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七 节
由于死人如此渴求屠杀,灵魂、精灵和诸神不会落在后面。 [21]
迦太基人在与阿加索克利斯(Agathokles) [22] 的战争中战胜并强行征募,他们由于占卜天罚而击败敌人。克罗诺斯(摩洛) [23] 先前接受从他们的儿子中选取的牺牲,但是后来他们却为该目的混用买来的或养育的儿童献祭。事实上,他们使牺牲的自然倾向顺从替代,但是现在在不幸之时反作用开始了。为了权衡重要性和抵消吝啬小气的欺骗,便用庞大的牺牲举行仪式。把当地最显贵的两百名儿童带给摩洛的偶像。“尽管在他们中间有克罗诺斯的黄铜铸像,但由于铸像伸手向下倾斜,以致放在手上的儿童滚下来,落入某个充满大火的深渊。”
广泛流行的给诸神以人的牺牲的习俗是众所周知的;未开化的人和所有文明人的半文明祖先实践这种习俗。部分地我们有直接的历史证据,部分地我们在传说(以撒、伊芙琴尼亚 [24] )中找到线索。在这一点上,没有一个人有理由责备其他任何人。仅仅考虑一下另一个在时间和地点方面与上面的例子十分遥远的例子,即征服者西班牙人在墨西哥发现的例子。
哎呀,这些精灵和诸神在种类上是形形色色的和为数极多的,出自它们的想像的好处是如此清楚地以真实的损害为代价换得的。希罗多德(Herodotus) [25] (VII 113—114)讲述薛西斯(Xer-xes) [26] 进攻希腊人的远征。
坐落在潘加尤姆山附近的一大片土地叫做菲利斯;在西部它延伸到流入斯垂蒙的安吉特斯河,在南部它正好延伸到斯垂蒙,古波斯僧这时正在此处以白马献祭,以使溪流变得高兴起来。在通过这些以及许多其他巫术仪式谋求溪流的好感后,波斯人在叫做“九条路”的地方通过他们到达之前架设的桥越过斯垂蒙,此地是埃多尼亚人的领地。当他们获悉此地的名字是“九条路”时,他们捉来当地的九个小伙子和同样多的少女,当场把他们活埋。活埋是波斯人的习俗。我听说,薛西斯的妻子阿梅斯特丽丝(Amestris)在她老年时活埋了七对波斯青年,他们是著名人物的儿子,是作为向被设想寓居在人间下面的神的感恩供品活埋的。
其他种族和其他时期并不比波斯人高明。 [27]
在非洲,在加拉姆,为了使城市坚不可摧,通常在城市大门前活埋小伙子和姑娘,这一实践曾被班巴拉的僭主大规模地实行过;而在大巴萨姆和亚里巴,这样的牺牲在房子或村庄奠基时是惯例。在波利尼西亚,埃利斯(Ellis)听到以下述事实为例的习俗:在梅瓦的圣殿之一的中央支柱建在献祭的人的肉体上。在博尼奥,在米兰瑙的达雅克人中间,在建设最大的房子时,都要挖一个深坑以容纳此时悬吊在它上边的柱子;一个奴隶姑娘被放置在坑内;在发出信号时,割断捆绑用的绳子,巨大的栋木落下来,把给神灵献祭的姑娘压死。
与欧洲的建筑物相关的古老而可怕的传说以及杀死小动物或在这样的场合在空棺材上留下鞭痕的较为弱化的习俗表明,对我们的祖先来说,这种实践也不是不知道的。
水妖并非少残忍一些。“印度教教徒不救淹没在神圣的恒河中的人。”马来群岛的岛民与许多欧洲人共同具有信念:不能不受惩罚地营救溺水的人。“湖泊或河流要有它的献祭牺牲。”火山也要求它们的人的牺牲,这些牺牲者被扔进火山口。因此,正是人的无益而极端的幻想匆忙地开始起作用,对于他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不承受的自然的灾难造成丰盛的添加。这样的残暴并不局限于低水平的文化。欧洲也在相当晚近还经受这样的实践。我们只需要思考一下,在野蛮状态的诸多世纪之后,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造成了成千上万人的死亡并摧毁了繁盛的社会阶层和文化,而它迟至十八世纪末才目睹它自己被迫停止它的恶毒活动。 [28] 正是所有的人倾向于这些东西,不管他们是为人类的精灵被活埋,还是为教义的精神被活埋,不管他们使牺牲者死于薛西斯的迷信和专制、古波斯僧的阴谋,还是使牺牲者死于近代教士的野心和不宽容,我们的文化依然不祥地接近原始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