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表人物和主要观点
概括而言,芝加哥社会学派擅长的领域主要有两个分支,这就是社会心理学和城市社会学。社会心理学和城市社会学之所以能够成为芝加哥社会学的主体内容,既与美国早期社会学中的流行范式或“潜在的学术氛围”有关,也与芝加哥突然崛起而又紊乱无序的城市生活有关。就前一个因素而言,在早期美国社会学中,无论是沃德、萨姆纳,还是吉丁斯、罗斯,受到法国心理还原主义者塔德的影响,大都信奉心理进化论,这使得社会心理学成了20世纪30年代之前美国社会学家的最一般的专业选择;[2]而就后一个因素而言,正是芝加哥在1833—1930不到100年间的迅猛发展,使得最能够突出现代工业社会本质的城市以及那里出现的种种社会问题,成为美国社会学家关注的主题。在这两个领域中,米德是社会心理学的巨擘,帕克是城市社会学的奠基人,而托马斯则是能够在这两者间汪洋恣意的一位大师。
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1863—1931)是芝加哥社会学派的主将之一,也是最早来到芝加哥大学任教的教授之一。不过,这位社会心理学家其实并不是社会学系的教师。从1893年离开密执安大学,追随其好友哲学家杜威到芝加哥任教的那天起,到1931年去世时为止,米德都一直是该校哲学系的教授,也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的主要阐释者。
米德在芝加哥社会学中的地位,用罗伯特·法里斯(芝加哥学派的8位主将之一——埃尔斯沃斯·法里斯之子)的话来说,主要是通过其在哲学系开设的高级社会心理学课程奠定的。这门课程从1900年开始,到米德去世前的1930年为止,每年一次,整整开了30年,吸引了大批学生,其中包括社会学系的大多数研究生。在这门经典课程中,米德积30年之功,系统地阐释了后来被其学生赫伯特·布鲁默称为“符号互动论”的思想,而他死后由几位学生根据课堂笔记编辑的《精神、自我与社会》(Mind,Self,and Society,1934)一书,也因此成为符号互动论的“圣经”。
要想系统地阐释米德思想的来源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除了在德国留学期间,他曾受过心理学之父威廉·冯特、在莱比锡访问的美国心理学家斯坦利·霍尔,以及齐美尔的影响外,米德的思想直接与三位美国思想家有关。这就是他在哈佛时的老师詹姆斯、在密执安大学任教时的好友哲学家杜威和社会学家库利。借用乔纳森·特纳的话说,“他们每一个人都为米德的理论提供了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Turner,2002:310)。显然,从詹姆斯那里,米德获得的是“自我”这一概念,它说明人类具有将自己视为客体看待的能力;在詹姆斯之后,库利完善了“自我”这一概念,论述了个体间的相互作用、对对方姿势的理解,以及是如何根据他人的看法认识自己的,这最后一点,即库利的“镜中我”,为米德提出“概化他人”(generalized other)的概念提供了温床;最后,杜威所提出的“精神”(mind)在社会环境中产生并在互动中发展的理论,同样对米德思想的形成起了决定性作用。
贯穿《精神、自我与社会》的基本假设有两个:(1) 人类有机体在生理上的脆弱迫使他们相互合作,以群体生活的方式求得生存;(2) 存在于有机体内部及有机体之间的那些有利于合作并最终有利于生存与适应的特征和行为将保存下来,精神、自我以及其他特征就是人类在社会环境内的生存斗争中逐渐产生的“生存能力”。米德在这两个假设的基础上,揭示了精神、自我和社会是如何通过互动而产生和发展的。应该说,对精神和自我的论述并不是米德的最终目的,他意图通过这一论述来分析社会组织及其建构。社会代表着个体之间的有组织的、模式化的互动,社会塑造了精神和自我,但社会和社会组织本身又是凭借着精神和自我得以维持和延续的。因为社会是一种被建构的现象,是在个体之间相互调节的互动过程中产生的,因此,“实际上社会制度是可塑的、不断进步的,并且是有益于个性发展的”(Mead,1934:262)。
同米德相比,威廉·I.托马斯(William I.Thomas,1863—1947)不但是标准的社会学系教授,而且事实上还是这个系的元老。这个在1893年即社会学系成立的第二年就来到芝加哥大学的社会学家,后来通过5卷本的巨著《欧洲和波兰的美国农民》(1918—1920)确立了自己在芝加哥甚至整个美国经验社会研究中的地位。这部著作的主题是对移民的社会心理与城市生活适应性的研究。应该说,这项研究的顺利完成,还在于托马斯找到了一个十分合适的合作者——波兰人兹纳涅茨基。通过对波兰移民家庭的书信往来和生活史的研究,两人描绘了经历了从波兰的乡土生活到美国芝加哥的都市生活这样的重大变迁的波兰农民,在社会态度与社会行为上的变化。他们富有创见地提出,只有把个人的态度和社会的客观文化的价值观综合起来加以考虑,才能充分理解人的行为。因为这部著作直接的经验研究取向,它为芝加哥学派奠定了最为坚实的基础,以致有人会将这部著作视为定性研究的开山之作,而将30年后塞缪尔·斯托弗的《美国士兵》(1949)视为定量研究的里程碑。
其实,托马斯社会学中最值得玩味的是他的“情境定义”(definition of the situation)的概念,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如果人们把情境界定为真实的,那么它们在结果上也就是真实的”。这一被罗伯特·默顿称为“托马斯原理”的假设向人们展示,情境的社会定义尽管是主观的,却有其客观的结果。如果用“托马斯原理”去解构毛泽东的一句名言,那么虚心不一定会使人进步,骄傲也常常不会使人落后。因为如果周围的人都将你视为一个骄傲的人,你就别无选择,只能够按让人感到值得骄傲的方式去生活。其实,这已经为贝克尔和勒默特的“社会标签论”提供了理论雏形。
如果说斯莫尔以及米德和托马斯是芝加哥学派的第一代学人的话,那么在芝加哥学派后来的发展中最重要的人大概要属罗伯特·帕克(Robert Ezra Park,1864—1944),这个在1914年已经50岁时才步入芝加哥殿堂的“大器晚成者”。这位后来者在20世纪20年代以后之所以能够成为芝加哥学派的掌门人,与这样一些因素有关:就其个人而言,还在密执安上大学时,受约翰·杜威的影响,已经与芝加哥有了某种精神上的联系。而在大学毕业以后帕克又曾辗转于明尼苏达、底特律、丹佛、纽约和芝加哥这5大新兴城市之间,担任记者达11年之久,这使他对城市生活有了独特的感受,这种感受显然与芝加哥的社会学家将城市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不谋而合。加之,在记者生涯结束后,帕克曾有一段“游学”德国的经历,并有幸成为齐美尔的学生(这也是他一生中接受的唯一正规的社会学教育),而后者的理论当时正为芝加哥学人奉为圭臬。而就学院环境而言,1918年,将他引入芝加哥社会学殿堂的托马斯因“生活不检点”而被迫离开了芝加哥;1925年,芝加哥社会学系的创始人斯莫尔退休,一年后去世;也是在1925年,1919年返回芝加哥接替托马斯的社会心理学教席的埃尔斯沃斯·法里斯继斯莫尔之后成为社会学系系主任,而法里斯的儿子罗伯特·法里斯又跟随帕克攻读博士学位,这位新系主任给了帕克更大的发挥自己才华的空间。这样,凭着对城市生活独一无二的理解,加之对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近乎着迷般的倾心,帕克于1923年升任正教授,并很快成为芝加哥学派的中心人物。
有关帕克学术贡献的文献称得上汗牛充栋,2000年90岁高龄的费孝通还为自己的这位老师写下了整整100页学术札记(费孝通,2001:133—234)。确实,帕克和托马斯一样,是将社会学与社会心理学从“扶手椅”中解放出来、赋予其现实品格的第一批学者。在1921—1931年的十年间,帕克指导的博士研究生进行了15项有关城市生活和城市社会问题的研究,其对象包括非法团伙、流浪汉、职业舞女、妓女、吸毒者、青少年罪犯以及犹太移民等。1932年,即在帕克从芝加哥社会学系退休的前一年,这个来到中国北京燕京大学担任访问教授的老人,还带着包括费孝通在内的“这批小伙子到北京的天桥去参观‘下层社会’”,他希望学生能够从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学习社会学。
在帕克留下的为数不多的学术著作中,用费孝通的话来说有两部是不能不关注的:其一是他与伯吉斯合作写成的《社会学这门科学的导论》(Introduction of the Science of Sociology,1921),其二是他与伯吉斯、麦肯齐和沃斯合作的《论城市》(The City,1925)。在前一部长达1000页的教科书中,帕克和伯吉斯共选择了14个主题,其主要内容涉及人类本性、人类生态学(Human Ecology)、人的社会化和集群行为,它规整了20世纪20年代后美国社会学的基本发展方向,以致法里斯会说,“1921年后的美国社会学,在方向和内容上主要是由派克和伯吉斯的这本教科书确定的”(Faris,1967:37)。在后一部200多页的小册子中,帕克和此时芝加哥社会学派的另几位主将鲜明地提出,城市绝不是一种与人类无关的外在物,也不只是住宅区的组合;相反,“它是一种心理状态,是各种礼俗和传统构成的整体……城市已同其居民们的各种重要活动密切地联系在一起,它是自然的产物,而尤其是人类属性的产物”(帕克,1987:1)。众所周知,正是在这本著作中,麦肯齐提出了后来流传甚广的“同心圆说”,将一个现代都市划分为中心商业区、过渡区(帕克和伯吉斯都认为,这是各种社会问题的集中地)、工人住宅区、中产阶级住宅区和郊区或往返带(commuters' zone);也是这本著作连同这些作者的其他文献,确立了城市社会学的最初地位,就像费孝通所说,“这本《论城市》实际上是为当时社会学芝加哥学派揭幕”(费孝通,201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