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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对主要指标的影响
2016年7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GDP历史数据的修订结果。结果显示,1952年以来中国GDP总量和增速、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
(一)GDP总量和增速的变化
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中国历年GDP总量有所增加。2006—2015年,GDP总量年均增加1.06%,增加比率呈上升趋势(见表2.3)。其中,2015年GDP总量增加8798亿元,增加比率为1.30%;工业增加值增加6209亿元,增加比率为2.7%。由于历年GDP总量均有所增加,因此GDP增速变化较小。2006—2015年,GDP增速年均提高0.06个百分点。其中,2015年GDP增速提高0.04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增速提高0.07个百分点。
表2.3 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中国GDP总量和增速的变化
(二)GDP结构的变化
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后,中国产业结构和需求结构有所变化。2015年,中国三次产业比例由原来的9.0∶40.5∶50.5,修订为8.9∶40.9∶50.2;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原来的33.8%修订为34.3%,提高0.5个百分点。2015年,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和净出口占GDP的比重,由原来的52.4%、44.1%和3.5%修订为51.6%、44.9%和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