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这是一次普通的大巴之旅,车里婴儿哭喊,车外烈日炎炎,在每个小镇都有乡下人上车。大巴一直到俄亥俄平原才快起来,晚上到达阿特拉比拉,夜里穿过印第安纳州,凌晨便到达芝加哥。我在基督教青年会开了个房间,口袋里只剩几美元。我好好睡了一整天,然后开始探寻芝加哥。
我感受着来自密歇根湖的微风和市中心的爵士乐,在南霍尔斯特德和北克拉克散很长时间的步。我在午夜之后走进森林,一辆巡逻车跟着我进了森林,以为我是可疑分子。一九四七年时,爵士乐正风靡全美。市中心那帮家伙的演奏虽然热烈,但已呈疲惫之态,因为爵士乐正从“怪鸟”查理·帕克时期向迈尔斯·戴维斯时期过渡。我坐在夜色中听爵士乐时,想到在美国东西两端的那些朋友,想到他们在同一个广阔的后院里做疯狂的事情,四处奔走。第二天下午,我平生第一次来到西部。那天天气温暖晴朗,适合搭车。为了摆脱交通复杂到不可思议的芝加哥,我坐大巴来到伊利诺伊州乔利埃特,沿着满是落叶的破败街道步行,取道乔利埃特监狱,在城外停下来,用大拇指指示我要搭车的方向。从纽约到乔利埃特的这一路上,我坐大巴花掉了一大半的钱。
我搭的第一辆车是漂亮的卡车,卡车上插着红旗。我们深入绿意盎然的伊利诺伊州三十英里后,司机指给我看我们正行驶其上的六号公路与六十六号公路相交的地方,两条公路相交后都向西延伸到极远处。下午三点左右,我站在路边吃了苹果派加冰激凌。一会儿之后,一位女士停车让我搭车。我追着车跑时感到一阵痛苦和不自在的快乐。她是一位中年女性,儿子应该和我差不多大,想找人帮她把车开到艾奥瓦。我完全接受这个条件。艾奥瓦!艾奥瓦离丹佛不远,我到了丹佛之后可以休息休息。她先开了几个小时,然后坚持要去参观一座旧教堂,好像我们是游客。然后我接过方向盘,我不常开车,但这次一路开过伊利诺伊,经岩岛市来到艾奥瓦的达文波特。我在岩岛市平生第一次见到钟爱的密西西比河。夏季的密西西比河水位很低,蒸腾着朦胧水汽,河里飘来恶臭,这恶臭好像是美国这具肥胖身躯的气味——密西西比河正在冲刷美国。岩岛市遍布铁轨和小棚屋,市中心小小的。大桥另一边的达文波特是个和岩岛市一样的市镇,在达文波特能闻到中西部温暖阳光下锯末的气味。我们到达文波特之后,那位女士要从另一条路去她在艾奥瓦的老家,于是我下了车。
太阳西斜。我喝了几罐啤酒后朝市镇边缘走去。我走了很久。人们开着车在下班回家的路上,戴着铁路公司的帽子、棒球帽和其他各种帽子,和任何一个小镇上的人并无二致。我坐其中一个人的车到山顶,然后在大草原边缘一个孤独的十字路口下车。这里很美,只有农夫经过,他们怀疑地看着我,开车摇着铃铛赶牛回家。没有卡车。有几辆轿车呼啸而过。一个开改装车的少年戴着翻飞的围巾。太阳完全落下,我站在紫色的阴影中,开始感到害怕。艾奥瓦乡下没有灯光,过不了一会儿就没有任何人能看到我。幸好有个回达文波特的人把我捎到市中心。但我又回到了走过的地方。
我走进汽车站,坐下来,思考前进缓慢这个问题。我又吃了苹果派加冰激凌,其实这是我一路上吃的唯一的食物,这当然是因为我知道它营养又美味。我决定赌一把。我在汽车站盯着车站咖啡店女服务员看了半小时,然后坐大巴来到达文波特市中心,又坐大巴来到达文波特郊区,但这次我是在加油站旁边下车的。大卡车响着喇叭,气势汹汹地从加油站旁边经过。不到两分钟,一辆卡车转弯停下,准备带上我。我心花怒放地朝卡车奔去。这个卡车司机很棒!他双眼暴突,声音嘶哑粗糙,开车横冲直撞,只顾自己开心,好像我根本就不存在。而我正好可以趁此让疲惫的身心休息一下。搭车最大的麻烦之一就是要和各种各样的人聊天,让他们觉得捎上你捎对了——你甚至要取悦他们。这是种很大的压力,因为你一路都在搭车,并没有在旅馆睡过觉。但这家伙一路只是大喊大叫,我只要跟着大喊大叫就行,我们非常开心。在我们去艾奥瓦城的路上,他时不时这么干。他还对我讲了许多他超速并且没被抓住的趣事。他一遍又一遍地说:“那些鸟警察根本追不到我!”我们刚进艾奥瓦城,他看见另一辆卡车从我们后面开上来。他得在艾奥瓦城朝另一个方向开,所以对这另一辆卡车打了打尾灯,然后减速,叫我从车上跳下去。我拿着包跳了下去,这另一辆卡车的司机明白他的意思,已经停在路边等我。一瞬间,我又在另一个又高又大的驾驶室里,将在夜里穿行几百英里,但我很开心!这个卡车司机和刚才那个一样疯,一样喜欢大喊大叫,我只要倚着椅背蜷起来休息就好。然后我看到前方朦朦胧胧、就像应许之地的丹佛,它屹立在艾奥瓦大草原和内布拉斯加平原的另一端,屹立在星空下。我可以看到丹佛后面更阔大的旧金山,旧金山就像夜色中的珠宝。卡车司机开得很快,讲了几个小时的故事,最后在艾奥瓦的一个镇子停下来。多年后,迪安和我被怀疑偷了一辆凯迪拉克时被困在这里。司机在座位上睡了几个小时。我也睡了,还下车散了一会儿步。灯光照射着空寂中的砖墙,每一条街都通向绵延的大草原,夜晚的玉米闻起来像露水。
司机在黎明时醒过来,卡车轰鸣着走起来。一小时后,得梅因的烟火出现在绿色玉米地的上空。卡车司机得吃早饭了,而且想轻松一下,于是我下了车。从这里到得梅因有四英里,我又搭到一辆车,车上是艾奥瓦大学的两个男学生。我坐在崭新而舒服的车里,听他们谈论考试,看着车子平稳地朝城里开去,感觉很怪异。我想睡个一整天。于是我去基督教青年会开房间,但他们没有房间。我沿着铁路走——得梅因有很多铁路——最后拐到火车头车库旁昏暗平原上的一家破旧旅馆。不过房间里铺着白色床单的硬板床倒是又大又干净,只是枕头旁边的墙壁上污迹斑斑,破败的黄色窗帘遮住外面灰蒙蒙的铁路景象。我睡了一整天。我在太阳正变红时醒过来。那是我生命中最独特最怪诞的一个时刻——我不知道自己是谁了。我远离家乡,旅行让我心神不宁,疲惫不堪。我住在自己从没见过的廉价旅馆房间里,外面蒸汽声嘶嘶作响,旅馆里的老旧木头吱吱呀呀。我能听到楼上的脚步声以及其他各种恼人的声音。我看着高高的裂开的天花板,在那怪诞的十五秒钟里,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但我并不害怕,我只是某个别的什么人,一个陌生人。我是个疲惫的生命,是个鬼魂。我穿越半个美国,此刻正处在分界线上,东部是我的青春,西部是我的未来。这可能就是在那个夕阳如血的怪诞傍晚,在那个旅馆房间里,我不知道自己是谁的原因。
但我得停止呻吟,继续朝前走。我拿上包,和坐在痰盂旁苍老的旅馆老板说再见,出去吃东西。我还是吃苹果派和冰激凌,越往艾奥瓦的西部走,这两种食物就越好。派越来越大,冰激凌的味道越来越浓。那天傍晚,我在得梅因到处都能看到一群一群非常漂亮的女孩,她们从高中放学回家。但我没时间想这些,暗暗允诺自己到丹佛之后狂欢一次。卡洛·马克斯已经在丹佛,迪安也在那里。恰德·金和蒂姆·格雷也在那里,丹佛是他们的故乡。玛丽露也在那里。我听说还有另外一大帮人,其中有雷·罗林斯,他漂亮的金发妹妹贝贝·罗林斯,迪安认识的两个女服务员贝顿科特姐妹,就连我读大学时的老文友罗兰·梅杰也在那里。我渴望见到他们,和他们一起寻欢作乐。所以我从那些漂亮姑娘身边跑过——生活在得梅因的世界上最漂亮的姑娘。
一个家伙开着一辆卡车过来,车上装满工具,整辆卡车看起来就像个工具箱。司机本人看起来像个现代的送奶工。他带着我上了长坡,我下车后立刻又搭到一个农夫和他儿子的车,他们要去艾奥瓦的阿德尔。在小镇阿德尔一个加油站旁的榆树下,我认识了一个搭车客。他是个典型的纽约人,爱尔兰血统,从前工作时主要开邮车,现在打算去丹佛见一个姑娘,开始一种新生活。我猜他可能是因为犯了什么事才逃离纽约。他是个典型的三十岁红鼻头青年酒鬼。我平常讨厌这种人,但我对人类友谊非常敏感。他穿着破烂的运动衫和松垮垮的裤子,没带包,只带了一把牙刷和几块手帕。他说我们应该一起搭车。我本想拒绝,因为他看上去是个非常糟糕的旅伴。但我们被困一处,只能一起搭一个沉默寡言男人的车去艾奥瓦的斯图亚特。我和他到了斯图亚特后真的没法再往前走了。我们站在斯图亚特火车站售票棚屋前面,等候西行的车辆。我们足足等了五个小时,直到太阳落下。一开始,我们讲述自己的故事消磨时间,然后他讲下流故事,然后我们踢石子,然后我们发出各种愚蠢的怪声音。我们感到很无聊。我决定花十块钱买啤酒。我们走进斯图亚特一家老旧的酒吧,喝了些啤酒。他喝醉了,好像仍在纽约的第九大道,对着我的耳朵嚷嚷他那些肮脏的梦想。我有点喜欢他了,但不是因为他是好人(后来他证明自己的确是好人),而是因为他有激情。我们在夜色中回到路边,当然没有车停下,总共也没多少车经过。我们一直等到夜里三点钟。我们本想在售票处的长椅上睡一觉,但根本睡不着,电报机整夜嘀嘀嗒嗒,大货车在外面轰鸣而过。我们并不知道怎么扒货运列车,以前也没扒过。我们不知道怎么判断一辆车将要往东还是往西,也不知道在厢式货车、平板货车和冷藏车中,哪一种车的司机更愿意捎人。一辆开往奥马哈的大巴经过时,我们立即跳上去,加入沉睡旅客的行列。我付了两个人的车费。他叫埃迪。我想起住在布朗克斯的表兄。我们更亲近了。他就像一个温顺和蔼的老朋友,我很高兴路上能有这么个伙伴。
我们在黎明时分到达康瑟尔布拉夫斯。我朝窗外看去。去年整个冬天,我读了关于四轮马车党的许多故事,他们当年控制这个地方,在俄勒冈和圣塔菲拦路抢劫。当然现在只有各式各样的郊区住宅在黎明的昏暗中展露出凄凉的轮廓。大巴到达奥马哈之后,感谢上帝,我平生第一次见到了牛仔。他在一家大型肉店阴暗的墙下走着,戴着一顶十加仑牛仔帽[2],穿着一双得克萨斯靴。除了装束,他和东部黎明时分墙根下的任何一个垮掉派并无什么不同。我们下了大巴后立刻朝小丘陵上走,平缓绵延的小丘陵由壮阔的密苏里河冲刷数千年而成,奥马哈建造其上。我们到乡下后立刻竖出大拇指。一个也戴着十加仑牛仔帽的富裕大农场主带了我们一小段路,他说普拉特河谷和埃及的尼罗河谷一样美丽。他这么说时,我看到光秃秃的河床上树木葱茏,树林周围是大片翠绿的田地。我差不多同意他的观点。然后我们站在十字路口时,居然又遇到一个牛仔。这个牛仔六英尺[3]高,戴最轻的低帽顶半加仑牛仔帽。他叫我们过去,问我们会不会开车。埃迪当然会开车,他有驾照,但我没有。牛仔要把两辆车开回蒙大拿。他妻子在格兰德岛,他希望我们把一辆车开到那儿交给他妻子。问题是他现在要往北开,与我们的计划相悖。但我们想到可以乘车穿行内布拉斯加几百英里,便立即跳上车。埃迪单独开一辆,牛仔和我跟在后面。我们刚离开镇子,埃迪便加速至每小时九十英里,汽车向前飞驰而去。“妈的,那小子在干吗!”牛仔叫道,追上去。我们像是在飙车。有那么一会儿,我觉得埃迪想把车开跑——我知道他干得出来。但牛仔赶上他,拼命按喇叭。埃迪慢下来。牛仔按喇叭叫他停车。“妈的,小子,你那样开会爆胎的。你不能慢一点吗?”
“哦,该死,我真的开到九十了吗?”埃迪说,“路太好了,我没感觉到。”
“开慢点,这样我们才能安全到达格兰德岛。”
“当然,当然。”我们又往前开。埃迪平静下来,可能有点瞌睡了。我们沿着蜿蜒的普拉特河谷和河谷边碧绿的田野,在内布拉斯加开了一百英里。
牛仔告诉我:“大萧条时期,我通常每个月要扒一次车。那时候,你能看见几百个人坐在火车平板车上或货车车厢里。不只有流民,各式各样丢了工作的人都有。他们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其中一些人一直在流浪。整个西部都是如此。那时候,火车司闸员根本不管这事。我不知道现今是怎么样。我不习惯内布拉斯加。三十年代中期,这个地方尘土蔽天。你无法呼吸。地都是黑的。我那时候在这里。我觉得他们可以把内布拉斯加还给印第安人。我讨厌这个鬼地方胜过讨厌世界上的任何其他地方。我家在蒙大拿,蒙大拿米苏拉。你有时间可以去那里看看,看看什么才是上帝之国。”到了傍晚,他说话说累了,我也睡着了。他这个人很有趣。
我们停车,在路边吃点东西。牛仔去换备胎,埃迪和我在快餐店坐下。我听到一阵大笑,那是我听到过的最响亮的笑声。一个满面风霜的内布拉斯加老农民带着一群小伙子走进餐厅。你可以听到他刺耳的叫声在大平原上回荡,穿过整个灰白的世界。其他人跟着他一起笑。他不害怕这个世界,也不在乎其他人。我对自己说,哇,瞧这人笑得。这就是西部,我已经到了西部。他就这样大张旗鼓地走进餐厅,大喊老板娘的名字,老板娘立刻给他准备内布拉斯加最甜的樱桃派。我已经吃了几个樱桃派外加一大勺冰激凌。“老板娘,快给我弄点吃的垫垫肚子,不然我只能吃了我自己,或者吃掉几个该死的傻瓜。”他一屁股坐在凳子上,然后啊啊啊地叫唤个不停。“再弄点豆子。”西部精神正活生生地坐在我的旁边。我希望了解他粗野的一生,希望知道他除了这样大叫大笑还干些什么。太棒了!我在心里说。然后那个牛仔回来了,我们朝格兰德岛前进。
我们如时到达格兰德岛。他去找妻子,继续自己的生活,埃迪和我继续上路。一群年轻人载了我们一程:牛仔、少年和乡村男孩全都挤在一辆老爷车里。我们在一个不知是哪里的地方下车,站在蒙蒙细雨中。然后一个老人把我们带到谢尔顿。他一路上一句话也没说,只有上帝知道他为什么会带上我们。我和埃迪可怜地站在路上,一群矮小敦实的印第安人注视着我们——他们没有地方可去,也没有事情可做。马路对面是铁路线,水槽上写着“谢尔顿”。埃迪开心地说:“他妈的,我以前来过谢尔顿。好多年前,‘二战’期间。我那次来这里是在深夜,所有人都睡觉了。我下火车到站台上抽烟。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在什么鬼地方,周围一片漆黑。我抬起头,看到水槽上有‘谢尔顿’三个字。我们是要前往太平洋战场,车上所有人都在打呼,所有该死的上了当的混蛋。火车只停几分钟,让我们活动活动手脚什么的,然后又出发了。他妈的,这谢尔顿!我从那以后就讨厌这地方!”我们被困在谢尔顿。这里和艾奥瓦、达文波特一样,开车经过的大部分是农夫,偶尔经过的旅行者更糟:老头开车,老太太要么指着窗外的风景,要么看地图,要么倚着靠背怀疑地看着一切。
雨更大了,埃迪觉得冷。他穿得很少。我从帆布包里拿出一件羊毛格子衬衫给他穿上。他觉得好一些了。我又觉得冷。我从印第安人开的一家快要散架的类似于药店的地方买了几粒咳嗽药。我走进一家巴掌大的邮局,给姨妈寄了一张便宜的明信片。我们沿着灰暗的公路往前走。写在水槽上的那个谢尔顿就在我们前面。一列发自岩岛市的火车哐当哐当地从我们身边开过去,普尔曼客车里乘客的脸模模糊糊的。火车呼啸着穿过大平原,朝我们向往的方向前进。雨下得更大了。
一个又高又瘦、戴着宽边高顶帽的家伙在路的另一边停下车。他看上去像治安官。我们已经悄悄准备好说辞。他慢慢地走过来。“你们是要去什么地方啊,还是随便走走?”我们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问得真他妈好。
“怎么了?”我们问。
“嗯,我在路下面几英里的地方有个游乐场,我想雇几个小伙子在那儿工作。我有个轮盘赌场子,还有个投环场子,就是那种试手气套洋娃娃的游戏。你们如果愿意为我工作,盈利的三成归你们。”
“吃住怎么解决?”
“包住不包吃。你们可以在城里吃饭。这个游乐场是流动的。”我们考虑了一会儿。“机会难得。”他说道,耐心地等着我们做决定。我们觉得自己很傻,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他。我本人不愿意和赌场扯上什么关系,而且迫不及待地想要去丹佛跟朋友们会合。
我说:“我不知道。我想尽快赶路,我觉得自己时间不多。”埃迪说了同样的话,老人挥了挥手,慢悠悠地走向自己的车,开车走了。整件事就是这样。我们拿这件事取笑了一会儿,猜想我们如果接受了会怎么样。我想象大平原上一个漆黑而灰扑扑的夜晚,内布拉斯加农民在游乐场里游荡,他们脸蛋红扑扑的孩子吃惊地看着一切。我会觉得自己就像魔鬼,用廉价的嘉年华把戏欺骗他们。摩天轮在平地上的黑暗中旋转,还有——苍天哪——悲伤的旋转木马音乐,我则等着拿报酬,拿到报酬后在镀金马车里的粗麻布床上睡觉。
我发现埃迪有点心不在焉。一辆看起来非常好笑的老车开过来,开车的是个老头。这辆车由铝制造而成,像盒子一样方方正正。这肯定是一辆活动房屋式的拖车,是一个疯狂古怪的内布拉斯加人自己制造的。他开得很慢,然后停下来。我们立刻冲过去,但他说他只能带一个人。埃迪二话没说就跳进车里,还穿着我的羊毛格子衬衫。车子缓慢开出我的视线,我对衬衫遥遥吻别。好吧,就这样吧,那件衬衫对我来说只有情感价值而已。我在可怕的谢尔顿等了几个小时。我不停地想,天快黑了,其实不过才下午,但天阴沉沉的。丹佛,丹佛,我怎样才能到达丹佛呢?就在我打算放弃等待、喝杯咖啡时,一辆崭新的车停了下来。开车的是个年轻人。我疯了一样地跑过去。
“你去哪儿?”
“丹佛。”
“哦,我可以沿着这条路带你一百英里。”
“太好了,太好了,你救了我一命。”
“我以前也搭过车,所以总是愿意带上想搭车的人。”
“我要是有车,也愿意带上想搭车的人。”然后我们聊起来,他对我讲起他的生活,他的生活没多大意思。然后我睡了一会儿。我醒来后发现我们已经到达格森堡城外。他在这里让我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