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青海省农牧区差异化金融体系重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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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相关概念

2.1.1 新型城镇化的内涵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型城镇化是以人的发展为核心理念,以城乡一体化发展、环境友好型发展为特征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要想真正了解新型城镇化的内涵,还必须深入剖析新旧城镇化的不同之处,从根本把握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脉络。

从目标上来看,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重要区别在于,前者更看重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发展的环境和文化的融合,后者看重城市发展带动农村发展,片面迷信大城市的辐射作用。

从发展理念来看,新型城镇化更加重视人的城镇化,即人口平衡与经济社会活动在地理空间上的布局,城镇化的发展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改变,形成梯度城镇化。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新型城镇化最大的特点是它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旨在实现城镇化各个要素的全面融合。

2.1.2 金融体系的概念

在今天的现代经济体系中,“金融体系”一词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概念是指金融体系范畴涵括了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广义的金融体系被赋予了更广泛的功能,将金融调控、金融生态环境以及金融监管也纳入其中。

笔者认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进程中,农牧区金融体系应纳入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区域金融服务体系不同于传统的农村金融体系,其特点是服务范围小、动态性强,是由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组织体系、金融监管及创新体系、金融生态体系组成的现代综合服务体系。

因此,农牧区金融体系的发展需要依靠农牧区发达的金融市场、完善的金融组织,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方式以及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发展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金融产业集群化的发展,增强农民致富的能力,使农牧区基础设施得到有效改善,最终实现农牧区经济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