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俗世烟火中的诗意
“我凭窗眺望,不禁说了一句赞叹的话:‘这地方风景如画,可惜火车走得太快,一下子就要过去了。’某大员立刻招呼:‘教火车停下来。’火车真的停了,让我们细细观赏那一片景物。”
钱
钱这个东西,不可说,不可说。一说起阿堵物,就显着俗。其实钱本身是有用的东西,无所谓俗。或形如契刀,或外圆而孔方,样子都不难看。若是带有斑斑绿锈,就更古朴可爱。稍晚的“交子”“钞引”以至于近代的纸币,也无不力求精美雅观,何俗之有?钱财的进出取舍之间诚然大有道理,不过贫者自贫,廉者自廉,关键在于人,与钱本身无涉。像和峤[1]那样的爱钱如命,只可说是钱癖,不能斥之曰俗;像石崇那样的挥金似土,只可说是奢汰,不能算得上雅。俗也好,雅也好,事在人为,钱无雅俗可辨。
有人喜集邮,也有人喜集火柴盒,也有人喜集戏报子,也有人喜集鼻烟壶;也有人喜集砚、集墨、集字画古董,甚至集眼镜、集围裙、集三角裤。各有所好,没有什么道理可讲。但是古今中外几乎人人都喜欢收集的却是通货。钱不嫌多,愈多愈好。庄子曰:“钱财不积,则贪者忧。”岂止贪者忧?不贪的人也一样想积财。
人在小的时候都玩过扑满,这玩意儿历史悠久,《西京杂记》:“扑满者,以土为器,以蓄钱,有入窍而无出窍,满则扑之。”北平叫卖小贩,有喊“小盆儿小罐儿”的,担子上就有大大小小的扑满,全是陶土烧成的,形状不雅,一碰就碎。虽然里面容不下多少钱,可是孩子们从小就知道储蓄的道理了。外国也有近似扑满的东西,不过通常不是颠扑得碎的,是用钥匙可以打开的,多半作猪形,名之为“猪银行”。不晓得为什么选择猪形,也许是取其大肚能容吧?
我们的平民大部分是穷苦的,靠天吃饭,就怕干旱水涝,所以养成一种饥荒心理,“常将有日思无日,莫待无时思有时”。储蓄的美德普遍存在于各阶层。我从前认识一位小学教员。别看她月薪只有区区三十余元,她省吃俭用,省俭到午餐常是一碗清汤挂面洒上几滴香油,二十年下来,她拥有两栋小房。(谁忍心说她是不劳而获的资产阶级?)我也知道一位人力车夫,劳其筋骨,为人做马牛,苦熬了半辈子,携带一笔小小的资财,回籍买田娶妻生子做了一个自耕的小地主。这些可敬的人,他们的钱是一文一文积攒起来的。而且他们常是量入为储,每有收入,不拘多寡,先扣一成两成作为储蓄,然后再安排支出。就这样,他们爬上了社会的阶梯。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话虽如此,横财逼人而来,不是人人唾手可得,也不是全然可以泰然接受的。“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暴发之后,势难持久,君不见:显宦的孙子做了乞丐,巨商的儿子做了龟奴?及身而验的现世报,更是所在多有。钱财这个东西,真是难以捉摸,聚散无常。所以谚云:“积财千万,不如薄技在身。”
钱多了就有麻烦,不知放在哪里好。枕头底下没有多少空间,破鞋窠里面也塞不进多少。眼看着财源滚滚,求田问舍怕招物议,多财善贾又怕风波,无可奈何只好送进银行。我在杂志上看到过一段趣谈:印第安人酋长某,平素聚敛不少,有一天背了一大口袋钞票存入银行,定期一年,期满之日他要求全部提出,行员把钞票一叠一叠的堆在柜台上,有如山积。酋长看了一下,徐曰:“请再续存一年。”行员惊异,既要续存,何必提出?酋长说:“不先提出,我怎么知道我的钱是否安然无恙的保存在这里?”这当然是笑话,不过我们从前也有金山银山之说,却是千真万确的。我们从前金融界执牛耳的大部分是山西人,票庄掌柜的几乎一律是老西儿。据说他们家里就有金山银山。赚了金银运回老家,熔为液体,泼在内室地上,积年累月一勺一勺的泼上去,就成了一座座亮晶晶的金山银山。要用钱的时候凿下一块就行,不虞盗贼光顾。没亲眼见过金山银山的人,至少总见过冥衣铺用纸糊成的金童玉女、金山银山吧?从前好像还没有近代恶性通货膨胀的怪事,然而如何维护既得的资财,也已经是颇费心机了。如今有些大户把钱弄到某些外国去,因为那里的银行有政府担保,没有倒闭之虞,而且还为存户保密,真是服务周到极了。
善居积的陶朱公[2],人人羡慕,但是看他变姓名游江湖,其心理恐怕有几分像是挟巨资逃往国外做寓公,离乡背井的,多少有一点不自在。所以一个人尽管贪财,不可无厌。无冻馁之忧,有安全之感,能罢手时且罢手,大可不必“人为财死”而后已,陶朱公还算是聪明的。
钱,要花出去,才发生作用。穷人手头不裕,为了住顾不得衣,为了衣顾不得食,为了食谈不到娱乐,有时候几个孩子同时需要买新鞋,会把父母急得冒冷汗!贫窭到这个地步,一个钱也不能妄用,只有牛衣对泣的份儿。小康之家用钱大有伸缩余地,最高明的是不求生活水准之全面提高,而在几点上稍稍突破,自得其乐。有人爱买书,有人爱买衣裳,有人爱度周末,各随所好。把钱集中用在一点上,便可比较容易适度满足自己的欲望。至于豪富之家,挥金如土,未必是福,穷奢极欲,乐极生悲,如果我们举例说明,则近似幸灾乐祸,不提也罢。公元前五世纪雅典的泰蒙,享受了人间的荣华富贵,也吃尽了世态炎凉的苦头,他最了解金钱的性质,他认识了金钱的本来面目,钱是人类的公娼!与其像泰蒙那样疯狂而死,不如早些疏散资财,做些有益之事,清清白白,赤裸裸来去无牵挂。
沙发
诗的题材,俯拾即是。而且并没有什么雅俗之分,端视作者的想法与手法是否高雅而已。雅的题目可能写得很俗,俗的亦可能写得很雅。
沙发,一俗物耳,何尝不可入诗?
英国十八世纪末诗人古柏(William Cowper)有一首诗,题名就是“沙发”。他写完《沙发》之后,接连又写了五首,《时钟》《花园》《冬夜》《冬晨散步》《冬午散步》,六首诗于一七八五年合刊为一集,集名为《任务》(The Task)。诗人在序言里将诗篇之写作过程简述于后:有一位女士喜爱无韵诗,要作者以此诗体试写一首,并指定题目为“沙发”。他遵命;适闲来无事,乃以另一主题系于其后;随兴之所至信笔写去,起初只想写一琐细小诗,终乃认真从事成为一卷。
事实经过颇为有趣。古柏所谓一位女士是奥斯登夫人,她屡次请他试写无韵诗,有一天他说:“如果你给我一个题目,我就写。”“啊,你可以写任何题目,”她说,“就写这张沙发好了。”于是他就写了这首诗,其实题目和内容并不相称,作者自己也知道。把约翰·吉尔宾故事讲给他听的也是这一位奥斯登夫人,他听了之后一夜未睡,写成了那首著名的《疯汉骑马歌》。古柏的诗集刊行后,有人批评其标题“任务”二字为不当,他曾辩白说(见《书翰集》第一八四):
讲到这标题,我认为是再好不过。一部书包括了这么多的不同的题目,而其中又没有一个是主要的,要想寻一个能概括一切的标题,乃是不可能的。既然如此,引用此诗之所由产生的情况以为标题,似乎是必然的了;我所做的固已超过了所指定的任务,我觉得“任务”一词仍不失为一适当的标题。一座房子总归是一座房子,纵然造房者造出了一座房子比他预计大出了十倍。我大可以仿星期日报纸的例,称之为《杂俎》(Olio),但是那样做实在对我自己不起,因为此集花样虽多,自信尚不杂乱。
这首《沙发》长达七百七十四行,开端是这样的:
我歌咏沙发。我最近歌咏过
“真理”“希望”与“慈善”,以惶恐的心情
触过庄严的琴弦,以战栗的手
努力逃离了那探险的翱翔,
如今要休息一下写个平凡的题目;
题材虽然平凡,而情况仍然是
庄严可傲的——因为这是美人之命。
紧接着古柏就叙说沙发之历史的演变。首言古代的祖先,没有服装家具,睡在岩石或沙滩之上,随后创制了粗笨简陋的三脚石板凳,演进而为橡木制大坐凳。终于三只脚变成四只脚,座位上铺了软垫,覆以彩色的织锦。印度传进了藤,藤条编成了椅,椅背挺直,坐上去不舒适,座位又滑,坐上去不安稳,两足悬空,踏不着实地。抱怨最多的是女性,于是有靠背与扶手之双人长椅乃应运而生。一点点地进步而成为今日之沙发。
沙发宜于患关节炎者所享用(现代医学主张患关节炎者不宜坐沙发,而宜于坐高背硬椅),但是诗人说,宁愿牺牲这种享受,不愿患关节炎。诗人说,他一向爱的是散步于乡间青草铺垫的小路,他从小时候爱的是穿山越岭或是闲游江畔。
那时节没有沙发待我享受,
那时节我不需要沙发。青春
很快地恢复体力,长期劳动
只引发短期疲乏……
从这幼时漫步乡间的回忆,古柏抒发了他对乡间风景的爱慕。“现在我已不复年轻,而年轻时使我着迷的景物依然是可爱的,依然使我着迷。”他一一地描述乡间的风景、声音、花草、农舍、人物……乡间是可爱的,相反的,城市是可憎的。
虽然美好的事物在
纯朴而优雅的土壤里最能滋长,
也许只有在那里才能茂盛,
可是在城市里便不行;那些
狂傲、闹嚣,而唯利是图的城市!
各地的渣滓秽物都流入
这公共的肮脏的阴沟里来。
他把城市形容成为藏垢纳污的地方,富庶导致懒惰与淫逸,放荡与贪婪。但是古柏也不得不承认,城市孕育艺术、科学与哲学,伦敦是最美的城市也是最恶劣的罪恶渊薮。他的最后结论可以用一行警句做代表:
上帝制造了乡村,人制造了城市。
(God made the country,and man made the town.)
电话
清末民初的时候,北平开始有了电话,但是还不普遍。我家里在民国元年装了电话,我还记得号码是东局六八六号。那一天,我们小孩子都很兴奋,看电话局的工人们蹿房越脊牵着电线走如履平地,像是特技表演。那时候,一般人都称电话为德律风,当然是译音。但是清末某一些上海人的笔记,自作聪明,说德律风乃西洋某发明家之姓氏,因纪念他的发明,遂以他的姓氏名之。那时的电话不似现在的样式,是钉挂在墙上的庞然大物,顶端两个大铃像是瞪着的大眼睛,下面是一块斜木板,预备放纸笔什么的样子,再下面便像是隆起的大腹,里边是机器了。右手有个摇尺,打电话的时候要咕噜咕噜地猛摇一二十下,然后摘下左方的耳机,嘴对着当中的小喇叭说话、叫号。这样笨重的电话机,现在恐怕只有博物馆里才得一见了。外边打电话进来,铃声一响,举家惊慌奔走相告,有的人还不敢去接听,不知怕的是什么。
从前的人脑筋简单,觉得和老远老远的人说话一定要提高嗓门,生怕对方听不到,于是彼此对吼,声嘶力竭。他们不知道充分利用电话,没有想到电话里可以喁喁情语,可以娓娓闲聊,可以聊个把钟头,可以霸占线路旁若无人。我最近看见过一位用功的学生,一面伏案执笔,一面歪着脑袋把电话耳机夹在肩头上,口里不时念念有词,原来是在和他的一位同学长期交谈,借收切磋之效。老一辈的人,常以为电话多少是属于奇淫技巧一类,并不过分欣赏,顶多打个电话到长发号叫几斤黄酒,或是打个电话到宝华春叫一只烧鸭子的时候,不能不承认那份方便。至若闲来没事找个人聊天,则串门子也好,上茶馆也好,对面晤谈,有说有笑,何必性急,玩弄那个洋玩意儿?
后来电话渐渐普遍,许多人家由“天棚鱼缸石榴树”一变而为“电灯电话自来水”的局面。虽说最近有一处擦皮鞋的摊子都有了电话,究竟这还是一项值得一提的设备,房屋招租广告就常常标明带有电话。广告下不必说明“门窗户壁俱全”,因为那是题中应有之义,而电话则不然了。
尽管电话还不够普遍,但是在使用上已有泛滥成灾之势。我有一位朋友颇有科学头脑,他在临睡之前在电话上做了手脚,外面打电话进来而铃不响,他可以安然地高枕而眠。我总觉得这有一点儿自私,自己随时打出去,而不许别人随时打进来。可是如果你好梦正酣,突被电话惊醒,大有可能对方拨错了号码,这时候你能不气得七窍生烟吗?如果你在各种最不便起身接电话的时候,而电话铃响个不停,你是否会觉得十分扫兴、狼狈、愤怒?有人给电话机装个插头,用时插上,不用时拔下,日夜安宁,永绝后患。我问他:“这样做,不怕误事吗?”他说:“误什么事?误谁的事?电话响,有如‘夜猫子进宅’,大概没有好事。”他的话不是无理,可是我狠不下心这样做。如果人人都这样的壁垒森严,电话就根本失效了,你打电话去怕也没有人接。
电话号码拨错,小事一件,贤者不免,本无须懊恼,可恼的是对方时常是粗声粗气,一觉得话不对头,便呱嗒一声挂断,好像是一位病危的人突然断气,连一声“对不起”都没来得及说,这时节要我这方面轻轻把耳机放好我也感觉为难。
电话机有一定装置的地方,或墙上,或桌上,或床头。当然也有在厨房或洗手间装有分机的。无论如何,人总有距离电话十尺、二十尺开外的时候,铃响之后,即使几个箭步蹿过去接,也需要几秒钟的时候。对方往往就不耐烦了,你刚拿起耳机,他已愤而断绝往来。有几个人能像一些机关大老雇得起专管电话的女秘书?对方往往还理直气壮地责问下来:“为什么电话没有人接?”我需要诌出理由为自己的有亏职守勉强开脱。
电话打通,谁先报出姓名身份,没有关系,先道出姓名的一方不见得吃亏,偏偏有人喜欢捉迷藏。“喂,你是哪里?”“你要哪里?”“我要×××××××号。”“我这里就是。”“×××在不在家?”“你是哪一位?”“我姓W。”“大名呢?”“我是×××。”“好,你等一下。”这样枉费唇舌还算是干净利落的,很可能话不投机,一时肝火旺,演变成为小规模的口角。还有比这个更烦人的:“喂,你猜我是谁?猜猜看!怎么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对于这样童心未泯的戴着面具的人,只好忍耐,自承愚蠢。
电话不设防,谁都可以打进来。我有时不揣冒昧,竟敢盘诘对方的姓名身份,而得到的答话是:“我是你的读者。”好像读者有权随时打电话给作者,好像作者应该有“售后服务”的精神。我追问他有何见教,回答往往是:某一个英文字应该怎样讲、怎样读、怎样用;某一句话应该怎样译;再不就是问英文怎样可以学好。这总是好学之士,我不敢怠慢,请他写封信来,我当书面答复。此后多半是音讯杳然,大概他是认为这是小事,不值得一操翰墨吧。
门铃
居住的地方不该砌起围墙。既然砌了墙,不该留一个出入的门口。既然留了门口,不该安上一个门铃。因为门铃带来许多烦恼。
门铃非奢侈品,前后左右的邻居皆有之。而且巧得很,所装门铃大概都是属于一个类型,发出哑哑的沙沙的声音。一声铃响,就是心惊,以为有什么人的高轩莅止,需要仔细地倾耳辨别,究竟是人家的铃响,还是自己的铃响,一方面怕开门太迟慢待嘉宾,一方面怕一场误会徒劳往返,然而必须等待第二声甚至第三声铃响,才能确实分辨出来。往往因此而惹得来人不耐烦,面有愠色。于是我把门铃拆去,换装了一个声音与众不同的铃。铃一响,就去开门,真正的是如响斯应。
实际上不能如响斯应。寒舍虽非深宅大院,但是没有应门三尺之童,必须自理门户,由起居之处走到门口也还有一点空间,空间即时间,有时还要脱鞋换鞋,倒屣是不可能的,所以其间要有一点耽搁。新的门铃响声相当洪亮,不但主人不会充耳不闻,客人自己也听得清清楚楚。很少客人愿意在门外多停留几秒钟,总是希望主人用超音速的步伐前来应门。尤其是送信的人,常常是迫不及待,按起门铃如鸣警报,一声比一声急。有时候沿门求乞的人,也充分地利用这一设备,而且是理直气壮地大模大样地按铃。卖广柑的,修理棕绷竹椅的,打滴滴涕的,推销酱油的,推销牛奶的,传教的洋人及准洋人,都有权利按铃,而且常是在最令人感觉不方便的时候来使劲地按铃。铃声无论怎样悦耳,总是给人以不愉快的预兆时为多。
铃是给人按的,不拘什么人都可以按,主人有应声开门的义务,没有不去开门的权利。开门之后,一个鸠形鹄面的人手里拿着烂糟糟的一本捐册,缘起写得十分凄惨,有“舍弟江南死,家兄塞北亡”的意味,外加还有什么证明文件之类。遇到这种场面,除了敬谨捐献之外,夫复何言?然而这不是最伤脑筋的事,尤有甚于此者。多半是在午睡方酣之际,一声铃响,令人怵然以惊,赶紧披衣起身施施然出,开门四望,阒(qù)无一人。只觉阴风扑面,令人打一个冷战。一条夹着尾巴的野狗斜着眼睛瞟我一下匆匆过去,一个不信鬼的人遇见这样情形也要觉得心头栗栗。这种怪事时常发生,久之我才知道这乃是一些小朋友的户外游戏之一种,“打了就跑”。你在四向张望的时候,他也许藏在一个墙角正在窃窃冷笑。
有些人大概是有奇怪的收藏癖,喜欢收集各式各样的电铃的盖子,否则为什么门口电铃上的盖子常常不翼而飞呢?这种盖子是没有什么其他的用场的,不值得窃取,只能像集邮一般地满足一种收藏的癖好。但是这癖好却建筑在别人的烦恼上。没有把你的大门摘走,已是取不伤廉,还怨的是什么?感谢工业的伟大进步,有一种电铃没有凸出的圆盖了,钉在墙上平乎乎地只露出滑不溜丢的一个小尖头在外面供你按,但不能一把抓。
按照我国固有文明,拉铃和电铃一样有用,而烦恼较少。《江南余载》有这样一条:“陈雍家置大铃,署其旁曰:‘无钱雇仆,客至请挽之。’”今之拉铃,即其遗风。这样的拉铃简单朴素,既无虞被人采集而去,亦不致被视为户外游戏的用具。而且,既非电化器材,不怕停电。从前我家里的门铃就是这样的,记得是在我的祖父去世的那年,出殡时狮子“松活”的头下系着的几个大铜铃,扎在一起累累然挂在房檐下,作为门铃用。挽拉起来,哗嘟哗嘟地乱响,声势浩大。自从改装了电铃,就一直烦恼,直到于今。
这一切烦恼皆是城市生活环境使然。如果是野堂山居,必定门可罗雀,偶然有长者车辙,隔着柴扉即可望见颜色,“门前剥啄定佳客,檐外孱颜皆好山”,那是什么情景?
牙签
施耐庵《水浒传·序》有“进盘飨,嚼杨木”一语,所谓“嚼杨木”就是饭后用牙签剔牙的意思。晋高僧法显求法西域,著《佛国记》,有云:“沙抵国南门道东佛在此嚼杨枝,刺土中即生……”这个“嚼”字当作“削”解。“嚼杨木”当然不是把一根杨木放在嘴里咀嚼。饭后嚼一块槟榔还可以,谁也不会吃饱了之后嚼木头。“嚼杨木”是借用“嚼杨枝”语,谓取一根牙签剔牙。杨枝净齿是西域风俗,所以中文里也借用佛书上的名词。《隋书·真腊传》:“每旦澡洗,以杨枝净齿,读诵经咒。又澡洒乃食,食罢,还用杨枝净齿,又读经咒。”可见他们的规矩在念经前和食后都要杨枝净齿。
为了好奇,翻阅赛珍珠女士译的《水浒传》,她的这一句的译文甚为奇特:“Take food,chew a bit of this or that.”我们若是把这句译文还原,便成了“进食,嚼一点这个又嚼一点那个”。衡以信、达、雅之义,显然不信。
牙缝里塞上一丝肉、一根刺,或任何残膏剩馥,我们都会自动地本能地思除之而后快。我不了解为什么这净齿的工具需要等到五世纪中由西域发明然后才得传入中土。我们发明了罗盘、火药、印刷术,没能发明用牙签剔牙!
西洋人使用牙签更是晚近的事。英国到了十六世纪末年还把牙签当作一件稀奇的东西,只有在海外游历过的花花大少才口里衔着一根牙签招摇过市,行人为之侧目。大概牙签是从意大利传入英国的,而追究根源,又是从亚洲传到意大利的,想来是贸易商人由威尼斯到近东以至远东把这净齿之具带到欧洲。莎士比亚的《无事自扰》有这样的句子:“我愿从亚洲之最远的地带给你取一根牙签。”此外在其他三四出戏里也都提到牙签,认为那是“旅行家”的标记。以描述人物著名的散文家Overbury,也是莎士比亚同时代的人,在他的一篇《旅行家》里也说:“他的牙签乃是他的一项主要的特点。”可见三百年前西洋的平常人是不剔牙的。藏垢纳污到了饱和点之后也就不成问题。倒是饭后在齿颊之间横剔竖抉的人,显着矫揉造作,自命不凡!
人自谦年长曰马齿徒增,其实人不如马,人到了年纪便要齿牙摇落,至少也是齿牙之间产生罅隙,有如一把烂牌,不是一三五,就是二四六,中间仅是嵌张!这时节便需要牙签,有象牙质的,有银质的,有尖的,有扁的,还有带弯钩的,都中看不中用。普通的是竹质的,质坚而锐,易折,易伤牙龈。我个人经验中所使用过的牙签最理想的莫过于从前北平致美斋路西雅座所预备的那种牙签。北平饭馆的规矩,饭后照例有一碟槟榔豆蔻,外带牙签,这是由堂倌预备的,与柜上无涉。致美斋的牙签是特制的,其特点第一是长,约有自来水笔那样长,拿在手中可以摆出搦毛笔管的姿势,在口腔里到处探钻无远弗届;第二是质韧,是真正最好的杨柳枝做的,拐弯抹角的地方都可以照顾得到,有刚柔相济之妙。现在台湾也有一种白柳木的牙签,但嫌其不够长,头上不够尖。如今想起致美斋的牙签,尤其想起当初在致美斋做堂倌后来做了大掌柜的初仁义先生(他常常送一大包牙签给我),不胜惆怅!
有些事是人人都做的,但不可当着人的面前公然做之。这当然也是要看各国的风俗习惯。例如牙签的使用,其状不雅,咧着血盆大口,拧眉皱眼,剔之,抠之,攒之,抉之,使旁观的人不快。纵然手搭凉棚放在嘴边,仍是欲盖弥彰,减少不了多少丑态。至于已经剔牙竣事而仍然叼着一根牙签昂然迈步于大庭广众之间者,我们只能佩服他的天真。
散步
《琅嬛记》云:“古之老人,饭后必散步。”好像是散步限于饭后,仅是老人行之,而且盛行于古时。现代的我,年纪不大,清晨起来盥洗完毕便提起手杖出门去散步。这好像是不合古法,但我已行之有年,而且同好甚多,不止我一人。
清晨走到空旷处,看东方既白,远山如黛,空气里没有太多的尘埃炊烟混杂在内,可以放心地尽量地深呼吸,这便是一天中难得的享受。据估计:“目前一般都市的空气中,灰尘和烟煤的每周降量,平均每平方公里均为五吨,在人烟稠密或工厂林立的地区,有的竟达二十吨之多。”养鱼的都知道要经常为鱼换水,关在城市里的人真是如在火宅,难道还不在每天清早从软暖习气中挣脱出来,服几口清凉散?
散步的去处不一定要是山明水秀之区,如果风景宜人,固然觉得心旷神怡,就是荒村陋巷,也自有它的情趣。一切只要随缘。我从前沿着淡水河边,走到萤桥,现在顺着一条马路,走到土桥,天天如是,仍然觉得目不暇接。朝露未干时,有蚯蚓,大蜗牛,在路边蠕动,没有人伤害它们,在这时候这些小小的生物可以和我们和平共处。也常见有被碾毙的田鸡、野鼠横尸路上,令人触目惊心,想到生死无常,河边蹲踞着三三两两浣衣女,态度并不轻闲,她们的背上兜着垂头瞌睡的小孩子。田畦间伫立着几个庄稼汉,大概是刚拔完萝卜摘过菜。是农家苦,还是农家乐,不大好说。就是从巷弄里面穿行,无意中听到人家里的喁喁絮语,有时也能令人忍俊不住。
六朝人喜欢服五石散,服下去之后五内如焚,浑身发热,必须散步以资宣泄。到唐朝时犹有这种风气。元稹诗“行药步墙阴”,陆龟蒙诗“更拟结茅临水次,偶因行药到村前”。所谓行药,就是服药后的散步。这种散步,我想是不舒服的。肚里面有丹砂、雄黄、白矾之类的东西作怪,必须脚步加快,步出一身大汗,方得畅快。我所谓的散步不这样地紧张,遇到天寒风大,可以缩颈疾行,否则亦不妨迈方步,缓缓而行。培根有言:“散步利胃。”我的胃口已经太好,不可再利,所以我从不踉跄地趱路。六朝人所谓“风神萧散,望之如神仙中人”,一定不是在行药时的写照。散步时总是携带一根手杖,手里才觉得不闲得慌。山水画里的人物,凡是跋山涉水的总免不了要有一根邛杖,否则好像是摆不稳当似的。王维诗:“策杖村西日斜。”村东日出时也是一样的需要策杖。一杖在手,无须舞动,拖曳就可以了。我的一根手杖,因为在地面摩擦的关系,已较当初短了寸余。手杖有时亦可作为武器,聊备不时之需,因为在街上散步者不仅是人,还有狗。不是夹着尾巴的丧家之狗,也不是循循然汪汪叫的土生土长的狗,而是那种雄赳赳的横眉竖眼张口伸舌的巨獒,气咻咻地迎面而来,后面还跟着骑脚踏车的扈从,这时节我只得一面退避三舍,一面加力握紧我手里的竹杖。那狗脖上挂着牌子,当然是纳过税的,还可能是系出名门,自然也有权利出来散步。还好,此外尚未遇见过别的什么猛兽。唐慈藏大师“独静行禅,不避虎兕”,我只有自惭定力不够。
散步不需要伴侣,东望西望没人管,快步慢步由你说,这不但是自由,而且只有在这种时候才特别容易领略到“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那种“分段苦”的味道。天覆地载,孑然一身。事实上街道上也不是绝对的阒无一人,策杖而行的不只我一个,而且经常地有很熟的面孔准时准地地出现,还有三五成群的小姑娘,老远地就送来木屐声。天长日久,面孔都熟了,但是谁也不理谁。在外国的小都市,你清早出门,一路上打扫台阶的老太婆总要对你搭讪一两句话,要是在郊外山上,任何人都要彼此脱帽招呼。他们不嫌多事。我有时候发现,一个形容枯槁的老者忽然不见他在街道散步了,第二天也不见,第三天也不见,我真不敢猜想他是到哪里去了。
太阳一出山,把人影照得好长,这时候就该往回走。再晚一点便要看到穿蓝条睡衣睡裤的女人们在街上或是河沟里倒垃圾,或者是捧出红泥小火炉在路边呼呼地扇起来,弄得烟气腾腾。尤其是,风驰电掣的现代交通工具也要像是猛虎出柙一般地露面了,行人总以回避为宜。所以,散步一定要在清晨。白居易诗:“晚来天气好,散步中门前。”要知道白居易住的地方是伊阙,是香山,和我们住的地方不一样。
狗
我初到重庆,住在一间湫溢的小室里,窗外还有三两窠肥硕的芭蕉,屋里益发显得阴森森的,每逢夜雨,凄惨欲绝。但凄凉中毕竟有些诗意,旅中得此,尚复何求?我所最感苦恼的乃是房门外的那一只狗。
我的房门外是一间穿堂,亦即房东一家老小用膳之地,餐桌底下永远卧着一条脑满肠肥的大狗。主人从来没有扫过地,每餐的残羹剩饭,骨屑稀粥,以及小儿便溺,全都在地上星罗棋布着,由那只大狗来舔得一干二净。如果有生人走进,狗便不免有所误会,以为是要和他争食,于是声色俱厉的猛扑过去。在这一家里,狗完全担负了“洒扫应对”的责任。“君子有三畏”,猘犬其一也。我知道性命并无危险,但是每次出来进去总要经过他的防次,言语不通,思想亦异,每次都要引起摩擦,酿成冲突,日久之后真觉厌烦之至。其间曾经谋求种种对策,一度投以饵饼,期收绥靖之效,不料饵饼尚未啖完,乘我返身开锁之际,无警告的向我的腿部偷袭过来,又一度改取“进攻乃最好之防御”的方法,转取主动,见头打头,见尾打尾,虽无挫衄,然积小胜终不能成大胜,且转战之余,血脉贲张,亦大失体统。因此外出即怵回家,回到房里又不敢多饮茶。不过使我最难堪的还不是狗,而是他的主人的态度。
狗从桌底下向我扑过来的时候,如果主人在场,我心里是存着一种奢望的:我觉得狗虽然也是高等动物,脊椎动物哺乳类,然而,究竟,至少在外形上,主人和我是属于较近似的一类,我希望他给我一些援助或同情。但是我错了,主客异势,亲疏有别,主人和狗站在同一立场。我并不是说主人也帮着狗狺狺然来对付我,他们尚不至于这样的合群。我是说主人对我并不解救,看着我的狼狈而哄然噱笑,泛起一种得意之色,面带着笑容对狗嗔骂几声:“小花!你昏了?连×先生你都不认识了!”骂的是狗,用的是让我所能听懂的语言。那弦外之音是:“我已尽了管束之责了,你如果被狗吃掉莫要怪我。”然后他就像是在罗马剧场里看基督徒被猛兽扑食似的作壁上观。俗语说:“打狗看主人。”我觉得不看主人还好,看了主人我倒要狠狠的再打狗几棍。
后来我疏散下乡,遂脱离了这恶犬之家,听说继续住那间房的是一位军人,他也遭遇了狗的同样的待遇,也遭遇了狗的主人的同样的待遇,但是他比我有办法,他拔出枪来把狗当场格毙了,我于称快之余,想起那位主人的悲怆,又不能不付予同情了。特别是,残茶剩饭丢在地下无人舔,主人势必躬亲洒扫,其凄凉是可想而知的。
在乡下不是没有犬危。没有背景的野犬是容易应付的,除了菜花黄时的疯犬不计外,普通的野犬都是些不修边幅的夹尾巴的可怜的东西,就是汪汪的叫起来也是有气无力的,不像人家豢养的狗那样振振有词自成系统。有些人家在门口挂着牌示“内有恶犬”,我觉得这比门里埋伏恶犬的人家要忠厚得多。我遇见过埋伏,往往猝不及防,惊惶大呼,主人闻声搴帘而出,嫣然而笑,肃客入座。从容相告狗在最近咬伤了多少人。这是一种有效的安慰,因为我之未及于难是比较可庆幸的事了。但是我终不明白,他为什么不索兴养一只虎?来一个吃一个,来两个吃一双,岂不是更为体面么?
这道理我终于明白了。雅舍无围墙,而盗风炽,于是添置了一只狗。一日邮差贸贸然来,狗大咆哮,邮差且战且走,蹒跚而逸,主人拊掌大笑。我顿有所悟。别人的狼狈永远是一件可笑的事,被狗所困的人是和踏在香蕉皮上面跌跤的人同样的可笑。养狗的目的就要他咬人,至少作吃人状。这就是等于养鸡是为要他生蛋一样,假如一只狗像一只猫一样,整天晒太阳睡觉,客人来便咪咪叫两声,然后逡巡而去,我想不但主人惭愧,客人也要惊讶。所以狗咬客人,在主人方面认为狗是克尽厥职,表面上尽管对客抱歉,内心里是有一种愉快,觉得我的这只狗并非是挂名差事,他守在岗位上发挥了作用。所以对狗一面诃责,一面也还要嘉勉。因此脸上才泛出那一层得意之色。还有衣冠楚楚的人,狗是不大咬的,这在主人也不能不有“先获我心”之感。所可遗憾者,有些主人并不以衣裳取人,亦并不以衣裳废人,而这种道理无法通知门上,有时不免要慢待佳宾。不过就大体论,狗的眼力总是和他的主人差不了多少。所以,有这样多的人家都养狗。
小花
小花子本是野猫,经菁清留养在房门口处,起先是供给一点食物一点水,后来给他一只大纸箱作为他的窝,放在楼梯拐角处,终乃给他买了一只孩子用的鹅绒被袋作为铺垫,而且给他设了一个沙盆逐日换除洒扫。从此小花子就在我们门前定居,不再到处晃荡,活像《鸿弯禧》里的叫花子,喝完豆汁儿之后甩甩袖子连呼:“我是不走的了啊,我是不走的了啊!”
彼此相安,没有多久。
有一天我回家看见菁清抱着小花子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我惊问:“他怎么登堂入室了?”我们本来约定不许他越雷池一步的。
“外面风大,冷,你不是说过猫怕冷吗?”
我是说过,猫是怕冷。结果让他在室内暖和了一阵,仍然送到户外。看着它在寒风里缩成一团偎在纸箱里,我心里也有些不忍。
再过些时,有一天小花子不见了,整天都没回来就食,不知他云游何处去了。一天两天过去,杳无消息。他虽是野猫,我们对他不只有一饭之恩,当然甚是牵挂。每天打开门看看,猫去箱空,辄为黯然。
忽然有一天他回来了。浑身泥污,而且沾有血迹。他的嘴里挂着血淋淋的一块肉似的东西,像是碎裂的牙肉。菁清赶快把他抱起,洗刷一下,在身上有血迹处涂了紫药水,发现他的两颗虎牙没有了,满嘴是血。我们不知他遭遇了什么灾难,落得如此狼狈。菁清取出一个竹笼,把他装了进去,骑车直奔国际猫狗专科病院辜仲良(泰堂)先生处。辜大夫说,他的牙被人敲断了,大量出血,被人塞进几团药棉花,他在身上乱舔所以到处有血迹。于是给他打针防破伤风,注射消炎剂,清洗口腔,取出药棉花,涂药。菁清抱他回来,说:“看他这个样子,今天不要教他在门外睡了吧?”我还有什么话说。于是小花进了家门,睡在属于黑猫公主的笼子里。黑猫公主关在楼上寝室里。三猫隔离,各不相扰。这是临时处置,我心想过一两天还是要放小花子到门外去的。
但是没想到第二天菁清又有了新发现,她告我说,在她掰开猫嘴涂药时发觉猫的舌头短了一大截,舌尖不见了。大概是牙被敲断时,被人顺手把舌头也剪断了。菁清要我看,我不敢看。我不知道他犯了什么大过,受此酷刑。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每次喂他吃鱼总是吃得盘里盘外狼藉不堪,原来他既无门牙又缺半截舌头。世界上是有厌猫的人。据说,拿破仑就厌恶猫,“在某次战役中,有个侍从走过拿破仑的卧房时,突然听到这位法国皇帝在呼救。他打开房门一看,拿破仑的衣服才穿到一半,满头大汗,用剑猛刺绣帷,原来他是在追杀一只小猫。”美国的艾森豪总统也恨猫,“在盖茨堡家中的电视机旁,备有一支鸟枪打击乌鸦。此外他还下令,周遭若出现任何猫,格杀勿论。”英文里有一个专门名词,称厌恶猫者为ailurophobe。我想我们的小花子一定是在外游荡时遇到了一位厌猫者,敲掉门牙剪断舌头还算是便宜了它。
菁清说,这猫太可怜,并且历数他的本质不恶,天性很乖,体态轻盈,毛又细软,但是她就没有明白表示要长期收养他的意思。我也没有明白表示我要改变不许它进门的初衷。事实逐步演变,他已成了我们家庭的一员。菁清奉献刷毛、挖耳、剪指甲全套服务,还不时的把他抱在怀里亲了又亲。我每星期上市买鱼也由七斤变为十斤。煮鱼摘刺喂食的时候,也由准备两盘改为三盘。
“米已熟了,只欠一筛”,最后菁清画龙点睛似的提出了一个话题,“这猫已不像是一只野猫了,似不可再把他当做街头浪子,也不再是小叫花子,我们把‘小花子’的名字里的‘子’字取消,就叫他‘小花’吧。”
我说“好吧”。从此名正言顺,小花子成了小花。我担心的是以后是否还有二花、三花闻风而至。
猫的故事
猫很乖,喜欢偎傍着人;有时候又爱蹭人的腿,闻人的脚。唯有冬尽春来的时候,猫叫春的声音颇不悦耳。呜呜的一声一声的吼,然后突然的哇咬之声大作,唏哩哗啦的,铿天地而动神祇。这时候你休想安睡。所以有人不惜昏夜起床持大竹竿而追逐之。相传有一位和尚作过这样的一首诗:“猫叫春来猫叫春,听他愈叫愈精神。老僧亦有猫儿意,不敢人前叫一声。”这位师父富同情心,想来不至于抡大竹竿子去赶猫。
我的家在北平的一个深巷里。有一天,冬夜荒寒,卖水萝卜的,卖硬面饽饽的,都过去了,除了值更的梆子遥远的响声可以说是万籁俱寂。这时候屋瓦上嗥的一声猫叫了起来,时而如怨如诉,时而如诟如詈,然后一阵跳踉,窜到另外一间房上去了,往返跳跃,搅得一家不安。如是者数日。
北平的窗子是糊纸的,窗棂不宽不窄正好容一只猫儿出入,只消他用爪一划即可通往无阻。在春暖时节,有一夜,我在睡梦中好像听到小院书房的窗纸响,第二天发现窗棂上果然撕破了一个洞,显然的是有野猫钻了进去。大概是饿极了,进去捉老鼠。我把窗纸补好,不料第二天猫又来,仍从原处出入,这就使我有些不耐烦,一之已甚,岂可再乎?第三天又发生同样情形,而且把书桌、书架都弄得凌乱不堪,书桌上印了无数的梅花印,我按捺不住了。我家的厨师是一个足智多谋的人,除了调和鼎鼐之外还贯通不少的左道旁门,他因为厨房里的肉常常被猫拖拉到灶下,鱼常被猫叼着上了墙头,怀恨于心,于是殚智竭力,发明了一个简单而有效的捕猫方法。他用铁丝一根,在窗棂上猫经常出入之处钉一个铁钉,铁丝一端系牢在铁钉之上,另一端在铁丝上做一活扣,使铁丝作圆箍形,把圆箍伸缩到适度放在窗棂上,便诸事完备,静待活捉。猫窜进屋的时候前腿伸入之后身躯势必触到铁丝圆箍,于是正好套在身上,活生生悬在半空,愈挣扎则圆箍愈紧。厨师看我为猫所苦无计可施,遂自告奋勇为我在书房窗上装置了这么一个机关。我对他起初并无信心,姑妄从之。但是当天夜里居然有了动静,早晨起来一看,一只瘦猫奄奄一息的赫然挂在那里!
厨师对于捉到的猫向来执法如山,不稍宽假,我看了猫的那副可怜相直为它缓颊。结果是从轻发落予以开释,但是厨师坚持不能不稍予膺惩,即在猫身上用原来的铁丝系上一只空罐头,开启街门放她一条生路。只见猫一溜烟似的唏哩哗啦的拖着罐头绝尘而去,像是新婚夫妻的汽车之离教堂去度蜜月。跑得愈快,罐头响声愈大,猫受惊乃跑得更快,惊动了好几条野狗跟在后面追赶,黄尘滚滚,一瞬间出了巷口往北而去。它以后的遭遇如何我不知道,我心想它吃了这个苦头以后绝对不会再光顾我的书房。窗户纸重新糊好,我准备高枕而眠。
当天夜里,听见铁罐响,起初是在后院砖地上哗啷哗啷的响,随后像是有东西提着铁罐猱升胯院的枣树,终乃在我的屋瓦上作响。屋瓦是一垄一垄的,中有小沟,所以铁罐越过瓦垅的声音是咯噔咯噔的清晰可辨。我打了一个冷战:难道是那只猫的阴魂不散?她拖着铁罐子跑了一天,藏躲在什么地方,终于夤夜又复光临寒舍,我家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使它这样的念念不忘?
咣当一声,铁罐坠地,显然的是铁丝断了。几乎同时,噗的一声,猫顺着我窗前的丁香树也落了地。它低声的呻吟了一声,好像是初释重负后的一声叹息。随后我的书房窗纸又撕破了——历史重演。
这一回我下了决心,我如果再度把它活捉,要用重典,不是系一个铁罐就能了事。我先到书房里去查看现场,情况有一些异样,大书架接近顶棚最高的一格有几本书洒落在地上。倾耳细听,书架上有呼噜呼噜的声音。怎么猫找到了这个地方来酣睡?我搬了高凳爬上去窥视,吓我一大跳,原来是那只瘦猫拥着四只小猫在喂奶!四只小猫是黑白花的,咕咕容容的在猫的怀里乱挤,好像眼睛还没有睁开,显然是出生不久。在车船上遇到有妇人生产,照例被视为喜事,母子好像都可以享受好多的优待。我的书房里如今喜事临门,而且一胎四个,原来的一腔怒火消去了不少。天地之大德曰生,这道理本该普及于一切有情。猫为了它的四只小猫,不顾一切的冒着危险回来喂奶,伟大的母爱实在是无以复加!
猫的秘密被我发现,感觉安全受了威胁,一夜的功夫她把四只小猫都叼离书房,不知运到什么地方去了。
骆驼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从前常喜欢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眺,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另一值得看的便是那一双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些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得生出优越之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进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做算学,老虎翻筋头,觉得有趣。我之看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里,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真可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的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的在喘。水汪汪的两只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的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是一条破扫帚。骆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悲惨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是吗?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叮叮当当响就知道送煤的骆驼来了,愧无管宁[3]的修养,往往夺门出现,一根细绳穿系着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八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的跪下来给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往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随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的欣赏。
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非洲北部的国家有骆驼兵团,在沙漠中驰骋,以骁勇善战著名,不过那骆驼是单峰骆驼,不是我们所说的双峰骆驼),动物园的那一双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尝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是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之上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热南方的郁蒸?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的脱落,真的要变成为“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辛酸,使得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骆驼不仅是在这炎蒸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现在沙漠里听说也有现代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完全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愚蠢的当中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的忍耐。给它背上驮五百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并不是因为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是因为它在体内由于脂肪氧化而制造出水。它的驼峰据说是美味,我虽未尝过,可是想想熊掌的味道,大概也不过尔尔。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喜欢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蚊子与苍蝇
我家里人口众多。除了我和我的太太,还有一个娘姨以外,有几千百头的苍蝇,有几千百头的蚊子。苍蝇、蚊子和我们很亲近,苍蝇和我们亲近的时候在早晨,蚊子和我们亲近的时候在夜里。所以我们可以很从容地和他们周旋。一缕阳光从窗子射到我的太太的脸上,随后就有一只苍蝇不远千里而来,绕床三匝,不晓得在何处栖止才好,我蜷卧床头,静以待变。只见这只苍蝇飞去飞来,嗡嗡有声,不偏不倚地正正落在我的太太的鼻尖上。太太的上嘴唇翕动了一下,我揣测她的意思,大概是表示她的鼻尖有感觉的。那只苍蝇也有本领,真禁得起震动,抖抖翅膀,仍然高踞在鼻尖上。假使苍蝇能老老实实在鼻尖上占一席地,我的太太夙来是很有度量的,未曾不可以和他相安无事。无奈那只苍蝇,动手动脚地东搔西挠。太太着实不耐烦,只能伸出手来,加以驱除。太太的鼻尖,像有吸力一般,苍蝇飞起来绕了几个圈子,仍然归到原处。如是者数次。假使苍蝇肯换一个地方,太太或者也可以相当地容忍。她忍不住了,把头钻到被里去。苍蝇甚觉没趣,搭讪着又来和我亲近。
物以类聚,一点也不错。苍蝇的合群心恐怕要在我们中国人以上。记得小时候唱过一个《苍蝇歌》,内中的警句是:“一个苍蝇嘤嘤嘤,两个苍蝇嗡嗡嗡,一群苍蝇轰轰轰!”苍蝇的音乐,的确是由清悠以渐至于雄壮。当其嘤嘤的时候,我便从梦中醒来,侧耳而听,等到嗡嗡的时候,我便翻过身去,想在较远的地方去听,到了轰轰的时候,我便兴奋得由床上跳起来了,音乐感人之深,不亦伟哉!
过了一天非人的生活了,到了夜晚想做一件人做的事,睡觉。但是,不忙睡,宝贝的蚊子来了。蚊子由来访以至于兴辞,双方的工作不外下列几种:(一)蚊子奏细乐;(二)我挥手致敬;(三)乐止;(四)休息片刻;(五)是我不当心,皮肤碰了蚊子的嘴,奇痛;(六)蚊子奏乐;(七)我挥手送客;(八)我痒;(九)我抓;(十)我还痒;(十一)我还抓;(十二)出血;(十三)我睡着了。睡着以后,双方仍然工作,但稍简单一些,前四段工作一概豁免。清晨醒来,察视一夜工作的痕迹,常常发现腿部做玉蜀黍状,一粒一粒地凸起来。有时候面部略微改变一点形状,例如嘴唇加厚,鼻梁增高。有时工作过度,面部一块白一块红的,做豆沙粽子状。据脑筋灵敏的人说,若做一床帐子,则蚊子与苍蝇自然可以不做入幕之宾,有用的精神也可以不用在与蚊蝇亲近了。但我已和太太商量就绪,在下月发薪以前,无论如何,我们仍然要保持大国民的态度,对蚊蝇决不排斥。
火
忽然听得人声鼎沸,门外有跑步声。如果我有六朝人风度,应该充耳不闻,若无其事,这才显得悠闲高旷,管宁、华歆割席的故事我们不该忘怀。但我究竟未能免俗,“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这些年来离乱的经验太多,听见一点声响就悚然而惊,何况是嘈杂的人声发于肘腋,焉能不矍然而作,一探究竟呢?
走到户外,只见西南方一股黑烟矗立在半天空,烧烤的味道扑鼻而来,很显然的,是什么地方失火了。
我打开街门,啊,好汹涌的一股人流!其中有穿长袍的,有短打的,有趿着拖鞋的,有抱着吃奶的孩子的,有扶着拐杖的,有的是呼朋引友,有的是全家出发,七姑姑八姨姨,扶老携弱,有说有笑地向着一个方向疾行。
我随波逐流地到了巷口。火势果然不小。火舌从窗口伸出来舐墙,一团团的火球往天空迸射,一阵阵的白烟间杂着黑烟,烟灰被风吹着像是香灰似的扑簌而下。
街上挤满了人,黑压压一片,凡是火的热气烤不着的地方都站满了人,人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有一家茶叶铺搬出好几条板凳,招待亲友,立刻就挤满了,像兔儿爷摊子似的,高高的,不妨视线,得看。
有一位太性急的观客,踩了一位女客的脚,开始“国骂”。这是插曲,并不被人注意。
有一个半大的小子爬上树了,得意地锐叫起来,很多的孩子都不免羡慕。
邻近的屋顶上也出现了人,有人骑在屋脊上。
火场里有人往外抢东西,我只见一床床的被褥都堆在马路边上了。箱笼、木盆、席子、热水壶……杂然并陈。
一面是表演,一面是观众,壁垒森严。观众是在欣赏,在喝彩。观众当然不能参加表演。
一阵哗唧哗唧的响声,消防队来了,血红的车,晶亮的铜帽,崭新的制服,高筒的皮靴,观众看着很满意,认为行头不错。
皮带照例是要漏水的。横亘在马路上的一截皮带,就有好几处喷泉,喷得有丈把高。路上是一片汪洋。
水像银蛇似的往火里钻,咝咝地响。倏时间没有黑烟了,只剩了白烟,又像是云雾。看样子,烧了没有几间房。
“走吧!没有什么了。”有人说。
老远的还有人跑来,直抱怨,跑一身大汗,没看见什么,好像是应该单为他再烧几间房子才好。
观众渐渐散了,像是戏园子刚散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