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研究(第四十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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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的意義

有學者針對區域音樂文化研究認爲當地學者走出去或外地學者走進來更能把握該地的音樂文化特色,這是參照系的意義。如同王光祈先生的研究,若不是到德國把握比較音樂學理念,斷難寫出世界有中國、歐洲、波斯阿拉伯三大樂系的著作,理念、視角調整之後在比較中釐清各樂系的特色與差異所在。

一個多世紀以來,這世界變化大,中國尤甚。“五四”反傳統序幕拉開之後國家禮樂文化缺失了頂層設計,雖民國時期亦成立國家禮樂館,却由於時間短暫,加之倭寇入侵、社會動蕩等現實存在,導致難有建樹,之後更是在主導層面將禮樂傳統視爲封建落後的代表,如此造成中國傳統禮樂文化處於尷尬境地。延續數千載的國家禮樂觀念轉化爲民間意義,當下以民間禮俗的形式而存在,但在國家層面却形成缺失。所謂“治定必治禮,功成必作樂”[1]。中國禮樂文明能够延續數千載,關鍵在於國家禮樂觀念之延續,在此觀念下的頂層設計和社會文化認同下的不斷踐行,是形成中華樂文化中國話語禮樂一脈的核心所在。

所以造成當下樣態,首要是缺失了對中國樂文化傳統整體的認同感,從國家層面缺失了中國傳統文化中類型性、體系化、固化爲用的禮樂觀念。需明確,中國傳統禮樂觀念的建立與夯實歷經數千載,是國家與地方乃至民間互動、共同維繫以成,國家層面代表頂層設計與引領,如果不能够設置專門機構對禮樂文化傳統以行研討,辨析應該承繼與揚棄的基礎上制定相應政策、設置相應機構對禮樂形態承載以爲實施,如同一汪静水投入一顆石子後所形成的漣漪,中心區域平静後這漣漪還在周邊擴散,但終究其中心不再有持續形成漣漪的動力。要知道,禮樂的特徵是樂與儀式相須固化爲用,儀式有類型性、層級性,以群體性的意義存在,並呈體系化存在,以表達區域人群情感的儀式性訴求。這裏的關鍵所在是制度的定位與實施的固化,絶非臨時起意一拍腦袋拿來爲用就代表真正把握了禮樂文化的核心内涵,制度規定性不可或缺。中國禮樂文化之所以數千年長盛不衰,就在於國家體制下從宫廷到轄域下各級官府的共同實施與維繫,宗教也爲此貢獻力量,所謂“推波助瀾”,畢竟其樂之爲用更具儀式性。禮樂文化首重國家意義,也代表着“國家在場”。清代雍正皇帝解放賤民,使得在宫廷和各級官府承載禮樂和俗樂的樂籍專業群體回歸民籍,在夯實禮樂文化民衆基礎的情狀下形成官府與民間共有之的局面,某種意義上這恰恰符合周人禮樂觀念,即不同層級“禮樂共用”。值得關注的是,民間傳承禮樂文化擯棄了等級觀念[2],而當下缺失了對國家禮樂觀念的實質性把握。

當社會主流意識形態一度將中國傳統禮樂文化視如敝帚,目光向外陷入迷茫之際,這個過程彌久則難以認知國家禮樂的内涵,原本需要將這根“文化神經”不斷刺激,否則在主導層面真如孟子所云“禮必壞”“樂必崩”了。放眼當下中國樂壇,深度西化已是不争,反而對中國傳統自身話語把握不足,或稱社會缺失了國家層面傳統樂文化功能屬性的把握。中國樂文化百年來最大缺失是在“不經意間”從國家層面放棄了傳統,難以把握中國傳統禮樂文明。一些文史界主流學者對此亦顯迷茫,所謂禮樂文明在兩周,真是不明白中國禮樂文化的實質性内涵[3]。以西方理念看中國是爲了反觀,辨析與把握“不同的不同”與“不及的不同”,如若對西方專業音樂理念全盤接受,不能以其爲參照系去把握在哪些層面與其契合,哪些層面與之相左,難以把握中國傳統樂文化的特殊意義與内涵。

從俗樂一脈也可以看出中西差異,諸如中國之樂重旋律、輕和聲,重即興不過於精細化,重曲牌、移步不换形等等。我們需反思的是中國傳統社會何以重禮樂文化,而當下社會主流文化中何以無視禮樂文化。禮樂究竟是什麽,是分立的禮與樂,有禮有樂,還是樂與禮之儀式相須爲用?其實有禮有樂和樂與禮之儀式相須兩種狀况都有存在。禮樂應是禮之儀式與樂相須爲用。這是因爲傳統禮樂觀念重社會人群情感的儀式性訴求,周公從國家意義上將這種情感的儀式性訴求納入禮制,在發展中形成類型性、層級性和體系化,樂融於其中與儀式相須,所謂引禮入樂。樂在儀式中間當然要顯現自身特性,或表達、或渲染、或奉獻,且情感絶非單一,彰顯豐富性意義,畢竟社會人群有這樣的訴求。當社會中的人們在這樣的禮樂觀念之下用樂,即便是非儀式性的俗樂,人們亦會將其以禮樂爲參照性,諸如“鄭聲淫”“靡靡之音”,這有所謂“正統”在其間;我們看到,多種民間禮俗有儀式用樂和非儀式用樂兩種類型的存在,儀式用樂爲禮樂,非儀式用樂爲俗樂。民間禮俗爲多種音聲技藝展示的平臺,當儀式用樂確立,顯然是“中和”“仁”等傳統理念浸潤其間,俗樂在禮俗場合爲用也不可以“離經叛道”,否則必遭譴責。所以説,在禮的場合,俗樂被納入禮之觀照,甚至以俗樂詮釋“和”與“仁”之内涵,成爲社會和諧的構成。這是當下鄉間社會中多種禮俗遵從的意義所在。值得反思的是,中國傳統社會人們何以認同情感的儀式性訴求並以禮樂表達,當下主流文化何以將禮樂文化視爲“大年三十打了一隻兔子,有它没它都過年”?禮樂文明曾經的輝煌有如明日黄花。

中國傳統樂文化整體已然失去了昔日風采,如“維納斯”般屬殘缺的美。兩條主導脈絡之一已然從國家意義上消解,禮樂文化大傳統當下以民間禮俗形態存在,而民間禮俗是以非物質文化遺産面目呈現,不免尷尬。面對社會節奏變快,既有儀式行爲儀軌繁冗,不適應當下;歷史上的禮樂與意識形態靠得太近,高高在上者不適應當下社會需求,最缺失的是雅樂。延續數千年的禮樂觀念不應在當下主流社會或國家意義上消解,而應讓其與時俱進,更何况中國傳統禮樂文化在當下廣袤鄉間社會中以小傳統的方式存在,説明有其文化認同的意義。

感佩先賢從源頭上定位樂爲藝的一大門類,把握其以音聲爲主導,架構歌舞樂三位一體樣態,是爲國人表達思想情感的重要形態和方式。當周公引禮入樂,將樂從國家意義上以儀式爲用和非儀式爲用兩分,爲中國樂文化體系奠基,形成中華樂文化傳統爲禮、爲俗的兩條主導脈絡,一切探索與實踐均圍繞這兩條主脈前行,成爲中華文化不可或缺的有機構成。既然不可或缺,當爲國學研究的對象,也是中華文明的寶貴財富。不管是從世界看中國還是從中國看世界,首先將自己的傳統講清楚就好。

丁酉清明初稿,立夏修訂

[1] [宋]王溥《五代會要》卷七,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11頁。

[2] 參見項陽《禮俗·禮制·禮俗——中國傳統禮樂體系兩個節點的意義》, 《中國音樂學》2017年第1期。

[3] 參見項陽《“禮樂文明”的困惑》, 《中國音樂學》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