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反派boss我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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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江遇白番外

有没有人和我一样,我的出生,我的存在就是一个原罪。

我没有犯错,我的存在确实一个错误。

我之所以受尽母亲的折磨,是因为我的身体里,流淌着那个人肮脏的血,我与那个肮脏的人有不可分割的血脉联系,我的存在,无事不在的提醒着母亲,她那些不堪回首的记忆。

很小,我刚开始记事的时候,一直到我的高二,我命运改变的时候,记忆中的母亲都是疯疯癫癫,一点都不像正常人。

我曾想过,她既然如此痛恨我的存在,嫌恶我,为何当初还要生下我?而不是打掉我,而不是一出生就掐死我,要让我来走这么一遭?

记忆之中,我无童年,我的童年以及少年时代,大多是在打骂之中度过,我很早就开始做一些事情,赚取一些钱,就为日后,她江若若死了之后,我的处境不至于太窘迫。

很小的时候,我便知道,人们素来喜欢干净听话的孩子,恰巧,我的长相看起来便很干净清秀,笑起来,便有两个梨涡,很容易触动人。

时时刻刻,我都记着,我要忍耐,我要在他们的眼中是一个弱势的人,是一个乖巧又孝顺的孩子,是一个学习成绩好却受母亲虐待的孩子。

将来,在我可以独立,在母亲发生意外之后,会把自己所为之事被发现的风险降到最小。

当我正打算制造一些意外的时候,意外发生了,这个折磨我多年的女人发生了车祸,成为了一个植物人。

我便停止了我原本的计划,改变了计划,我还是要伪装出一副十分敬爱母亲的样子,她输着营养液,我便每日晚上要到医院的时候“匆匆赶来”,给她擦拭身体,在她耳边说着话。

若不是我这想要弑母的心,这怕是一副极为温馨的场面。我再等着她赚取的钱花光,那么,一切都会很自然,她发生了意外,也很自然,我一个瘦弱的孩子支撑不起她的医疗费用也很正常。

那时候,一想到这里,我的心都是雀跃的,虽然我在他们的面前是一副愁眉不展,极为担忧的模样,而我,只需要多等一些时间,便足够了,神不知鬼不觉。

而我没有想到,我会遇见她。

那日晚上,开灯,便对上那一双平静如死水般的眼睛,这样的眼神,着实不是我这种身在黑暗中的人所喜爱的,但我的心却狠狠的颤动了一下。

大概,这世界上,真有不知从何,不知缘由的一见钟情吧。

我身在黑暗中,我却想着要搅动那死水,让他翻涌起来,有点生机。

我和她说了好一会儿话,她的话不多,基本上都是我在询问,她回答。

后来,我被宋真真这个人刁难,却发生让我觉得奇怪的事情,这宋真真说,有好多的蛇,这宋真真脸都吓白了,这周围的人啊,都觉得宋真真的精神是不是有问题,当然,当时,我也有一点这种感觉。

在后来的交谈中,我知道了,她为什么住院。

她被人拉入小巷子了,那些人想要强奸她,不从,激烈的反抗,惹恼了那些人,导致她被捅三刀。

让我奇怪的是,那天给她缝补,抢救的医生说,她是自己来医院的,而且啊,顶着腹部的三刀,走了过来,异常的平静。

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不似普通人。

她出院后,我找了年级主任,调到了她的半身,唔,也成为了她的同桌。我也发现,她不是她,确切的说,她不是容添乐,于是,我忐忑的询问了,她似乎并不在意我知道她的真实名字。

嗯,她是予白,我是遇白。

我的全名是江遇白。

予白,遇白,江遇白,将遇白。

我忽然觉得,这个名字,也还不错,很好听,如果是为了遇见她的话,我愿意。

我也在这个时候,逐渐清晰的知道,我与她之间隔着一条巨大的沟壑,无法跨过,她是高高在上的神,俯瞰众人,而自己,是众生之一。

后来,医院穿来消息,说,母亲要醒了。

可是,我怎么能允许她醒呢,就连她也说,母亲会在最近醒过来,我便决定不再等待了。

那日晚上,我去了医院,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她来了。

我清楚的知道,我没有机会了,便索要了一个条件,尽管,这样做很不要脸。

也是在那一天,我知道了,我的由来,知道了母亲的一些过去。

本无所错,奈何存在即是原罪。

母亲折磨我十多年,我亦折磨她更多十个月。

生即错,便是与母亲互为梦魇,互为彼此的折磨,不可宽恕。

知道了身世之后,我知道,我再也无法对母亲下手了,我虽生于黑暗,却并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隐隐之中觉得,我若真的是坏了,便是无法再见阿白,她会离开我,她虽无情,我却没资格再呆在她的身边了。

阿白告诉我,母亲醒来之后,会忘记过往种种。阿白让我学着去放下,可放下,从来都难。

我十几年的痛苦与折磨,即便是知道了原因,也不是轻易放的下的。

我不会再对母亲动手,也不会再对母亲生出一些恶毒的心思。

母亲能够忘记过往痛苦的回忆,有一个可以展望未来,有一个她可以过的很好的机会,而我,没有忘,便只有独自蜷缩舔舐伤口。

母亲醒了,宋真真再次侮辱,于我都不太重要了,我只是,心情极为的复杂难言。

更加酸涩的是,阿白他不是普通人,是神,是这个世界从来没有都神,随意便可去往千里之外,呼风唤雨怕也不再话下。

我曾有过阴暗的想法,要把阿白囚禁起来,只有我一人可以看,可以相处。但败于这现实,他即便是想,也不肯能做到。

所系之人,乃是神。

那是神明啊……

我的神明偏偏还无情,我向她明了我的心意,即便在面对她的时候,因为我这身体里一半肮脏的血,我会自卑,会觉得自己不配,但好在,她不在意,在她眼中,并无其他,只是一副皮囊的出处。

这一生,直到生命的落幕,他想,他是幸运的,幸运的遇上了阿白,幸运的漫长的一生,有她陪着,即便彼此的关系无法再进一步,依旧是幸运的。

神明的陪伴,不是谁想得便能得,神明的陪伴,也最是无情的陪伴。

曾经,我想要她对我的感情产生回应,到后面,完全放下这个念头,把这份感情深埋,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阿白太过于死气沉沉,她虽活着,倒不如我活得真切。

她对万事万物都是淡淡的,不上心,她选择蒙上眼睛,不去看其他,她对知道他人命运很是厌倦。

这个世界,在她的眼中没有新意,一成不变,我想,我没办法在她心上刻下属于我的印记,那么,我要成为她漫长记忆中,给她带来不一样的一个存在,给她带来一点新意的存在。

我选择了科研,这大概是最简单的方式,醉心,致力于研究,每每研制出来,便和她分享,起初几年,都很挫败,过了十多年,研制出来的东西,让我看到了我所做之事的一点希望。

她拿起了我研制的产品,便意味着这件产品的出现,她也不曾料想到,她多观察了一会儿,我很开心。

便更有动力,继续研究,不分昼夜。

一生执着于研究,我研制出了很多改变人们生活方式的产品,每每看到她诧异的眼神,我便知道,我的研究是成功的,不是带来什么的成功,是为我的私心。

只可惜,我活的不够久,要走了。

前半生黑暗,后半生风光无限,我是世人眼中伟大之人,一生未娶,未有妻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