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与社会调查报告写作指导与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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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论 证

论证,就是引用论据证明论题成立的过程,即通过论述而证成,也就是给出合适的理由,将某种主张正当化。论文题目确定、资料给定、提纲制定之后,就要展开写作,写作就是论证。论证对于论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没有论证就没有论文,论证不足,论点就很难说服人。论证能力是研究能力的集中体现。

一、论证的思维

法律思维支配着法学论文的论证过程。法律思维是以法律价值为导向,运用法律概念、原理、规范和逻辑来思考、分析、论证、解决特定法律问题的思维方式、思维方法和思维程序。

法律思维具有职业性,它与法律职业者密切联系。法律思维虽不为法律职业者所独占,但它为法律职业者所必须具备,如果不具备法律思维就不能视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法律思维具有价值取向性,法律思维与法治、正义、合法性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没有离开价值旨归的纯粹方法论上的法律思维。法律思维具有对象特定性,法律思维总是和特定的法律问题联系在一起,将特定的法律问题作为思维的对象,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则是法律问题的核心内容。法律思维具有规范性和程序性,无论是对事实的认定还是发现、解释、适用法律都应当受到规范和程序的约束。法律思维具有科学性和缜密性,它将比较准确的法律概念、精深的法理、体系化的规则运用于特定法律问题,在特定的程序中形成结论,并给予该结论严谨的令人信服的理由。

二、论证的方法

论证必然要运用法学方法。法学学术论文论证常用的方法有法律解释学方法,历史分析方法、法社会学方法、比较方法等。

法律解释学方法也可以称之为规范分析方法,是基本的法学方法。法律解释就是关于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概念、原则、规则)含义的阐明。法律解释与法学相伴而生,没有法律解释就没有法学。法律规范之所以需要解释是由于其所适用对象的一般性而具有概括性与抽象性,由于其立法程序的慎重性和严密性而具有稳定性,因此,我们在追求以立法形式使得法律规范尽可能明确、细致并能及时回应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有必要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以阐明法律规范的含义,减少其所可能存在的模糊性,修补法律的漏洞以加强其现实的适应性。如非法持有枪支罪中的“枪支”、非法经营罪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及刑法分则条文中大量的“情节严重”等,都需要通过适当的法律解释才可以更好地适用法律,实现公平正义。在法学学术论文中一般都要涉及法律规范,因此,法律解释学方法是法学论文论证的基本方法。

历史分析方法是运用发展、变化的观点分析客观事物和社会现象,对客观事物和社会现象发展的不同阶段加以联系和比较,以弄清其实质,揭示其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的方法。在法律史研究中,历史分析法是基础方法;在对现行法律规范和当下法律现象进行分析的时候,为了追根溯源,更充分地解释现状,也有必要诉诸历史分析方法。在运用历史分析方法的时候,要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尊重史实,不因佐证自己观点的需要而歪曲、裁剪史实;二是要有现实关照,充分挖掘历史的资治功能,力求研究的问题有助于当下的法治进步。

法社会学方法是用社会学的基本方法来研究法律制度、法律现象的方法。法社会学关注法与政治、经济、社会、习俗、文化等的关系,关心的重点不是书本上的法,而是行动中的法。法社会学关心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以及社会因素对法律制度的影响。例如,“私了”、民间规约等就非常适合运用法社会学方法进行研究。在运用法社会学方法时,要注意理解和掌握那些揭示社会学基本范畴和法律制度、法律现象之间关联性的基本命题以及形成的基本理论,如“民间法”“行动中的法”“社会分层与法”“社会分工与法”“社会组织与法”“文化与法”“社会控制与法”“法律指标”“法律效果”等。

比较方法是对不同国家相似的法律制度之间进行比较,求同存异,以更好地认识本国法律制度,甚至改进本国法律制度的一种研究方法,是比较法研究的基本方法。日本学者大木雅夫说:“比较法是这样一种法学部门或方法:在最一般的意义上,它在各种法律秩序的精神与样式的联系上,揭示各法律秩序的形态学上的特征以及它们相互之间在类型上的亲缘性;作为其特殊性,比较法主要研究各种法律秩序中可比较的各种法律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认识和完善法制为课题。”[22]例如,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中移植、借鉴了英美法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反对强迫自证其罪、排除合理怀疑、对抗制庭审等规则,可以说是比较法研究的重要成果。比较方法在法学研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在运用比较方法时,要注意理解和掌握比较法的一些基本范畴和理论,如“法系”“功能主义”“法律移植”“法律文化”“世界法”“法律本土化”等。

在一篇论文中,选择哪种论证方法,或是综合运用多种论证方法,这要根据论文的研究主题来决定。方法是为目的而服务的,合适的就是最好的。

三、论证的行文

法学论文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的。所以,行文的风格尽可能平实、简洁、规范。平实就是平易、朴实,使用明白、流畅的语言,使人清楚地知道作者的意思,而不是故弄玄虚,云山雾罩,让读者不知所云。简洁就是简练、洁净,干脆利落,不拖泥带水。规范就是使用法律术语要准确、引用法律条文要符合形式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