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骨开放骨折及并发症治疗病例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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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骨折的固定
清创后固定骨折的同时也稳定了软组织。良好的骨折复位和固定可恢复血管、神经和肌肉的排列,降低炎症反应,改善静脉回流,增强局部血管再生能力,也能减少死腔、血肿和诸如疼痛、水肿、关节僵硬、骨质疏松等问题。骨折固定后允许患者早期活动,可减少呼吸系统和循环系统的并发症,有利于患者的护理和伤口的后续治疗。
骨折固定方式取决于伤口损伤和污染的程度。GustiloⅠ、Ⅱ型损伤的患者,彻底清创后可按闭合骨折处理,行接骨板、扩髓或非扩髓的实心髓内钉固定。接骨板固定需要进一步剥离骨膜,破坏局部血运,使局部抵抗力下降;占用骨外体积,使切口闭合困难,因此,除非特殊部位骨折,如干骺端骨折必须用接骨板固定,能用髓内固定者尽量不选用接骨板。对于不能耐受进一步手术的GustiloⅠ型和GustiloⅡ型开放性骨折患者,也可以用石膏和骨牵引固定骨折,其具有对患者全身状况干扰小的优点,但因其固定不稳定,并发症多,目前使用已越来越少,一般待患者情况好转改用其他固定方法。GustiloⅢA型患者既可使用非扩髓、实心髓内钉,也可使用外固定架。研究结果表明两者的感染率相近,但在髓内钉组畸形愈合率、不愈合率、钉道感染率均低于外固定架组且更便于伤口的处理。
GustiloⅢB、ⅢC型损伤,应该使用外固定架固定。凡使用外固定架固定的患者,在术后2~3周,如外固定针道无感染,可直接更换成髓内钉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