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庞尚鹏
庞尚鹏(1524—1580),明代名宦。广东南海人。官至右佥都御史。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历任知县、巡按、巡抚等职,刚正不阿,清廉自洁,搏击豪强,吏民震慑。自负经济才,慷慨任事,在浙江、福建推行“一条鞭法”。身后各地人民修建祠堂纪念他。有《百可亭稿》行世。
《庞氏家训》十篇,一篇一个立意,如务本业、遵礼度、敦厚德,篇篇皆卓然有见识,简明而易从。而且格言、警句随处可见,是庞尚鹏治家的心血结晶,也是中国传统道德文明的良好反映。尤其《严约束》里面关于“錢”字“一金二戈”的创造性诠释,更是精思妙想,切中要害,既符合“錢”字的组合结构,又能给贪财之人以警醒,因而历来广为传颂,是中国古代的经典家训之作,至今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
庞氏家训
序
予作家训成,或谓予曰:有治人,无治法,子孙贤,恶用是哉?如其不肖,虽耳提面命,且奈何?予应之曰:家有贤子孙,因吾言而益思树立,何嫌于费辞?如其不贤,即吾成法具存,父兄因而督责之,使勉就绳束,犹可冀其改图也。若前无辙迹,使索途冥行[86],其不至于法守荡然几希矣!今就其日用必不可废者,授以绳尺,非有甚高难行之事。正欲其易而易知,简而易能[87],故语多朴直,使愚夫赤子,皆晓然无疑。古称成立之难如升天,覆坠之易如燎毛。我祖宗既身任其难,为后世计,咨尔子孙,毋蹈其易,为先人羞。隆庆五年季夏望日尚鹏撰。
务本业
孝、友、勤、俭四字,最为立身第一义,必真知力行,奉此心为严师,就事质成,反躬体验,考古人前言往行,而审其所从,必思所有持循,无为流俗所蔽。若残忍骄奢,百行裂矣,他复何望哉!然为父母者,尤当身任其责。《易》曰:“家人有严君焉。父母之谓也。”盖父母视家人,势分本为独尊,事权得以专制,使挈其纲领,内外肃然,谁敢不从令?若仁柔姑息,动多愆违[88],以致纷纷效尤,谁执其咎哉!必父兄勉自克责,严守章程,使诸弟子承风凛然,更相申饬[89],不敢坠先贤之明训,庶几能世其家[90]。若父兄以为难,则贤子弟羽翼而佐之。予论著乃曲为防检[91],故屑屑不惮烦。
学贵变化气质,岂为猎章句、干利禄哉!如轻浮则矫之以严重,褊急则矫之以宽宏[92],暴戾则矫之以和厚,迂迟则矫之以敏迅。随其性之所偏,而约之使归于正,乃见学问之功大。以古人为鉴,莫先于读书。
子弟从师问业,本有课程,尤当旦暮间察其勤惰,验其生熟,使知激昂奋发,有所劝惩,乃不负责成之志。
子弟以儒书为世业,毕力从之;力不能,则必亲农事,劳其身,食其力,乃能立其家。否则束手坐困,独不患冻馁乎?思祖宗之勤苦,知稼穑之艰难,必不甘为人下矣。前代举贤,以孝弟、力田列制科,使人人业其官,皆习知民隐[93],岂忍贼民以自封殖哉[94]!
田地土名丘段,俱要亲身踏勘耕管。岁收稻谷,及税粮徭差,要悉心磨算。若畏劳厌事,倚他人为耳目,以致菽麦不辨,为人所愚,如此而不倾覆,吾不信也。
民家常业,不出农商。通查男妇仆几人,某堪稼穑,某堪商贾;每年工食衣服,某若干,某若干;各考其勤能,果否相称。如商贾无厚利而妄意强为,必至尽亏资本,不如力田,犹为上策。若旷远不能尽耕,方许招人承佃。审己量力,常取决于老农。
池塘养鱼,须要供粪草,筑塘墙。桃李荔枝,培泥铲草,人无遗力,则地无遗利。各派定某管某处,开列日期,不时查验,毋令失业。
柴用耕田稻草,如不足,即于收获时并工割取[95],用船载回,堆积隔溪树下,如空闲去处,务足一岁之用而后已。若用银买柴,必立见困乏,岂能常给乎!
菜蔬各于园内栽种,分畦浇灌[96],各考其成。某人种某处,某人种某物,随时加察,以验勤惰。家有余地,而买菜给朝夕,彼冗食者何事乎!
置田租簿,先期开写某佃人承耕某土名田若干[97],该早晚租谷若干。如已纳完,或拖欠若干,各明书项下。如遇荒歉,慎勿刻意取盈。
妇主中馈[98],皆当躬亲为之。凡朝夕柴米蔬菜,逐一磨算稽查,无令太过不及。若坐受豢养,是以犬豕自待而败吾家也。
大小僮仆,俱先一夕派定,明日某干某事,该某日完,每夕各令回报,以考勤惰。若纵容习懒,非惟误我家事,亦误彼终身也。
考岁用
每年计合家大小人口若干,总计食谷若干,预备宾客谷若干,每月一次照数支出,各另收贮。务令封固仓口,不许擅开,以防盗窃。其支用谷数,仍要每次开写簿内,候下次支谷之日,查前次有无余剩若干,明白开载查考[99]。
每年通计夏秋税粮若干,水夫民壮丁料若干,各该银若干,即于本年二月内照数完纳。或贮有见银,或临期粜谷,切勿迁延,累本甲比征[100]。如遇编差,先计用银若干,预算积贮,以备应用。若待急迫而后图之,或称贷于人,则荡覆无日矣。
女子六岁以上,岁给吉贝十斤[101],麻一斤;八岁以上,岁给吉贝二十斤,麻二斤;十岁以上,岁给吉贝三十斤,麻五斤。听其贮为嫁衣。妇初归,每岁吉贝三十斤,麻五斤,俱令亲自纺绩,不许雇人。
丈夫岁用麻布衣服,皆取给于其妻。吉贝与麻,各计每年给若干,皆令身自为之,不许雇人纺绩。惟僮仆衣布,随时买给。
租谷上仓,除供岁用及差役外,每年仅存十分之二,固封积贮,以备凶荒。如出陈易新,亦须随宜补处。
置岁入簿一扇,凡岁中收受钱谷,挨顺月日,逐项明开,每两月结一总数。终年经费,量入为出,务存盈余,不许妄用。
置岁出簿二扇:一扇为公费簿,凡百费皆书;一扇为礼仪簿,书往来庆吊祭祀宾客之费。每月结一总数于左方,不许涂改及窜落。
遵礼度
冠礼婚礼,各量力举行。丧葬送终为大事,礼宜从厚,亦当称家有无。一切繁文及礼所不载者,通行裁革。
男女议婚,必待十三岁以上方许行聘礼,恐时事变更,终有后悔。
祠堂岁祭、忌祭,各先期经理,当日昧爽举行仪节,遵家礼及祠堂事宜。
安葬,惟附棺之物,务求坚久,若修坟限于力,不必强也。古人托足山丘,不欲后世复知其姓名,其意远矣。
墓祭,皆当于清明、重阳日举行。但各山远近不同,势难兼举,须分日致祭,或由路,或从船,俱查照历年旧规。合用桌席若干,人夫若干,各色器用若干,每年用银若干,各登簿查考。
娶妇初归,惟谒祠堂,见舅姑,次及本房有服亲属,不得概见他姓诸亲。
生日不为乐,自古称为美谈。除六十以上,子孙为其父祖称觞[102],礼不可废,其余不可借此豪饮。若非具庆[103],而宴乐忘亲,尤为不孝。
童子年五岁诵训蒙歌,不许纵容骄惰;女子年六岁诵《女诫》,不许出闺门。若常啖以果饼,恣其欲娱,以戏谑荡其性,长而凶狠,皆从此始,当早禁而预防之。
待客,肴不过五品,汤、果不过二品,酒、饭随宜。
嫁娶不用糖梅。女受聘、出嫁,子弟行聘礼,俱不贺。
吊丧只用香、纸,不用面巾、果酒。吊客一茶而退,服内不具请,不送胙[104]。
交际礼仪,俱用折干。如合用猪头,则折银一钱;用双鹅、酒,三钱;羊、酒,五钱;猪、酒,一两。此外另封银二分作果酒礼。其受与否及酬答,各从其便。若本乡行礼,俱折银二分,酬礼四人共一桌,若遣礼而不及赴席,原封送还。
禁奢靡
子孙各要布衣疏食,惟祭祀宾客之会,方许饮酒食肉,暂穿新衣,幸免饥寒足矣,敢以恶衣恶食为耻乎[105]?他如手持背负之劳,力能自举,不必倩人供使令之役[106],幸不为人役足矣,敢役人乎?尺帛半钱,不敢浪用,庶几不至于饥寒。
亲戚每年馈问,多不过二次。每次用银,多不过一钱。彼此相期,皆以俭约为贵,过此者,拒勿受。其余庆吊,循俗举行,不在此限。
待客品物,本有常规,如亲友常往来,即一鱼一菜,亦可相留。司马温公曰:“先公为郡牧判官,客至未尝不置酒,或三行,或五行,不过七行。酒沽于市,果止梨栗枣柿,肴止脯醢菜羹,器用磁漆。当时士大夫皆然,会数而礼勤,物薄而情厚。”今后客至,肴不必求备,酒不必强劝,淡薄能久,宾主相欢,但求适情而已。本房人众,客至欲遍请,恐力不能及,听临时轮流请陪,以省繁费,各不得视彼此为厚薄,致相猜嫌。
亲友往来,拜帖、礼帖、请帖、谢帖俱单柬,不用封筒。
造酒,先计每年合用若干,计用银若干,量存一二盈余,以备他费,各登簿查考。若饮酒,不许沉醉,非惟乱性,抑亦伤生。世多死于酒,可鉴也。
严约束
子孙各安分循理,不许博弈、斗殴、健讼[107],及看鸭私贩盐铁,自取覆亡之祸。
田地财物,得之不以义,其子孙必不能享。古人造“錢”字,一金二戈,盖言利少而害多,旁有劫夺之祸。其聚也,未必皆以善得之,故其散也,奔溃四出,亦岂能以善去,殃其身及其子孙。“多藏必厚亡”[108],老子之名言,信矣!人生福禄,自有定分,惟择其理之所当为、力之所能为者,尽其在我,俟命于天。此心知足,虽疏食菜羹,终身有余乐。苟不知分量,曲意求盈,虽欺天罔人而不顾,有不颠覆者乎?若能勉给岁月,不以饥寒遗子孙,此身之外,皆为长物[109],何自苦为?
傲,凶德也。凡以富贵、学问而骄人,皆自作孽耳。即使功德冠古今,亦分内事,何与于人?天道恶盈[110],惟谦受益,予阅历中外,备尝之矣!
立妾为嗣续计,必不可已而后为之。嫡庶不同心,兄弟不同母,其间牴牾难尽言[111]。若用情少偏,则是非蜂起,其流祸蔓延于子孙,或因而荡覆其家者,亦多有之,此不可不慎图也。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凡饮食不知节,言语不知谨,皆自贼其身,夫谁咎?
修斋、诵经、供佛、饭僧,皆诞妄之事,而端公[112]、圣婆,左道惑众,尤王法所必诛也。凡僧道师巫,一切谢绝,不许惑于妇人世俗之见。
观人家起卧之早晚,而知其兴衰,此先哲格言也。凡男女必须未明而起,一更后方许宴息。无得苟安放纵,终受饥寒。
子孙故违家训,会众拘至祠堂,告于祖宗,重加责治,谕其省改。若抗拒不服及累犯不悛,是自贼其身也。
遇昏暮即闭门,不许夜出,世情难测,宜备非常[113]。如会客亦须早散,不设烛。大寒、大暑,尤当体息厨下人。
僮仆十四岁以上,不许入后厅。凡内外传呼,击云板或木鱼。
累世乡居,悉有定业,子孙不许移家住省城,三年后不知有农桑,十年后不知有宗族,骄奢游惰,习俗移人,鲜有能自拔者。予尝言:乡居有十利,惟避寇方许暂寓城中。
内外房堂门巷及椅桌,俱每日黎明扫除拂拭。若门庭芜秽,几案纵横,此衰家之兆也。各令轮流打扫,不许推托有辞。
厨人、司事,早食不得过辰时,晚食不得过申时。每晚先将铁锅及合用器具,逐一洗涤收置,次早黎明而起,即点茶炊饭,不觉烦难,乃能及期而举。早晚厨间俱不许用灯火,非徒欲省烦费,且恐昏昧不洁,以致饮食伤人。此事虽小,然于养生一节,所关甚大,况家人各有常业,终日勤苦,而饮食不如期,岂存恤之义哉!若有故违,先将首事者斥责,以儆其余。
每月初十、二十五二日,凡本房尊长卑幼,俱于日入时为会,各述所闻。或善恶之当鉴戒,或勤惰之当劝勉,或义之所当为,或事所当已者,彼此据己见,次第言之,各倾耳而听,就事反观,勉加点检,此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之意[114]。其会轮流主之,先派定日期,某系某日,如遇有事,请以次日代之。主会者只用点茶,不得置酒。若本日有祭祀、宾客之会及有他冗,或遇大寒暑、大风雨,则暂免。其无事不赴会,此即自暴自弃之人。会所不必拘,惟便于聚谈为贵。会必薄暮,谓其时多暇也。切不可夜深,久坐恐有不虞。
小家婆妇往来,类多簸弄是非[115],窥窃饮食,甚或诱引祈卜,煽惑妇人,因而盗骗财物。当不时诘问,如无故往来者,重治而禁绝之。
敦厚德
骨肉天亲,同枝连气,凡利害休戚,当死生相维持。若因财产致争,便相视如仇敌,及遭死丧患难,反面不相顾,甚于路人,祖宗有灵,岂忍见此?良心灭绝,马牛而襟裾,人祸天刑,其应如响,愿子孙以此言殷鉴。
处宗族、乡党、亲友,须言顺而气和。非意相干,可以理遣;人有不及,可以情恕。若子弟僮仆与人相忤,皆当反躬自责,宁人负我,无我负人。彼悻悻然怒发冲冠,讳短以求胜,是速祸也。若果横逆难堪,当思古人所遭,更有甚于此者,惟能持雅量而优容之,自足以潜消其狂暴之气。
放债切不可违例深求,或准折人子女田地,及利中展利。
论人惟称其所长,略其所短。切不可扬人之过,非惟自处其厚,亦所以寡怨而弭祸也[116]。若有责善之义,则委曲道之,无为已甚。
雇工人及僮仆,除狡猾顽惰斥退外,其余堪用者,必须时其饮食,察其饥寒,均其劳逸。陶渊明曰:“此亦人之子也!”可善遇之。欲得人死力,先结其欢心,其有忠勤可托者,尤宜特加周恤,以示激劝。
慎典守
蒸尝[117]、房屋、田地、池塘,不许分析及变卖。有故违者,声大义攻之,摈斥不许入祠堂。
坟茔刊刻图本,不时修葺,加意防护。山邻及守山人,须厚待之。
书籍为人家命脉,须置簿登记,依期晾晒,束之高阁,无令散失,以全先人手泽。
书册、图本、轴头、器皿各项,俱用木柜收贮,另设一簿,逐件登记。有借去者,即书浮签贴项下,送回则掣之[118]。
海邦多盗,凡衣物戒慢藏,门庭慎封守,先事筹画,居安思危。如有踪迹可疑,皆当早察而预待之,曲为万全计。
城中房屋池塘,岁时典守,切须得人,仍要戒备不虞,严加防察。
端好尚
子弟立身,非惟颠狂灭义,淫纵伤生,当刻骨痛戒;即嗜好之偏,如广交延誉,避事耽闲,溺琴棋,聚宝玩,购字画,乐歌舞,此皆丧志之具。彼自谓放达清流[119],岂知其为身家之蠹哉!
宗族、亲戚、乡党,有素重名义及多才识为人尊信者,须亲就请教,不时问候,如有家事缓急[120],可倚以相济。且常闻药石之言[121],阴受夹持之益,若交游非类,济恶朋奸,是自阱其身也!媢嫉正人,厌闻正论,直待亡命破家而后悔,已无及矣!
士农工商,各居一艺,士为贵,农次之,工商又次之。量力勉图,各审所尚,皆存乎其人耳。予家训首著士行,余多食货农商语,皆就人家日用之常,而开示途辙,使各有所持循。若该载未尽,当就善言而推广之。
处身固以谦退为贵,若事当勇往而畏缩深藏,则丈夫而妇人矣!古人言若不出口,身若不胜衣,及义所当为,虽孟贲不能夺[122],此以义为尚者也!事有权衡,其审图之。
祖宗遭家多难,因邻人曲售其诬词,复有落井下石、阴嗾而中之者,乃竟负讼,卒于家。嗟嗟!吾祖饮恨九原,每一念之,肝肠摧裂。今首祸及助虐之人,曾不再传,皆已灭门矣。予言及此,岂欲修怨哉!示后人知家衅所从起,哀思不能忘耳。
先考少孤,数岁时,曾与家人负贩。及壮,为木商,虽寒暑风雨不避劳。会海贼发,有司造战船,坐名督责[123],几于破家。比予入黉宫[124],喜动颜色,而垂槖萧然。寻矢力经营,家渐饶而去世。百忧感心,万事劳形,何曾享一日安意之奉哉!
予少时秉耒躬耕[125],不辞劳役,昼习章句,暮归灌园。冬夏仅一粗布衣,非蔽且垢,不更为也,惟舅氏间岁以新衣佐给之。每就试,尝落第于有司,屏迹禅林[126],经宿一举火,艰苦万状,诚难具陈。
今尔子弟皆尘蠹书,余鼠粟,何从得之?饱食安居,独不念先世创业之难,良工心独苦耶?予自罢归后,尽将财产与诸弟均之,未尝少有低昂[127],盖祗承先考之心,使后之子孙,尽力其中,皆足为向善之助,无忘世遗泽也。尝闻祖宗基业自勤俭中来,子孙享其成,则不知有勤俭矣。祖宗福泽自诗书中来,子孙承其荫,则不知有诗书矣。虽名族世家,后先济美,子孙诵予言,其书诸绅[128]。
训蒙歌
幼儿曹,听教诲。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义。节饮食,戒游戏。毋诳言,毋贪利。毋任情,毋斗气。毋责人,但自治。能下人,是有志。能容人,是大器。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譬树果,心是蒂。蒂若坏,果必坠。吾教汝,全在是。汝谛听,无轻弃。
——《广州大典·岭南遗书》,广州出版社,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