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家标准基本规定
国家标准《技术制图》《机械制图》是工程界的重要技术标准,也是技术人员绘图和读图的依据。《技术制图》《机械制图》国家标准对工程图样进行了统一的规定。例如《GB/T 14689—2008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标准名称为“技术制图 图纸幅面和格式”,标准编号为“GB/T 14689—2008”,“GB/T”表示国家推荐标准,“14689”为标准发布的顺序号,“2008”为标准的批准年号。
1.1.1 图纸幅面及格式(GB/T 14689—2008)
绘制图样时优先采用表1-1中规定的五种基本幅面,其尺寸关系如图1-1所示。必要时采用加长幅面,加长幅面尺寸是将基本幅面短边取整数倍。
表1-1 图纸基本幅面尺寸
图1-1 基本幅面的尺寸关系
图框用粗实线绘制,其格式分为留装订边(图1-2)和不留装订边(图1-3)两种,尺寸见表1-1规定。同一产品的图样只能采用一种格式。
图1-2 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1-3 不留装订边的图框格式
图框右下角必须画出标题栏,标题栏中的文字方向一般为看图方向。特殊情况以对中符号处画出的方向符号为看图方向,如图1-4a所示标题栏在右上方。为看图方便,GB/T 10609.1—2008对标题栏的内容、格式及尺寸做了统一规定,如图1-5所示。本书建议学生作业中标题栏形式采用图1-6所示简化的格式。
图1-4 方向符号及画法
a)对中符号 b)方向符号 c)方向符号画法
图1-5 标题栏的格式及内容
图1-6 练习用标题栏的格式
1.1.2 比例(GB/T 14690—1993)
比例是指图样中图形与实物相应要素的线性尺寸之比。例如,当图形尺寸与实物尺寸一样大时,比例为1:1;图形尺寸是实物尺寸的一半时,比例为1:2;图形尺寸是实物尺寸的两倍时,比例为2:1。
绘图时选用的比例应遵守GB/T 14690—1993,见表1-2。当“优先选择系列”不能满足要求时,再从“允许选择系列”中选取。选用比例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图纸幅面清晰表达物体的结构。为了直观地反映物体的大小,绘图时优先选用原值比例。根据机件大小和复杂程度不同,可采用放大或缩小比例绘制,比例填写在标题栏内。
注意:不论采用哪种比例,图样中标注的尺寸应为机件的实际大小,与选用的比例无关,如图1-7所示。
表1-2 比例系列(摘自GB/T 14690—1993)
注:n为正整数。
图1-7 不同比例的图形均标注实际尺寸
1.1.3 字体(GB/T 14691—1993)
图样中书写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必须做到:字体工整、笔划清楚、间隔均匀、排列整齐。字体的号数即字体的高度h,分别为1.8mm、2.5mm、3.5mm、5mm、7mm、10mm、14mm、20mm八种。
汉字应写成长仿宋字,高度不小于3.5mm,字宽一般为(约0.7h),如图1-8所示。
图1-8 汉字示例
字母和数字分为A型和B型。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为字高的1/14,B型字体的笔画宽度为字高的1/10。数字或字母可以写成直体或斜体(常用斜体),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基准线成75°,如图1-9所示。
图1-9 A型斜体字母和数字示例
1.1.4 图线(GB/T 4457.4—2002、GB/T 17450—1998)
机械图样中常用线型名称、画法及应用,见表1-3。各种图线的应用举例如图1-10所示。国家标准规定了多种线宽d,常用粗实线宽度为0.5mm或0.7mm。
表1-3 常用图线及应用
图1-10 图线应用示例
画图时,应按照表1-3所示各种线型规范作图,如图1-11所示,并注意以下几点。
二维码1 立体旋转
1)点画线的首末两端应为长画。
2)点画线与点画线或其他线相交时,应以长画相交。
3)虚线在粗实线的延长线上时,应留间隙。
4)虚线与虚线相交时,应是线段相交。
5)点画线较短时,用细实线代替。
1.1.5 尺寸注法(GB/T 4458.4—2003、GB/T 16675.2—2012)
图样中的图形表达零件的结构,零件大小需要用标注的尺寸来确定。标注尺寸时,要遵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做到标注尺寸正确、齐全、合理、清晰。
图1-11 图线的正确画法
1.标注尺寸的基本规则
1)图样中所注尺寸为机件的真实大小,与绘图比例和绘图的准确性无关。
2)尺寸以毫米为单位时,不必标注单位(毫米)或符号(mm),若采用其他单位,必须注明。
3)图样中所注的尺寸应为机件的完工尺寸,否则应另加说明。
4)机件的每一尺寸在图样中只标注一次,且标注在反映该结构最清晰的图形上。
2.标注尺寸的要素
一个完整的尺寸由尺寸界线、尺寸线和尺寸数字三个要素组成,如图1-12所示。
尺寸界线用细实线绘制,应由图形的轮廓线、轴线或对称中心线引出,或者由它们代替。尺寸线也用细实线绘制,但不能和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他图线的延长线上。尺寸线终端有箭头和斜线两种形式,机械图样中一般采用箭头,遇到狭小处,可用小圆点代替,如图1-13所示。
图1-12 标注尺寸的要素
图1-13 尺寸线终端形式
a)箭头 b)斜线 c)圆点
尺寸数字一般写在尺寸线的上方或中断处,如图1-14a所示。同一图中,应采用同一种标注形式。当尺寸数字与图线重合时,断开图线,保留完整数字,如图1-14b所示中的ϕ20。
3.尺寸标注方法
(1)线性尺寸标注
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应平行于所标注的线段,间距以5~7mm为宜,如图1-14所示。一般地,水平尺寸写在尺寸线上方,字头朝上;垂直尺寸写在尺寸线左侧,字头朝左。倾斜尺寸写在斜上方,字头朝斜上方,如图1-15a所示。图示两处30°范围内尽量避免标注尺寸,如需标注,按照图1-15b所示,引出标注。
图1-14 尺寸数字的注写
图1-15 线性尺寸注法
(2)直径和半径标注
对于整圆或大于半圆的图形,标注直径尺寸,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ϕ;对于小于或等于半圆的图形,标注半径尺寸,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R,尺寸线都应通过圆心,且不能与水平和垂直中心线重合;标注球面直径或半径时,在尺寸数字前加注Sϕ或SR,如图1-16所示。当标注位置不够时,可以引出标注,如图1-17所示。
图1-16 直径和半径注法
图1-17 小尺寸直径与半径的标注方法
(3)角度、弦长及弧长标注
标注角度的尺寸界线从径向引出,尺寸线是以该角顶点为圆心的圆弧,角度数字一律水平书写,如图1-18a所示。弧长及弦长标注方法如图1-18b所示,弧长数字前方加注“⌒”符号。
注意:
1)对称结构应采取对称标注的方法,如图1-19所示的尺寸26,表示4个ϕ6孔的前后方向的中心距,其位置呈对称分布。图中只画了零件的右边一半,采用了对称结构的简化画法,此时标注方法,如图1-19所示的尺寸54和76。
图1-18 角度、弦长及弧长标注
图1-19 对称结构及其简化画法标注
2)相同结构的孔、槽等可只标注出一个结构的尺寸,并注出此要素的数量,如图1-20所示。其中,EQS是均布的含义。
图1-20 相同结构标注
关于国家标准尺寸标注的详细规则,见GB/T 4458.4—2003、GB/T 16675.2—2012,可以扫描二维码查询。
二维码2 尺寸注法国家标准[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