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及其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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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书研究的构想

首先厘清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具体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社会公平思想的继承和超越。之后,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从社会公平的目标、社会公平的根源、社会公平的属性、社会公平的标准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五个方面梳理总结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进而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的发展,其集中体现在列宁提出的一系列新观点和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践行等方面。之后,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中国的发展,这些发展集中体现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最后,结合中国当前的具体实际,阐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及其发展对当今中国的启示意义。

根据以上思路,本书的框架结构设定为五章内容:

在绪论中,提出了本书要研究的问题;论述了研究这一问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社会公平的内涵和外延进行了界定;阐述了本书的思路。

第一章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思想渊源和理论依据。本章深入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对德国古典哲学、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空想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思想的继承和超越,探讨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理论基础,提出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观点、阶级的观点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理论基础,并具体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是如何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实践的观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阶级的观点等理论出发研究社会公平,构建社会公平理论的。

第二章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本章依据马克思恩格斯的原著,深入挖掘马克思不同时期著作之间的内在联系,对其中关于社会公平的目标、社会公平的根源、社会公平的属性、社会化公平的标准和社会公平的实现等内容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文本研究,详细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主要观点,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主要特征,从基本原理角度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主要内容。

第三章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的发展。本章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的发展,具体分析总结了列宁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

第四章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中国的发展。本章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中国的发展,归纳总结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五章是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及其发展的启示。结合中国现阶段面临的社会公平问题这一具体实际,阐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对当今社会的启示意义。

本书在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时,没有全面考察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的发展,而只是考察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之所以做这样的选择,是基于以下两点原因。

第一,苏联和中国都是在国家实践中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一些流派虽然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作了一些发展,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进行了新解读、新构建,并通过民主运动在实践中推动社会公平,但是这些实践不是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作为国家意志贯彻到实践中的。例如,分析马克思主义者把马克思主义的正义理论作为核心问题来探讨,对“马克思如何看待正义”“马克思缘何批判资本主义,是否基于正义等道德观念”“平等能否成为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等问题进行了很多新解读和新阐释,形成一批具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但是这些发展成果并没有作为执政党的国家意志在实践中得到推广、检验、修正和完善。

与西方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不同,苏联和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不但在理论上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而且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在国家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

1917年,在列宁的领导下,十月革命胜利之后,苏俄(后来的苏联)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列宁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坚持从俄国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俄国在经济文化落后条件下如何推进社会公平。在政治方面,建立苏维埃政权,无产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成为执政党,为推进社会公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在经济方面,在国内战争时期采取了一些经济政策,加速对资本家剥夺的步伐,实行工业的国有化。恢复生产,恢复被战争破坏的国民经济。提出并实施新经济政策。这些实践为推进社会公平奠定了经济基础。在文化方面,重视文化建设,鼓励吸收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先进科学技术、生产方法和管理方法等一切先进有用的经验。重视专家技术人才。重视发展教育,改造旧的教育制度,建立为人民利益服务的新学校。苏联的国家实践,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上升为国家意志,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推广、检验、修正和完善,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

1949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结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把社会公平上升到国家意志,在实践中推进社会公平。在政治上,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工人阶级掌握了国家政权。在经济上,通过社会主义改造确立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地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奠定了社会公平的物质基础。确立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在文化教育方面,改革教育制度,办人民的教育。弘扬社会主义精神,高扬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在社会方面,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为广大人民解决后顾之忧。这些实践极大地减少和消除了社会不公,提升了社会公平。

苏联和中国不断把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同各自国家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本书总结归纳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能够更好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

第二,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具有典型性。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具有典型性,这种典型性表现在:其一,苏联和中国都是在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指导下对这一理论进行丰富和发展。在理论和实践中,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并在此前提下丰富和发展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其二,苏联和中国所面对的都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国家如何推进社会公平”这一问题,苏联和中国的领导人从本国实际出发,提出了一些创造性的想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摸索,获得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为其他面对同样问题的国家推进社会公平提供了很好的借鉴。其三,就推进社会公平的效果而言,苏联和中国对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也具有典型性。在列宁的领导下,苏联的社会公平得到很大提升。在中国,虽然在毛泽东领导下曾经陷入过平均主义的误区,但是毛泽东在理论和实践中构建了中国社会公平的制度保障体系,极大地提升了社会公平。改革开放以来,在汲取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邓小平、江泽民和胡锦涛在坚持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前提下,从中国具体国情出发,在把握时代特征和中国所处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历史阶段的前提下,在理论上创新,在实践中摸索,不断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渐进式的改革中,社会公平得到很大提升。正因为苏联和中国在推进社会公平实践中效果不同,本书总结归纳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能够从多个方面、多个角度考察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正因为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中的这些典型性,本书选择了考察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在苏联和中国的发展,试图从中总结出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新内容、新进展,更好地把握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公平理论的发展,也为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推进社会公平提供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