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苏京城显文名
——东坡的科考
参加科考对于苏东坡的一生影响巨大,从此他踏上了云谲波诡的仕途,也开始了一生的传奇。
按照北宋当时科考的规定,首先要经过府试,就是地方选拔考试,然后再经过中央礼部的考试以及皇帝的殿试,才能获得进士身份。苏东坡兄弟二人并没有在眉州参加府试,他们准备到京城汴京(今河南省开封市)去参加考试。宋仁宗嘉祐元年(1056),苏洵带着苏东坡、苏辙兄弟二人,携带着张方平写给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人的推荐信到汴京参加府试。兄弟二人第一次离开家乡,一路上沿途的风景让兄弟二人非常兴奋,古语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兄弟二人已经饱读诗书,如今万里行程对他们来讲是大开眼界的一个机会。
科举考试对于历史上的诸多读书人来说,是一个“跳龙门”的机会,产生了许许多多的悲喜故事。多少人皓首穷经,寒窗苦读,仍名落孙山,郁郁一生。而对于经纶满腹的苏家兄弟来说,科考似乎简单得很。
这一年八月,苏东坡、苏辙兄弟在开封府双双考中进士。此时苏洵对于科考已经失去了信心,觉得自己年事已高,不堪再经受落第这样的屈辱,就没有参加这次考试,否则中国历史上也许会留下父子三人同科考中的佳话了。但是他把自己的文章也拿给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京城的名士、权贵们看,获得了一致赞赏。这些名人认为苏洵的文章也是非常出色,可惜生不逢时,他参加科考的时候流行华丽的文风,苏洵那样平实的文章不受待见。
人生的机遇是非常重要的。对于很多人来讲,一生的机遇可能就是几次大的考试,在关键的考试中取得成功,一生可能就会飞黄腾达;如果几次重要的考试没有考好,一生可能就会活得很挣扎。
按照宋朝科举的规定,经过府试选拔之后,还要经过中央礼部的考试和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被录取后才能授官。当年主持礼部考试的是欧阳修,他以礼部侍郎身份执贡举。北宋科考的制度非常严格,考官也必须入闱,在阅卷完毕之后才可以出来。所有的考生进入考场的时候,都由专门人员搜身,防止携带作弊。而考生答完卷之后,所有的试卷都是将名字糊起来,并且由专门的写手把所有的试卷重新抄写一份,防止作弊。
欧阳修担任此次礼部考试的主考官,他所出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其意指对国家理政方面是应该严酷刑罚、推行法治,还是应该宽容待人、推行德治?
再次踏入考场,苏东坡信心满满,志在必得。面对这样的考题,他经过深思熟虑,数易其稿,最后成文的仅仅是六百余字。苏东坡用词非常简省,论述却非常深刻。他对于题目分析得非常透彻,指出无论赏和罚都应该本着爱民之身、忧民之切的忠厚之心来治理天下,才能够取得好的效果。苏东坡在《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这篇文章中引用了一段典故:
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1]
“士”为当时执掌刑罚的官员,皋陶执法严格,坚决要杀掉罪犯。而尧本着仁爱之心,提出宽恕的理由。“宥”即宽恕之意。百姓们知道了这件事,一方面敬畏于皋陶执法的严格,一方面感恩于尧的宽容待人。苏东坡文章中的这个典故准确地把自己关于“刑”与“赏”在施政中的使用态度表达出来。
关于苏东坡的这次考试,还引起了中国历史上的一段佳话。据宋代大诗人陆游的《老学庵笔记》卷八记载:
东坡先生《省试刑赏忠厚之至论》有云:“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梅圣俞为小试官,得之以示欧阳公。公曰:“此出何书?”圣俞曰:“何须出处!”公以为皆偶忘之,然亦大称叹。初欲以为魁,终以此不果。及揭榜,见东坡姓名,始谓圣俞曰:“此郎必有所据,更恨吾辈不能记耳。”及谒谢,首问之,东坡亦对曰:“何须出处。”乃与圣俞语合。公赏其豪迈,太息不已。[2]
据陆游的记载:在阅卷之时,首先将可能录取的少部分试卷初步筛选出来,再从中选择优秀者。当时梅尧臣也是考官之一,他唯恐黜落的大部分试卷中有遗落的优秀之作,因此于中返检。当他看到这篇文章之后,认为此文虽然篇幅不长,但是论述深刻,尤其是考卷中引用的这则材料,事例生动,非常准确地解读出考题的原意。
梅尧臣自己不敢决定,于是将这篇文章拿给主考官欧阳修看。欧阳修看完之后也大加赞赏,但是对于尧和皋陶事例的出处不太清楚。问:“这出处在哪里呢?”
而梅尧臣说:“何需出处?”意思就是说,写这样的事情不用出处。
欧阳修以为自己跟梅尧臣都是忘记了这个典故,也没好意思追问。欧阳修最初想取苏东坡为第一,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录为第一。等到放榜的时候,看到是“苏东坡”的名字。欧阳修对梅尧臣说:“此人写的这个典故一定是有出处,可惜我们记不住了。”
北宋的制度,当年录取的考生要尊主考官为座师,结成师生关系,即形成北宋文人集团的形式之一。等到门生们拜见座师的时候,欧阳修就问苏东坡:“你的文章典故出处在哪里?”
苏东坡说:“何需出处?”同梅尧臣的回答是一样的。
由此欧阳修对苏东坡大加赞赏。
宋代大诗人杨万里的《诚斋诗话》也记载了这个事情,更加生动一些。
欧阳作省试知举,得东坡之文,惊喜,欲取为第一人,又疑其是门人曾子固之文,恐招物议,抑为第二。坡来谢,欧阳问坡所作《刑赏忠厚之至论》有“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 “此见何书?”坡云:“事在《三国志·孔融传》注。”欧退而阅之,无有。他日再问坡,坡云:“曹操灭袁绍,以袁熙妻赐其子丕。孔融曰:‘昔武王伐纣,以妲己赐周公。’操惊问:‘何经见?’融曰:‘以今日之事观之,意其如此。’尧、皋陶之事,某亦意其如此。”欧退而大惊曰:“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他日文章必独步天下。”然予尝思之:《礼记》云:“狱成,有司告于王。王曰宥之,有司曰在辟;王又曰宥之,有司又曰在辟。王三宥不对,走出,致刑于甸人。”坡虽用孔融意,然亦用《礼记》故事,其称王谓“王”,三皆然,安知此典故不出于尧?[3]
这则材料主要是说,欧阳修看到苏东坡这篇文章之后非常高兴,准备录取为第一名,但是一想:“在这些考生当中谁能有这样的水平呢?肯定是自己的学生曾子固(即曾巩)能写出这样的文章。”曾巩也是“唐宋八大家”之一,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诗人、散文家。欧阳修又担心录取曾巩为第一名会招来非议,别人会说自己徇私舞弊,于是就把这份试卷录取为第二名。
结果放榜时才知道,这份试卷的主人不是曾巩,而是苏东坡。
在门生拜见座师的时候,欧阳修问苏东坡在《刑赏忠厚之至论》中所用典故见于何书。苏东坡说:“事见《三国志·孔融传》注。”
欧阳修很奇怪,因为自己熟读史书,《三国志》也读过很多遍,并不记得这样的典故,但担心自己是偶然忘记了,没敢当面反驳。回来之后,欧阳修反复地翻检不同版本的《三国志》,都没有看到这个典故。
某一天,欧阳修再次问起此事,苏东坡对他解释道:当年曹操灭掉袁绍之后,曹丕冲入袁氏的后堂,看到一帮女眷抱在一起哭哭啼啼,其中有一个年轻女子,形体甚美。曹丕拽过来用袖子拭去女子脸上的泪痕,发现长得非常美丽,此女即袁绍二儿媳、袁熙的妻子甄氏。于是曹丕说:“你们不用担心,我来保你们活命。”待曹操入城之后,责问曹丕:“你不帮我安顿军务,冲入人家内宅做什么?”曹丕这一年只有十七岁,他把甄氏拽了过来给曹操看。曹操说:此女如此漂亮,“真吾儿妇也”,于是就把甄氏赏给了曹丕。
此事正好被当时的北海太守孔融所见。孔融乃孔子的嫡传后人,他对曹操这种不顾大局、只顾个人私利的做法非常不满,于是在旁边讽刺说:“想当年武王伐纣的时候,把妲己这样一个妖女赏给了周公。”曹操很奇怪,说:“哪本经书当中记载这个事情?”孔融说:“从今天的事情看,我推测当时可能有这样的情况。”实际孔融乃是讽刺曹操,曹操对此非常不满,怀恨在心,后来找个借口把孔融杀掉了。
苏东坡说:“尧跟皋陶的事情,我猜测当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因此杜撰出这样的一个典故。”
欧阳修听了以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夸奖苏东坡说:“此人可谓善读书,善用书,能够活学活用,将来文章必独步天下。”并预言:“三十年恐怕世上不会有人记得老夫了。”
欧阳修曾在《与梅圣俞四十六通》其三十一中对梅尧臣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也,可喜可喜!”[4]能够得到当时文坛领袖欧阳修的如此夸奖,苏东坡名声大噪,很多人都以结识他为荣。
可以说,苏东坡最初踏入仕途的时候连遇贵人,从张方平到梅尧臣、欧阳修等,都对他的才华赏誉有加,而且予以提携。如果没有这些伯乐,恐怕苏东坡这匹千里马也不会被世人所知。
兄弟二人在殿试的时候,也同样让仁宗皇帝非常满意,两个人双双考中进士。仁宗皇帝下朝之后,对皇后说:“我为后世的子孙谋得了两个宰相。”这个赞誉是极高的,而这句话也为后来苏东坡身陷囹圄时助他脱困打下伏笔。加上苏洵的文章也被欧阳修、韩琦等人大加赞赏,因此“三苏”名满京城,父子三人可谓春风得意,志得意满。
正当苏家父子三人准备大展宏图之时,没想到传来惊天噩耗,苏东坡、苏辙的母亲程氏在家病逝。于是父子三人只能匆匆赶回四川去为程氏料理后事,将程氏安葬在眉山边的一座山清水秀的坟地。这里山势不是很高,但是苍松翠柏,周边满是柑橘园,环境清幽。
苏东坡和苏辙为母亲在家守孝。守孝二十七个月之后,苏洵为苏辙也娶了妻,而苏东坡的妻子王弗此时正好也怀孕了。王弗怀孕的时候恰恰是在守孝之后,非常恰当。因为在古人看来,在守孝期间如果有这样的事情,会遭到很多人的非议,所以说王弗的怀孕时间很恰当。
嘉祐四年(1059)十月,苏洵带着苏东坡、苏辙以及两个儿媳妇再度离开四川老家赶赴京城。此次出川与第一次出川心情大不一样,第一次到开封府应试,前途未卜。而此时父子三人离川再度赴京是准备实现他们的政治抱负,美好的前程似乎在前面已经展开了。
父子三人带着家眷走水路出三峡,到江陵之后改走陆路。一路上山川秀美,风景秀丽,沿途的风土人情让父子三人大开眼界。三人把在途中所见所感用诗文的形式表现出来。父子三人在途中总共作了一百首诗,把它编为《南行集》,其中有苏东坡的诗歌四十首。从这里可以看作是苏东坡诗歌创作的起点。登上文坛伊始苏东坡就展现出超群的文学才能,比如这首《江上看山》:
船上看山如走马,
倏忽过去数百群。
前山槎牙忽变态,
后岭杂沓如惊奔。
仰看微径斜缭绕,
上有行人高缥缈。
舟中举手欲与言,
孤帆南去如飞鸟。[5]
整首诗按照诗人立足点的移动而写,船的行走也带来景物的变化。诗人写船行速度之快,犹如跃马奔驰一般。首句写在船上看山就像奔跑的马一样,此时诗人是把自己的立足点“船”作为一个不动点,而山则相对船来说就是运动的,所以说船似乎没有动,那些山“倏忽过去数百群”,转瞬之间就像跑过去几百匹马一样。周围的景物随着变化,山势的形状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因此“前山槎牙忽变态”,前面的山刚刚有一些形貌的改变,后面的山就像奔跑的马一样冲了过来。在这景物描写当中诗人用了“前”“后”等方位词,营造出一个极为动感的氛围。诗人在写景物的同时,又写了在云雾缭绕的山径当中似乎有人出现。“舟中举手欲与言”,说明诗人想和这个人交流,因为这个人不知道是砍柴的,还是采药的,还是山中的隐士。但此时诗人的立足点又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以山作为不动点,那么船则是动的了,小船像飞鸟一般飞走了。整首诗诗人的立足点是在船上,但他却借用了“物体相对运动”的原理,就是先以船为不动,山则是动的;结尾又以山为不动,则船就是运动的。现代物理上的“相对运动”苏东坡肯定是不懂的,但是他无意当中却运用了这一科学原理,同时把诗人的主观感受明确地表现出来。整首诗轻快自然,如瀑布奔流、水银泻地一般,毫无滞涩感,真正体现了苏东坡主张的“好诗如弹丸”的诗学观点。
对于苏东坡这样的文坛巨擘来说,一出手即是不同凡响。苏东坡此时的创作既有很高的艺术造诣,同时也初步形成了自己的艺术理论。他在《〈南行前集〉叙》当中有一段明确的记载:
夫昔之为文者,非能为之为工,乃不能不为之为工也。山川之有云雾,草木之有华实,充满勃郁,而见于外。夫虽欲无有,其可得耶!自少闻家君之论文,以为古之圣人有所不能自已而作者,故轼与弟辙为文至多,而未尝敢有作文之意。己亥之岁,侍行适楚,舟中无事,博弈饮酒,非所以为闺门之欢,而山川之秀美、风俗之朴陋、贤人君子之遗迹、与凡耳目之所接者,杂然有触于中,而发于咏叹。[6]
苏东坡在这篇《叙》当中明确提出,做文章并不是以追求字句的工整为主要目的,而应该在自然而然当中体现出文字的修饰及文章设计。接下来苏东坡所举的例子山川、云雾、草木、开花结果等,这些都是能够展现出物体外在的一些形貌。作者完全可以通过这些外在的形貌产生自己的审美感悟。苏东坡说,父亲苏洵在教他们作文的时候,一定要像古人那样内心真正有所感悟之后,才来写文章。因此苏东坡和苏辙从小写文章就一直以写真情实感为主,而不是为了作文而作文。接下来苏东坡把自己沿途当中这些经历以及自己所见、所听、所感真实地表达出来,行诸文字。苏东坡在文章中指出,如果做文章是在内心有所感悟之后,内心的真情实感发而为文章,一定是为情造文,决不能为文造情。也就是说不能内心没有什么真正的感悟,为了写文章而写文章。
苏家父子三人到了京城之后,安顿好家人,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嘉祐五年(1060)二月,苏东坡担任河南府福昌县(今河南宜阳县西)主簿。主簿仅仅是一个县里的文职官员,级别比较低。苏辙也任主簿,友人就对苏家兄弟二人说:“你们胸怀大志,将来要成就一番大事的,如果从主簿的官职开始,起点未免太低了,将来恐怕很难大展宏图。”
苏东坡兄弟二人听从了劝告,决定不去赴任,准备第二年参加礼部的一个内部选拔考试。
第二年八月,苏东坡应礼部“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考试,考入了第三等,苏辙考入了第四等。乍听起来,第三等似乎不是很高,北宋当时的礼部选拔考试共分作五等,但一等、二等都是虚设,也就是说从来没有人考入一、二等,第三等就是最高的。而且自宋初以来只有吴育和苏东坡两个人被录入第三等,整个北宋也只有四个人,另两个人是范百录和孔文仲。因此第三等就是一个极高的荣誉,也是一个极高的等级。
主持这次礼部选拔考试的是著名的北宋大臣司马光,就是从小砸缸那位。司马光准备把苏辙也录入第三等的,但是因遭到了王安石的强烈反对而作罢。
提到王安石,不得不说王安石和苏家的恩怨。
王安石性格执拗,有“拗相公”之称。此时他还没有开始变法,但是他和苏洵一直处不来,苏洵对王安石的言行举止相当看不惯,认为此人必是一个大奸之人。而王安石对苏洵以及苏东坡、苏辙的文章也评价不高,王安石曾说:“如果当时我主持科考的话,苏家兄弟二人不可能考中进士的。”因此这次礼部选拔,他强烈反对把苏辙也列入第三等。没有办法,司马光只好把苏辙列入了第四等。
王安石的父亲去世之后,其他的文武群臣都去吊唁,苏洵不仅没有去,还写了一篇《辨奸论》来痛骂王安石,指责王安石是个奸臣、小人。这篇《辨奸论》是否真正是苏洵所作,迄今仍然有争议。如果真是苏洵所作,那么苏洵的做法确实也有不妥之处,实在是不近人情。但是从此也看出苏洵和王安石关系不睦,也连带着为以后苏东坡、苏辙与王安石的党争埋下了伏笔。
苏东坡考入了“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从这个考试名目就能够看出来他应考的是谏官,是为国家大政方针提建议的。通过考试后,苏东坡被授予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治所在今陕西凤翔)签判的职务。签判即知府的助理,担任这样的职务,起点就比一个县的主簿要高得多,苏东坡欣然赴任。
弟弟苏辙在这次礼部考试当中列入了第四等,被任命为商州推官,治所在今陕西商县,同哥哥一样,都是正八品的官职。苏洵当时奉命在京城担任官职,负责修礼书,所以兄弟二人必须有一个人留下来照顾父亲,因此苏辙就留在京中照顾父亲,苏东坡则去陕西凤翔任职。应该说苏东坡、苏辙一个在为国尽“忠”,一个在为家尽“孝”。
嘉祐六年(1061)十一月,苏东坡赴任,弟弟苏辙一路相送,兄弟二人手足情深,依依不舍。经过渑池(今河南省渑池县东)时,苏辙写了一首《怀渑池寄子瞻兄》诗,苏东坡则写了一篇和作《和子由渑池怀旧》:
人生到处知何似?
应似飞鸿踏雪泥。
泥上偶然留指爪,
鸿飞那复计东西。
老僧已死成新塔,
坏壁无由见旧题。
往日崎岖还记否?
路长人困蹇驴嘶。[7]
首句写人生漂泊无定,就像飞鸟在雪地上一样,偶然留下了指爪印,但鸟却不知道飞向哪里去了。“雪泥鸿爪”也成为一个成语,用以感慨人生的漂泊无定。苏东坡和苏辙当年进京赶考的时候,曾经在渑池这里一间寺庙留宿过,如今老僧已死,在墙壁上还能看到以往题的诗句。苏东坡回忆说,上次经过这里时路途的艰辛是否还记得呢?如今物是人非,再次经过这里,使人感慨世事漂泊不定,人生短暂。全诗以真情写出,并不用典使事,语句亦平,但真挚感人。作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诗人,“放笔快意”是苏东坡在诗歌创作中的一贯风格,也是他性格的真实体现。
[1] [宋]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第33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2] 《文渊阁四库全书》子部第865册,第68页。
[3] 《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第1480册,第736页。
[4] [宋]欧阳修著,李逸安点校:《欧阳修全集》第2459页,中华书局,2001年版。
[5] [宋]苏轼著,[清]王文诰辑注,孔凡礼点校:《苏轼诗集》第16-17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
[6] [宋]苏轼著,孔凡礼点校:《苏轼文集》第323页,中华书局,1986年版。
[7] [宋]苏轼著,[清]王文诰辑注,孔凡礼点校:《苏轼诗集》第96-97页,中华书局,1982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