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竞争:从跨界到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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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新冠肺炎疫情这个不速之客匆匆而来,却又迟迟不归,让人心焦。

尽管疫情还未完全过去,经济的复苏已经迫不及待了;尤其是许多行业的在线业务,疫情期间牛刀小试,竟然不磨也快,于是便凭借着几个月培育出来的用户习惯乘势向上。

在政府的积极推动下,一批公立医院杀入互联网医疗领域,山东、江苏、上海等地百余家互联网医院依托公立医院开业。在线教育领域,大中小学不得已全面推行网课,而社会办学机构则乘势借力,全力推进线上教育和培训课程。电商领域模式突变,快手、抖音凭借着直播带货冲破淘宝、京东高筑的电商壁垒,一路风卷残云,MCN竟然成了“网红经纪公司”的代名词。各个行业的产业互联网平台更是摩拳擦掌,准备着整合行业中的采购、物流、销售乃至金融,颠覆原有格局,进而一统天下。

17年前的“非典”疫情,给了当时初创的门户网站和电子商务一个喷发的契机,随之而来的一大批互联网平台在许多传统行业中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在线旅游、打车平台、网络支付,形成了“互联网+”的第一个春天!

那么这次疫情过后,是否也会形成新一轮互联网平台的井喷,出现“互联网+”的第二春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与17年前的情况相比较,当前至少有4个方面的优势。首先是社会理解,无论是消费者还是企业,运用互联网平台的习惯和能力远比那个时期要强大。其次是企业成熟,经过第一轮的实践和试错,企业在开发线上产品和业务、搭建互联网平台时的经验要比那个时期丰富得多。再次是政府支持,对于互联网平台和数字化业务的监管创新能力也比那个时期要强得多。最后是技术进步,互联网运用的技术环境也比那个时期优越得多。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外部可利用的资源也与当初不可同日而语,使得互联网平台能够实现的价值远远超过了10多年前。那个时候的互联网平台还建立在3G时代,如今我们正在迈入5G时代。所有这些都为“互联网+”第二春的到来创造了良好条件。

当然也有不利因素,就是如今全球经济动荡,国际贸易和供应链环境充满不确定性,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但是这些也可能转化为动力,从政府到企业都以背水一战的决心,加快推进行业和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而向互联网平台转型则是其中关键性的一步。全国加快推进新基建,上海率先推出“在线新经济三年行动方案”都是那开春的惊雷,润物的细雨。

我从20世纪初开始研究平台经济,迄今已将近20年了。先后调研过上百家平台型企业,既有腾讯、阿里、中国银联这样巨型的互联网企业,也有海尔、格力那样急迫地向平台转型的企业,当然更多的是各类初创的或者正在成长中的平台型企业。我深深敬佩那些锲而不舍的创业者们,是他们为平台模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而我的研究只是跟踪他们的足迹,把他们的故事总结成为理论,把他们的业绩提炼成为模型。他们是掰苞米的,我是收苞米的;当然,我收获的不是财富,而是平台理论。

这本小册子收录了我于2015—2020年在各家媒体发表的关于互联网平台的主要分析评论,当然在这次出版前做了精心的修改。在这里,我总结提炼了一些自认为还是颇有价值的原理观点和分析框架。我相信,这些内容对于即将在“互联网+”第二春里辛勤耕耘、期待脱颖而出的人们,会有很多借鉴价值。这是因为前后两轮“春天”的基本商业逻辑并没有改变——无论是互联网平台运营的基本手段,还是互联网平台竞争的主要范式,或者政府对互联网平台监管的基本思路,依然与上一轮的“春夏秋冬”一脉相承。

比如,我提出的“互联网企业跨界四部曲”(即边缘进入、贴近用户、平台思路、喧宾夺主),在新一轮的远程医疗、在线教育、远程办公,以及一些以行业为背景的深度垂直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中,依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又比如,我提出的“企业平台化转型的新五力模型”(政策支持、技术进步、用户习惯、商业模式和主流企业接受度)对于判断一家企业乃至一个行业是否具备了平台化转型的条件,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已经在许多领域得到初步运用。

再比如,我提出的“共享经济演化三阶段”的观点,从需求端、供给端和平台自身的不同视角考察共享经济的动态演化,不仅可以从理论层面帮助读者全面理解共享经济业态的本质,还能从实操层面帮助经营者根据不同阶段的特征及时调整共享平台的商业模式,保持竞争优势。

其他一些关于平台的观点结论也颇耐人寻味。如互联网平台的“斜向竞争”,共享平台的“微积分”优势,政府监管的“拉架式”规范,新经济的“两维度和四象限”等,都能帮助那些在新经济的大海里冲浪的弄潮儿们,辨别潮流的走向。

愿这本小册子能化作点点露水,滋润在“互联网+”第二春里绽放的每一朵鲜花和每一片绿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