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京津冀海港口岸与腹地协同发展实证分析
郝玉柱 许玉云
一、引言
京津冀海港口岸由分布在河北省和天津市沿海的4个海港口岸组成,地理位置从北向南依次是秦皇岛港口岸、唐山港口岸、天津港口岸和黄骅港口岸。由于地理位置相近,腹地共享,货物来源及结构相似,为了争夺货源,京津冀4个海港口岸存在着严重的重复建设问题,造成了大量资金浪费。
2017年3月24日,京津冀三地口岸主管部门在天津召开京津冀口岸联席会议,并签署了《京津冀深化口岸合作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三地口岸主管部门将加强在服务口岸通关业务一体化、促进口岸检验检疫一体化、加强津冀海运口岸之间的合作,积极会同三地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部门和运营主体单位,共同促进口岸优质资源集聚和互联互通互用,进一步提升京津冀口岸协同与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从发展趋势来看,京津冀海港口岸“渐成一家”。京津冀海港口岸地理位置相近,腹地共享,其腹地范围包括京津冀及中西部地区共11个省、市、自治区,占中国国土面积的一半。由于腹地共享,货物来源及结构类似,京津冀各海港口岸为了增加各自的货物吞吐量,或在建设中存在着“攀比心理”,对基础设施进行盲目扩建,重复建设严重,损害了京津冀海港口岸的整体利益。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及海岸线资源的浪费,根据腹地外向型经济发展情况,对京津冀海港口岸物流设施的规模、设置进行合理规划显得很有必要。
“一带一路”倡议为京津冀海港口岸及内陆沿线腹地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京津冀海港口岸尤其是天津港口岸是“一带一路”的重要节点,而西部内陆腹地是“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京津冀海港口岸与腹地间协同发展的实现可以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使京津冀海港口岸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腹地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因此,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及“一带一路”倡议逐步深化的背景下,研究并推动京津冀海港口岸与腹地之间的协同具有重要的战略及现实意义,并成为当前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需要说明的是,海港口岸功能不等同于港口功能。从物流角度看,港口物流分为内贸和外贸两部分,其中外贸部分由海港的口岸功能承担。京津冀4个海港(包括5个港区)均具有口岸功能,国内外学者研究的港口绝大多数是具有口岸功能的港口,且在进行港腹关系研究时国内外学者一般将港口内外贸物流都进行了研究,因此除了口岸与腹地关系理论,港腹一般理论也适用于海港口岸与腹地关系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