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文中常用错的词语辨析
在日常公文处理过程中,经常遇到一些同义词、近义词、异形词等词语使用不当的语句,这不仅会影响到公文的权威,有时候还会造成错误,导致工作落实过程中出现差错。应该注意这些词的差异,准确使用,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1.“二”与“两”
使用“二”的地方:①自然数。②序数、小数、分数。
使用“两”的地方:①一位数的基数。如“两台机器”。②概数。如“三两天”。
2.“倍”的运用
“倍”虽是一个比较简单的词,但在公文写作中误用的情况却很常见。一是与“增加了”合用时的误用。“增加了”是在原数基础上,向上增加若干个原数。二是与“增加到”合用时的误用。“增加到”是包括底数,指增加后的总数。三是把“倍”用在降低或减少上。如有的公文中出现“降低×倍”或“减少×倍”,这是不妥的。因为“倍”只能用于增加,不能用于降低或减少。如果说用于减少,就应该加“负”字。
3.“以上”与“以下”的运用
“以上”“以下”等词与前面的数字连用,这种方法表达的数目概念,习惯上应包括前面的本数在内,如百人以上即含百人、千人以下即含千人,不应把本数排除在外。但是,为了使界限的划分更加清晰准确,应注明本数是否包含在内,如:“十四岁、十四岁以上儿童不得入内”或“十四岁以下(包括十四岁在内)儿童不得入内”。
4.“制定”与“制订”的运用
“制定”即制作、定出。公文中习惯将其用在较大场合,以制定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和法令等,如“党的第十六次代表大会,为我们制定了全面进入小康社会的总任务和政治路线。”
“制订”即制作、订立。公文中习惯将其用于具体规章制度的订立,如“我们单位相继制订了防火、门卫等安全管理制度。”
5.“物质”与“物资”的运用
“物质”即能触及、能见到的客观存在的东西。该词多用于哲学和物理学上的抽象概念。
“物资”即指具体的财物资源。
6.“需要”与“须要”的运用
“需要”即相对“缺乏”而言,还有“要求”的意思。词性为及物动词,后可带宾语。
“须要”即说明“应当”“必须”的意思。词性为能愿动词,修饰限制动词。
7.“权力”与“权利”的运用
“权力”即可以管辖、统治、支配别人的权柄,受其管辖者必须服从。
“权利”即指一定的人被规定赋予的可以享受的权益。如“公民有监督公共权力正确行使的权利。”
8.“截止”与“截至”的运用
“截止”即到期停止。
“截至”即到……为止。
9.“违反”与“违犯”的运用
“违反”即不遵照,反着方向做。
“违犯”即违背,触犯。
10.“以至”与“以致”的运用
“以至”即到、直到。用于时间、数量、范围的延伸或扩大。
“以致”即弄得,由此而造成,用于下半句的开头,表示结果。
11.“象”与“像”的运用
在公文写作中重点要注意,当“像”作为比喻词或作为其他系动词时不能写作“象”。
12.“的”“地”与“得”的运用
“的”“地”“得”是结构助词,在口语里都念“de”。“的”用在名词前,是定语的标志;“地”用在动词和形容词前,是状语的标志;“得”用在动词和形容词后,是补语的标志。
13.“部署”与“布置”的运用
“部署”即指全局重大工作的安排。
“布置”即指全局具体工作和事项的安排。
14.“既”与“即”的运用
“既”是并列连词,通常与“又”配对使用。
“即”相当于判断词“是”的用法,另有“即使”的含义。
15.“和”“与”“及”的运用
“和”口语色彩比较浓;“与”带一些文言色彩,常用于比较郑重的场合;“及”连接的成分虽然也是并列,但表达的意思上有轻重的分别,即前重后轻。
像这类的字和词还有很多,在这里就不一一表述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遇到自己不懂或模棱两可用词时,一定要翻阅一下词典,切莫想当然落笔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