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海曲鹽官的專有名稱不叫“海曲鹽官”
海曲鹽官的官署如果設在濤雒,那麽這個官署有没有專有名稱呢?肯定是有的,但問題在於其説不一。據我所知,至少有三種説法:
一、“海曲鹽官”説——這是想當然的一種説法。其來源就是《漢書·地理志》的“海曲有鹽官”那句話。這樣説並不算錯,人們也都能理解,但因没有法律依據,只能説是“非正式的名稱”,最好的評價不過是“約定俗成”而已。二、“濤雒鹽場”説——這是近年的新説。其根據是來自《宋史》和《金史》等文獻。《宋史》稱“濤洛場”,《金史》亦稱“濤洛場”[9],外加其他已由村落升格爲“濤洛鎮”[10]。此後,歷元、明,至近現代,相沿未改。因之上推漢、魏,認爲可能皆如此。雖然道理不少,但並無事實依據。三、“琅琊左鹽官”説——在我查閲古代的印章和封泥時,發現有一方傳世的漢代封泥,文曰“琅琊左鹽”[11],這是海曲鹽官官印的封泥。據此,我推定海曲鹽官的官署名稱應當稱作“琅琊左鹽官”。“琅琊左”是“琅琊郡左部”的地區省稱,其轄下包括海曲縣等。還有一方傳世的漢代銅印,文曰“琅左鹽丞”[12]。這是毫無疑問的琅琊左鹽官的主管長官的官印。當時鹽官的官職多爲長或丞,止一人;或長、丞兼有,以長爲主,以丞爲輔。也許與此印同時並存的還另有一方“琅左鹽長”。至於是有還是没有,問題並不大,主要的問題在於爲什麽地區名“琅琊郡左部”或“琅琊左部”不僅未省縮成“琅琊左”,而是更進一步省縮成“琅左”了。所以這樣,有其制度上的原因。原來,西漢朝廷曾有縣令、長、丞以上的官吏刻用四字印的傳統。如“上由陽縣左尉”之印,將“上曲陽”省作“上曲”。其印文四字作“上曲左尉”。再如“楗爲郡左部鹽丞”之印,“楗爲郡左部”省作“楗左”,印文四字作“楗左鹽丞”[13]。這都是同一制度下的相同事例。“楗”是“犍”的俗體。《漢書·地理志》犍爲郡屬下十二個縣,其中的南安禄“有鹽官”[14]。南安縣,今四川樂山市。根據以上的考察,可以確定西漢海曲鹽官官署的全稱應是“琅琊左鹽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