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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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8年工作进展和成效

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力有序有效推进,1亿多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行动稳步实施,城镇化领域改革红利和政策效应加快显现,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一)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均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

一是户改红利惠及更多人口。户籍制度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2018年进城落户1390万人,户籍和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分别提高到43.37%、59.58%(见图1)。人才流动的户籍壁垒基本打破,南京、武汉、成都、郑州、西安等特大城市全面取消了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技术工人、留学归国人员等群体落户限制。普通劳动者落户门槛也在不断降低,中西部地区除省会城市外基本实现零门槛落户;东部地区城市落户条件普遍降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超大城市积分落户制度不断完善,部分大城市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保年限要求,一些城市专门为公交、消防、环卫等艰苦行业从业人员下达落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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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2015—2018年我国城镇化率变化情况

二是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地生效。《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居住证制度稳步实施,截至2018年底,共发放居住证7800万张,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进一步健全。大部分城市在6项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7项办事便利的全国基准线上,进一步增加居住证附着的公共服务项目,持续提高居住证含金量。

三是常住人口公共服务扩面提质。对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持续改善。中央财政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1191亿元,进城务工人员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比例达79%,另有5%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服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初步建立。京津沪渝和85%的地市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增至每人每年490元,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范围;制定了便利农民工等外来群体异地就医的办法,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覆盖所有县级行政区。中央财政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198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发放租赁补贴和公租房建设;引导各地区将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截至2018年底,817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享受公租房保障。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中央财政安排就业补助专项资金477亿元。基本殡葬服务得到加强。

四是“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持续加力。“人钱挂钩、钱随人走”“人地挂钩、以人定地”配套政策框架不断完善。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增至300亿元,对落户人口较多地区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成为制定2018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安排各地区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并在计划中单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多数省份已制定“人地挂钩”实施细则或办法。

(二)城市群规划全面实施,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逐步优化

一是城市群规划建设稳步推进。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印发实施《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兰州—西宁城市群发展规划》《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跨省域城市群发展规划全部出台实施,省域内城市群发展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城市群发展规划实施成效初显,一些城市群在基础设施联通、公共服务共享、生态环境共治等方面积极创新探索,跨行政区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成果显著,长三角、珠三角城市群城际交通网基本建成,“轨道上的京津冀”正在加快形成。《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报国务院同意已印发实施(见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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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文件图解

二是城镇规模结构持续调整优化。大城市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疏解与卫星城建设有机结合、统筹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高质量推进,河北雄安新区管长远的重大基础性工作基本完成,深汕合作区正式成立。城市市辖区持续优化,7个城市市辖区调整完成,广东深圳光明区由功能区转变为行政区。新生中小城市培育稳步推进,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设立了13个县级市。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一些特大镇扩权赋能取得进展。乡镇街道精简优化调整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乡改镇247例、乡改街道13例。

三是特色小镇规范发展机制初步建立。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关于建立特色小镇和特色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机制的通知》,坚持产业建镇、特色兴镇,初步建立规范纠偏机制、典型引路机制、服务支撑机制,引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科学调整特色小镇政策,并持续淘汰错用概念的行政建制镇、滥用概念的虚假小镇、缺失投资主体的虚拟小镇。规范纠偏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全国运动休闲特色小镇创建名单中淘汰整改34个,在省级和市县区级特色小镇创建培育名单中分别淘汰、整改70个和177个,在政府创建名单外市场主体自行命名特色小镇中淘汰146个,各地区特色小镇建设正逐步回归理性,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集聚、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镇。

(三)城市补短板力度加大,城市功能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稳步提高

一是城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大城市尤其是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传统产业改造提速,科技创新活力逐步释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持续推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催生,经济质量和吸纳就业能力持续提升。全国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7%;城镇新增就业1361万人,比上年多10万人,其中新动能对新增就业贡献率超过2/3。

二是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增强。城市轨道交通规范有序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2018年新增运营里程超过600公里,运营总里程增至4900公里左右。市政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新开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788公里,形成廊体749公里,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提高到97.8%。城镇棚户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有序推进,棚户区新改造开工626万套,15个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试点小区改造开工率达96%、完工率达78%。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和黑臭水体整治取得较大进展,排水防涝补短板重点城市1116个易涝点已开工整治980个,36个重点城市1062个黑臭水体中的1009个已消除或基本消除黑臭。城乡供水安全保障得到加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加快推进。

三是城市品质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城市建设取得新成效,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提高到40%,23个城市新纳入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完成散煤替代任务480万户,94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完成验收。智慧城市建设落地生根,推动生产生活方式变革(参见图3),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更加健全,地级以上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成率提高到75.5%。人文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累计划定历史文化街区875片、确定历史建筑2.5万处,城市人文底蕴和特色风貌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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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城市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点

(四)城镇化关键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一是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初步建立,明确“三区三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由国家统筹跨省域调剂使用,2018年397个深度贫困县所在19个省份调出指标20万亩,可获得脱贫攻坚资金461亿元。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取得新成效,截至2018年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1.1万宗、10.6万亩、总价款290亿元,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18万户、11.8万亩;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试点法律调整实施的期限再延长一年至2019年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不断深化,在首批13个城市试点基础上,推动福州、南昌等5个城市纳入试点范围。加快闲置土地处置,土地利用更加节约集约,2018年处置闲置土地86万亩、批而未供土地350万亩。

二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加快。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摸清了底数、稳定了承包关系,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奠定了基础。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继续深化,在当地农商行承担主体责任基础上,政策性银行、股份制银行也在积极探索,截至2018年9月,试点地区累计发放“两权”抵押贷款1480亿元、贷款余额812亿元。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全面开展,已有196.5万个组、47.8万个村、6619个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扩面,2018年新确定3个整省试点、50个整市试点、150个整县试点,已覆盖全国1/3左右的县级行政区。

三是城镇化投融资机制逐步改善。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和保险资金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投入机制不断改进、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18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贷款余额超过1.4万亿元,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相关贷款余额超过3万亿元,保险资金以债权或股权形式投入超过2万亿元。农村金融体系有所改善,建立推动农村商业银行坚守定位的指标体系,引导其回归本源、强化“支农支小”;村镇银行培育稳步推进,在15个中西部省份和老少边穷地区开展“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截至2018年11月,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涉农贷款余额超过10万亿元。截至2018年11月,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管理库项目共计8558个、投资额12.9万亿元,其中已签约项目投资额6.9万亿元、已开工项目投资额3万亿元。

四是城镇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运行,召开第五次会议,议定2018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事项和实施路径;初步建立了统筹引导特色小镇规范发展的协同工作机制。召开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现场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梳理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城镇化培训指导工作大幅强化,举办新型城镇化市长培训班,中央领导同志对培训班作出重要批示,全国20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市长、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分别开展特色小镇规范建设、城乡融合发展专题研修,全国200多个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项目负责人参加研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