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部美国版的《创世记》
尼尔·阿姆斯特朗明白,没有谁的故事是从自己出生那一刻开始书写的。每个人的故事都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家族的起源,甚至可以追溯至人类记忆之初、最早有历史记载之时以及现存家谱可寻之时。若无视一个人深远的家庭起源,那他的人生故事就是一种欺骗,更不用说他的一生,个人经历,所遇到的困难,所取得的成就,爱情,对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的爱。尼尔坚持,他的传记必须将这些人的故事收入其中。
尼尔也非常欣赏自己家族的历史。就和大多数美国家庭一样,他的家族史也是一部移民史,讲述了他的家族如何勇敢地来到这片新兴的土地上。他曾打趣说,这是一部美国版的《创世记》。
尼尔深深爱着美国和它的历史。1776—1783年间,美国历经了独立战争并从英国独立。尼尔说,他爱这个国家,在它独立前就爱它。对于尼尔而言,“美国象征着机遇,美国亦是从机遇中成长起来的。早期,移民者来到这片土地,寻求坚守自己信奉的宗教的机会。他们依靠自己的积极进取和艰苦奋斗,最终开创了自己的未来。他们开创了新的生活,争取了一片能够自由实现自己目标的土地”。
尼尔的“最早的家族史”——除了我们都了解的那部分以外——要追溯到距今300多年的17世纪末。尼尔的父系一族起源于阿姆斯特朗家族。中世纪后期,这一家族在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著名的边疆地带十分繁盛。阿姆斯特朗家族一小部分人于独立战争发生前40年勇敢地横跨大西洋,其后代和美国早期最勇敢的先驱一起翻越阿巴拉契亚山,乘坐马车和船只向西迁徙,最终于1812年第二次独立战争结束后落定于俄亥俄州西北一片肥沃的农耕土地上。
“阿姆斯特朗”(Armstrong)一名开始为众人所知。它起源于盎格鲁—丹麦语,意思是“臂力强大”。这一名字的传说可以追溯至一个英雄人物——费尔贝恩(Fairbairn)。尼尔的母亲薇奥拉·阿姆斯特朗转述了其中一个传说版本:“一位名叫费尔贝恩的人,尽管其战马在战斗中被射死,仍帮助苏格兰国王重新夺得王位。为感谢费尔贝恩的付出,国王将苏格兰和英格兰之间的多亩田地赐予他,并于此后称费尔贝恩为阿姆斯特朗。”此传说还衍生出另一传说:费尔贝恩有一名追随者叫“Siward Beorn”,意为“剑武士”,据说此人有“剑一般刚硬的臂膀”。
15世纪,阿姆斯特朗家族在边疆地带发展为强大的一族。到16世纪,阿姆斯特朗家族无疑成了该地区最强大的边境掠夺(土匪和强盗)家族。据称,阿姆斯特朗家族在烧毁52所苏格兰教堂后,几十年的公然扩张最终遭到王室打压。1529年,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五世(James V of Scotland)派出一队由8000名士兵组成的军队,镇压四处滋事的阿姆斯特朗家族。当时,阿姆斯特朗家族的人口约在12000~15000人之间,约占苏格兰人口总数的1/3。1530年,詹姆斯五世派军队南下,搜寻约翰尼·阿姆斯特朗(Johnnie Armstrong)的下落。作家沃尔特·司各特(Walter Scott)爵士证实威廉·阿姆斯特朗(William Armstrong)系约翰尼·阿姆斯特朗的直系后裔。历史学家推测,威廉为约翰尼·阿姆斯特朗长子克里斯托弗·阿姆斯特朗(Christopher Armstrong,1523—1606)的大儿子。
尼尔·阿姆斯特朗的祖先一直生活在边疆地带。约于1736—1743年,他们迁徙至美国。亚当·阿姆斯特朗(Adam Armstrong)1638年生于边疆地带,1696年逝于此,他可算是阿姆斯特朗家族第一代祖先。尼尔则是阿姆斯特朗家族第11代成员。
亚当·阿姆斯特朗有两个儿子,其中一个儿子也名为亚当,于1685年生于英格兰坎伯里亚,20岁时与玛丽·福斯特结婚。亚当·亚伯拉罕·阿姆斯特朗(Adam Abraham Armstrong)生于1714年或1715年。18世纪30年代中叶,也就是他20岁那年,他在父亲的陪同下横渡大西洋,来到美国,成为阿姆斯特朗家族第一批来到美国的人。其父亚当于1749年逝于宾夕法尼亚州。
阿姆斯特朗这家人后来成为宾夕法尼亚州可纳克奇格地区最早的居民。亚当·亚伯拉罕·阿姆斯特朗在坎伯兰郡这片土地上耕耘劳作,于1779年逝世。其长子约翰(生于1736年)在24岁那年勘探了可纳克奇格以西约260千米处的泥溪入河口。约翰和妻子玛丽在此将他们的9个孩子抚养成人。尼尔就是他们的次子约翰(生于1773年)的后代。
美国独立战争后,成千上万的移民涌入俄亥俄州。1799年3月,25岁的约翰·阿姆斯特朗携妻子丽贝卡及他们的儿子大卫,还有约翰的弟弟托马斯与其妻子爱丽丝·克劳福及他们的幼子威廉,共同乘坐一艘平底船由泥溪出发驶向匹兹堡,随后向南驶至距霍金波特约400千米的俄亥俄河,到达今日西弗吉尼亚州的帕克斯堡。两家沿着霍金河向俄亥俄州的亚历山大镇前行。托马斯和爱丽丝在雅典镇这块公地上养育了6个孩子。约翰和丽贝卡最终在俄亥俄州遥远西部的格林维尔堡附近定居。尼尔的祖先约翰·阿姆斯特朗(第5代)及其家人见证了美国政府与俄亥俄州印第安部落群所签订的《圣玛丽斯条约》(Treaty of St. Marys)的签订谈判。1818年,约翰及其家人在圣玛丽斯河西岸定居。自首次丰收起,阿姆斯特朗一家就有了足以保护他们约60公顷土地的资本。这片土地后成为奥格莱塞县最古老的农场——“阿姆斯特朗农场”。
约翰的长子大卫·阿姆斯特朗(David Armstrong,生于1798年)和玛格丽特·凡·奈斯(1802—1831)是尼尔的曾祖父母,他们二人未登记结婚。玛格丽特与加勒·梅杰登记结婚,而大卫则娶了埃莉诺·司各特(1802—1852),早期圣玛丽斯移民托马斯·司各特的女儿。在玛格丽特1831年因早产去世前,她与大卫的儿子小斯蒂芬一直与她生活在一起。之后,玛格丽特的父母——瑞秋·豪威尔和雅各布斯·凡·奈斯——就带着7岁的外孙生活。斯蒂芬的父亲大卫于1833年逝世。随后,斯蒂芬的爷爷也于1836年逝世。
1846年,斯蒂芬·阿姆斯特朗(第7代)在21岁时继承了外公凡·奈斯的遗产,现金加实物合计约200美金。此时,斯蒂芬在农场工作,之后在另一家农场工作数年后,他成功买下80公顷田地,之后土地又增加了88公顷。
美国独立战争究竟给斯蒂芬·阿姆斯特朗带来多大的影响无从考证。斯蒂芬娶了乔治·巴吉利的遗孀玛莎·沃特金斯·巴吉利(1832—1907),她带着4个孩子和斯蒂芬一起生活。1867年1月16日,玛莎生下斯蒂芬的儿子威利斯·阿姆斯特朗(Willis Armstrong)。1884年8月,斯蒂芬·阿姆斯特朗逝世,享年58岁。当时,他的土地已经扩张至160多公顷,价值超3万美金,折合约相当于今天的70万美金。
斯蒂芬的独子威利斯继承了其父多数财产。3年后,威利斯娶了当地女孩莉莲·布鲁尔(1867—1901)。他们居住在靠近河路的农场上,共养育了5个孩子。1901年,莉莲死于难产。
痛失爱妻后,威利斯开始兼职送信,其中一个站点就是柯尼格兄弟的律师事务所。这对兄弟的妹妹劳拉在该事务所做文秘。1903年年末,威利斯开始追求她。1905年6月,二人结婚。此后,二人先是居住于威利斯在圣玛丽斯购买的房子,后搬入西泉街一幢维多利亚式的房子。
尼尔的父亲斯蒂芬·柯尼格·阿姆斯特朗(Stephen Koenig Armstrong)正是在此长大。威利斯和劳拉一共生了两个孩子。第一个孩子出生于1907年8月26日。他一出生就受到斯蒂芬的姐姐柏妮丝和格蕾丝及两个哥哥盖伊和雷的欢迎。但整个家庭在斯蒂芬的童年时期遭受经济变故,并且发生了一连串不好的事情。威利斯将农场抵押,他的大部分财产也被套在一个由劳拉的哥哥介绍的铁路投资项目中。噩运并未就此止步。由于投资无果,威利斯的经济问题也使其家庭成员关系恶化,其中婚姻受之影响最为严重。
1912年,斯蒂芬的哥哥盖伊去世。1914年,阿姆斯特朗家的房屋遭受火灾,6岁的斯蒂芬逃出火场,除了衣服身无一物。
1916年,49岁的威利斯负债累累,他停止送件服务,去往堪萨斯州油田。
1919年初,威利斯回到俄亥俄州。数周后,他们举家搬回河路仍处于抵押中的农场。威利斯后因慢性关节炎变为残疾,依靠斯蒂芬耕作为生。斯蒂芬在其母亲的坚持下完成了学业。
其实,早在1925年高中毕业前,斯蒂芬就决定不再在农场工作了。很快,他爱上了一个温言软语的姑娘,名叫薇奥拉·路易丝·恩格尔。
阿姆斯特朗家在美国生活了一个多世纪后,薇奥拉的德裔祖父弗雷德里克·威廉·克特尔才于1864年10月航行至巴尔的摩港。弗雷德里克·克特尔时年18岁,他父亲将位于近荷兰边境的威斯特伐利亚省拉德贝尔根村外的部分农场售出,来负担其子前往美国的路费,以躲避普鲁士军队的强行征兵。
弗雷德里克来到俄亥俄州新诺克斯维尔一个小土堡中。当时,这样一个德国移民超20万的州对德国拉德贝尔根的居民有很大的吸引力。弗雷德里克的第一任妻子很年轻时就去世了。19世纪70年代前叶,弗雷德里克买下约32公顷土地后,与第一代德裔美籍女孩玛利亚·玛莎·卡特海因里希(Maria Martha Katterheinrich)结婚。他们后将家族姓氏本土化为“卡特”(Katter)。他们有6个儿子,还有个女儿——凯洛琳,生于1888年。19年后的一天,即1907年5月7日,凯洛琳诞下她的独女——薇奥拉。薇奥拉一家人都在圣保罗归正会教堂做礼拜,该教堂的教义由马丁·路德的教理问答(Catechism)衍生而来。小薇奥拉本可以成为一名虔诚的信徒并就此平静地度过一生。
然而,1909年5月4日,薇奥拉的父亲肉商马丁·恩格尔于29岁时死于肺结核,留下其妻和幼女于人世。薇奥拉两岁生日那天,他被安葬于埃尔姆格罗夫公墓。当时,凯洛琳在麦克莱恩家帮厨,凯洛琳的父母就担起照顾薇奥拉之责。1911年,凯洛琳的母亲玛利亚去世。1916年,其外祖父卡特亦撒手人寰。尽管凯洛琳痛失亲人,但爱情之花却在她和当地农民威廉·恩斯特·科斯佩特尔之间盛开。他们相识于一个圣玛丽归正会教堂。1916年,二人结婚。薇奥拉此时也正式成为沃帕科内塔布鲁姆高中的一名高中生。这个纤瘦的女孩非常低调,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她热爱音乐,从8岁起开始学习钢琴。她的这一天赋,与她身上独特的创造力、专注力、优秀的组织能力、不屈不挠的精神,都在尼尔身上得以体现。
薇奥拉的最大期望是做一名传教士,将其生命奉献给耶稣。但因其父母的反对,她最终在一家百货公司从事记账工作,一小时薪资为20美分。不久,薇奥拉遇到了高中刚毕业的斯蒂芬·阿姆斯特朗。二人在圣保罗归正会教堂的青年团首次见面。两个年轻人的爱情粉饰了他们之间的诸多差异。这些差异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越来越明显,以致薇奥拉在晚年时期曾扪心自问:与这样一个反宗教的人结婚到底是对是错?
但这毕竟是后来的事。1928年的圣诞,薇奥拉和斯蒂芬交换了订婚戒指。1929年10月8日,两人在科斯佩特尔农舍的客厅中结婚。二人开着科斯佩特尔“老爸”的汽车行驶了近百千米,来到代顿度蜜月。两周后,华尔街股票市场崩盘,大萧条时期来临。
斯蒂芬携薇奥拉搬入河路农舍。薇奥拉在此帮斯蒂芬的母亲忙活家务,而斯蒂芬则奔赴哥伦布市参加公务员考试。1930年2月,他被录取,成为哥伦比亚纳县高级审计师。他们准备将农场拍卖掉,并让父母搬入圣玛丽斯的一幢小房子中。1930年5月中旬,斯蒂芬和怀孕6个月的薇奥拉驾车行驶370千米,来到临近宾夕法尼亚州边境的里斯本。置身于精装两室公寓、用上电灯和冷热供水时,他们激动的心情难以言喻。
8月4日,距预产期还有两周,薇奥拉来到她父母的农舍待产。斯蒂芬留在里斯本。1930年8月5日,薇奥拉产下一名男婴。孩子的下颚随其父亲,但鼻子和眼睛都似其母亲。薇奥拉和斯蒂芬为他取名为尼尔·奥尔登(Neil Alden)。薇奥拉喜欢这个名字,她觉得“奥”和“阿”是押头韵的。而且她也喜欢“奥尔登”一词在亨利·沃兹沃斯·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的长篇叙事诗《迈尔斯·斯坦迪什的求婚》(The Courtship of Myles Standish)中的寓意。阿姆斯特朗一家中从没有人叫“尼尔”。也许大家知道,“尼尔”写作盖尔语是“Néall”,是“乌云”的意思。而如今,它的意思是“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