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关于本书:如何使研究成为可能
——“十七年”与“文革”城市题材文学研究
对于中国现当代城市文学的研究,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最初是对于1930年代海派文学的研究,此后又推广至对整个现代阶段与1980、1990年代的城市文学研究,并经历了从作品论、流派论、作家论到文学形态论等各个研究阶段。随着对城市文学特别是海派文学研究成果的丰富,尤其是李欧梵、王德威等域外研究力量的推动,由海派文学研究中抽取的“日常性”“晚清现代性”等概念,不仅为现代文学史研究中的个体性、私人性、消费性提供了合法依据,而且已经成为新的文学史整体阐述的重要原则,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原则。
更重要的是,意识形态减弱、市民社会兴起等所带来的社会转型,使得海派等城市文学的研究得到了各种社会思潮的支持,更进而以极强的社会参与性出现。它几乎与史学研究中的所谓“新史学”,特别是法国年鉴学派方法、理念中对民间社会形态的“公共领域”、行会、商会、社团研究的注重相吻合,构成了某种近代中国整体史观的一种。因此,关于海派等城市文学与媒体舆论、大众传播、经济制度、学校教育、出版机构、流行生活等等公共社会领域的关联,又成为了新的热点。同时,左翼文学史叙述与启蒙文学史叙述的相继退位,使来自城市文学(特别是上海城市文学)研究中的日常性叙述几乎一枝独秀。而我们当下热衷的对“市民”“市民社会”“公共领域”的探讨,以及1990年代后期被神话了的“市场意识形态”,更是为其提供了社会的政治与经济依据。1990年代之后,整个世界因政治格局中左翼力量削弱这一“历史的终结”(福山语),造成左翼话语在整个文学史叙述中被放逐,而正在建立中的市场经济体制与大众文化的兴起,也使启蒙话语在文学史叙述中逐渐趋于弱化。在文学史叙述的等级因素中,源自城市文学的现代性,特别是日常现代性的文学史叙述几乎已经成为主导,最终部分甚至完全改变了文学史叙述的范式。
但这种研究隐含着巨大不足,其中最明显的问题是“断代”,即对1949—1976年间城市题材文学研究的严重缺失。这体现在:第一,在研究对象上,多数研究将城市文学看做一种独立的文学形态,而这一时期的城市题材大多并不表现城市社会与文化形态,甚至还有意避免对城市形态的表现,自然也就谈不上属于独立的城市文学形态了。由于不是独立的文学形态,在中国当代文学的研究中,或者被略去,或者被肢解在“厂矿文学”“文革”文学等其他分类中。一般情形下,这些文学作品都被当作了“工业文学”。目前所见的几种当代城市文学研究专著中,大多将这一阶段的城市题材文学略去。第二,在方法上,目前对城市文学阐释的最大策略是论述上海等城市的现代性,但又大多被理解为日常性、消费性、公共领域、市民文化一类。对这一时期的中国当代城市,许多人甚至认为根本没有现代性。所以,对这一时期的城市题材文学,自然也就无法使用这一研究策略。由于没有相应的研究方法,即使纳入研究之列,也无法研究。第三,由于上述原因,在阐释上,20世纪中国整体的城市文学分裂为1949年以前与1980年代以后,两者之间的30年被完全排除。因此,另两个阶段城市文学的阐释也难以承续,以致无法将整个20世纪城市文学纳入研究范围。
那么,我们还能够进行这一时期的城市题材文学研究吗?如果回答是肯定性的话,那么,我们要进行什么样的研究?
事实上,迄今为止,城市文学研究大体采用的是“反映论”式的研究模式,即认为城市文学以某种方式再现了城市社会与城市文化形态,而且,城市文学的创作必须来自于作家的城市经验。这种研究方法大都以社会学、历史学理论为基础,认为城市文学作品是对城市生活的客观再现,因而,这种模式特别适用于在表现方法上属于传统写实主义的文学作品。但问题在于:首先,在现代的城市文学作品中(尤其是上海文学),即使是对同一时期城市社会的表现,也会因作家流派的不同而表现出巨大的差异性。比如左翼城市文学与海派的创作。其次,中国现代最典型的城市文学恰恰并非经典意义上的写实作品,而是以现代主义创作居多。比如新感觉派,其对城市外在形态的展现,似乎并不比作家对内心感受的描摹更多。通常意义上,他们以自我强烈的主观性透入都市生活,其感觉成分明显多于经验成分。这种注重心理感觉的表述,使我们很难全然以反映论式的研究去面对它。
传统的城市文学研究,大都认为城市文学应具有两大要素:首先,从创作题材方面来说,它必须是描写城市中的人文生态与心态,诸如生活流向、价值理念与社会心理;其次,城市文学的创作者,必须以城市意识——只有城市人才具有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与审美准则——去描述城市生活。但说到底,上述研究大多还是以题材为最终限定,而并没有将城市意识作为城市文学研究的重要标尺。这固然带来了对城市文学在社会学、历史学意义上的深入,但在一定程度上却忽略了城市生活作为人类基本生存方式对人类精神的影响能力。这种影响能力往往是超出了城市地域、心理、情感与认知的,它给予人们以不同的精神塑造,进而影响甚至改变着人们对城市的认识与叙述。同时,城市意识还表现在非城市文学类的其他各种文学形态中,如乡土文学、知识分子文学等等。比如,在沈从文的小说创作中,城市题材虽然能够占到一半的分量,但从来不被当作城市文学去研究。当然,沈从文的作品从总体形态来说,仍旧属于乡土文学。虽然我们不将沈从文的作品作为城市文学形态看待,但这不妨碍沈从文在这些作品中去表述“城市”。种种情况表明,在传统研究范式当中,“城市意识”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强调和关注。我们要克服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文学”必须是城市与文学相互关联的理解。从城市给予人类的精神影响这一角度来说,“文学中的城市”这一概念,可能要比“城市的文学”更能够揭示城市对文学的作用与两者的关联。
Richard Lehan出版于1998年的The City in the Literature一书(加利福尼亚大学出版社,已有中译本)中明确提出“文学中的城市”这一概念,而这一概念在其书中主要被认为是对城市的不同表现模式。它着重考察了欧美城市不同发展阶段文学的表现方式,除了现实主义与自然主义之外,“对高度发展和机构复杂的城市的逃避和拒斥,构成了现代主义(印象主义、唯美主义、象征主义)的源泉。现代主义转而表现城市压力的主观印象和内心现实”。该书将商业城市、工业城市与后工业城市分别与现实主义(自然主义)、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相对应,事实上是在找寻文学中对于城市的不同表述问题。关于对城市的表述,德国评论家克劳斯·谢尔普(Klaus Scherpe)将其分为四类模式[1]。美籍华裔学者张英进对其概括如下:
“第一类模式来源于德国18、19世纪小说中描写的那种‘乡村乌托邦’和‘城市梦魇’的直接对立。在这一模式中,一种早期的、据信是平静和安宁的主观主体受到新兴的工业文明的威胁。”第二类模式见于“19世纪批判社会的自然主义小说,其中乡村与城市的对立退位于阶级斗争。……城市的生活和经验被缩小为个人和群体的对立”。第三种模式见于现代的作品,其中“巴黎流荡子的沉思姿态”表明“城市经验的潜在的想象力”,其“审美主体自然而然地观察审美客体,用凝视的目光捕捉和把握这客体”。第四类模式是“功能性的结构叙述”,通过这种叙述,“城市因其商品和人的剧烈流动而被重新构造为‘第二自然’,这一新构造据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自给自足,相辅相成的方式而产生”。换言之,在第四类模式中,城市成为自己的代理人,在文本中自由地展开自我叙述。[2]
克劳斯·谢尔普对城市叙述的描述与Richard Lehan有相似之处。他们不仅都相当重视城市的表述问题,而且都勾勒出了城市表述的历史发展,并都认为在城市表述中流贯着从现实主义到现代主义的线索。所不同者在于,克劳斯·谢尔普把“乡村乌托邦与城市梦魇的直接对立”这一浪漫主义倾向也归之于城市表述,无疑扩大了“文学中的城市”的含义。
注重城市表述研究的学者们认为,城市不单是一个拥有街道、建筑等物理意义的空间和社会性呈现,也是一种文学或文化上的结构体。它存在于文本本身的创作、阅读过程与解析之中。如果说传统的城市文学研究较多地存在于前者中的话,那么“文学中的城市”则思索城市文学的文本性与文本的文学性,以及怎样把城市的物理层面、社会层面与文学文本有效地结合起来。像新历史主义批评所说的,既需探索“文学文本周围的社会存在”,也要探求文学文本中的社会存在[3]。
中西方学界关于“文学中的城市”概念的提出[4]使我们看到,1949—1976年这一时期的城市题材,虽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城市文学,但仍属于整体的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城市”的体现,它必然存在着对城市的某种想象与表述。那么,这个年代的城市题材文学对于城市的表述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呢?
1949年,中国共产党的军队占领了上海和北京等重要城市。这一情形,一方面使上海等城市原有的历史逻辑复杂起来,另一方面又使另一种城市历史逻辑开始清晰。从城市史的一个角度来说,一个由马克思主义思想武装起来,并依照马克思主义政治思想创立的现代工人阶级政党,其本身就是现代城市的产物。在中国,它特别表现为口岸城市的一种现代性结果。中共领导的革命运动,虽则其过程表现出某种农民运动的特质,但作为一场现代性运动——谋求民族独立——的现代化力量,其根本目的在于推动中国社会由前现代形态向现代性过渡,因此,夺取城市是其必然的目标。这也是上海等口岸城市逻辑当中的应有之义,而且,这种逻辑早在1930年代就已经表现得非常清晰。
虽然中共对上海的军事占领,并不意味着对口岸城市所有历史逻辑与城市特性的继承,因为它延续的其实只是城市的左翼政治特性,但是,对于口岸城市来说,其资本主义特征并不完全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国家使命相违背,而且其间可能还有某种逻辑上的衔接关系。事实上,“民族国家的建构有两种基本类型:资本主义式的和社会主义式的……社会主义民主式的民族国家的理想,源流于法国启蒙运动,它同样是现代性的一种构想。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现代性方案之一”[5]。
其实,不管是“新民主主义”,还是“社会主义”,都是一个现代性的概念。这两个概念,都将中国历史放进“世界历史”的范围中。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是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中国革命“是一个绝大的变化,就是自有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以来无可比拟的大变化”[6]。也就是说,毛泽东将“革命”看作是中国进入世界历史的肇端。毛泽东的历史观是对梁启超进化史观的继承。梁启超用启蒙、进化的观点看待中国历史,将东方历史看作是与西方主流历史一样的轨迹。杜赞奇看到了自20世纪初以来中国对于启蒙的线性历史观的接受,认为梁启超是将欧洲史的“古代”“中世纪”“现代”概念移植到了中国历史中[7]。而这种情形正符合黑格尔对东方还没有进入“世界历史”的经典论断。在毛泽东的思想中,“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必须分为两步走,其第一步是民主主义的革命,其第二步是社会主义的革命,这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革命过程。而所谓民主主义,现在已不是旧范畴的民主主义,已不是旧民主主义,而是新范畴的民主主义,而是新民主主义”[8]。现代性的中国历史,在毛泽东看来,发端于鸦片战争,“而辛亥革命,则是在比较更完全的意义上开始了这个革命”,但这属于“旧的世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十月革命“改变了整个世界历史的方向”,成为“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9]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初始阶段,由无产阶级及其同盟军完成。现代民族国家与社会的建立这一目标,恰恰是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没有完成的任务。其原因是,中国资产阶级这一由封建地主乡绅转化而来的社会群体,在这一场运动中始终以暧昧的面目保持着与封建主义的联系,因此,这一使命注定要由无产阶级来完成。卢卡契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曾指出,无产阶级比之资产阶级更具有“现代性”,原因是资产阶级由于获取了较多的社会利益,不能够把经济变革转换扩大至改造社会关系的激进的社会革命和文化革命。事实上,毛泽东认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体现出双重的历史使命,即在完成资产阶级没有完成的反封建主义斗争之后,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他把中国革命的任务设定为“分两步走”。一方面是建立现代国家,“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警察和人民的法庭,借以巩固国防和保卫人民利益”,而且“严重的经济建设摆在我们面前”;另一方面是这以后所要进行的社会主义任务。毛泽东本人也承认,社会主义革命是对孙中山的旧民主主义革命的“继承”与“发展”,所谓“继承”,当然是指要完成民族国家的建立与工业化;而“发展”,则是有关社会主义的部分。在毛泽东看来,他所要完成的是关于中国现代化的一揽子计划。从毛泽东最初的理论看,这个方案是要分两步走的,但从1950年代以后的实际情形看,“两步走”中的第一步被大大缩短了,甚至被当成了某一阶段的“两步”。所以学者汪晖曾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一方面是一种现代化意识形态,另一方面是对欧洲与美国的资本主义现代化的批判;但是这个批判不是对现代化本身的批判,恰恰相反,它是基于革命的意识形态和民族主义的立场而产生的对于现代化的资本主义形式或阶段的批判。因此,从价值观和历史观的层面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思想是一种反资本主义现代性的现代性理论。”[10]因此,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作为一种现代性概念,不仅是理论形态,也是实践形态。他努力将中国导入世界历史的现代性进化范围里,其社会主义的国家设计也就是一种现代性的方案。
对于“文化大革命”,包括德里克、汪晖、刘小枫等中外学者在内,都认为是一场现代性运动。刘小枫认为:
“文化大革命”本身以及它赖以发生的政治——社会结构,均表明中国共产党已是具有相当现代化程度并已形成自己独特样式的现代型民族国家:在广大阶层参与社会的中心领域和政治秩序方面,在新的精英形成及其政治作用方面,在大众政治诉求的表达形式方面,在工业化成就和积累方面,在现代科层系统的建构方面,在社会分化的现代样态(即中断传统的等级秩序,以普遍主义和成就新的身份资格)方面,在福利政策的设置方面,均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现代化水平。“文化大革命”的发生,只有在一个与这场革命的性质一致的政治——社会——理念结构中才是可能的。在这一意义上讲,“文革”是一场现代化的社会运动。
由于当代中国经过了“十七年”的社会主义进程,“中国现代化已然构成的社会实在的结构性冲突,就此而言,‘文化大革命’是中国现代性问题的集中而且极端的表达”[11]。
社会主义的现代化进程和现代性方案,决定了中国当代城市的特性。事实上,在毛泽东对新中国的现代性设计里,已经勾画出新中国城市的意义:一是社会主义社会所包含的“公共化”,“也即集体化和公有化”。这当然首先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共性,但同时也“指全社会个人及其财产、思想、情感、话语都属于集体,服从于集体”[12];二是现代化,即中国通过国家工业化和发展科学技术而使中国摆脱落后,并进入发达国家行列。并且,“公共化”和现代化又是完全相辅相成的关系,也即,“公共化”保证了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方向,而现代化则是社会主义“公共性”所能达到的发达程度。西方的梅斯纳[13]、德里克[14],中国的汪晖[15]、刘小枫等学者提出的“社会主义现代性”的论断,说明该时期中国城市特别是上海,仍然具有着某种特殊的现代性,因此,对于文学来说,也必然存在着某种城市叙述。这是一种特殊时期的城市文学,因此具有研究的必要。
以上所阐释的,即是本书的研究基础。本书将以“文学中的城市”这一概念介入研究,改变原有单一的“城市文学”的研究定式,因而也就可以把“十七年”和“文革”时期中国的城市题材文学纳入研究视野。
本书的第一个内容,将对1949—1976年间的城市题材文学进行背景研究。首先,本书将梳理现代以来文学中的中国城市的形象与城市性。由于晚清以来文学的民族国家使命,中国城市也被赋予了与此相应的形象。中国的首位城市——上海被当做民族国家现代性建构的典范:一是上海体现出的在殖民体系中的边缘、破产、畸形、堕落以及摆脱殖民统治获得解放的国家元叙事;二是上海体现出的国家现代化中心地位与大工业、物质繁荣乃至全球化图景。而北京,则被20世纪的中国文学赋予了“帝都”“废都”“家园”和“社会主义首都”等几种意义。其次,本书将梳理“十七年”与“文革”文学中中国城市形象留存的现代性因素。本书认为,虽然这一时期的城市题材文学被消除了全球化、日常性、私性、消费性等内容,但却突出了国家意义上的“公共性”、组织社会与大工业逻辑等现代特性。这与当时意识形态反对资本主义的现代性有关,也是近代以来民族国家建构的必然。最后,本书将分析这些因素的构成、组合方式,并比较与其他时段文学城市现代性中的消费性、公共领域、市民社会、全球化等因素此消彼长的关联,进而揭示该时期复杂状态中中国城市的现代特性。
本书的第二个内容将进行题材与主题研究。首先,本书认为,该时期文学在上海等城市的历史溯源上大致采用了断裂论与血统论理解,即消除中国城市的原有文化传统与口岸城市基础,为中国城市确立一个左翼国家革命起源,表现旧有城市逻辑的终结与城市的社会主义特性。对此,我们可将其称为“左翼”角度的城市史类,如《上海的早晨》《春风化雨》《霓虹灯下的哨兵》等。其次,该时期的城市题材文学急欲消除城市社会的个人私性、日常性与消费性,以突出国家的“公共性”意义。这又可分为日常形态表现类,如《美丽》等被批判的作品,以及消解日常形态类,如《年青的一代》《万紫千红总是春》等。再次,本书认为,国家政治保障下的工业生产特性在文学中得到空前强调,文学被要求表现工业生产对社会生活的全面控制与其带来的特定的社会组织、人的属性与人格状态。工业题材文学不仅被巨量生产,而且往往伴随着对重大国家生活的描写,并强行排除了其他生活形态。这其中有胡万春、唐克新、费礼文等工人作家的作品,也包括“文革”时期大量的工业、车间文学。最后,将研究这一时期文学中残存的其他城市性表现如何以潜在方式存在。这表现为:《如愿》等作品对“为人生”传统的继承,《正红旗下》等作品对市井生活描写传统的延续,等等。
本书的第三个内容,是对这一时期的城市题材文学进行文本的形式研究,包括审美原则、叙述文体、人物塑造、场景描写、空间时间呈现等。这体现在:其一,作品中生活形态描写的淡化(包括居住、家庭、社群、消费等形态与城市原有地缘文化),生活描写要服从于超验意义的表达;其二,文学中人格属性描写如何高度服从政治保障下的工业化逻辑(包括人际、生理、心理、身体),以突出人物的生产与群体特性;其三,某些题材的模式化与重复,如反复出现的新民主主义与社会主义时期的政治斗争、反腐、生产、下乡、技术革新与竞赛等题材,城市表述呈现出高度一元化,多样性消失;其四,城市题材文学的场景设置高度集中于与国家政治、工业化有关的公共性空间,如广场、厂矿、办公室、工人新村、客厅等,而私性空间如院落、弄堂、卧室,往往被取消;其五,文学的个人性、地域性极弱,整体上属于国家风格。
本书的价值,可能有以下几点:首先,从纯学术的角度来说,将1950—1970年代的文学列入研究范围,特别是对于这一时期城市现代性的研究,可以填补城市文学研究的一段空白,也可以引起人们对1950—1970年代城市文学题材研究的重视;其次,本书与其他时段的城市文学研究一起,有助于构成20世纪中国城市文学或“中国文学中的城市”的完整课题;其三,有助于对当代其他文学形态的研究与对当代文学史阐释的整体反思。本书将梳理该时期文学中完整的城市形象与城市叙述,确立该时期中国当代城市题材文学在20世纪整体“中国文学中的城市”叙述中的位置,尝试描述20世纪中国“文学中的城市”的总体面貌。
[1] 原文见〔德〕克劳斯·谢尔普:《作为叙述者的城市:阿尔弗雷德·多布林的〈亚历山大广场〉》,载〔美〕安德雷斯·于森、戴维·巴斯里克编《现代性和文本:德国现代主义的修正》,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62—179页。未有中译本。
[2] 〔美〕张英进:《都市的线条:三十年代中国现代派笔下的上海》,载《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1997年第3期。
[3] 张京媛主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5页。
[4] 即上文提到的美国学者Richard Lehan(1998年),以及德国学者谢尔普的城市叙事(1989年)和美籍华裔学者张英进“文学赋予城市意义”(1996年)的研究方法,也包括中国学者陈平原对此方法的提倡(2005年)。
[5]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88页。
[6]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8—669页。
[7] 〔美〕杜赞奇:《从民族国家拯救历史:民族主义话语与中国现代史研究》,王宪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21页。
[8]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5页。
[9]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66—668页。
[10] 汪晖:《当代中国的思想状态与现代性问题》,载《天涯》1997年第3期。
[11] 刘小枫:《现代性社会理论绪论》,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387页。
[12] 王一川:《中国现代的卡里斯玛典型》,云南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60页。
[13] 〔美〕梅斯纳:《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
[14] 〔美〕德里克:《世界资本主义视野下的两个文化大革命》,载《二十一世纪》1996年10月。
[15] 汪晖:《当代中国的思想状况与现代性问题》,载《天涯》1997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