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读全球”系列缘起
2003年至2005年之间,我曾发表了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埃及、印度、韩国、土耳其和尼泊尔等域外国家的游记,接着将大部分文章结集成《游走在时空边缘:我的环球文化之旅》出版,共印了1万多册,很快就卖完了。2014年,我尝试在微信上连载,仍然较受欢迎,读者把我自己保留的几十本也买走了。
2010年,我游兴再起,再度海外深度游。先是去了美国两次,写了上下卷的《来去美国》。美国,很多人都去过,可我希望写出自己的特色—主要是两个—国家公园和博物馆,尤其是后者,是我20多年来的研究重点。
虽然目前中国人已经意识到各类博物馆的重要性,但还是不够重视,总以为去博物馆就是看看古董,不如逛街那么有趣。殊不知博物馆有多种,它们是我们了解一个国家历史、风俗、文化和今天最方便的法门。我们中国人从学校起就不重视博物馆,没有培养起对它们的热爱。至于博物馆最主要的门类艺术品,现在说起艺术品动辄就是投资,很少考虑它们的艺术性和观赏性。
《来去美国》谈到了中国艺术品在美国的一些故事。我们现在讲述中国在海外的艺术品,往往过于偏重对“国宝”流失的愤懑和回归的兴奋,可对它们的价值谈得较少。比如,圆明园的那些生肖头像回来固然是好事,可它们究竟价值几何让人生疑。所以,我们要知道那些中国艺术品的真正价值所在,要多去了解多去看看。
我们知道国与国之间的差距不仅是GDP的数据,还有许多文明的指标,其中一个最直观的指标是博物馆。我们只要走进纽约的大都会博物馆,就可以知道美国文化创新的源头,因为它包容了各个文明的精华。以我熟悉的中国书画为例,大都会博物馆的藏品完全可以作为一部出色的中国书画史,而华裔艺术史家方闻先生也确实成功地实践了。方闻的著作有中译本,大家看看就会知道我所言不虚。
而中国最好的博物馆,也就北京的故宫博物院和台北故宫博物院,以及上海博物馆吧,无论它们的藏品是多么的精美,但它们是单一文明或文化的。在一个全球化的时代,又是一个大国,这样的模式持久下去,是很难真正做到文化创新的。
第二部《寻路英国》(原名《思想英国》)继承了《来去美国》的特点,还有一条主线是英国是如何发展到今天的面貌的。我从中看到了今天中国正在进行中的极为相似的地方,比如渐进、过程来来回回极为复杂蹉跎、上层精英的矛盾和历史远见,等等。
接下来的《去以色列读那本书》(原名《走读圣经》),我没想到争议最大。我希望自己的每一部走读系列的书都贯穿一条重要的主线索,这样读者不会厌烦,我自己也有学习的机会。我在写《寻路英国》时穿插了一些福尔摩斯的故事,主要是想烘托一下英伦气氛,也增加一点趣味。《去以色列读那本书》不同,我是对照着《圣经》内容去查考目前还存在的各种古迹,这有点像拿着《史记》到中国各地去察看当时发生故事的地方。在《圣经》研读方面,这叫查考《圣经》地理。
《去以色列读那本书》在香港出版后,一些没读过《圣经》的读者,一看到书,就说《圣经》实在让人头疼。我只能解释,《圣经》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难解读,比如它的历史部分和许多涉及智慧的篇章。许多人喜欢谈佛教,可佛经要比《圣经》难解多了,不是吗?道家也是如此,一部《道德经》很智慧,可你比较一下新约的四福音书,哪个更好懂?当然,所谓的好懂是相对的,不付出一点辛苦便想获得智慧,没门吧……
去以色列和约旦之前,我一直被那些喜欢描述所谓耶稣真实历史(与《圣经》记载不同)的畅销书所困惑。这些书不像《达·芬奇密码》,它们都以圣地的考古者自居,然后说出一些石破天惊的故事来。
我这次亲自去看了圣地地理,收集了大量的考古资料,弄明白那些人是如何偷梁换柱的。我在《去以色列读那本书》中对此作了不少辨别,自己也觉得释然了。
《安达卢西亚的雨巷》又是另一番面貌,描述的是西班牙的感观之旅,写它的建筑和美食,还有伊斯兰文明的痕迹。真的,不要说《去以色列读那本书》,与《寻路英国》《来去美国》的理性相比,它很感性。
接下来还有《北欧彩虹》,以及《京都味道》……
写《寻路英国》与《来去美国》时,还没想到“走读”二字。到了《去以色列读那本书》时,开始时还是狭义的,后来琢磨出“走读”正是我这个系列比较恰当的形容。当年出版的《游走在时空边缘》,封面上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字句,这两句话不能分开讲,读书时要把行路的经历读进去,行走时要把读书的经验放进去。这个过程没有终点,我仍在继续,很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