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塞尔与舍勒:人格现象学的两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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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引论:埃德蒙德·胡塞尔与马克斯·舍勒的私人关系与思想联系

根据马克斯·舍勒(Max Ferdinand Scheler,1874-1928年)自己的说法,他与胡塞尔的交往始于1901年。当时他应邀在哈勒参加由康德协会的负责人和《康德研究》主编汉斯·法伊欣格尔注1为《康德研究》杂志的合作者们举办的一个聚会,在会上认识了胡塞尔。他们进行了哲学交谈,并且谈及直观和感知的概念。注2伽达默尔在后来撰写的舍勒纪念文章中所提到的胡塞尔与舍勒的相识,依据的也是舍勒的这个写于1922年的回忆。注3不过,按照W.亨克曼的核查:法伊欣格尔举办的聚会实际上是在1902年1月3日进行的。注4这应当是舍勒和胡塞尔彼此相识的确切时间。

在认识胡塞尔之前,舍勒已经先后于1887年和1899年在耶拿随鲁道夫·奥伊肯完成了博士资格考试(博士论文:《关于逻辑学原则与心理学原则之间关系确定的论稿》)和任教资格考试(任教资格论文:《超越论的和心理学的方法》)。此前他还在柏林随狄尔泰、施通普夫和西美尔学习过哲学、心理学等。从他当时已经完成的两篇论文标题来看以及从他的学习经历和师承背景来看,可以很容易确定:胡塞尔与舍勒之间的交谈会有许多共同语言。情况也的确如此。但舍勒与胡塞尔之间的交谈内容显然更多还是汇集在他们的共同信念上。按舍勒文章所述:“笔者在对他至此为止所亲近的康德哲学不甚满意的情况下(由于这个原因,他将已经付印了一半的关于逻辑学的论著重又收回注5)达到了这样的信念:以直观的方式被给予我们的东西,其内涵原本就要远为丰富于在此内涵上通过感性组成部分及其生成衍生物以及逻辑统一形式所能相合的那些东西。当笔者向胡塞尔陈述这一观点并说明他将此见解视作构建理论哲学的新的、富有成效的原则时,胡塞尔马上指出,他也在其新的、即将出版的著作中将直观概念作了类似的扩展,使它扩展到了所谓‘范畴直观’上。从这一瞬间起,一种精神的联系便得以形成,这个联系后来在胡塞尔和笔者之间始终存在着,而且它给笔者带来了极大的收益”(GW VII,308)。

这次“对于他后来的生活道路至关重要的会面”注6是在舍勒刚完成任教资格考试后不久发生的。此后几年,舍勒的学院求职生涯并不遂心。在如今留存下来的写给胡塞尔的十封信中,很多内容都与他谋求大学教授职务方面的努力与请求相关。例如,在现存的1906年3月5日致胡塞尔的第一封信中,舍勒首先谈到他的想法:在特奥多尔·利普斯那里做任教资格的转考。注7这主要是因为,他在私生活方面的一个丑闻使得他不可能在已经担任私人讲师五年的耶拿大学获得教职,即使他的导师奥伊肯在这里有绝对的影响力。因此,他尝试在慕尼黑通过利普斯的帮助来解决困难。他在给胡塞尔的信中表达了他的担心:尽管利普斯友善地答应了他的请求,但想要在慕尼黑大学进行任教资格考试的人很多,利普斯可能会优先考虑他自己的学生,而利普斯的学生当时有二十人之多。注8因此,他同时也询问胡塞尔是否有另一种可能性,即胡塞尔是否有可能像他所听闻的那样:接受布莱斯劳大学哲学系的聘任,并去那里接任因海尔曼·埃宾豪斯(Hermann Ebbinghaus,1850-1909年)转去哈勒大学任职而空出的正教授位置。他希望,如果胡塞尔决定去那里任职,他可以在布莱斯劳大学随胡塞尔完成任教资格的转考。注9胡塞尔后来并未收到布莱斯劳大学的聘任邀请,但他还是为舍勒写了一份推荐函。舍勒于1906年在慕尼黑大学完成任教资格转考,自这年起在慕尼黑大学担任无俸讲师。

而在整整十年之后,即在现存的1916年3月8日致胡塞尔的最后一封信中,舍勒首先讨论的仍然是他的教职问题。这是因为他在慕尼黑任无俸讲师期间再次因其妻子而陷入婚姻丑闻和事关“大学教师之尊严”的官司,最终被大学开除,失去执教资格。此后他住在柏林和哥廷根,成为自由哲学作家,并经常活动于哥廷根现象学者圈中,在那里做校园外的报告和讲座,直至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舍勒撰写此信时,胡塞尔已经准备赴弗莱堡大学接任李凯尔特的哲学教椅。舍勒在信中谈到一个新的任职机会,并为此“无论如何”都想去哥廷根或弗莱堡拜访胡塞尔。这个新的机会是因新康德主义的年青代表拉斯克(Emil Lask,1875-1915年)于10个月前战死在一战前线而空出的海德堡大学副教授的位置。他对胡塞尔透露,“但自从我(这是对您私下言之)听说在[海德堡大学]哲学系讨论填补拉斯克教椅人选之事时曾提到我的名字之后,我就被一种难堪的感受所吓退:如果我在那里落脚的话,我看起来将会多么像是一个等待者。西美尔现在滞留于此,他认为他会帮助消除这个印象。那么我们就等着瞧吧。”(书信II,229)等待一位阵亡者空出的教职,这的确是令人难堪的事。但舍勒没有料到的是,他写信给胡塞尔的这一天(1916年3月8日),恰恰就是胡塞尔的次子沃尔夫冈在一次大战中战死疆场的日子。注10不过胡塞尔还是在4月1日到达弗莱堡后不久便于当月底在那里的新居里接待了舍勒。注11

除此之外,胡塞尔还于1910年7月18日为舍勒写过一封推荐函,这应当是在胡塞尔为舍勒所写推荐函和鉴定书中唯一保留下来的一封,至少是唯一可以见到的一封,其起因也与舍勒的教职有关:舍勒在被大学开除之后还有借助巴伐利亚王国的王储鲁普莱希特的支持而作为哲学教授被派遣到埃及开罗大学担任教职的可能,为此舍勒需要胡塞尔的推荐函。胡塞尔在其中写道:“舍勒博士先生作为哲学家身处哲学战斗之中,这些战斗推动了我们时代的德意志精神生活。他绝不是一位二手的思想家,而是一位极为敏锐、极为独立和在科学上极为严格的研究者。我十分确定,一旦他的私人状况获得有利转机,就可以期待他提供重大的和重要的著作,我在与他的多次深入交谈中对这些著作的主导思想已经有所知晓。在逻辑学、现象学的理性理论、伦理学、社会哲学、有机现象的哲学这些学科中,他提出了在科学上富有价值和全面的研究,这些著作的出版有望为所有严肃的哲学爱好者们提供巨大的教益。——他的学识不同寻常。他掌握当前和以往德国的(以及非德国的)哲学文献的程度令人惊异。这些广博的知识在经过全面的批判处理之后曾对他在耶拿大学和慕尼黑大学的讲座起到好的作用。”(书信II,232)

从总体上看,在舍勒与胡塞尔的关系中,舍勒始终是受益的一方。在极度困难的处境中,他一再得到胡塞尔的支持。撇开各种推荐与鉴定不论,胡塞尔在舍勒两度失去大学教职之后仍然邀请他作为四名编委之一参与《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的工作。正是在这个年刊的第一、二辑上,舍勒发表了被他称作“为哲学的伦理学进行严格科学的和实证的奠基”的代表作《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注12由此得以将他在现象学以及价值伦理学方面的思考展示于人,为他日后(1918-1928年)在柏林、科隆和法兰克福最终获得大学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教职注13提供了在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方面的重要前提。

在此意义上,舍勒在1922年所撰文章中提到他与胡塞尔之间形成的“一种精神联系”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极大收益”(GW VII,308),的确并非客套之辞。在胡塞尔与舍勒之间建立的这种“精神联系”,后来也被舍勒比作与“费希特通过康德、谢林通过费希特、黑格尔同时通过费希特与谢林而得到推动”相类似的联系。他甚至认为,在现象学运动成员中,唯有在胡塞尔与他之间才存在这种特殊的推动与被推动的联系。注14但舍勒也同时说明,现象学“比任何一门哲学都更多是一种合作的事业,而且是在胡塞尔的推动下,但绝非在他的领导下”(GW VII,327)。现象学家们“并未在特定的教义、命题、定理上,而是在一种特殊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研究的技艺)上达成了一致”(GW VII,327)。这种在特殊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上的一致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本质直观”与“伦常明察”的研究方法:情况的确如舍勒所描述的那样,在1901年,当舍勒还在用相当含糊的语言表达其“本质直观”方面的见解时,胡塞尔已经在这年出版《逻辑研究》第二卷注15中明确地对“直观”的概念做了拓展,使它们不再局限于“感性直观”,而是也延伸到“概念直观”、“形式直观”、“范畴直观”、“观念直观”上,注16这些概念后来都被他归入到“本质直观”的范畴中。舍勒赞同胡塞尔这种将直观概念扩展到感性之外领域的做法,但他最终实际上比胡塞尔走得更远,他不仅像胡塞尔那样将本质直观视为整个科学认识的基础,而且更是当作整个文化的基础。易言之,舍勒不仅认为,观念直观可以用于纯粹理性批评,而且可以用于价值批判和人类文化批判。注17例如,舍勒提出的“伦常明察”的概念,实际上是将本质直观的概念运用在伦理学和道德认知的领域,从而为亚里士多德的“实践智慧”与孟子“是非之心”提供了一个现代版本。注18

2.“实事哲学”的工作方向:如果说本质直观是在当时现象学家们之间默认的方法上的一致,那么“面对实事本身”的工作哲学精神就是他们在研究方向上达成的一致。舍勒特别强调现象学的实事哲学(Sachphilosophie)特征:“现象学哲学有别于德国现有种种哲学的地方首先在于,它不是作为立场哲学,而是作为纯然的实事哲学出场”(GW VII,327)。他对胡塞尔的积极评价也在于此:“只是通过埃德蒙德·胡塞尔的《逻辑研究》,一种无立场的、非传统主义的实事哲学才在更为宽泛的程度上得以启动,尽管弗里茨·布伦塔诺、雷姆克、杜里舒、B.埃德曼、施通普夫等人在胡塞尔出现之前也已将哲学引向了这一方向”(GW VII,266) 。这个意义上的“实事哲学”概念,虽然在胡塞尔以及舍勒所列出那些思想先驱的术语表达中未曾出现,但与胡塞尔所说“工作哲学”(Arbeitsphilosophie)或“现象学的观点”基本一致。舍勒在1915年出版的《价值的颠覆》前言中曾将其特征概括为:“我们的所有世界概念和基本概念都可以借助由胡塞尔首先明确地表达出的‘现象学的观点’而被回溯到它们的最终的和本质的体验基础上”(GW III,7)。它意味着一种贴近地面的、自下而上的工作作风,完全就是胡塞尔所说的在《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编者们之间存在的那种“共同信念”:“只有通过向直观的原本源泉以及在此源泉中汲取的本质明察的回复,哲学的伟大传统才能根据概念和问题而得到运用,只有通过这一途径,概念才能得到直观的澄清,问题才能在直观的基础上得到新的提出,尔后也才能得到原则上的解决。”注19

除此之外,舍勒这里所说的:现象学家们“并未在特定的教义、命题、定理上” 达成一致,也是为当时包括胡塞尔在内的现象学运动主要参与者们所承认的一个事实。当然,对于在两人的现象学之间存在差异的明确认识,胡塞尔可能要晚于舍勒。无论如何,在1910年为舍勒写推荐函时,他显然对此还知之甚少,因而他在那里对舍勒的评价主要是针对其哲学思考的能力与风格而言。当时胡塞尔很可能没有读过舍勒已发表的著述,他对舍勒的了解很大部分来自两人的交谈以及他人的引述和介绍。此后,在1913年出版《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第一辑后不久,现象学运动的一个主要发起者、被舍勒称作“无名的现象学家”(GW VII,328)的道伯特注20便曾在信中向胡塞尔警告说:“舍勒的论著[《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第一部分]为现象学所发布的东西并不地道。切不可被他遍地闪烁的急促心灵所蒙骗。我一再地获得这样的印象:他将‘现象学’当作手段来实施那些他完全在别处已然确定了的命题。我也不喜欢他的那些来源的暧昧不明”(书信II,66-67)。而在此期间刚刚到哥廷根随胡塞尔和莱纳赫学习的埃迪·施泰因则在其它方面表达了自己对舍勒的不满:“尽管我急于想捕捉尽可能多的实事推动,但这里还是有些东西让我反感:他说到胡塞尔时的口气。舍勒当然也极力反对观念论的转向,而且差不多是居高临下地来表述自己的意见;一些年轻人现在允许自己用一种讥讽的口气来说话,而这种不恭不敬和忘恩负义让我感到气愤。胡塞尔与舍勒的关系并不完全纯净透彻。舍勒在每个场合都强调,他不是胡塞尔的学生,而是独立地发现了现象学的方法。诚然,他并未作为大学生在胡塞尔那里听过课,但胡塞尔深信舍勒的依赖性。他们彼此相识已有多年。胡塞尔作为私人讲师住在哈勒时,舍勒住在附近的耶拿;他们常常会面并有思想交流。注21每个人都知道,舍勒会如何轻而易举地从他所认识的或者哪怕只是读过其著述的其他人那里获得推动。种种观念飞往他那里,在他那里继续工作,而他自己并未意识到它们的影响。他可以心安理得地说:这都是他自己的财富。除了这种为了优先权的竞争之外,在胡塞尔那里还有对他学生的另一种严肃的担忧。他付诸了最大的努力来培养我们的严格实事性和缜密性,培养‘彻底的智识的诚实性’。但舍勒的方式却是播撒天才的启示,而不对它们做系统的探究,这种方式含有一些让人眼花缭乱并充满诱惑的东西。此外,他谈的是切近生活的问题,它们对于每个人而言都是事关重要的,而且特别能够打动年轻人,不像胡塞尔仅仅谈论冷静而抽象的事物。尽管有这些张力,当时在哥廷根两人之间还是有友好的往来”(ESGA 1,159f.)。

对于舍勒的总体思想及其与自己哲学的根本差异,胡塞尔自己应当是在1921年通过对《伦理学中的形式主义与质料的价值伦理学》全书的仔细阅读(还有在1929年对其中几个部分的再次仔细阅读)以及在1922年对舍勒新出版的《论人之中的永恒》全书的阅读才有所了解。注22

目前能够确定的是,除了舍勒的《形式主义》书之外,胡塞尔还在1930年前后认真研究了舍勒的其它著述。在此基础上,他在1930年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第十一辑上发表“我的《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后记”,不点名地批评德国哲学境况中正在争夺主宰地位的狄尔泰的生命哲学、舍勒的哲学人类学和海德格尔的生存哲学,指责它们“是一种向‘超越论的人类主义’或‘心理主义’的堕落”(Hua V,138,140)。

此后,应康德协会主席利贝尔特(A.Liebert)的迫切邀请,胡塞尔于1931年去柏林、法兰克福、哈勒做了题为“现象学与人类学”讲演。胡塞尔将这个讲演视作对狄尔泰、舍勒和海德格尔的哲学观点表明自己立场的一个机会。为了准备这个讲演,胡塞尔又于1931年4月和5月通读了舍勒的《人在宇宙中的位置》和《价值的颠覆》,并作了相关的笔记。注23他在这年4月19日致英加尔登的信中说:“我应当在柏林、哈勒和法兰克福(康德协会)谈现象学与人类学,并且必须仔细阅读我的对手舍勒和海德格尔”(书信III,273-274)。后来,胡塞尔在柏林等地的讲演中指名批评了“狄尔泰的生命哲学”,并且不指名地批评了“在人之中的……”以及“具体-世俗的此在的本质论”(舍勒、海德格尔)。只是在其讲演的结束语中,胡塞尔才简短地提到了舍勒,批评“任何一种存在论式的观念论,如舍勒式的,它已经将我的《逻辑研究》对埃多斯、对先天论的和本体论的认识的改造论证看作是一张为素朴形而上学颁发的通行证。”注24

从柏林等地回到弗莱堡后不久,胡塞尔在6月22日致亚历山大·克伊勒的信中说:“我刚回到家中。……现在我正着手为德国读者来修改《笛卡尔式的沉思》,并且顾及那些自舍勒以来便成为主导的误解”(书信III,360)。胡塞尔希望能够在新一辑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刊》上出版《笛卡尔式的沉思》的德文修改版以及“贝尔瑙”时间研究手稿。但这个出版计划在胡塞尔生前未能实现。《笛卡尔式的沉思》的德文版是在二战后才作为《胡塞尔全集》的第一卷由荷兰马尔梯努斯·奈伊霍夫出版社刊印发行(海牙,1950年)。在这个德文版中,胡塞尔仅仅提到舍勒一次,主要涉及同感问题。他认为在此问题上,“所有至此为止的理论(也包括马克斯·舍勒的理论)都始终没有真正的结果”(Hua I,173)。由此也可以看出,胡塞尔在致克伊勒中所说的“自舍勒以来便成为主导的误解”已经不再是针对舍勒的超越论人类主义和形而上学,而主要是针对其同感理论或交互人格问题的具体研究。

事实上,在胡塞尔留下的大量遗稿中,关于舍勒的专门思考和论述几乎没有。在1930年为柏林讲演所做的舍勒、海德格尔研究中,胡塞尔写下了对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和《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两本书的多方面批评,然而对于舍勒,胡塞尔只做了一份对《价值的颠覆》一书的摘录,并未做出任何可与海德格尔批评相比较的舍勒辩驳(Hua XXXIV,XL-注4)。究竟是胡塞尔在此过程中并未发现舍勒思想中与自己根本对立的问题?还是他发现了舍勒的问题不在于舍勒本身,而仅仅在于后人对他的误解?仅依据现有的资料还无法回答这一问题。

无论如何,这里可以参考胡塞尔与舍勒共同的学生、社会哲学家普莱斯纳对舍勒的思想的一个总体的评价:“尽管舍勒的哲学有形而上学的倾向,他在所有奠基问题上都是现象学家。”注25仅此一点,便可以使舍勒在胡塞尔那里根本有别于自1928年接任胡塞尔教席之后便不再谈现象学而只谈形而上学的海德格尔。

对此三位现象学家,还可以参考埃迪·施泰因所做的一个总体评价:“他[舍勒]在理解上快得吓人,不仅在对另一个人所说的东西的理解上,而且也在对作为基础而始终未说出的东西的理解上。……舍勒对我来说始终是不同于我遇到的任何一个其他人的真正‘天才现象’。不言而喻,胡塞尔也是一个天才,但同时也是一个带有极为细腻的智性良知的真正德国学者。舍勒常常停留在他的最初想法上,而它们并不总是最好的想法。长时间的工作或等待,直至一个直觉来临,这不是他的方法。在他那里,这也是他为何不是一个坚定不移的现象学家的原因。我也想就海德格尔说:他不是坚定不移的——不是因为他太快(只要他愿意,他也是一位最精微分析的大师),而是因为他的形而上学。”注26

舍勒本人曾在一份很可能写于他去世前不久并可以被标为“当代德国现象学”的未发表遗稿中自我评价说:“除了胡塞尔之外,只有我自己和海德格尔给出了现象学的一个确定落实的类型以及对哲学的一个系统建构的纲领”(GW VII,330)。如今看来这是毫无疑义的事实。当然,从影响上看,如伽达默尔所说,舍勒在当代哲学意识中的影响还远不能与胡塞尔或海德格尔相比拟。注27这一方面可能与他过早地离世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与他在哲学思考方面过于铺陈和挥霍有关。注28尽管如此,只要对舍勒的这个说法做一大致的回顾考察,我们就可以确认:在胡塞尔引发的现象学运动中,舍勒的确占有一个十分特殊的位置、一个足以与海德格尔相比较的位置。他在这个运动的早期便成为该运动的核心成员,并且在逻辑学、认识论、伦理学、心理学、人类学、宗教哲学、价值哲学等各个方面有力地推进了现象学的研究。但他的工作同时也给这个运动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他常常在这个名义下加入一些其实不符的东西,从而削弱和淡化了胡塞尔的原本现象学的特性。我们在海德格尔那里也会发现同样的情况。这是现象学运动的一个乖悖违戾之处:倘若没有早期的舍勒以及后期的海德格尔的加入和共同作用,现象学可能很难会成为后人看到和理解的“运动”;然而也恰恰是因为他们的加入与“或对或错的”注29共同作用,现象学虽然成为声势浩大的“运动”,但在此运动中,最狭义的现象学,即胡塞尔现象学的成分却日渐稀疏。不过这也可能是所有想要成为某种运动和思潮的哲学理论都无法逃避的最终归宿。胡塞尔早期曾对现象学的广泛传布抱以欢喜之心,后期则基本上淡然以对,不再为此做任何积极的努力,原因也大致在于此。注30

舍勒于1928年5月19日突然辞世。胡塞尔于次日在邀请其研讨课的学生喝下午茶时从一位学生(Aurel Kolnai)那里得知了这一消息(年谱,334)。而在此之前的一个多月,胡塞尔也已经向巴登教育部提出退休申请,将自己的教席托付给海德格尔。所有这些都使得1928年成为对现象学运动而言一个至关重要的年头。在这三位代表了“在今日德国,不,在今日欧洲,乃至在整个当代哲学中的最强大哲学力量”注31的现象学家之间,既存在诸多一致,又存在诸多分歧,其中的复杂而微妙的思想联系如今已成为当代研究者们越来越关心的课题。而其中的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在这三位现象学思想家这里不仅可以看到在德国古典哲学中包含的,而且也是在近代欧洲哲学中包含的两个主要动机(笛卡尔动机和黑格尔动机)在现代思想中的突出的表现方式以及特殊的落实状况。

关于胡塞尔现象学与舍勒现象学(也包括与海德格尔现象学)的总体关系,笔者在《现象学及其效应——胡塞尔与当代德国哲学》注32中已经给出了一般性的引论,因此这里的文字不准备在此方向上做更进一步展开,而仅仅满足于通过上述概论完成在此期间对胡塞尔与舍勒关系的补充和更新的论述,以便随后可以在接续的文章中直接切入另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主要是胡塞尔与舍勒在人格问题上的思考得失的讨论。藉此,笔者希望一方面可以发现和指明现象学家们处理哲学问题的基本方式,另一方面也可以在对他们思想成果之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展开和推进相关方向的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