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的项目背景
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是一个庞大的社会特殊群体,兼具高危和弱势的双重属性。加强和创新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管理,对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常我们可以将出狱后的刑释解教人员客观地分为危险、弱势和稳定三种状态,帮教安置工作以此为标准可以将帮教措施分为高危控制、重点关注和一般帮教。其中,对危险类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高危控制,以盯防和控制为主;对弱势类刑释解教人员实行重点关注,以扶贫解困为主;高危和弱势的交叉部分则应该双管齐下;对稳定类刑释解教人员实行一般帮教。由于我国对刑释解教人员这一社会特殊群体的管理,不仅涉及司法行政、公安、社保、卫生、民政、工商、税务等十多个职能部门,而且普遍存在信息沟通难、工作衔接难、合力形成难、人员管控难等突出问题,极易引发重新犯罪,是社会管理中需要重点监控的难点。
据统计,中国每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有75万余人,累计刑释解教人员达几千万人,处于安置帮教期的有380余万人(按政策规定安置帮教期指刑满释放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3年内)。江西作为我国的农业和人口流动大省,每年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约1.5万人,处于安置帮教期的有6万余人。从2009年开始,江西省司法厅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工作机制,刑释解教人员的重新违法犯罪率由2009年的2.7%下降到2012年的1.51%;且继续呈下降趋势。“无缝对接”工作机制经历了一个不断成熟完善的过程。2009年8月,出台《关于建立监所与社会无缝对接机制,加强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工作的若干意见》,研发并应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数据库;2010年7月,出台《关于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衔接工作的补充意见》(赣综治办[2010]19号),解决无缝对接机制当中的部门衔接、人员落实和经费保障等问题;2010年12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0]12号),进一步强化了安置帮教工作措施;2011年及2012年则出台了相关考核监督工作制度,规范了机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