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尺公堂忘了怕
2014年5月12日星期一
父亲在中医院住院已半月有余,治疗效果很明显,说话清楚多了,走路也不用扶了。这几天干脆下午输完液回家,一大早再去医院,每天能回回家,吃吃家里的饭,父亲挺高兴,也免了做子女的值夜之苦。近几天出院,想让父亲在家里住一段时间,他一个人在老家,住着我们从小长大的老房子,守着用了大半辈子的旧家具,有时候想想都愧疚,老说打算每星期回去一次,但真正做到了多少呢?
常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母亲去世了,父亲年龄大了,身体也不好,真得为这个“家”做些什么了,否则岂不是大事业没做成,小生活也没料理好,一塌糊涂吗?
又批量生产了四份判决书,心中轻松不少。近一段都是些沉淀下来的棘手案子,有的事实不清,岔事多,法律关系复杂,找法律依据,讨论多次没个头绪,颇让人皱眉心烦;有的临近界点(办案期限),法无明文,全凭酌处;有的当事人胡搅蛮缠,言语过激;有的反复请托找人,说情过度……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今天的四个就在其中,不管如何,有了结论,都是自己的作品,自己的心血啊!
一篇思路清晰、一气呵成的判决书,真的很有成就感:言简意赅,褒贬分明,抑恶扬善,正义凛然!!
寥寥数语,可以坐实证据;落笔不多,可以驳斥伪善!
支持和好,言如春风化雨;强令拆除,语必义正词严!
三尺公堂忘了怕。其实写判决书时会有诸多顾虑,甚至担惊受怕,但即使两手发抖,双脚打战,也得写下去,因为你是一名现阶段的法官。
顾虑多来自案件之外。比如笔误,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败诉的当事人实在找不到自己的理由时,就专拿笔误说事,我就曾有原、被告名字写反的,落款日期差了一年的,任你怎么发裁定解释,人家就是不买账,四处告状,影响法院形象,被批责任心不强,疏忽大意,好像自己水平有多低,或故意似的。据说澳门某大学有专门研究内地法律文书中错误的专业,不知是否包括笔误。当然不管怎么说,随着办案条件的改善,笔误都应无限趋近于零。
更让人顾虑的还是人为的外部干预。小刘曾有个案子觉得没问题,判决书写得也顺当,邮寄后才发现忘了给之前打招呼的领导汇报。结果领导揪住我劈头盖脸一顿好批,逼问为何不能在下判前说一声,也好让请他说情的当事人在败诉前有心理准备或撤诉,又说我“把关”不严,轻视领导,真真的一地狼狈。更出格的是,去年院长在全院大会上拍桌子怒吼,骂人的话差点都出来了,原来是因为执行局某同志为外地申请人冻结某乡政府账户,乡党委书记到市长处告状,市长问院长,院长不知情遭批,导致法院工作被动,属于工作中的不讲政治,不顾大局。故当场宣布今后一律不得查封政府部门账户,特殊情况必须请示院长!会上虽未点名,但大家都知道是哪个兄弟干的,他肯定心情灰暗,再不敢冒昧“激进”了。
还有就是担心当事人“发飙”。不管如何释明,判决是法律的意志,代表着法院,但有的当事人就是认定判决是你写的,是你的意志,最后写着你的名字呢。相邻法院曾发生过民事判决宣判后,一方当事人在该院大门口喝农药身亡,造成其家属围堵法院大门、扯黑布条,最后经多方协调,主审法官以“对判决后果预料不足,做工作不够”被记过处分,法院暗中赔偿好多钱才完事。其他诸如一线法官被人身威胁伤害、语言恫吓的事,更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小刘说,有文章建议今后判决书上不署审判员姓名,只署法院名称和盖章,反正判决代表的是法院。大家听了齐觉有道理,但好像法官在判决书上署名是世界通例,针对现实状况作如此大的改变需要多“人性化”的改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