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有常:周振鹤时评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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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行有常,无需敬畏自然

两千多年前的荀子已经说过:“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这话的意思是大自然有其运行规律,它不会因为天下大治,处于唐尧盛世而特意存在下去,也决不会因为出了桀这样的坏人而中止运行。这次海啸充分体现了荀子这句话的高度智慧。地震海啸的发生并不是大自然发怒的结果,它与人的善良与否没有关系,即便你恶贯满盈,你不在海啸波及地区,你会安然无恙;即使你长年积德行善,你不幸住在亚齐、普吉,也可能葬身大海。荀子的观点与基督教教义是很不一样的。基督教认为人要行善,不行善就要受到上帝的处罚,而且这种处罚有时要玉石俱焚,连善人也跟着倒霉。挪亚方舟不过只救出一家人,除了挪亚全世界就没有一个好人了?这次二十几万人命的逝去又难道是他们作恶多端的缘故吗?

再放远一点说,几十亿年以后,太阳要大大膨胀,地球上要变得无法居住,如果不离开地球人类就无法生存下去,难道你对自然保持敬畏,太阳系就不出现这种前景吗?近一点讲,还存在有小行星撞地球的可能,如果只是敬畏,能让小行星改变轨道吗?人虽然渺小,与宇宙比起来如微尘,如芥子,无法改变自然规律,但人可以凭自己的聪明才智规避自然灾害,消弥自然灾害。已有人提出可以主动出击小行星,至于几十亿年以后,人一定会因为科学技术的发达,而迁徙到其他适合人居住的环境中去了。如果人类一心只存敬畏而无作为,恐怕什么时候都只能坐以待斃。敬畏自然的提法只能使人们退后到依赖宗教的无为境界去,这对人们只是更有害而不是更有利。

有人将敬畏自然与保护自然环境等同起来,这是不合适的。敬畏是不作为,而保护却要依靠人的能力,一是认识能力,二是改造能力。先说认识能力。这个能力在人类的发展过程中是不断提高的,但有时也会有失误与忽略之处。以这次印度洋的地震海啸为例,人们是有些大意了。海啸发生以后,大家都记死了这个日子,2004年12月26日,但有多少人想起这一天于阴历是月圆之时(中国农历是十一月十五日),太阳地球月亮正处于一条直线上。满月之日不一定有地震,但地震却多发生在月圆时,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不是有印度学者用这一古老思路预报出地震时间,与实际时间只差28分钟吗?如果我们不大意,如果我们有预警,尽管这次海啸不可避免,我们不是能够减去许多伤亡吗?在这样令人撕心裂肺地付出二十几万条生命之后,我们首先应该检讨的是为什么我们没有预测到地震的可能性,我们的认识能力还受到什么限制,我们的科学技术手段还有哪些缺陷?而不是退缩到敬畏自然的境界中去。试问如果只是一味敬畏自然,我们现在应该做什么呢?

二是改造能力。现在一说起对自然的改造,就让人心惊肉跳,极端的自然环境保护者不能容忍“改造”这两个字。对自然规律我们应该了解顺应,这是不错的态度。但对自然环境却不可能不改造。试问自有人类以来,岂不是一场对自然环境进行数百万年的改造过程吗?人要生活,就不可能不改造自然,不可能按照自然环境原来的模样过下去,否则还有人类今天的发展吗?即使在今天,我们是要在环境改造得较好的欧洲、北美与亚洲部分地区生活,还是愿意在保留原生状态较多的非洲某些地区生活呢?我们难道会为了保持原生状态,而不去消灭那些对人类有害的蚊蝇毒虫吗?我们称赞我们的先人披荆斩棘,筚路蓝缕,就是因为他们给我们做出了改造自然的榜样,我们才有今天的长寿命与生活质量。难道我们愿意回到茹毛饮血的原始时代去吗?但我们经过与自然环境的长期相处,又明白了改造不是可以随意进行的行为。恩格斯早就警告过我们,我们对自然的每一次胜利,实际上都受到了自然的报复(这种报复自然是客观上的而不是宗教上的主观报复)。温室效应、癌症高发就是人们最深切地感到的毛病。但我们从自然界的报复得到的教训,并非不作为,而是要聪明地作为。因此环境保护不等于敬畏大自然,我们应该要在顺应自然规律的情况下,适度地改造大自然,以求人类社会更高度更和谐的发展。

如果我们对自然有了高度的认识能力,又有合理的改造能力,那么相信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就会处于十分和谐的状态。孔子说过: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那是讲的人类社会的内部关系。孔子希望不同的文化保持和谐共处,并不要求这些文化要变得完全相同。人与自然的关系当然与这个要求不一样,但两者之间应该保持和谐却是一致的。只不过在和谐的关系中,人应该在自然面前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如果变成与其他动植物一样完全依赖于自然环境,这样就失去了人存在的意义了。

原载《新京报》200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