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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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投资资金的管理

一、投资资金管理中财政与银行之间关系的分析

在投资资金管理中,有关财政与银行之间的关系,可以就以下问题进行分析。

(一)中央银行的地位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中央银行必须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央银行,而不能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那样实际上成为财政部门的附属物,也不能再像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初期那样有自身的盈利目标,对企业进行信贷业务,甚至兴办经济实体,力争多创收入等等。

中央银行既是国家的金融主管机关,又是银行的银行,它的任务就是稳定货币,以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促进经济的发展。它依法制定货币政策,执行货币政策,不受财政部门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干预。

在中央银行与财政之间的关系中,必须明确的是:中央银行不向政府透支,不向各级政府提供贷款,不直接从一级市场购买或包销政府债券。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可以在二级市场上买进卖出政府债券,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公开市场业务。

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银行,一方面要监督检商业银行的活动,使它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再贴现业务与再贷款业务来为商业银行融通资金。但中央银行不干预商业银行的正常业务活动,不直接参与货币市场的同行拆借,也不得对非金融机构和任何个人发放贷款。中央银行投资兴办经济实体的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二)政府债券发行问题

政府债券的发行是在一级市场上实现的。在一级市场上购买政府债券的,是企业与个人。假定政府债券发行所筹集到的资金准备用于投资,而政府债券由企业利润留成中用于资金和福利的部分以及居民个人收入中准备用于消费的部分购买,这不会增加社会总需求,但会影响需求结构,即把一部分消费支出转移为投资支出,从而会影响生产资料市场的供求。假定政府债券发行所筹集到的资金准备用于投资,而企业和个人用本来准备用于投资的资金来购买政府债券,那么社会总需求不会变化,消费支出与投资支出之间的比例不会变化,生产资料市场上的供求总量也不会变化,但如果政府投资的项目与企业和个人本来准备投资的项目不同,生产资料市场上的供求结构就有可能发生变化。

请看图5-2和图5-3。

图5-2和图5-3说明的是政府债券发行前和发行后的两种不同情况。

图5-2

图5-3

图5-2和图5-3说明,在闲置资金(无论是企业、个人手中的闲置资金,还是政府手中的闲置资金)为零的条件下,政府发行政府债券并由企业和个人购买,不会导致社会总需求发生变化。有可能发生变化的,只是投资支出与消费支出之间的比例,以及因投资项目、消费项目的不同而引起的生产资料市场、消费品市场供求结构的变化。

因此,在投资需求已经膨胀的条件下,只要发行政府债券的目的在于筹集政府的投资资金,那么政府债券的发行并不是抑制社会投资需求的有效措施。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发行政府债券的目的在于把企业和个人手中本来准备用于投资支出的资金转化为政府手中的闲置资金,才不会增加社会总需求,才有助于抑制投资需求。或者,只有在投资需求膨胀,但消费需求仍然不足,而发行政府债券的目的在于把企业和个人手中本来准备用于投资支出的资金转化为政府的消费支出的条件下,政府债券的发行才有助于对投资需求的抑制。

(三)财政赤字的金融对策

在出现财政赤字时,究竟采取什么金融调节措施最为适当,要从财政赤字同货币供应量的两个不同组成部分(现金量和信贷量)的关系来分别考察。

就现金量而言,要知道,因投资过多而造成的财政支出(即政府用于投资的支出)是由财政转账划拨到各单位存款账户的,在大多数情况下不直接支付现金。尽管其中有一部分会转化为现金,从而会增加流通中的现金量,但财政赤字的大小与流通中的现金量的多少是不一样的。如果财政赤字数额较大,而流通中现金增加量较小,那么就不能指望用减少流通中的现金量的做法来应付这种情况下的财政赤字,也就是不能指望用减少市场上的现金流通量的办法作为对策,否则就会导致流通中的现金量过少,从而妨碍经济的正常运行。

再从信贷量的角度来考察。因投资过多而造成的财政赤字,对存款量的影响是明显的。财政赤字的数字与存款量的增加基本上一致,而存款量的增加又同信贷量的增加基本上一致。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应付因投资过多而造成的财政赤字,可以采取紧缩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办法。

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紧缩现金流通量,往往无助于抑制投资需求膨胀,反而会使市场上现金量过少,不利于经济运行,而紧缩固定资产投资的信贷量则是有效的。

(四)关于政府向中央银行透支问题

政府的财政赤字应当靠政府发行债券或增税等手段来弥补,而不应当采取政府向中央银行透支的做法。

假定政府向中央银行透支,经济中的变化将如图5-4所示。

请看图5-4。

图5-4

从图5-4可以看出,在财政向银行透支后,中央银行唯有采取紧缩信贷的做法才能使社会总需求不增加,因为财政所增加的投资支出与消费支出同企业所减少的投资恰好相抵消。

但是,在财政向银行透支后,如果中央银行并未相应地采取紧缩信贷的做法,或者,中央银行紧缩信贷的力度不够,那么中央银行只有增加货币发行,才能应付向财政透支后所形成的新形势。要知道,中央银行由于向财政透支所增加的货币发行,并没有商品生产的增加与之相对应,于是货币供应量就会过多,就会影响经济的稳定。

正因为如此,所以不应当采取中央银行向财政透支的办法来弥补财政赤字。

二、中央银行与投资资金管理

前面已经提到了中央银行在投资资金管理中的作用。下面,让我们在已经论述的基础上,就中央银行在投资资金管理中的作用做进一步的分析。

(一)中央银行在稳定通货前提下对投资量的调节

中央银行的任务首先是稳定通货并以此促进经济发展。但稳定通货的关键究竟是什么,则是可以研究的。

从纯理论的角度来看,稳定通货,是指保持正常的货币流通量,使币值稳定。因此,稳定通货的关键在于控制货币的供应。

当银行发放贷款时,不仅流通中的货币量增加了,而且银行的信贷量也增加了。发放贷款,就是投放货币;收回贷款,就是回笼货币。投放与回笼的差额,也就是贷款净增额,就是货币发行。由此可见,银行贷款的规模决定着通货的规模;要实现稳定通货的目标,就应当根据国民经济中的实际需要来控制贷款的规模。

那么,中央银行在保证通货稳定的前提下,又怎样发挥其促进投资和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呢?应当明确,社会上存在着多种来源的闲置资金。要促进投资,就应当把社会闲置资金聚集起来使用。中央银行通过一定的金融政策,影响商业银行积极吸收存款,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而差别利率政策的运用,则有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有助于资源利用效率的提高,从而也起着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派生存款问题

中央银行运用存款准备金制度来调节信贷规模以后,如何看待派生存款和再贷款能力,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需要研究的问题。前面已指出,中央银行除了可以运用存款准备金率来控制信贷规模而外,还可以运用直接控制手段,即实施资金运用规模控制,或称信贷限额。如果两种办法并用,派生存款增长过快的情况就可以避免。

请对以下两图(图5-5和图5-6)进行比较。


图5-5说明,如果中央银行只采取存款准备金控制方式,那么商业银行的再贷款能力只受到初始存款额大小和存款准备金率高低的制约。

而图5-6则说明,如果中央银行在采取存款准备金率之外还采取资金运用规模指标,即信贷限额,那么后者(e)将成为商业银行再贷款能力的进一步约束。当然,e可以有强弱程度的不同。硬性规定信贷限额是最强的约束,劝告(打招呼)是最弱的约束。介于二者之间的还有另一些形式,如再贷款利率限制、再贷款期限限制、累进的存款准备金率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在一般情况下,中央银行为了控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只采取存款准备金率就行了。但这并不排除中央银行在必要时可以采取信贷限额。

图5-5

说明:图中,a表示存款准备金,b表示贷款,c表示派生存款,d表示再贷款。

图5-6

说明:图中,e表示中央银行制定的资金运用规模指标,它将成为商业银行再贷款的约束。

(三)中央银行的事前调节和事后调节

中央银行为了达到稳定通货的目的,对于货币供应量的调节可以分为事前调节和事后调节。

事前调节是指中央银行根据今后一段时间的经济形势与市场况,制定货币供应量的控制目标,并以此为基础制定金融政策。

事后调节是指在货币供应量出现不正常时,中央银行采取相应的措施对货币供应量进行调节。

相应地,对于投资资金的管理,也可以分为这样两种调节。前一种调节(事前调节)对中央银行来说更为重要,因为它体现了中央银行对投资资金管理的主动性。但前一种调节也有困难,即财政部门对货币供应量变化的影响以及政府投资对市场供求的影响,是中央银行不能控制的。财政赤字的增加将通过不同途径导致经济中的存款量的增加,因为财政的支出将转化为企业在银行中的存款的增加,从而增大了货币供应量。可见,这一新投入的货币量是独立于银行活动以外的财政活动的结果。如果中央银行不可能通过事前调节来干预财政活动及其造成的对货币供应量的影响,那么中央银行就必须依靠对货币供应量的事后调节,才能避免因货币供应量过大而造成的通货不稳定。

由此看来,中央银行的事前调节与事后调节都是必要的,二者应当并用。

三、货币供应量正常与否的标志

为了使中央银行对货币供应量和投资资金的事前调节与事后调节取得成效,应当正确地判断一定时期的货币供应量是否正常。

在判断货币供应量是否正常时,按照社会最终产值的增长率来确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是重要的,但这还不够。社会中间产品价值的增长率、社会非生产性劳务价值的增长率,也应当成为货币供应量增长率的依据。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中间产品是进入市场的,社会非生产性劳务的交易量也不断扩大,如果在决定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时不把中间产品的增长率和社会非生产性劳务价值的增长率考虑在内,对货币供应量正常与否的判断就有缺陷。要知道,在技术不断进步、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第三产业的发展速度是较快的,这样,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即使比较高,也不能被看成是不正常的。

此外,考虑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同经济成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比例正在不停地变化,货币供应量作为现金量和存款量的总和,必然会因不同经济成分的变化而受到影响。从这个意义上说,需要控制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率只可能大体上接近,而不会是精确无误的数值。

有这样一种观点,即认为可以用物价的波动幅度来说明货币供应量的正常与否。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毫无疑问,物价的大幅度上涨肯定反映了货币供应量的不正常,但即使在货币供应量正常的情况下,物价也可能有升有降。我们通常所看到的物价波动是消费品价格的波动,在生产资料市场上,短期内价格的波动不像消费品市场上的价格波动那样明显,限制性市场尤其如此。同时,引起价格变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货币方面的因素,也有非货币方面的因素。如果是非货币方面的因素而导致的物价波动,就不能单纯归因于货币供应量的不正常。

从经济增长的角度来考察,如果货币供应量的增长同经济的增长相适应,货币供应量不仅没有形成对经济增长的障碍,而且是有利于经济增长的,那就表明货币供应处于正常状态。由此还可以认为,信贷量、货币供应量的增长率超过经济增长率不一定就是坏事,对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能够借助于货币启动闲置的生产要素,使后者转化为现实的生产能力,这对于经济增长将是一种推动。这也就意味着,对货币供应量的控制尽管仍是必要的,但这绝不是要把经济控制得死死的,只要有利于经济增长而又不会造成物价的大幅度波动就行了。何况正如前面已指出的,合理的货币供应量和合理的货币供应量增长率本来就不表现在某种固定不变的数值上。

反过来说,假定我们不是这样理解货币供应量正常与否的标志,而是把货币对生产与经济长的能动作用撇在一边,那又会造成什么结果呢?不言而喻,闲置的生产要素依然是闲置的,它们在经济中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投资需求固然有可能被抑制了,但商品供给却没有增长,这对经济的长远发展来说并没有好处。要知道,经济中经常存在生产要素闲置、供给能力不足的情形,从而造成商品供不应求。如果通过贷款向企业投资,起到发挥闲置的生产要素和促进生产的作用,那么即使货币供应量稍多,对整个经济也是有利的。这表明,货币供应量的正常与否还应当结合供给问题来分析。

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有待于论述,这就是:假定流通中的货币量可以有一定弹性,可以在可允许的幅度内上下摆动,那么根据这一假定而适当扩大的货币供应量,是否有足够的生产资料与之相对应呢?当然,任何投资都要有物质资源条件,仅靠扩大货币供应量是不能解决问题的。但不能等待一切物质资源条件都具备了才进行投资,有些条件可以边投资边创造。货币对于经济增长的能动作用也正表现于此。就投资所需要的物质资源来说,由于物质资源是分阶段、分批投入的,而且整个投资周期的物质资源供给也可以分阶段、分批进行,这样,投资过程中的供求就不能局限在年度平衡上,而应考虑较长期的平衡关系。如果这样来理解,对物质资源条件的具备与否也会有新的看法。只要在投资过程中能够边投资、边创造物质资源条件,那么以增加货币供应量的方式来增加供给的做法,将是可行的。

四、社会集资与投资资金管理

用社会集资的办法来筹集投资资金,是动员社会闲置资金和挖掘社会资金潜力的措施,也是把一部分消费需求转化为投资需求的措施。在这里所遇到的问题之一,仍然是新增加的投资资金有没有相应的物质资源供给。关于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做过分析,即考虑到物质资源是分阶段、分批投入的,整个投资周期的物质资源供给也可以分阶段、分批进行,所以运用社会筹资来增加物质资源供给和满足投资需求的做法同样具有可行性。

因此,社会集资中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不是投资过程中是否具备了物质资源条件(因为这些条件可以边投资边创造),而是投资的结果是否同社会的需要相符合,也就是新生产能力形成以后产品有没有销路。没有市场的产品,是社会资源的浪费。对于这样的产品,即使在生产过程中具备了一定的物质资源,也不能投资进行生产。对投资资金的管理,无疑应当把重点放在避开重复建设和防止无效益投资之上,而不是简单地限制社会集资或限制社会闲置资金向投资的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