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配线工程
2.2.1 室内配线工程基本知识
1.室内配线的概念
敷设在建筑物、构筑物内的配线统称为室内配线。
根据房屋建筑结构及要求的不同,室内配线分为明配和暗配两种,明配指导线直接或穿管、线槽等敷设于墙壁、顶棚的表面及桁架等处;暗配指导线穿管、线槽等敷设于墙壁、顶棚、地面及楼板等处的内部。
配线方法包括瓷瓶配线、槽板配线、线槽配线、塑料护套线配线、线管配线、钢索配线等。
2.室内配线的基本要求
室内配线工程的施工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并且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2002,保证工程质量。室内配线工程施工,首先应当符合对电气装置安装的基本要求,即安全、可靠、经济、方便、美观。配线工程施工应使整个配线布置合理、整齐、安装牢固,所以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
室内配线工程施工应符合以下一般规定:
1)所用导线的额定电压应大于线路的工作电压。导线的绝缘应当符合线路的安装方式和敷设环境条件。导线截面应当能满足供电质量和机械强度的要求,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允许最小截面见表2-20所列数值。
2)导线敷设时,应尽量避免接头。因为常由于导线接头质量不好而造成事故。若必须接头时,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并且应将接头放在接线盒内。
3)导线在连接和分支处,不应当受机械力的作用,导线与电器端子的连接要牢靠压实。
表2-20 不同敷设方式导线线芯允许最小截面(mm2)
4)穿入保护管内的导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接头,必须接头时,应当把接头放在接线盒、开关盒或灯头盒内。
5)各种明配线应垂直盒水平敷设,并且要求横平竖直,一般导线水平高度距地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不应当低于1.8m,否则应加管槽保护,以防机械损伤。
6)明配线穿墙时应当采用经过阻燃处理的保护管保护,穿过楼板时应用钢管保护,其保护高度与楼面的距离不得小于1.8m,但在装设开关的位置,可与开关高度相同。
7)入户线在进墙的一段应当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穿墙保护管的外侧应有防水弯头,且导线应弯成滴水弧状后才能引入室内。
8)电气线路经过建筑物、构筑物的沉降缝处,应当装设两端固定的补偿装置,导线应留有余量。
9)配线工程施工中,电气线路与管道的最小距离应当符合表2-21的规定。
表2-21 电气线路与管道的最小距离(mm)
注:1 蒸汽管道,当在管外包隔热层后,上下平行距离可减至200mm。
2 暖气管、热水管应设隔热层。
3 应在裸导线处加装保护网。
10)配线工程施工结束后,应当将施工中造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孔、洞、沟、槽等修补完整。
3.室内配线的施工程序
1)定位画线。根据施工图样,确定电器安装位置、导线敷设途径以及导线穿过墙壁和楼板的位置。
2)预埋预留。在土建抹灰前,把配线所有的固定点打好孔洞,埋设好支持构件,但是最好是在土建施工时配合土建搞好预埋预留工作。
3)装设绝缘支持物、线夹、支架或保护管。
4)敷设导线。
5)安装灯具及电气设备。
6)测试导线绝缘,连接导线。
7)校验、自检、试通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