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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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对这项工作,各地重视程度差异很大,有些市县工作开展较早,成效较为明显。有的是“推一步、动一步”甚至“推两步、动一步”,存在“上热下冷”现象,做起来难度大。有些地区改革宣传引导不够,基层干部、群众对户籍制度改革有关政策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对相关工作知晓度不大,体验感、参与感和获得感不足。

(二)配套政策不够完善

“人钱、人地”挂钩配套政策还需进一步完善。国家和省级层面出台的配套政策措施,还缺乏具体标准和明确要求,基层可操作性不强;市县制定的政策,有的与国家、省里政策本意存在一定差异。农村的管理制度调整不够完善,大部分村的事务管理均以户口为基础前提,这与户改的要求不相吻合。

(三)本省农民进城落户意愿不强

一是农村仍普遍存在按户口享受利益,农民在农村的既得利益和预期利益未完全固化,又担心政策多变,导致农村户口迁往城镇有顾虑。二是随着城乡差别化政策待遇逐步统一,城市吸引力下降,除子女读书等需求外,将户口迁入城镇不再是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工作生活的刚需,出现了大量“进城”但不“落户”的农民。三是部分农民受自身能力水平的限制,难以适应城市生活,相比农村更高的生活成本和就业风险,缺少发展提升的机会和空间。

(四)农村“三权”确权赋利不够到位

集体资产股改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有的农村因利益之争不愿股改,有的表面上股改了,但村民不认可、权证发不下去。土地承包确权方面,有的村未落实30年不变的要求,还是隔几年进行动态调整,有的因原先土地面积填报较随意、后续确权产生较大争议,有的因土地平整、土地面积无法进行测绘、丈量,这些问题对顺利开展确权工作造成了影响。宅基地及住房确权方面,按照国家要求应在2019年完成,目前主基调是产权清晰、合法的予以确权,但有些产权不清晰、不合法的则难以确权。农村产权流转方面,交易市场大多限于行政推动,市场化程度较弱,交易内容较单一。国家鼓励农村“三权”实行有偿退出,但目前仅限于探索试点当中,效果只有在实施以后才能显现。由于农村“三权”确权赋利存在诸多问题,农民权益未完全“固化起来”、“活起来”、“流动起来”,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有序市民化带来一定影响。

(五)地方承载压力较大

目前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2600余万人,其中外省流动人口占86%左右。浙江省是资源小省,承载流动人口市民化的能力有限、成本巨大,短期内接纳大量省外流动人口落户难度很大,一定程度上给浙江省经济转型以及公共服务、资源环境带来不小的压力。目前上位政策对“人地钱”挂钩仍以户籍人口为主要考虑因素,这也是造成个别地方出台政策与上位文件存在偏差的主要原因之一。必须通过科学制度设计,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有序市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