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诗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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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世纪长篇叙事诗的繁荣

法国中世纪文学几乎由诗歌构成,换句话说,法国中世纪文学的基本形式是诗歌。除了纪事散文和15世纪出现的小说以外,英雄史诗、骑士传奇、小故事诗、戏剧等等都用诗句写成。雨果说过,中世纪文学是“诗歌的海洋”。现今搜集到的作品,约有几十万行诗,多半是十音节诗和八音节诗,押谐音或两行一韵。鬻歌诗人和行吟诗人是这些诗歌的传播者或创作者。中世纪文学最早是适于吟唱的。叙事诗的体裁一开始就十分发达,英雄史诗、骑士故事诗、小故事诗、《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都是叙事诗,构成了中世纪文学的主体。

第一节 英雄史诗

英雄史诗产生于11世纪,12世纪为兴盛期。远征西班牙和“十字军东征”,直接促进了英雄史诗的兴起。为了鼓舞士气,鬻歌诗人在营帐演唱历史上的武功伟绩。“十字军东征”以后,教堂为了吸引朝圣者,将一些被奉为圣徒的大贵族的事迹写成叙事诗。由此产生了英雄史诗。英雄史诗先经过民间传诵阶段,12世纪才有文字记录——手抄本。手抄本是在民间创作的基础上加工而成的。现存最早的手抄本《罗兰之歌》 《纪尧姆之歌》都是根据1100年前后的作品改写而成的。

从形式上看,英雄史诗与叙事抒情诗有很多联系。叙事抒情诗是民间自发产生的咏唱武功的诗歌。英雄史诗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它分为帝王系、敦 ·德 ·梅央斯系和纪尧姆 ·德 ·奥朗日系,分别叙述查理大帝的事迹,封建王国的诸侯叛乱和纪尧姆及其家族勤王征战的事迹。此外还有十字军系等。

英雄史诗早期是一种借古喻今的文学,它借取卡洛林和墨洛温王朝的历史,反映从11世纪末开始的法国封建社会趋向统一的愿望和现实。与这个要求相适应,英雄史诗歌颂帝王的武功。在8世纪建立统一帝国的查理大帝于是以理想的帝王面目出现,不少英雄史诗歌颂他一生的重大事件和骁勇品质,描绘了他在西班牙、意大利、萨克森的主要战役。在《查理大帝朝圣记》中,他去朝拜圣地耶路撒冷,返回时经过君士坦丁堡,依仗圣徒遗物,做出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远胜过那里的国王。《罗兰之歌》和《赛斯纳人》叙述了他战胜异教徒的斗争。这样一个近乎神化的皇帝,是强大王权的象征。

英雄史诗也歌颂了忠臣。除了罗兰,英雄史诗集中歌颂了纪尧姆。在《路易加冕》中,他维护年幼的路易,挫败企图摄政的诸侯。他在打退异教徒的战斗中被砍去了鼻尖,得了“短鼻子纪尧姆”的绰号。他和侄子维维安等以弱胜强,打败了撒克逊人(《纪尧姆之歌》)。在《尼姆城的大车》中,他虽然得不到国王封赏,仍然对国王忠诚,设巧计将士兵藏在盐桶内,用牛车拉入城里,攻占了城市。纪尧姆是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形象。

英雄史诗还谴责了诸侯的叛乱,反对诸侯之间的混战。在《拉乌尔 ·德 ·康布雷》中,拉乌尔看中别人的封地,违背了皇帝的意旨,最后被杀死。在《戈尔蒙和伊桑巴尔》中,伊桑巴尔因为国王不公,效忠异教徒的国王戈尔蒙,将战火蔓延到家乡,最后忏悔而死。在这些英雄史诗中,叛乱的诸侯以失败告终,王权获得胜利。

由此看来,英雄史诗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它宣扬王权高于一切的观念:帝王是英明正确的;即使君王并不贤明,诸侯只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叛乱,那也是犯上,受到了谴责。英雄史诗反对封建社会的一切敌人,包括对西方一度构成威胁的异教势力;它同“十字军东征”相配合,大量描写基督徒以弱胜强,打败异教徒。这种明显的政治色彩必然受到王权和教会的大力支持。在当时书写工具十分昂贵的情况下,将几千行诗抄写在羊皮纸上并非易事,单靠行吟诗人等个人的力量是难以完成的。另一方面,巩固封建中央集权制,削弱诸侯势力,使社会获得安定,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稳定的,符合历史发展潮流,所以英雄史诗的流行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在一两百年内,它从北方迅速蔓延到南方,达到鼎盛局面,绝不是偶然的。

《罗兰之歌》(约1100)是最古老,也是最优秀的一部英雄史诗。全诗4002行,一共291节,现存的手抄本约写于1170年,用盎格鲁->诺尔曼方言写成,从最后一行诗得知作者可能是杜罗尔德。这部英雄史诗借用了一段史实,加以铺陈:公元778年8月15日,年轻的国王查理率师从西班牙返回时,在比利牛斯山遭到巴斯克山民的袭击,罗兰伯爵战死。史诗杜撰了一个叛徒加奈隆,让罗兰在荆棘谷血战而死。“这个歌里歌唱了查理个人身上所体现的法兰西的统一 —— 一个还不存在的、理想的封建王国。”1史诗反复咏唱“可爱的法兰西”,主人公罗兰不让“可爱的法兰西落到耻辱中,”“丧失它的价值,”“为主上甘受严寒和烈日的磨炼,抛尽血肉也是应当”。他不愿吹响号角求救,而是以一当十,英勇无畏,以战死维护法兰西的荣誉:

他面朝下躺在绿草地,

身下剑和号角放在一起;

他的头转向异教徒。

这样做他是满心希冀,

查理和全军将士会说,

可爱的伯爵得胜而死。

这个场面表达了一个思想:法兰西高于一切,为它而死是壮烈的捐躯,虽死犹荣。史诗把统一法兰西的思想升华到崇高的境界。建立一个统一的法兰西,需要有一个英明的国王。查理大帝当政时间很长(768~814),他建立了一个虽然不很巩固,但版图却十分广阔的帝国。在史诗中,他英勇善战,深谋远虑,乐于倾听谋士的建议,富有情感,是天主的宠儿,在他身上集中了一切美德。

《罗兰之歌》在艺术上的成就代表了英雄史诗的艺术特点。首先,它体现了简朴而崇高的风格。史诗结构很简单:从头至尾原原本本地叙述。叙事状物也很简单,喜作战斗场面的描述,人物没有内心活动,说话很少,只通过行动来表达思想;状物往往只用一个形容词:“山峦高耸,深谷幽暗。”这种古朴衬托出人物和事件的崇高。但史诗采用夸张笔法:战斗者具有超人的膂力,能一剑将人劈成两半,因为他们的剑镶满圣徒遗物,拥有神奇的力量。罗兰不是被敌人杀死的,他因为吹号角用力过猛,胀破了太阳穴。这些神化人物的笔法使《罗兰之歌》具有高古的风格。

《罗兰之歌》还善用民歌的对比法和重叠法。为了衬托罗兰的刚烈倔强,史诗虚构了一个奥利维埃,他很明智,三次劝告罗兰吹响号角,因为他清醒地看到敌人过于强大,单凭后卫部队难以抵挡;罗兰的骁勇正是造成他的不幸的原因所在。罗兰的刚直和加奈隆的奸诈也形成对比。这种人物的对比正是民间文学的手法。在用词上,史诗也喜用成双的形容词,如“罗兰英勇,奥利维埃明智”,英勇和明智构成一对形容词。

第二节 骑士故事诗

12世纪下半叶,在北方兴起了骑士故事诗,并以极大规模发展起来。骑士故事诗从取材来看,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古代系。12世纪有一批教士传抄和评注古希腊罗马诗人和历史家维吉尔、奥维德、史塔斯的著作。其中的爱情故事和神话传说受到贵族欢迎,成为古代系故事诗取材的对象。《亚历山大故事诗》(约1150)被人改写成十二音节诗,后世称为“亚历山大体”。《底比斯故事诗》(约1150)写俄狄浦斯王的两个儿子的兄弟仇杀。《埃涅阿斯故事诗》(约1160)写特洛伊人埃涅阿斯的冒险。《特洛伊故事诗》(1160~1170)长达3万行。这些故事诗的人物无论服装、思想和生活习惯都酷似12世纪的法国骑士:亚历山大既很骁勇,又是一个知书识礼、酷爱音乐的典雅君王。爱情描写在这些故事诗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底比斯故事诗》中,俄狄浦斯的两个女儿温柔多情;埃涅阿斯和狄朵、拉维尼亚的爱情占了很大篇幅;《特洛伊故事诗》反复描绘伊阿宋和美狄亚,波吕克塞娜和阿喀琉斯的爱情。在艺术上,古代系骑士故事诗是从英雄史诗到骑士故事诗的过渡,所以描绘技巧较为粗糙。

第二类是不列颠系。1135年,若弗鲁瓦 ·德 ·蒙慕特(Geoffroy de Monmouth,约1100~1155)写出一部《不列颠诸王史》,由罗贝尔 ·华斯(Robert Wace,约1100~约1183)改写成《布鲁图斯故事诗》(1155),约有15000行,描绘了亚瑟王麾下圆桌骑士的事迹。玛丽 ·德 ·法兰西(Marie de France,12世纪下半叶)是法国第一个女诗人,也是中世纪最优秀的女诗人,她的创作年代大约在1160~1190年之间,她擅长写短篇故事诗(共12首),从100多行到1000多行,最短的一篇《金银花》将特里斯坦和伊瑟的爱情缩写下来:

没有她,他不能生活:

他们两人情投意合,

就如同金银花一样,

攀附在榛树的干上:

当金银花沿着树干,

绕来绕去,紧紧相缠,

它们就能共同生存,

如果要让它们离分,

榛树不久就会枯竭,

金银花也同样凋谢。

诗人用金银花来象征这对情人的爱情,比喻生动贴切,富有诗意,文字也相当凝练。这位女诗人还善于在故事诗中插入魔法变异或仙女与骑士相爱的情节,竭力避免俗套,力图诗意地描绘背景和人的心灵。

《特里斯坦和伊瑟》是骑士故事诗中最动人的诗篇。这个源出于凯尔特人的传说先在法国流传,后在欧洲广泛传播。现存两个残篇:贝鲁尔约写于1170年的残篇有4500行左右,叙述故事的中心部分;托马斯约写于1170年的残篇有3000行,描述主人公最后的冒险和死。约瑟夫 ·贝蒂埃根据各种版本重写了这个故事。《特里斯坦和伊瑟》不同于英雄和美人如愿以偿的骑士故事诗,这是一部爱情悲剧,诗歌的动人力量也在于此。特里斯坦和伊瑟相爱于前,命运却不让他们结合。社会要求他们尊重法律和宗教义务,但他们的爱情力量更大,一对情侣双双逃走。待到他们不得不分手,特里斯坦仍不忘旧情,千方百计要见一见伊瑟。他在王后必经之地放上一根榛树枝,并扎上一串金银花,——他们不可克服的爱情象征。特里斯坦死前呼唤着伊瑟:

你知道我过世以后,我了解,你得不到安慰。你会悲恸万分,加上你十分疲劳虚弱,你永远也不会恢复过来……我的痛苦就在于知道没人救你。想到我死了,你举目无亲,没有支持,难免一死,我痛苦难受,心如刀绞。我毫不在乎死:如果天主非要这样,我心甘情愿。可是,你一知道我去世以后,朋友,我明白你也会溘然长逝。

伊瑟在特里斯坦的遗体前痛哭:

如果我及时赶到,朋友,我会使你恢复健康;我便能对你温柔诉说我们之间的爱情;我会边哭边说我们爱情的遭遇、欢乐、幸福、苦难和悲痛:我会回忆起这一切,拥抱你,亲吻你。我要是能治好你,我们就能一同死去。

然而,爱情比死亡更有力量:在他们毗邻的坟旁,从特里斯坦的墓中长出一根连理枝,一直伸入伊瑟的墓中。人们愈是剪断它,它愈是长得茁壮:他们死后和生前一样,始终结合在一起。《特里斯坦和伊瑟》是讴歌骑士爱情的优秀诗篇。

克雷蒂安 ·德 ·特罗亚(Chrétien de Troyes,约1135~1190)是最重要的骑士故事诗诗人。他的创作年代约在1165~1190年间。他早年的作品受过奥维德的《变形记》的影响。他也模仿过南方行吟诗人的作品。《艾雷克和爱妮德》(约1170)描写亚瑟王的骑士艾雷克在妻子爱妮德的陪伴和暗中协助下,克服重重险阻,重建了国家。《克利杰斯》(约1176)描写克利杰斯同希腊王后费尼丝相爱的故事。《朗塞洛或囚车骑士》(1177~1189)是他的重要作品。朗塞洛为了亚瑟王之妻,战胜强手,甘愿坐上马拉的大车(这是给犯了杀人罪、背叛罪、决斗败北者、窃贼等的一种惩罚),因为:

爱情紧藏在他心中,引导他和命令他立即登上囚车。爱情非要他如此,他便跳了上去,因为他对耻辱毫不在乎,既然爱情在引导他,非要他这样不可。

他还不顾疼痛受伤,爬过脱销长剑架设的桥。格妮艾芙要他在比武中显得像脓包,他只有唯命是从;她命令他骁勇过人,他便马上战胜对手。朗塞洛堪称典雅爱情的典范。

特罗亚还著有《伊万或狮骑士》(1176~1181)、《佩塞瓦或圣杯故事》(1180~1190)。特罗亚是一个富有艺术感的诗人。他善于组织情节,将奇异的战斗、局面的演变、魔法的出现、忠实的动物和爱情场面连接成较有艺术魅力的故事,虽然插曲太长,不免拖沓一些。他的叙述不时带有一点幽默感,使离奇的情节变得较为令人容易接受。他注意描绘宫堡、服装、家具、仪式,等等,是一个现实主义的观察家。诗人还善于写对话,注意诗行的变化,用词准确,他所运用的法兰西岛方言极大地有助于法兰克语的日益确立。

骑士故事诗的作者有的是低级僧侣,他们多半依附于宫廷,但同下层人民有所接触,了解民间疾苦。他们的写作虽然要取悦王公贵族,却常常流露出进步的思想倾向。克雷蒂安 ·德 ·特罗亚的故事诗在讴歌骑士之爱的同时,总是着眼于社会的幸福:在《艾雷克和爱妮德》中,爱情的获得也使“宫廷的欢乐”——社会的利益得以实现;朗塞洛不仅是为了解救王后,而且是为了王国所有臣民的利益;伊万更进一步,他还救助受压迫者,诗中插入了“惨遇宫堡”里两个魔鬼的囚徒——丝织女工的诉怨:

我们不停地织着丝绸,

却永远穿不上好衣服。

我们始终贫困,衣不蔽体,

永远口渴难熬,饥肠辘辘;

我们从来也挣不够,

吃的东西总是不足。

我们很难吃到面包,

早晨一丁点,晚上更少:

每人为了糊口,

要织一斤丝绸。

……

我们替主人做工,

他靠我们的活计致富。

这一段描写完全是现实生活的严格写照,12世纪时香槟和阿尔图瓦地区的工场工人的贫困生活刻画得十分真切。华斯的《卢的故事》则记录了诺曼底农民被逼得走投无路,揭竿而起的场面:

我们挥舞大棒和木桩,

还有箭、木棍、长矛,

我们有斧头、弓、标枪,

没有武器就用石头。

由于我们人多势众,

足以同领主战斗。

由此看来,骑士故事诗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较之英雄史诗,它的描写面已扩展到人的内心生活和下层人民的苦难和反抗。

第三类是拜占庭系。“十字军东征”后,法国贵族掳掠了大批财物,也带回拜占庭的文化,拜占庭系故事诗(Les romans bysantines)的产生与此有关。这大抵是田园故事诗,代表作为《奥卡森和尼柯莱特》(Aucassin et Nicolette,约13世纪初)。这部故事诗叙述博凯尔伯爵之子奥卡森爱上异教徒女俘尼柯莱特,伯爵反对,将尼柯莱特囚禁起来。奥卡森出发去征战,被敌人俘虏。但他反过来俘获了布加尔。老伯爵食言,不肯答应儿子的要求,奥卡森愤怒之极,放走了俘虏。伯爵将儿子关在一座老塔楼的底楼。尼柯莱特逃入森林,奥卡森被释放后到森林里打猎,牧童把尼柯莱特的信息转告给他。他的肩膀因跌倒脱臼,恰巧尼柯莱特来到,治好了他。他们来到海边,坐上商船,到了托尔洛尔国,过上幸福的日子。但海盗来犯,劫走了他们。奥卡森的那艘船遇到风暴,搁浅在博凯尔岸边。伯爵已死,年轻人继承父业。尼柯莱特在迦太基上岸,她发现自己是迦太基的公主,她的父亲想把她嫁给一个王子。但她忘不了奥卡森,化装成行吟诗人逃走,来到博凯尔,在奥卡森面前吟唱自己的爱情故事。奥卡森终于娶了她。这部作品的咏唱部分为诗歌,叙述部分为散文,称为“弹词”(chantefable)。这部故事诗有不少地方模仿《狮骑士》《囚车骑士》《特里斯坦和伊瑟》,但也从民歌和口头传说中汲取材料。这部故事诗中,女主人公的作用更为具体,她能使病人恢复健康,她是恩惠和仁慈的源泉,她不在使人们产生不安。而男主人公也不像不列颠系的骑士主人公那样充满战斗和冒险的激情,多少有点反骑士人物的味道。

第三节 小故事诗、《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

小故事诗、《列那狐传奇》和《玫瑰传奇》都属于市民文学。小故事诗近似笑话,流行于1170~1340年,现存150篇左右,短的50多行,长的1000余行,均为八音节诗,大部分产生在法国北部,作者多半佚名。小故事诗以日常生活为描写对象,篇末以道德教训结尾,总结全诗的意义,这是古希腊罗马寓言带来的影响。

小故事诗常以教士为嘲讽对象,暴露教士的贪婪、狡诈、勾引妇女等恶行劣迹。《驴的遗嘱》揭露教士为所欲为,法律和教规约束不了,他们从上到下都是一丘之貉。《教士的母牛布吕南》讽刺教士并不实行布道所宣扬的主张,因此布道只不过是骗人的手段而已。《修士德尼丝》描写修士勾引骑士之女,怂恿她离家出走,扮成修士,终于被人识破。这首故事诗揭露教士过的是奢侈糜烂的生活。

小故事诗也赞扬农民的优秀品质和反抗精神。《农民医生》描写一个富裕农民经常殴打妻子,其妻趁国王求医为公主治病,说是她的丈夫精通医术,但需痛打他,他才肯给人看病。农民挨打,只得进宫治病。他做出各种滑稽动作,引得公主大笑,鱼骨吐了出来。莫里哀曾据此改写成《屈打成医》。《农民巧辩入天堂》描写一个农民死后在天堂门口与三位圣徒辩论,他指责圣徒们陷害过别人,相反,他过的是清清白白、乐善好施的生活,因此更应入天堂。《贡斯当 ·杜阿梅尔》描写农村的三个小暴君——司法吏、领主的森林管理人和教士觊觎农民贡斯当 ·杜阿梅尔的妻子,遭到她坚拒。这三个家伙合谋用“需要、穷困和饥饿”迫使她就范。教士将农民革出教门,司法吏让他下狱,领主森林管理人占有了耕牛。破了产的农民终于寻机报了仇:他把这三个人诱进盛满羽毛的大桶里,放火焚烧,又挥舞大棒沿街追逐他们,让村里的狗扑向他们。

小故事诗还对社会的丑恶思想进行抨击,也有的叙述恶作剧,等等。小故事诗的滑稽往往是轻松的,有时则是粗俗的,也有的玩弄文字游戏。由于小故事诗对生活的观察相当细致,所以它的滑稽就不显得那么庸俗。这种讽刺反映了高卢人的精神,坦直开朗,同时也相当犀利。它为后世拉封丹的寓言诗开辟了道路。

列那狐故事诗是市民文学最繁荣的形式之一,从12世纪下半叶至14世纪初,列那狐故事诗竟出现了10万行之多。它从费德尔和伊索寓言中汲取养料,经过市民意识的熏陶,以幽默和讽刺的手法反映现实。

《列那狐传奇》(约1174~1250)是最重要的列那狐故事诗,作者不止一人,共分二十七个组诗,分两个时期写成:1174~1205年为第一时期,1205~1250年为第二时期。故事诗的中心角色是列那狐,同时描绘了各种飞禽走兽,故有“禽兽史诗”之称。诗中的动物既有各自的生物特性,又被赋予了人的社会属性:凶猛的大动物相当于贵族统治阶级,而弱小动物则是下层阶级。

从表面看,《列那狐传奇》多少含有对英雄史诗和骑士诗歌的滑稽模仿,其实它具有明显不同的内容,最突出的是,这部故事诗集中描写的是“以狡猾取胜”这一主颗。在动物中,狐狸素以狡猾著称,以狐狸作为狡猾的化身是最恰当不过了。故事诗最脍炙人口的篇章都是描写列那狐智取伊桑格兰狼和其他动物的故事。有时,狐狸的狡猾有以弱胜强的意味,但也有欺骗诈取的一面。狡猾和诡诈乃是商人特有的品性,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意识日益具有影响,它是中世纪市民阶层向封建贵族斗争的思想武器,既显出新兴阶级机智的一面,也表现其凶残的另一面。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狐狸在同比它强的动物的较量中往往取胜,却经常败在弱小动物手下,如它败给了公鸡:“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欺骗大家的狐狸这回也受了骗。”

《列那狐传奇》与英雄史诗、骑士诗歌的不同之处还在于它的讽刺意义。这部诗集对司法制度和教会进行了抨击。狮王偏听偏信,法庭程序拖沓冗长,做出的判决往往无力或无法执行。对教士的抨击十分尖锐:教士花天酒地,甚至嫖妓,修女们养得肥肥的,列那狐明白忏悔是虚伪的。参加“十字军东征”是为了逃脱惩罚。

《列那狐传奇》的魅力来自动物拟人化而又保留动物特性,具有一种幽默的风趣。狮子取名“高贵”“贵族”,公鸡取名“亮嗓子”,蜗牛取名“慢吞吞”,野兔取名“胆小鬼”,狐狸是“恶作剧的爱好者和诡计专家”。狼既愚蠢又贪婪和强壮,公鸡骄傲,却颇为灵活,狮子庄严轻信,牝狮爱卖弄风情,山雀喜欢冒险。这些描写显示出诗人观察细腻,熟悉农村生活。尤其是《列那狐传奇》善于将形象的刻画和讽刺紧密结合在一起。如第五篇:狐狸不慎落入井中,它骗狼说,井里是天堂:你别存奢望,你进不了这儿:天堂是仙境乐园,不是为所有人开放的。又说:善的分量很重时便会降到下面,而一切恶留在上头。狼受了骗,于是跳入另一只水桶中。狼比狐狸重,便沉落下去,半路上与狐狸相遇,狼奇怪狐狸怎么反而离开,狐狸回答:

你不用装扮鬼脸。

我给你解释结局:

有走自然就有来。

这是一个老规矩。

我到上面的天堂,

你到下面的地狱。

我可逃脱了魔鬼,

而轮到你见鬼去。

你陷入绝望之中,

我却摆脱了忧虑。

在这个场景中,狐狸和狼的形象活灵活现,尤其是狐狸,它引诱的话切中狼的心理,在捉弄了对方的同时,也揶揄了宗教。由于列那狐的刻画极为成功,在法语中,“列那”这个专有名词代替了狐狸古法语的普通名词。歌德据此改写的《列那狐》使列那的故事流传更广。

13世纪下半叶,有的诗人改写了列那狐故事,如《假冒为善的列那狐》 《新列那狐》 《列那狐加冕》,喜剧意味大为减色,艺术上也较为粗糙。

《玫瑰传奇》是中世纪文学的一部重要作品,由截然不同的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的作者是纪尧姆 ·德 ·洛里斯(Guillaume de Lorris,13世纪,具体生卒不详),约写于1225~1230年,不到4100行;第二部分的作者是让 ·德 ·默恩(Jean de Meung,约1240~1305),写于1268~1282年,不到18000行,均为八音节诗。第二部分是《玫瑰传奇》的主体。

第一部分写的是一个梦。作者梦见自己走进“欢乐”果园,参加舞会。爱神一箭射中了他,他爱上了“玫瑰”,在“希望”“温情”“蜜语”“媚眼”的帮助下,他去寻找“玫瑰”,尽管“危险”“羞耻”“恐惧”“坏嘴”和“嫉妒”百般阻拦,他终于吻到“玫瑰”。但“嫉妒”将“玫瑰”关在塔中,诗人痛苦不堪……纪尧姆 ·德 ·洛里斯根据典雅诗歌提出一套“爱的艺术”,所不同的是,他将人的各种感情拟人化。诗句写得较为轻巧。

第二部分续写诗人不听“理性”的劝说。在爱神的帮助下,大家冲进塔楼,但“危险”、“恐惧”和“羞耻”很快又占了上风。在“自然”和“天才”的鼓励下,爱神的队伍重整旗鼓,终于攻下塔楼,采摘“玫瑰”。诗人醒来。

让 ·德 ·默恩站在市民阶级的立场上猛烈抨击了贵族阶级的门第观念。“自然”这样宣称:

王公并非那么尊贵,

要让星辰为其报丧,

不同于别人的死亡:

比起赶大车的身价,

或教士和骑士侍从,

他们没有什么不同。

尽管强弱胖瘦不等,

出生时可赤裸不分。

而从人的状况来看,

毫无例外一律平等。

“自然”指出:“家世的显贵算不了什么。”贵族最好模仿他们的先辈,用武功和勇敢获得他们的贵族身份,因为他们的祖先“一离开这人世,也带走了他们的一切品德”。“自然”理直气壮地说:

许多例子都将证明:

出身低微但有作为;

比起多少王子伯爵,

他们更加勇敢尊贵。

诗人举起了“天赋人权”的旗帜,他的思想反映了市民阶级取消贵族特权的强烈要求。诗人还借“伪善”之口,抨击了教士巧取豪夺和虚伪、狡诈的本质,反对苦行主义和教士的独身。

《玫瑰传奇》的艺术特点在于大量运用隐喻,将人的感情和自然界事物拟人化。隐喻的出现同当时研究神学和哲学的方法有密切关系。从奥古斯丁起,《圣经》被看作一个象征的集合体,用人能理解的词汇和意象来表达神秘的信仰;神学家竭力寻找字句中的含义,发现其中的隐喻。12~13世纪,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罗马作家的修辞学传入法国,所谓修辞学,不外乎研究如何运用“意义的形象”,“说出此一事物,令人意会另一事物”,或将一系列比喻串联起来。神学和修辞学在13世纪几乎统治了人们的头脑,人们越来越习惯于用隐喻的方式表达思想,爱看用拟人化手法描写的文学作品。拟人化手法既有字面本身的意义,又有隐喻意义;既有形象,又有抽象概念的通俗演绎。《玫瑰传奇》出现以后,英雄史诗、骑士故事诗、列那狐故事诗、抒情诗、戏剧,等等,无不竞相效尤,这种现象就说明了隐喻手法符合当时人们的思想方式。

骑士故事诗和玫瑰传奇是近代长篇小说的前身,在法语中,用的是同一个词,这就说明了它们的渊源关系。它们之间确实存在共通之处:由一个中心情节组成,再铺衍成一连串的情节;故事有一个主要人物或一对主人公,次要人物围绕它们而存在;象征、寓意、隐喻等手法成为重要的艺术手段。另外,小故事诗、列那狐传奇则是短篇小说和寓言诗的前身。这说明中世纪的长篇叙事诗与其他文学体裁的密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