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梦”语境下的行政变革课题
本章探讨了“中国梦”这一政治话语包含的基本动机,即中国公共政策层面的宏观结构所表现出的政策转型与国家治理非均衡性特征成为“中国梦”提出的基本要因。以此作为基本假设,进而与当时展开的中国政府改革相关联,探讨了中国为克服由于这一非均衡性特征所引发的改革受阻课题和国家治理课题而进行的若干尝试,也提出了一些关系到中国行政变革的相关问题。
实际上,虽然中国改革开放政策实施以来实现的巨大的经济发展和繁荣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其间快速的经济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等引发的众多深刻的公共问题已经成为传统政府行政难以应对的艰巨课题。这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提出“中国梦”政治话语的切实政治、行政环境,而这一危机意识的酿成和存在,使我们体察到“中国梦”语境隐含的政治、国家、社会的动员性特征。
如果以中国政治结构在近期和未来不发生变动为给定的前提要件思考的话,那么或许只有推动行政变革才有可能部分修正前述经常提到的非均衡性特征,可能推进中国当下改革和向福利国家政策的转型。
本章所述行政变革的课题主要包括:行政体制改革向行政改革变化的课题、传统行政体制向公共行政体制发展的课题、社会变动条件下行政法律化与行政民主化课题等,以期对我国未来的行政变动进行展望,并以此结束本章的讨论。
(一)行政体制改革向行政改革变化的课题
这一届政府的改革内涵和外延部分突破了传统的以政府机构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行政体制改革模式,并向经济、社会等政策领域整体性拓展,其目标还在于通过改革来转变政府职能,释放中国社会的整体活力。这一改革的方向、趋势、理念本身,应该说适应了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之后出现的复杂而深刻的行政环境,尝试全面理顺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进而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推进改革进程以及促动政策转型。
如果以上我们对这一届政府改革的善意判断妥当的话,那么中国的政府改革就出现了改革内涵和外延的扩展以及整体包容推进的基本特征,可能将其称为涉及多项政策领域全面改革的“行政改革”更为恰当。围绕这一变化,我们在这里可以指出的是,中国的行政体制改革向“行政改革”如若发生实质性变化,不仅需要加强政府系统内部对改革的组织与管理,由于涉及诸如民生保障、国民权利的拥护等众多政策领域,更需要动员每一位公民个人参与到改革进程之中。因此,改革主体的重新确定、开放式改革推进程序的制度设计等应该是对突出主体性的“中国梦”语境下的中国改革的一个诠释。
(二)传统行政体制向公共行政体制发展的课题
中国在新的环境条件下开始启动的行政改革,国家治理失效应该成为改革决策者们的基本问题意识,否则在超大规模的中国,任何公共问题的积累都有可能酿成无法想象的统治危机。而由于中国传统行政体制最大的问题恰恰在于没有真正确立包括政治过程、政府过程、政策过程在内的现代公共行政本来应该具有的基本制度安排和价值内涵,因而很难应对中国政治、行政环境的巨大变迁。
我们无意将所有责任全部推给中国的政府行政,因为这种状态的形成恰恰是中国政治结构的基本产物。如果在政治结构不出现变动的给定条件下思考中国的行政发展的话,我们只能寄希望于中国传统行政体制通过改革向其他国家治理主体让渡包括对行政改革的组织与管理等的部分权力,通过确立基本行政责任而逐渐接近公共行政体制,以此促进中国的行政发展。
(三)社会变动条件下行政法律化与行政民主化课题
我们在本章最初假设“中国梦”政治话语内含了通过政治整合或统合来推进国民、社会的整合或统合的基本动机。如果这一假设可以成立,那么中国的政府统治或国家治理的未来,可能更需要关注的是统治或治理的合法性、行政权威的确立这一基本命题。这是因为,行政权威的低落、政府统治或管理的合法性缺失往往是促动不信任、不合作等社会抗争现象出现、国家治理失效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社会急剧变动的行政环境条件下,能否通过行政变革促进中国国家统治或治理的合法性增幅,或许更是决定中国行政变革有效性的关键,而行政法律化与行政民主化程度的深化,或许可以成为实现中国社会的有效整合、增强政府合法性和行政权威的基本途径。
在这里,我们更要强调的是基于行政法律化和行政民主化的行政改革基础上的政府和政府成员的行政意识变革。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填平已经显著出现的行政意识或价值与社会意识或价值之间的巨大差距或鸿沟,真正在中国社会确立起基本的行政权威,促发社会公众与国家治理之间的基本合作关系,最终推动“中国梦”语境下中国国民和社会的整合或统合,为提高近期和未来中国改革的实效性创造更有利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