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一 教育基础
第一部分 掌握基础
第一章 教育与教育学
第一节 教育是什么
一、教育概述
(一)教育的概念
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是传承社会文化、传递生产经验和社会生活经验的基本途径。
教育是指有意识地影响对方身心发展的活动,无意识而产生影响的活动不属于教育,教育活动具有社会性,其发生发展与社会密切相关。教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教育
凡是增进人的知识和技能、发展人的智力与体力、影响人的思想观念的活动,都可以称作教育。它包括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等。
(2)狭义的教育
狭义的教育主要指学校教育。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的身心施加影响,促使他们朝着学校教育目标发展的活动。狭义教育的特点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实践活动,有专业的教育者,以特定的组织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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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的构成要素
从教育与其他社会活动的区别看,教育的构成要素为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影响。如果从教育活动的成立条件看,则还包括了教育方式、教育环境等因素。
我们可以采用分析要素的方式去深入了解教育。
教育者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教育的人。凡是对学习者在知识、技能、思想、品德方面起到影响作用的人,都可以称为教育者。在学校教育中,教师是教育者的主体,是最直接的教育者,在教育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受教育者是指教育活动中的学习者,在学校教育中指学生。教育者既包括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学习的儿童、少年和青年,也包括在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机构中学习的学生。受教育者既是教育的对象,也是学习的主体。
教育影响是教育中对受教育者产生影响作用的各种因素。在学校教育中主要包括教学内容及各种学校教育影响因素。
教育要素是相对独立、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共存于教育活动之中的。教育要素之间的关系:①教育者是教育影响和受教育者之间的中介。②教育影响是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加影响的内容。③受教育者是教育者选择和使用教育影响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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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育的特性
(一)教育的本质属性
事物的本质属性,即事物的根本特性。教育的本质属性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这是教育区别于其他活动的根本特征,是教育的质的规定性。
(二)教育的基本特点
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教育的发生发展与社会发展需求密切相关。
只要人类社会存在,就有教育现象存在。
在不同的社会或同一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教育的性质、目的、内容等会发生变化,每个时期教育具有这一时期的特点。
教育受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等因素的制约,但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社会活动,又具有相对独立性。
说教育具有一定的独立性,是因为:第一,教育具有继承性。教育不能脱离社会物质条件而凭空产生,但同时又是从以往教育发展而来的,与以往教育有着渊源关系,正因为教育具有这种继承性,在同样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国家,会有不同特色的教育,不同民族的教育会表现出不同的传统和特点。第二,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主要表现为两方面:一种情况是教育落后于政治经济的发展水平,另一种情况是教育超前于政治经济。
但是,教育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因为教育毕竟要受社会因素的影响。教育受经济制度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同时和上层建筑中的政治思想、道德观念、哲学思想、宗教、文学、艺术、法律等意识形态因素发生密切联系,受这些因素的影响。
(三)教育的功能
教育功能是教育活动和系统对个体发展和社会发展所产生的各种影响和作用。
(1)个体发展功能
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指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和作用。它由教育活动的内部结构特征所决定,发生于教育活动内部,也称为教育的本体功能。
(2)社会发展功能
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指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和作用。教育作为社会结构的子系统,通过对人的培养进而影响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现代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包括人口功能、经济功能、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科技功能等。教育的社会发展功能是教育的个体发展功能在社会作用上的体现,是教育的派生功能。
(1)正功能与负功能
按教育作用的性质划分,可以把教育的功能分为正功能与负功能。
教育的正功能指教育有助于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积极影响和作用。教育的负功能指教育阻碍社会进步和个体发展的消极影响和作用。教育的负功能是由于教育与政治、经济发展不相适应,教育者的价值观念与思维方式不正确、教育内部结构不合理等原因,使教育在不同程度上对社会和人的发展产生阻碍作用。
(2)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按教育功能呈现的形式划分,可以把教育的功能分为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
教育的显性功能是指教育的显性作用。教育的显性功能既可能是正功能,也可能是负功能。教育的隐性功能是指教育的隐性作用。同样地,教育的隐性功能既可能是正功能,也可能是负功能。教育的显性功能是预期性的,教育的隐性功能是指伴随显性教育功能所出现的非预期性的作用。显性功能与隐性功能的区分是相对的,一旦隐性的潜在功能被有意识地开发、利用,就可以转变成显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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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教育的起源与发展
一、关于教育起源的不同学说
关于教育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教育史上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如表1-1所示。
表1-1 不同的教育的起源说
二、教育的发展
(一)原始社会的教育
原始社会教育的主要特点:
原始社会尚无阶级分化,教育没有阶级性,教育的目的是为生产和生活服务。
教育内容以传递生产和生活经验为主,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变得丰富。
没有文字和书本,教育手段主要是口耳相传,并结合实际动作的示范和模仿。教育没有专门人员、专门组织形式、专门的机构和场所。教育由具有生产生活经验的长者负责,他们还不是从事教育的专职人员。
原始教育虽已是人类有意识的社会活动,具有一定的目的性,但还谈不上有严密的计划性。
人人都具有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教育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合格的氏族成员。
由于生理差异导致分工不同,从事的社会劳动不同,所受教育也不相同。男性劳动侧重于狩猎,女性劳动侧重于采集。
原始宗教和仪式本身承担着一定的教育功能,对传递原始社会的生产和生活经验、约束和塑造人们的社会行为起着重要的教育作用。
(二)古代社会的教育
古代社会的教育包括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两个历史阶段的教育。
据记载在4000年前的夏代,中国开始出现学校教育的雏形。《孟子》里有这样的记载:夏、商、周“设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西周以后,学校制度形式已经比较完备,建立了典型的政教合一的官学体系,并有了“国学”与“乡学”之分。当时的教育内容被称为“六艺”,即礼、乐、射、御、书、数。
春秋战国时期,官学衰微,私学兴起。孔子是当时的办私学者,弟子多达三千余人,办学时间长达四十多年。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当时发展起来的还有墨家、道家、法家等。春秋战国时期私学的发展促成了当时的百家争鸣。
西汉时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施三大文教政策,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实现思想的统一;兴太学,行教化而美习俗;重选举以选用贤才。促进了汉代思想的统一和教育的发展,并对中国整个封建社会时期的思想和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等级制度非常严格,实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且“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严重制约了人才和教育的发展。
隋唐实施科举制度,从隋炀帝大业二年设进士科算起,科举制始于公元606年,至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被废除,经历了1300年。科举制度为广大中小地主阶级子弟进官为吏开辟了道路,也制约了知识分子的思想和人格的发展。
宋代以后,程朱理学成为国学,儒家经典被缩为《四书》《五经》。《四书》指《大学》《中庸》《论语》《孟子》。《五经》是指《周易》《尚书》《诗经》《礼记》《春秋》。《四书》被作为科举考试的依据。明代以后,科举考试的格式被规定为八股文,严重扼制了思想的创新。
古代印度的教育和宗教紧密相关,宗教权威至高无上。婆罗门教和佛教控制了教育。印度的种姓制度规定,僧侣祭司为最高等级,应受最好的教育。其次是刹帝利,为军事贵族。这两个种姓是天然的统治者。再次是吠舍种姓,仅能从事农工商业。最低是首陀罗种姓,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婆罗门教的经典《吠陀》是主要的教育内容,僧侣是教师,教育活动主要是背诵经典和钻研经义。
据文献记载,在古代埃及的中王朝时期,已经有宫廷学校,是法老教育皇子皇孙和贵族子弟的场所。中王朝以后,开设了职官学校,招收官员子弟,以吏为师,以法为教,也进行文化训练和业务训练。古代埃及设置最多的是文士学校。
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在初等教育阶段,贵族聘请家庭教师不送子女上学,社会较低阶层的子弟7岁至12岁入私立学校学习。中等教育主要是贵族和富人的教育,学校以学习文法为主,学习拉丁文和修辞。
古代雅典教育的目的是培养有文化修养和多种才能的政治家和商人,而古代斯巴达的教育目的是培养忠于统治阶级的军人。
中世纪的西欧基督教与世俗政权相互利用,教育被宗教垄断。僧院学校和大主教学校主要教神学和七艺。所谓七艺,即三科(文法、修辞、辩证法)和四学(算术、几何、天文、音乐)。当时设立了为数众多的教区学校,用于对贫民子弟进行宗教教育和骑士教育。中世纪也有世俗教育,学习文法、修辞、天文、历史、算术等实用知识,但神学是主修的内容。
古代学校教育有如下的特征:阶级性、道统性、专制性、刻板性及象征性。所谓象征性,是说受教育的目的,是表示具有社会地位,不是为了获得实用的知识。
(三)近现代教育
近现代教育包括资本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
(1)扩大教育目的。资本主义教育的目的在于既要培养和选拔资产阶级的统治人才,又要给予广大的劳动人民以一定的文化科学知识,培养熟练的劳动力。
(2)重视科学知识。在课程内容上注入了科学知识,增加了许多新的学科。
(3)改进教学方法。在教学方法上,引进实验法、演示法、实习法等新方法,启发教学法受到重视。
(4)扩大受教育权。提出了普及教育的口号。
(5)采用班级授课。在教学组织形式上,以班级授课制取代个别教学。
(1)教育目的变化:社会主义教育为维护劳动人民自身的利益和促进社会进步与发展服务,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2)教育权变化:教育权为广大劳动人民所掌握。
(3)教育方法变化: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四)20世纪以后的教育发展
进入20世纪以后,科学技术革命发展迅速,对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使教育呈现出新的特点:
终身教育强调人的一生应该是终身学习、终身发展的一生。终身教育是逐渐形成的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是适应科学知识的加速增长和人的持续发展要求而产生的。
全民教育是指教育必须面向所有的人,即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且必须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
教育民主化是对教育的等级化、特权化和专制性的否定。
教育的多元化是世界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多元化在教育上的反映,表现为培养目标的多元化、办学形式的多元化、管理模式的多元化、教学内容的多元化、评价标准的多元化等。
教育技术的现代化是指现代科学技术在教育上的应用,并由此引起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变化。
纵观现代教育,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教育制度,呈现出一些共同的发展趋势:①加强学前教育并重视与小学教育的衔接。②强化普及义务教育、延长义务教育年限。③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朝着互相渗透的方向发展。④高等教育的类型日益多样化。⑤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界限逐渐淡化。⑥教育制度有利于国际交流。
第三节 教育与社会发展
教育与社会要素及整个社会发展,有着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联系。我们既要了解教育对社会的影响作用,也须了解社会对教育的影响作用,尤其要了解教育与社会重要因素之间的关系。
一、教育与社会生产力的相互关系
(一)生产力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这表现为:一是生产力发展为教育发展提供条件;二是生产力发展对劳动力素质提出要求。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着整个教育发展的规模、速度和教育的体系。回顾世界教育发展的历程可知,第一次工业革命后提出了普及初等教育的要求;第二次工业革命后提出了普及初级中等教育的要求;第三次工业革命后提出了普及高级中等教育的要求;信息革命后,提出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要求。
教育结构通常指各种不同类型和层次学校的组合和比例。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社会经济结构,制约着教育结构,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的相互关系和发展比例。
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不仅向学校提出教育要求,也为学校教育提供条件。这会影响到学校的内容和课程的门类,同时学校所配备的技术设备,也受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二)教育对生产力的促进作用
通过教育,可以使人掌握一定的知识、生产经验和劳动技能,把可能的劳动力转化为现实的劳动力。
教育可以使原来为少数人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在较短的时间内被更多的人掌握,使科学知识得到普及,先进的生产经验得到推广,从而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通过对科学创造的生命载体——人的培养,以及教育过程中的创新,促进生产技术的更新,以此对生产力发展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教育与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相互关系
(一)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的制约作用
政治经济制度对教育领导权的制约作用,主要是通过对教育方针政策的颁布、教育目的的制定、教育经费的分配、教育内容特别是意识形态教育内容的规定、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任命聘用等实现的。
设立怎样的教育制度,实施什么样的教育,进入不同教育系列的标准怎样确定,主要由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决定。
国家通过制定教育目的、规定政治思想教育的内容以及相应的考试评价手段实现其对人的培养要求,进而决定教育的性质。
(二)教育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作用
通过培养人才教育实现其对政治经济制度的影响,这是教育作用于政治经济制度的主要形式。此外,教育通过促进个体社会化来为一定的政治经济制度服务。
教育事业发展的程度、人民的文化程度会影响到国民的民主意识和相关的制度。教育对民主发展是具有促进作用的。
学校教育不仅向学生传播、灌输一定的政治思想意识,而且通过在校师生的言行、学校的教材和刊物向社会宣传一定的思想意识,制造社会舆论,影响社会的风俗习惯和道德面貌等,因此教育是一种影响政治经济的舆论力量。
三、教育与精神文化的相互关系
从广义上说,教育是文化的一部分,受到文化中其他因素的影响,同时它也对整个文化起着保存、传承、改革、创新的作用。任何文化特征和形态,如果没有教育就难以延续。教育与文化相互依存、相互制约。
(一)教育与精神文化的相互作用
①文化影响教育目的的确立。②文化影响教育内容的选择。③文化影响教育教学方法的使用。
①教育具有筛选、整理、传递和保存文化的作用。②教育具有传播和交流文化的作用。③教育具有更新和创造文化的作用。
(二)教育与文化关系的特殊性
文化作为一种教育力量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构成了文化环境、文化氛围,对生存于其中的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二是文化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学校文化、班级文化和课堂文化。
教育具有双重文化属性:一方面,它是传递文化和深化文化的手段;另一方面,它的实践者及实践本身又体现着文化的特质,如思想观念、价值倾向和行为方式,这使它成为文化本体。
(三)学校文化的特点
学校文化是指学校成员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学校文化中最具决定作用的是思想观念,特别是价值观念。
校园文化是指学校所具有的特定的精神环境和文化气氛。
校园文化的构成要素包括学校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
学校物质文化是校园文化的空间物态形式,是学校精神文化的物质载体。学校物质文化有两种:一是学校环境文化,包括校园的总体结构和布局、校园绿化和美化、具有教育含义的教育和教学场所及校园环境卫生等;二是教育设施文化,包括教学仪器、图书、实验设备、办公设备和后勤保障设施等。
学校精神文化,也称观念文化,是校园文化的核心。它包括办学宗旨、教育理念、共同愿望、道德观念、共有的价值观、校风、班风、教风、学风、校旗、校歌、校徽、校报等。
学校制度文化,也称规范文化,主要指保证学校运行的组织形态、规章制度和角色规范。它包括教育方针政策、学校规章制度、管理体制、道德规范、行为准则、行为取向、典礼仪式、节日活动、公共关系等。
四、教育与人口的相互关系
人口是指生活在一定社会区域中的人的总数。人口的基本特征表现为人口的数量、质量和结构等。教育与人口之间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
(一)人口对教育的影响作用
在一定的政治经济条件下,人口的数量越多,教育的规模就越大,人口发展与教育规模之间存在正相关的关系。相应地,教育的投入也势必随人口的增长而增加。
人口的结构是指人口在年龄、性别、文化、职业、阶层、地域、民族等方面的构成特点。这些在人口结构上显示的因素会影响到教育。年龄结构的变化,会影响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规模,教育需适应不同年龄层次受教育者的需求;人口的分布状况,会影响教育的布局;人口的密度制约着学校教育的招生数量。
人口质量主要指人口在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和道德素质等方面的基本状况。这些因素会影响到人口对教育的需求,同时影响到实施教育的人口素质条件。
(二)教育对人口的影响作用
教育不仅可以提高新生命在成长过程中的文化素质水平,并且,还可以提高人对生育的认识。能否优生优育与人们的认识水平是有关的,教育是促使人口优生优育的重要手段。
教育可以改变人们对社会、人生、生育等的认识,提升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和社会责任感。对于盲目的不科学的生育行为有抑制作用,教育有助于控制人口。
教育有助于提升人口的文化素质水平,增加人口中熟练劳动力的比重,促进社会阶层的合理流动。同时,教育可以提高人们对生育的认识,有助于抑制因人们对性别的错误认识而造成的人口性别结构不合理状况。
第四节 教育目的
一、教育目的的概念
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培养人的总的要求。教育目的是教育的核心问题,是教育的基本方向,对教育工作具有全面的指导作用。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方向和出发点。教育目的的实现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
二、教育目的的层次
教育目的的层次:国家的教育目的、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师的教学目标。
国家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教育质量的总的要求,它总体规定着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方向和规格。
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结合教育目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特点制定的各级各学校教育的培养要求。
课程目标是课程规定在质量规格上的基本教学要求。
教学目标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预期变化。
三、教育目的的作用
教育目的具有导向、激励和评价的作用。
教育目的是制定教育政策、确立教育制度、选择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手段的重要依据,对教育具有导向作用。
教育目的对教育活动具有引领作用,也因此成为一种激励的力量。
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是衡量和评价教育教学实施效果的根本依据。评价学校的办学方向、办学质量,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都必须以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为根本依据。
四、有关教育目的的理论
宗教本位论主张以皈依上帝为生活理想,把人培养成虔诚的宗教人士。其代表人物有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
认为因为个人生活在社会中,受制于社会环境,所以要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注意教育的社会价值,主张教育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和社会成员,教育是国家事业,评价教育要看其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其代表人物有柏拉图、涂尔干、凯兴斯泰纳、赫钦斯、巴格莱等。
认为教育要服从人的成长规律和满足人的需要;强调个人的价值;主张教育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进个人自我实现。其代表人物有卢梭、罗杰斯、福禄贝尔、裴斯泰洛齐等。
这是由杜威提出来的,他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一书中指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杜威所否定的是教育的一般的、抽象的目的,强调的是教育过程内在的目的,并非主张教育无目的。
五、教育目的的影响因素
这是确定教育目的的重要依据。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教育,其教育目的的制定都受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教育目的是社会需求的集中反映,是教育性质的集中体现,它反映了社会政治和社会生产的需求,体现了教育的历史性、阶级性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
这是确立教育目的的另一重要根据。教育目的直接指向受教育者,教育目的的确立要考虑受教育者的心理和生理特征,须关注受教育者的身心发展水平、已有的知识经验和发展需求。
教育目的的制定者持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论,如何看待教育的功能和价值,也是影响一个时期教育目的制定的重要因素。
六、我国的教育目的
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教育目的的表述。1999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教育要“以培养学生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对教育目的的补充。
(一)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
我们要求培养的人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因此要坚持思想政治、道德素质与科学文化知识能力的统一。
我们要求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要求坚持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两方面的和谐发展。
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强调学生在社会发展条件下的个性发展,尤其重视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确立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的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是我国确立教育目的的理论依据。马克思所指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的、自由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全面发展学说的意义在于提出了科学的人的发展观,人的发展与社会发展尤其是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密切相关,整个人类实现全面发展的过程,也是人类彻底解放的过程。我们的教育目的是实现现实意义上的人的全面发展,即在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下去尽可能地培养一个人。
(三)我国的素质教育
中共中央、国务院在作出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政府关于素质教育的完整表述。
概括关于素质教育的特点,其基本内容是:素质教育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素质教育是以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素质教育应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并渗透于教育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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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教育制度
一、教育制度的概念
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有机构成的总体及其正常运行所需的种种规范、规则或规定的总和。
广义的教育制度,是指国民教育制度,是一个国家为实现其国民教育目的,从组织系统上建立起来的一切教育设施和有关规章制度。狭义的教育制度,是指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总体系,具体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目的、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
二、影响教育制度的因素
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学校类型单一,规模较小。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出现了近代学制。现代社会学校类型表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这是生产力发展需求的反映。
学制中对学校体系、各级各类学校的培养目标、修业年限、入学条件等的规定,受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制约,反映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性质和要求。
学制的建立与改革必须遵循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否则就可能不适应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特点,甚至贻误教育的最佳时机。
各国在建立新学制时,不能脱离本国学制发展的历史渊源,并需吸收其他国家学制改革的有益经验。
三、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的发展
教育制度经历了从前制度化教育到制度化教育,再到非制度化教育的发展过程。
这是指形式化教育从不定型发展为定型的过程。教育实体的产生是教育形态趋于定型的标志。教育实体的产生是人类文明的进步,其特点是:①教育主体的确定;②教育对象相对稳定;③形成系列的文化传播活动;④有相对稳定的活动场所;⑤由以上因素组合而成的独立的社会活动形态。
这是指近代教育系统的形成时期。制度化教育主要是指正规教育,即具有层次结构的,按照年龄分级的教育制度。近代学校系统的出现,开启了制度化教育的新阶段。我国制度化教育兴起的标志是清末的“废科举、兴学校”,以及近代学制的产生。
这是指在制度化教育之上进一步发展的教育时期。非制度化教育并非否定制度化教育,而是指出了制度化教育的弊端,所推崇的理想是“教育不应再限于学校围墙之内”。美国教育学家库姆斯等人陈述的非正规教育的概念、伊里奇所主张的非学校化观念都是非制度化教育思潮的代表。提出构建学习化社会的理想正是非制度化教育的重要体现。
四、我国学制发展的历史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学制改革
1901年,清政府在内外形势的压迫下,开始实行“新政”,进行一系列的改革,其中,学制改革是一项重要内容。
1902年,在官学大臣张百熙的主持下拟定了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统称为《钦定学堂章程》。因该年为壬寅年,又称“壬寅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第一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制定的全国性学制系统。由于不够完备,所以只是公布没有实行,并很快被“癸卯学制”所取代。
1903年,张百熙、张之洞、荣庆依据日本学制重新拟定了一系列学制系统文件,统称为《奏定学堂章程》,又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近现代由中央政府颁布并首次得到施行的全国性法定学制系统,较“壬寅学制”更为系统。
癸卯学制主系列分三段七级。第一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养学院、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第二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5年,设修身、读经讲经、算术、外国语等课程;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大学堂、通儒院,通儒院属于研究院性质。
在主系列之外,还设有实业类、师范类等教育。
1911年的辛亥革命,建立了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1912年1月成立教育部,教育部通过颁布一系列法规,最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学校系统,称为“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主系列分为三段四级。初等教育段分初等小学和高等小学。中等教育段设中学4年,不分级,并专为女子设立了女子中学。高等教育不分级,设立大学。大学分为预科、本科、大学院三个层次。其外,还有师范类和实业教育类。壬子癸丑学制是中华民国的第一个学制,体现了资产阶级对教育的要求,是民国初期的中心学制。
由于原有学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美国影响的日益扩大,1922年民国教育部又制定和实行了一个新的学制,于11月1日以大总统令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这就是1922年的“新学制”或称“壬戌学制”。由于采用的是美国式的六三三分段法,又称“六三三学制”。新学制增加了职业教育、师范教育的分量,更加注重中等教育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学制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我国教育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统一学制。1951年政务院颁发了《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学制。新学制体系包括幼儿教育(幼儿园)、初等教育(小学、初等成人教育)、中等教育(普通中学、工农速成中学、业余中学)、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学校、研究生部)以及各种政治学校、训练班等。1951年学制奠定了我国新学制的基础。但从性质上说它属于一个过渡性质的学制。
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其中,有关学制的内容有: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规定适龄儿童和青少年都必须接受,国家、社会、家庭必须予以保证;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改革高等教育招生与分配制度,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规定基础教育权属于地方,学校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等几个方面。这是一个比较完善的学制系统。
为了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使教育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于1993年2月颁发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其中关于教育制度的内容是:确定20世纪末教育发展的总目标(包括到20世纪末,我国基本实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设好一批重点学校和重点学科);确定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四种类型的教育结构;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办学体制;改革高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以及改革和完善投资体制等几方面。
1999年学制改革是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基础上提出的,主要目标是2000年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完善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制度,改革高等教育。到2010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基本普及高中教育,全国人口受教育年限达到发展中国家先进水平,高等教育规模有较大扩展,基本建立终身学习体系。为此,国家还制定了相应的政策制度来保障这些目标的实现。
2010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通过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是21世纪以来我国第一个教育规划纲要,是指导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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