抚摸着宝贝似地轻轻来回抚着卷纸:“没什么。”

看他不想说的模样,我更是不死心:“不会是什么藏宝图吧?书呆子,别怪我没提醒你哦,就你这身体探险挖宝就算了,我倒是可以帮你走上这一趟,事成之后,我们五五开如何?”

书呆子没有笑我,只是无辜地看了我一眼:“白掌柜,我倒不是不想告诉你,只是这里面不是什么藏宝图,只是诗罢了。”

我迷茫:“诗?”

书呆子摊开手中泛黄的纸张,果真没有什么藏宝图,只有两首诗,左右分开,不过看字迹应该不是由同一人执笔。

左边的是一首七言藏头诗,倒不是我聪明一看就看出是藏头诗,而是这应是被人经常拿来阅读,那关键的字显得与其他字尤为特别:

最惜芍药花海树,

美人美酒长相逐。

是时别君不再见,

晴风丽日满芳洲。

灼灼新妆鉴月辉。

我虽然不懂书法,也不懂诗词,但最前面五个字连成的“最美是晴灼”还是看得懂的,我惊讶地看着书呆子没想到他竟然会用这么含蓄的方法来表达如此露骨的心声,着实钦佩,反观右边的诗句,那字就有些不忍直视了。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我疑惑地看着书呆子,他笑笑:“那个时候晴灼会的字还不多,更不会写,这是她最喜欢的诗,所以硬是要我教她写,可是直到我离开,她的字还是这般。”

我点点头,真是一个让人又疼又爱的姑娘,难怪书呆子会陷入情池不可自拔:“那你们方才,是怎么了?”

书呆子收起了卷纸连连叹息,如豆的灯光跳跃着,却照不进他低垂的眼眸:“她似乎拒绝我了。”

“啊?她不喜欢你了?”我感觉就像是听到了什么离谱的事情,难道晴灼已经移情别恋不爱书呆子了,可是那一日我明明看到她的眼眸之中映着书呆子的背影,满满的眷恋。

书呆子躺在床上,听到我的问话抬起了头,眼眸射过虚空看向窗外,那里有一轮皎洁的弯月,半晌我听到了一声轻叹:“何为心悦?又何谓欢喜?小生心悦晴灼却无因,方才日夜陷在相思之苦。她曾说,她此生只会将心交给一个男子。在她十七岁的碧玉年华中,她将心交给了小生,小生也小心翼翼地守护着。可是如今,她却说,她要将放在这里的心拿回去,她说,她要拿回去。”

说到后来,书呆子的声音有些颤,如若不是被纱布裹着,或许我能更清楚地看到他的面部表情。

我从不知男人还会流泪,可是在看到书呆子的清泪之时,我竟然难得地没有鄙视他懦弱,作为一个外人,一个旁观者,我不知道他们之间发生了何事,更无从指点,或许这就是情,除了当局者,旁人无论怎么看都看不真切,看不明白。

我只能小心翼翼地,却又尽量地来满足我的好奇心:“那你还回去了吗?”

书呆子苦笑,泪水的痕迹犹在,他似乎未觉:“怎么还回去呢?她的心拿回去了,那我的心呢?她又把它放在哪里了?”

回到房内,我辗转难眠,本来在我以为应该毫无悬念的一段姻缘却变成了如今这般,本来我还替晴灼委屈,因是书呆子先负了她娶了她人,可是即便如此,书呆子对她依旧满怀挂念这才千里迢迢前来寻她,可是没想到,她竟是先忘情的那个人。

原本,我还是喜欢晴灼的,可是现在看来,不过也是个朝三暮四之人,说好的愿得一人心,终是敌不过岁月的洗礼。

冷风吹过带动着未关上的窗棂吱呀作响,我起身想要去关,这时门外传来不紧不慢地敲门声,三下,不急不缓不轻不重,我猜到了是漠泽,可是却没想到除了他,还有一头雪白的……额,它实在太小,小地让我这个本就不见多识广的人根本看不出是什么。

我瞅了它一眼:“小白狗?”

漠泽顿了顿:“也可以这么算吧?”

我招呼他进来,可是我并不是个喜欢宠物的人,所以并不明白他抱狗给我是要做什么:“你不会是让我养它吧?”

我可不养狗,要知道我连自己都在养不好,而且三娘告诉我,漠泽这种乱捡东西的毛病实在难改,所以绝对不能有第一次的通融,因为有一就有二,男人,不能惯。这一点我表示深深地认同,可不,就在我之后,他又将五弦给捡了回来,如今又捡了这么个刚出生的小狗。

万一改天他说,这小狗太孤单,要给他找个伴,那我们这不还得成为动物园了。

漠泽看着我变化多端的脸色实在猜不出我的态度,将怀里像小狗的一团东西放在桌上:“其实他是一只狐狸。”

尖叫声刚过了三分之一,漠泽就捂住了我的嘴,天呐!狐狸!这东西够恐怖,书里的狐妖可都是魅惑吃人的,我不要养这么一头白眼狐。

“我在路上看见他,想着你没吃过狐狸肉,而且狐狸毛能卖个好价钱……”

话未说完,我的态度就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喜滋滋地来回看着这一团小东西,就好似看着一堆金子:“小漠漠,你真的是大有长进。可是前面为什么说是狗呢?”

“狐狸不也是犬类吗?”

“说的也是有道理,那,那就等他长大宰了吃,顺便卖毛。”

漠泽伸手抚了抚他的毛发,他很温顺,就这样缩成一团任他抚摸:“就叫小白吧。”

我:

漠泽似乎想起了什么拍了拍自己的后脑对着我哈哈笑了起来:“不对,已经有一个小白了,不然这样,小白你来取名?”

这家伙似乎已经赖上我的取名了,我不情愿地瞄了一眼桌上的一团白东西,想着不过是盘菜还要取什么名:“就叫小漠吧。”

这下轮到漠泽了无语了:不过最后我还是没有叫他小漠,实在是觉得这样太有歧义了,因而最后这团东西的名字定为“小毛球”。

小毛球的抚养权光荣地划归到了漠泽的名下,正当我觉得漠泽该离开的时候,谁知他一本正经起来:“小白,想听晴灼的故事吗?”

我一愣,想着就送人家回去的时间,他们就交了朋友,这丫的也太滥情了。可是却实在好奇,尤其是发生了今晚的事情:“想啊。”

漠泽抱起小毛球:“那去后园吧?”

我一愣,旋即一想:也是,大晚上孤男寡女的共处一室,成何体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