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更斯讲英国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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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野兔腿”哈罗德 哈德克努特,和“忏悔者”爱德华统治下的英格兰

卡努特[160]大帝留下三个儿子:斯韦恩[161],哈罗德[162]和哈德克努特[163];但只有哈德克努特才是他的王后——曾被誉为诺曼底之花的艾玛[164]的亲生儿子。卡努特曾希望将国土分成三份,并希望哈罗德能够继承英格兰。然而占据英格兰南部的撒克逊人却反对这个决定;他们的首领是戈德温伯爵[165],这可是一位家财雄厚、权高位重的贵族(但据说他以前不过是个穷苦的放牛郎)。相反,他们拥护哈德克努特,或者至少也得是此时被流放至诺曼底的两个王子之一[166]。情势迫在眉睫,一场血战似乎已不可避免,所以不少人干脆背井离乡,躲进了树林和沼地里。不过幸运的是,最终的决定权被交给一场在牛津举行的议会;而正是在那里,英格兰被分成两半:哈罗德将以伦敦为首都,坐镇泰晤士河以北;而哈德克努特则继承整个南部。危机就此化解。不过,鉴于哈罗克努特只喜欢呆在丹麦吃吃喝喝,英格兰南部便交由他母亲和戈德温伯爵替他统治。

然而,他们王位还没坐稳,那些躲进森林的人们还没来得及回家,爱德华[167]——遭到流放的两位王子中年龄较大的那位——就带着为数不多的追随者,自诺曼底飘洋过海来到英格兰争取王权。可出乎他意料的是,他的举动却遭到了母亲艾玛的强烈反对。原来这位母亲只喜欢自己的小儿子哈德克努特。在她的全力抵抗下,爱德华只能选择自保,无功而返。不过他的弟弟艾尔弗雷德[168]就没这么幸运了:在爱德华返回诺曼底之后,他们的母亲艾玛送来一封充满爱意的信。在这封信件的诱惑下,艾尔弗雷德也带着军队去了英格兰。他才刚刚在肯特郡登陆,戈德温伯爵就赶来迎接,并陪他一直行进到位于萨里郡的吉尔福德镇[169]。当晚,当阿尔弗雷德和士兵们在这儿安营扎寨时,伯爵还为他们找到住处,将他们舒舒服服地安顿下来。士兵们被分散成小队,分别住在好几栋房子里,并享用了丰盛的晚餐。然而当午夜降临,奔波了一天的士兵美梦正酣、疏于把守的时候,国王的军队突然冲了出来,没费什么力气便俘虏了阿尔弗雷德的全部军队。第二天一早,这六百个俘虏被排成一列;除了每十个人里面有一个被卖为奴隶之外,其他人统统受到酷刑的折磨并最终被残忍地杀害了[170]。至于可怜的阿尔弗雷德王子,他被扒了个精光,拴在一匹马后边一路走到了伊利岛[171]。在那里,他的双眼被挖了出来,几天之后便痛苦地死去了。虽然我并不敢百分百肯定这是戈德温伯爵的诡计,但我想事实多半也就是这样的。

虽然坎特伯雷大主教[172]从来没同意要加冕他(因为大部分神父都是撒克逊人,他们可不喜欢斯堪的纳维亚人),如今哈罗德却成了英格兰名副其实的国王。就算没被加冕,就算大主教不乐意,他这一统治就是四年,直到去世。在他的一生中,哈罗德除了打猎之外基本就没做过别的事。因为他在狩猎的时候能够跑得特别快,所以人们干脆称他为“野兔腿”哈罗德。

哈罗德下葬的时候,哈德克努特正在佛兰德的布鲁日[173]。他和艾玛(在艾尔弗雷德惨死之后,她就渡海过去了)计划着要入侵英格兰。群龙无首,为了避免新一轮的争端,斯堪的纳维亚人和撒克逊人干脆联名邀请哈德克努特过来当他们的国王;这正哈德克努特的心意。但没过多久,他们就后悔了:哈德克努特带来了很多斯堪的纳维亚人,而不管他征多重的税,他都没法满足这些人的贪欲。于是不少人揭竿而起,尤其在伍斯特[174],人们不仅反抗王命,还杀掉了国王的税官。作为报复哈德克努克则将这座城市付之一炬。他是个相当残忍的国王:在登上王位之后,他的第一道命令就是掘出可怜的“野兔腿”哈罗德的尸体,将他的头砍了下来,连同尸身一同扔进了河里。不过他自己的命也没好到哪去:当他在兰贝斯[175]参加他的护旗手、骄傲的斯堪的纳维亚人托威德的婚礼时,哈德克努特喝得烂醉;他倒下了,手里还握着酒杯,但他却没能再站起来。

于是,爱德华继承了王位。他日后被僧侣们称为“忏悔者”[176]。当上英格兰国王之后,他的第一个命令就是强迫他的母亲艾玛(反正她一点也不喜欢他)退居到乡下。艾玛只得遵从,并在那里度过了余生——不过,这就是多几年之后的事情了。爱德华就是那位被放逐的、弟弟被残忍地杀害的王子。在哈德克努特在位的短短两年之间,他把爱德华从诺曼底请了过来,并将他好好地安顿在宫廷之中。哈德克努特一死,爱德华便成为了戈德温伯爵的新宠,所以没过多久就当上了国王。至于戈德温伯爵,自从艾尔弗雷德王子惨死之后,他就失去了人民的信任;他甚至还为此在哈德克努特在位期间受过审讯,但最终还是被无罪释放了,据说是因为他献给贪得无厌的国王一份大礼:一艘镀金的大船,船头上装饰着纯金雕琢的人像,还有八十个披挂整齐的水手作船员。对戈德温伯爵来说,如果新国王能帮他对抗公众的怀疑和仇恨,那么借力给新国王无疑是件有利可图的事情。所以他们就做了笔交易:“忏悔者”爱德华得到了皇位;伯爵得到了更多的土地和权力,他的女儿伊迪丝[177]则当上了王后——这桩婚事也协议的一部分,国王必须遵从。

然而,虽然艾迪丝是一位在各个方面都值得人爱戴的女士——温柔,善良,美丽,知书达理,可是国王却完全没将她放在眼里,反而对她态度出奇地冷淡。为此,她的父亲和六个骄傲的哥哥便记恨上了国王。他们用尽全力在民众面前诋毁爱德华,尽其所能让他变得不受欢迎。爱德华在诺曼底生活了那么久,所以跟英格兰的相比,他更加倾向于诺曼人的生活方式。他的大主教是个诺曼人,有好几个主教也是诺曼人;他的要臣和亲信也是诺曼人。除此之外,他还将诺曼时装和诺曼语言引入英格兰;仿照诺曼底公爵国的传统,爱德华也在签署国家文件时封上火漆印,而不是像以前的撒克逊国王那样画个十字就算签名了——如今也有好多不识字的穷人们这样做呢。可所有这些行为都被戈德温伯爵和他的儿子们加以歪曲,让人民认为爱德华讨厌英格兰人。这样一来,戈德温家族的权力日益增长,而国王的力量则与日递减。

但直到爱德华统治的第八年,戈德温伯爵才找到一个极好的契机。国王的妹夫、布洛涅伯爵尤斯塔斯[178]来到英格兰拜访爱德华。在宫廷里住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和他的大批侍从准备返回故乡。他们打算从多佛尔[179]起航,于是便全副武装地进了这座平和的城镇。如果他们只是占据了最好的房子也就罢了,但他们竟然还气焰嚣张地拒绝支付吃住的开销。终于,一个勇敢的多佛尔人站了出来:他可不想让这些霸道的外国人挂着重剑披着铁甲在他的房子里转来转去,更不想看到他们大嚼他的食物畅饮他的烈酒;于是他把守在大门口,让第一个想进入房子的士兵吃了闭门羹。一怒之下,那个士兵拔剑伤了他,却反被那个多佛尔人杀死。没过多久,这桩壮举便传遍了多佛尔的大街小巷,自然也就传到了尤斯塔斯伯爵和他的人的耳朵里。他们急忙翻身上马,快马加鞭赶到那栋房子那儿,将它围了个水泄不通。因为门窗早已被牢牢锁死,他们只得强行闯了进去,把那个多佛尔人杀死在自家壁炉旁边。随后,他们就冲上街道,随意践踏砍杀路上的人们,连女人和孩子也不放过。不过您大可放心,多佛尔人才不会任由他们胡来:怒火中烧的多佛尔人揭竿而起,总共杀了十九个外国人,打伤的就不计其数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封锁了去港口的路不让伯爵起航。尤斯塔斯只得灰溜溜地原路返回。他一路狂奔至格洛斯特[180],找到了被诺曼僧侣和诺曼贵族们簇拥在中间的爱德华。“公道!”伯爵这样高喊着,“多佛尔人杀了我的人,他们必须受到惩罚!”国王急忙派人找到正巧就在附近的戈德温伯爵,因为多佛尔在他的管辖之下,他命令戈德温伯爵出兵丹佛尔并惩治那儿的居民。

可戈德温伯爵却回答道:“连个听证会都没有就惩罚您发誓保护的人民,这可不是一个国王该做的。我不会服从这条命令。”

为此,国王命令戈德温伯爵前往法庭为多佛尔的反抗行为进行辩护;如果他不服从,他就会失去他的头衔和财产。可伯爵还是拒绝出庭。相反,他带着长子哈罗德[181]和次子斯韦恩[182],竭尽所能召集起了大队人马,还强烈要求尤斯塔斯伯爵和他的追随者服从英格兰的法律。然而国王却拒绝交出当事人,还召集了一支强大的军队。经历了几次协商和耽搁之后,伯爵和他儿子们的军队开始分崩离析。戈德温伯爵只得带着一部分家人和大量的财产渡海前往佛兰德;他的长子哈罗德则逃到了爱尔兰。就这样,这个强大的家族暂时在英格兰销声匿迹了;可这不代表英格兰人民轻易就能把他们忘了。

在这之后,卑鄙的“忏悔者”爱德华将他对父亲和儿子的仇恨转移到手无寸铁的女儿和姐妹身上——他温顺的妻子;她受到每个人的爱戴(当然,除了爱德华本人和他的僧侣们)。在贪婪地把她的财富和珠宝占为己有之后,他把伊迪丝关进了一所冷清的修道院,只允许她保留一个仆人。这所修道院的院长——或者更准确地说,伊迪丝的狱卒——正好是爱德华的妹妹。这位女士和爱德华一样不讨人喜欢;这一点我敢肯定。

终于摆脱了戈德温伯爵和他的六个儿子,国王更加宠爱诺曼人了,他甚至将诺曼底公爵威廉[183]邀请了过来。很久以前,这位威廉的父亲[184]曾接待过爱德华和艾尔弗雷德;但他的母亲只是个农家女——一个皮革工人的女儿。据说,当她在一条小溪里洗衣服的时候,公爵看到了她并且一见钟情。威廉是一位了不起的战士,他热爱骏马、猎犬和武器。欣然接受了爱德华的邀请之后,他便带着大队诺曼人登上了英格兰的国土,并在宫廷里受到了空前盛情的款待。如此一来,英格兰的诺曼人越发嚣张了起来。他们更加不把英格兰人放在眼里;而英格兰人也越来越讨厌他们。

即使身在异乡,老伯爵戈德温也深知人民的感受:因为他带走了大量财产,便雇了大量的间谍,在英格兰各处都安插了眼线。

现在,他认为反抗这位喜欢诺曼人的国王的最佳时刻到了。他带着一支远征军航行到了怀特岛[185];他的儿子哈罗德——整个家族里最勇敢的一位——在这里与他会师。父子两人一起循着泰晤士河而上,一直航行到南华克[186]。民众们夹道欢迎,为这位英格兰伯爵和英格兰人民的哈罗德而振臂高呼,以此来与得到国王恩宠的诺曼人作对!

一开始,就如同那些被僧侣们控制了的国王一样,爱德华对此不闻不问。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民集结在老伯爵和他的儿子身边,而且老伯爵还不停地要求以非暴力的方式取回他失去的爵位和权力,宫廷最终也警戒了起来。身为诺曼人的坎特伯雷大主教和伦敦主教在随从的包围下冲出伦敦逃到埃塞克斯[187],从那儿他们又不顾身份地坐着渔船渡过海峡逃往法国。其他的诺曼亲信也四散逃离。老伯爵和他的儿子们(斯韦恩除外,因为他触犯了法律[188])终于夺回了本属于他们的财产和地位。品行高尚的王后艾迪丝也从“牢狱”——修道院中释放了出来,再一次坐回了王座。那些被冷血的国王趁她失去保护者时抢走的珠宝,也再一次回到了她的身上。

然而老伯爵戈德温却无福消受他失而复得的荣耀和财富。在国王举行的一次宴会上,他倒在了餐桌上[189],三天之后便撒手人寰。哈罗德继承了他的爵位。在民众心中,这位年轻的伯爵所得到的拥戴甚至比他父亲还多。他骁勇善战,不止一次在血战中为国王消灭了他的敌人。他还镇压了苏格兰的起义——正是在那个时候,麦克白杀掉了邓肯[190]。这事件如此有名,以至于八百年之后莎士比亚以此为题材写下了那部伟大的悲剧[191]。哈罗德还杀掉了不老实的威尔士国王格里菲斯[192],然后带着他的首级返回英格兰。

但至于他在海上有什么壮举,我们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也不重要。哈罗德曾被一场风暴赶到法国海岸,他的船搁浅在那儿,而他本人则沦为了法国人的阶下囚[193]——这一点毋庸置疑,毕竟,在那个野蛮的时代,任何因船只失事而流落上岸的外国人都是如此下场。他们被俘虏,只能靠付赎金来换取自由。哈罗德上岸的海岸隶属于蓬提厄[194],那儿的领主是某个盖伊伯爵。这位伯爵抓住了哈罗德,他本应释放他——任何一个好客的基督徒领主都该这么做——可盖伊却没有,相反,他打算好好利用这次机会敲诈哈罗德。

哈罗德急忙派出信使去找诺曼底公爵威廉,抱怨盖伊对他的不公待遇。当公爵知道了这件事之后,他赶紧下令派人护送哈罗德来到古老的城市鲁昂[195]。在那里,威廉把哈罗德当成了贵宾,隆重地迎接了他。现在,有些作者告诉我们,当时年老而且膝下无子的忏悔者爱德华已经立下了遗嘱,指定诺曼底公爵威廉做他的继任者,而且威廉也知道这个决定。毫无疑问,谁会继承王位这个问题可是爱德华生前的心头大患;他甚至请来了“刚勇王”爱德蒙二世[196]之子——“流放者”爱德华 [197]携妻带子来到英格兰。但当他到达英格兰时,国王却拒绝见他。没过多久,“流放者”爱德华就突然死在了伦敦(意外死亡对那时侯的王子们来说可谓是家常便饭);他就被埋在圣保罗大教堂[198]。立威廉为继承人很可能是真的;至少国王很可能在威廉的英格兰之旅中对他说了什么,暗示他能得到英格兰的王位。毕竟,忏悔者爱德华是那么喜欢诺曼人。但不管怎么样,现在威廉显然对王位志在必得。深知哈罗德将会是一个强大的对手,他将一大帮贵族聚到一起,当众把自己的女儿阿代勒[199]许给哈罗德做妻子,还明确地告诉哈罗德他打算在爱德华死候继承英格兰王位,并要求哈罗德当着众人的面对自己宣誓效忠。人为刀俎,己为鱼肉,哈罗德只好照办。他将手放在一本弥撒上——也就是祈祷书——宣了誓。这是一个极好的事例来说明僧人们有多迷信:他们没把这本祈祷书放在桌子上,而是将它置于一个木桶里。待哈罗德宣誓完毕,他们打开了桶盖:原来,里面竟然盛着死人的骨头——圣人们的骨头,僧侣们这样辩解道。这就给哈罗德的誓言增加了分量,好像单凭邓斯坦[200]的一块膝关节骨、一颗连体牙,或者一块指甲就能使上帝的名字变得更庄重似的!

就在哈罗德返回英格兰之后的一两周之内,郁郁寡欢的老爱德华终于到了弥留之际。在意识模糊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终于死了。鉴于生前他对僧侣们言听计从,在他死后僧侣们自然也对他大加赞扬。就算在他还没死的时候,他们甚至就已经说服他让他相信自己能够行神迹。患了严重皮肤疾病的人被带到他面前,只要国王触摸一下,他们的病就痊愈了。这被称作“淋巴结核触摸疗法”[201],并从那之后作为一个皇家传统被延续了下去。但至于究竟是谁真正触摸并治愈了那些病人,您该心知肚明;同样,你也知道他那神圣的名字并不会出现在转瞬即逝的人类帝王的行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