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政治学视野下政商关系研究图景
在中国政治研究中,政商关系在何种意义上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议题?从现实政治生活而言,政商关系最引人注目的不过是各种庞大而纠缠不清的利益交换之网。如果我们的研究能够对这种关系网络及其模式进行典型个案抑或社会网络分析无疑有助于我们深化对其的认识。然而,政商关系研究的意义显然不只停留于此,我们绝不仅仅是为了一窥权力与金钱的游戏而为利益的政治做一个注脚。在政治生活中,所谓“政商关系”既指向了企业和公司等经济主体与国家的关系,也指向了经济精英与政治精英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既包括了政企关系,也包括了官商关系。在各种政治行动者中,企业与商人无疑从任何意义上而言都是我们所不应忽视的。
正如计划经济是全能主义国家的根源一样,政商关系也是国家政治统治的重要基石:国家对于经济主体和经济精英的有效控制和吸纳是过去几十年国家政治统治稳定的重要基础;而从全能主义国家对经济主体的垄断到市场转型中国家与经济主体的关系重构,可以说是过去六十多年中国政治变迁的重要动因。在这个过程中,在正式与非正式的双重意义上,政治权力渗入经济生活的边界并非仅仅是收缩与撤退,国家干预经济的方式处于不断调整过程之中。这种关系的调整是如此多面向,以至于国家控制、市场化改革、发展型国家抑或政商共谋等都难以完全捕捉这种国家权力渗透到经济生活中的变化。并且,这种关系的重构不仅仅揭示的是政商关系的变化,它还折射出在经济生活中国家权力、能力和策略的特征及其变迁:国家在经济生活中的目标是否处于变化之中?国家权力究竟如何干预各种不同的经济主体?它是否可以实现其干预经济生活的目标?国家的权力结构以及国家的政策运作如何塑造了政商之间多元化的关系?同时,这种关系的重构强调的是一种动态的过程,党和国家与小商贩、个体工商户、中小型私营企业、垄断型国有企业、大型外资企业、资源依赖型企业和新信息技术企业等的关系都处于重构之中。国家与国有企业是否依然是科尔奈所言的父爱主义和软预算约束下的双向垄断?大型外资企业是否具有更大的政策影响力和完全不同的政策游说模式?资源依赖性企业与新兴技术企业所能够分享到的行政权力或者政治权力是相似的吗?在这些问题的探讨过程中,我们需进一步追踪的是,究竟政商之间看上去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否隐藏着变迁的种子,从而深化对于国家权力运作和政治统治演进的认知。
在本书中,多篇论文聚焦于国家与经济主体的关系。朱天飚教授对国家能力与政商关系形态的关系进行了极为深入而全面的回顾和思考。他通过描述和分析1979年之后国家和地方两个层级的政商关系之形态来探讨国家运作的不同维度。在他看来,1979年开始的经济改革使得国家具有了强强制力和弱建制力的特殊组合,即中央政府仅能执行优先政策,而地方政府则专注于中国的日常发展问题。经济分权下地方政府相当不同的权力空间创造了不同的政商关系模式,比如,地方统合模式、创业政府模式、自由市场模式,等等。耿曙教授和陈炜博士的论文则对发展型国家的文献进行了最为清晰的梳理和反思。他们深入分析了“国家”作为“权力结构”和“产业政策”在经济增长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他们梳理了“发展型国家”的特征,将之总结为两个方面,国家能力(包括优秀的官僚与国家自主性)和产业政策这两点。在发展型国家理论中,强国家的“政治结构”保证了产业政策的成功。进而,他们提出产业政策在早期模仿阶段与创新阶段所面对不同的“信息”和“规模”问题,政府介入的争论焦点,或许应该从“是否介入”的抽象思考,转向“何时介入、何时退出”的具体分析。林海彬博士的研究则聚焦于国家之手在创新政策中的作用,考察了政府不同的财政扶持方式导致的杠杆作用和挤出效应。比如,经费补助更具“挤出效应”,而税收优惠则更具“杠杆效应”;R&D补贴对企业产生激励效应和挤出效应,呈现“倒U型”的动态过程。补贴的激励效应在初始阶段影响逐步上升,达到一定峰值后,补贴代替企业的研发投入,呈现挤出效应等。
进而,在马克思的经典叙述中,根源于经济基础的阶级关系是政治生活的主体和决定性因素。即便如今我们会更强调国家的自主性,但是,这仍然提醒我们社会的不同群体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分化,他们与国家的关系存在相当的差异。所以,当我们的研究视野从弱势的社会个体及其群体转到社会经济财富的拥有者时,我们可以将国家与社会简单的两分关系分化为更为复杂的多边关系,将国家与社会两者的合作和争夺的关系转化为为国家内部不同主体与社会内部不同主体之间多元博弈的关系。在劳动关系、业主维权、环境抗争、甚至社团组织和智库发展等现象中,权力的博弈都绝不是国家与社会两个单一的主体,相反,经济精英及其企业是深居其中的隐秘力量。在这三者关系中,我们究竟应该是经济精英当做与其他群体享有共同价值和利益的“社会”,还是当做与党和国家利益和价值共享的紧密“国家盟友”,抑或与三者都存在分化的目标和利益,是应当被当做一个问题而非理所当然的研究前提。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家之间的社会网络、正式组织、政策影响和利益博弈等都是重要而亟需研究的议题。在把二元关系进一步分解为多方关系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的逻辑。
在本书中,张华教授的论文聚焦于企业家的正式组织,对行业协会的现有研究做了非常丰富而清晰的回顾,将行业协会研究放在十分开阔的理论视野之中进行考察。在她看来,依附仍然是把握国家与行业协会组织最贴切的描绘。在“依附”视角下,国家权力的保留、市场的不完全和政党的控制意识,形成了企业对政府及行业协会对政府的依附关系,协会并没有得到企业的认同,而仍然镶嵌于国家机构内部。政党试图把它打造成为国家和社会之间新的“传输纽带”,统战和吸纳的法团战略与依附主义互相补充,阻止了企业家横向联盟的形成(Pearson,1997:141; Wank,1999)。黄冬娅的论文回顾了关于企业家阶层与政治发展的相关文献。现有研究很多从“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的理论论断出发,探讨市场转型中中国是否出现了一个自主并与国家权力抗衡的社会阶层。这些研究大多得出基本一致性的判断,即中国出现的是一个依附于国家并与国家权力共谋的社会阶层。由此,她认为,在市场经济体系下,资本的力量往往并非是抗衡国家权力并推动政治民主化的“社会力量”,国家与社会两分的分析框架应该为“国家—资本—社会”三分的框架取代,并更深入剖析和探讨私营企业主对于当代中国政策过程的影响。
在研究中,当将历史和比较的视野带入时,这种当下看上去理所当然而又稳定的政商关系,不管是呈现出其时空上的独特性,还是呈现出与历史和他国经验惊人的类似,都更加显现出它值得探究之理论和现实意义。林盼博士细致地梳理了相关文献和研究问题,将历史和比较的视野带入了政商关系研究,呈现出了诸多有趣的观察。比如,纵观历代的各种资料,官商之间的互动过程充斥着“非正式”的特点,政府三令五申禁止官员经商,但“官商合流”的状况仍屡禁不止;习惯性地采用不成文的规约裁决商事纠纷,而不去制定和实施普遍适用的正式条文等;在比较的视野中,中国的商业资本依附于农业—地主经济,不像西方那样以自治城市为据点独立经营,也没有出现自主性的商人团体,这种差异在于中国面临着与西方不同的地缘政治环境,即传统中国统一王朝的周边区域,基本没有强有力的政权构成挑战,这使得传统中国始终保持着政治权力的绝对掌控;而在西方,商人作为都市精英的基本成员,经常性地参与到政治活动之中,甚至成为掌握实权的“金主”。
此外,本书的其他几篇论文也都或潜在或明确地在与基于西方经验的政商关系研究进行对话,包括与东亚发展型国家(地区)、与前共产主义国家以及与欧洲国家建设和民主化进程的研究进行潜在的或明确的比较。朱天飚教授的研究就认为,如果我们将中国大陆的案例加入到对东北亚奇迹的讨论中,或许可以重新思考主要基于日本经验的发展型国家模式。中国大陆不同于所有其他东北亚案例的是其地方政府在经济增长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耿曙教授和陈炜博士的研究则明确地讨论了中国与东亚发展型国家(地区)的经验比较。他们认为,在“机制视角”的逻辑下,中国在八九十年代的发展经验与东亚“发展型国家”并未有大的差异,因此这些“发展型国家”的经济兴衰,可以为中国未来的走向提供借鉴,包括区分追赶阶段和创新阶段,探求恰当的产业政策介入方式。张华和黄冬娅的研究则侧重于分析在中国被作为社会力量的企业家阶层与国家的关系的独特性,张华所强调的“依附”与黄冬娅所讨论的政治发展中的私营企业主阶层的角色,都旨在揭示现有研究从基于他国经验的理论出发所提出的问题。不管是公民社会、法团主义、“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民主”等,都有可能隐藏了强烈的理论预设,从而使得我们模糊掉中国的独特性以及中国的非独特性。诸如市场化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行业协会却仍然长期在低活跃度地、形式上地运作,抑或企业家与国家具有共谋、吸纳和庇护等关系,在比较的视野中究竟能够为普遍的理论建构做出何种贡献,或者他们不过是现有理论的一个案例注脚?
总的来说,政商关系对于我们研究国家、市场和社会的运作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都有重要的意义,是政治学与经济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交叉的重要研究议题。不管是经典的马克思主义、多元主义、权力统治研究,还是发展型国家、裙带资本主义、产业政策和市场转型研究,等等,都从各个角度与政商关系的主题密切相关。在中国,政商关系的研究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在经济学的模型和数据之外,我们仍然需要在理论视野和经验基础两者之中寻求贡献和突破,本辑所收录的论文是一个初步的尝试,希冀能够推动学界对此主题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