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妇女的生命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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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婚店》的安排

杜陵韦固,少孤,思早娶妇,多歧,求婚必无成而罢。元和二年,将游清河,旅次宋城南店。客有以前清河司马潘昉女见议者,来日先明期于店西龙兴寺门。固以求之意切,旦往焉,斜月尚明。有老人倚布囊,坐于阶上,向月捡书。固步觇之,不识其字;暨非虫篆八分科斗之势,又非梵书。因问曰:“老父所寻者何书?固少小苦学,世间之字,自谓无不识者,西国梵字,亦能读之,唯此书目所未觌,如何?”老人笑曰:“此非世间书,君因何得见?”固曰:“非世间书则何也?”曰:“幽冥之书。”固曰:“幽冥之人,何以到此?”曰:“君行自早,非某不当来也。凡幽吏皆掌生人之事,掌人可不行冥中乎?今道途之行,人鬼各半,自不辨尔。”固曰:“然则君又何掌?”曰:“天下之婚牍耳。”固喜曰:“固少孤,常愿早娶,以广胤嗣。尔来十年,多方求之,竟不遂意。今者,人有期此,与议潘司马女,可以成乎?”曰:“未也。命苟未合,虽降衣缨而求屠博,尚不可得,况郡佐乎?君之妇,适三岁矣。年十七,当入君门。”固问:“囊中何物?”曰:“赤绳子耳,以系夫妻之足。及其生,则潜用相系,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君之脚已系于彼矣,他求何益?”曰:“固妻安在?其家何为?”曰:“此店北卖菜陈婆女耳。”固曰:“可见乎?”曰:“陈尝抱来,鬻菜于市。能随我行,当即示君。”

及明,所期不至。老人卷书揭囊而行。固逐之,入菜市。有眇妪,抱三岁女来,弊陋亦甚。老人指曰:“此君之妻也。”固怒曰:“杀之可乎?”老人曰:“此人命当食天禄,因子而食邑,庸可杀乎?”老人遂隐。固骂曰:“老鬼妖妄如此!吾士大夫之家,娶妇必敌,苟不能娶,即声伎之美者,或援立之,奈何婚眇妪之陋女?”磨一小刀子,付其奴曰:“汝素干事,能为我杀彼女,赐汝万钱。”奴曰:“诺。”明日,袖刀入菜行中,于众中刺之而走。一市纷扰,固与奴奔走获免。问奴曰:“所刺中否?”曰:“初刺其心,不幸才中眉间。”尔后固屡求婚,终无所遂。

又十四年,以父荫参相州军。刺史王泰俾摄司户掾,专鞫词狱,以为能,因妻以其女,可年十六七,容色华丽。固称惬之极。然其眉间常贴一花子,虽沐浴寝处,未尝暂去。岁余,固讶之,忽忆昔日奴道中眉间之说,因逼问之。妻潸然曰:“妾郡守之犹子也,非其女也。畴昔父曾宰宋城,终其官。时妾在襁褓,母兄次殁,唯一庄在宋城南,与乳母陈氏居,去店近,鬻蔬以给朝夕。陈氏怜小,不忍暂弃。三岁时,抱行市中,为狂贼所刺,刀痕尚在,故以花子覆之。七八年前,叔从事卢龙,遂得在左右,仁念以为女嫁君耳。”固曰:“陈氏眇乎?”曰:“然。何以知之?”固曰:“所刺者固也。”乃曰:“奇也!命也!”因尽言之,相敬愈极。后生男鲲,为雁门太守,封太原郡太夫人。乃知阴骘之定,不可变也。

宋城宰闻之,题其店曰“定婚店”。[1]

《定婚店》录于李复言的《续玄怪录》,当成文于元和二年(828)之后。细细读来,它似乎包涵了唐代婚姻的许多特征,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强调婚姻乃命中注定。从上古至唐,中国人的婚姻观念非常务实,很少去思考婚姻背后超现实的东西。上古时代虽有高禖崇拜,但其主要内容是“祈孕妊”。[2]高禖为上古人择偶提供了机会和动力,但他/她并不对人间的婚姻做出事先的安排。《诗经·大雅·文王之什·大明》曾赞美周文王与太姒的天命作合[3],不过,这篇颂诗与其说是反映了对周文王与太姒前世命定婚姻的赞扬,不如说是对周文王天命在身的强调。婚姻在生前已定,而且在身后也应持续(如合葬和冥婚)的观念是唐朝时才盛行起来的[4],而这种婚姻乃命中注定的观念在《定婚店》中表现得最为淋漓尽致。[5]在这篇故事中,月下老人称,人出生时,即已被一根红绳系住了脚。“虽仇敌之家,贵贱悬隔,天涯从宦,吴楚异乡,此绳一系,终不可逭。”韦固人为的力量显然是不能与“命”抗争的,因此连“素干事”的韦固奴仆也会在“命”前失手,致使幼年的韦妻得以活命而最终嫁给韦固。有意思的是,虽然唐代社会很“认命”,但人们还是希望婚姻的最终结局符合社会公认的规则:当色为婚。比如,韦固因嫌他未来的妻子是“眇妪”之女而且“弊陋”不堪而生了歹念,但他结婚时,他的妻子不仅已长得“容色华丽”,而且还出身高贵。《定婚店》借其妻之口强调说,她的父亲曾“宰宋城”,而且“终其官”。

婚姻乃命中注定也是唐人作品《张老》的主题。这篇故事讲到:

张老者,扬州六合人,园叟也。其邻有韦恕者,梁天监中自扬州曹秩满,有长女,既笄,召里中媒媪,令访良才。张老闻之,喜而候媒于韦门。媪出,张老固延入,且备酒食。酒阑,谓媪曰:“闻韦氏有女,将适人,求良才于媪,有之乎?”曰:“然。”曰:“某诚衰迈,灌园之业,亦可衣食。幸为求之,事成厚谢。”媪大骂而去。他日又邀媪,媪曰:“叟何不自度,岂有衣冠女子,肯嫁园叟耶?此家诚贫,士大夫家之敌者不少。顾叟非匹,吾安能为叟一杯酒,乃取辱于韦氏!”叟固曰:“强为吾一言之。言不从,即吾命也。”媪不得已,冒责而入言之。韦氏大怒曰:“媪以我贫,轻我乃如是!且韦家焉有此事?况园叟何人,敢发此议!叟固不足责,媪何无别之甚耶?”媪曰:“诚非所宜言,为叟所逼,不得不达其意。”韦怒曰:“为吾报之,今日内得五百缗则可。”媪出以告,张老乃曰:“诺。”未几,车载纳于韦氏。诸韦大惊曰:“前言戏之耳。且此翁为园,何以致此?吾度其必无而言之。今不移时而钱到,当如之何?”乃使人潜候其女,女亦不恨。乃曰:“此固命乎!”遂许之。[6]

《张老》的故事如果是到此为止,可以说是“婚姻命中注定”观的最佳例证。但是,唐代社会似乎对现世标准的“美满姻缘”更感兴趣。《张老》的作者告诉我们,韦恕为女儿嫁给了一个又老又丑的园叟而深感羞愧,又受不了舆论的压力,便婉言将张老和韦女赶走了。后来,韦恕“念其女”,“令长男义方访之”,方知张老与韦女生活在“神仙之府”中。张老的住处从远处看去“朱户甲第,楼阁参差,花木繁荣,烟云鲜媚,鸾鹤孔雀,徊翔其间,歌管嘹喨耳目”。韦义方进入中厅之后,但见“铺陈之物,目所未睹;异香氛氲,遍满崖谷”。再上堂前,见“其堂沉香为梁,玳瑁帖门,碧玉窗,珍珠箔”。韦氏女“服饰之盛,世间未见”,而所进之物则“精美芳馨,不可名状”。家中更有“十数青衣,容色绝代”。韦义方临行时,张老与妻还“奉金二十镒”。五六年后,韦家“困极”,这些金子还救了韦家的命。[7]

此外,戴孚《广异记》中的《李元平》也似乎说明,在唐代,婚姻命中注定的观念与当色为婚的社会现实往往是交织在一起的:

李元平者,睦州刺史伯成之子,以大历五年客于东阳精舍读书。岁余暮际,忽有一美女服红罗裙襦,容色甚丽,有青衣婢随来,入元平所居院他僧房中。平悦而趋之,问以所适及其姓氏。青衣怒云:“素未相识,遽尔见逼,非所望王孙也!”元平初不酬对,但求拜见。须臾,女从中出,相见忻悦,有如旧识。欢言者久之,谓元平曰:“所以来者,亦欲见君,论宿昔事。我已非人,君无惧乎?”元平心既相悦,略无疑阻。谓女曰:“任当言之,仆亦何惧?”女云:“己大人昔任江州刺史,君前生是江州门夫,恒在使君家长直。虽生于贫贱,而容止可悦。我以因缘之故,私与交通。君才百日,患霍乱没故,我不敢哭,哀倍常情。素持《千手千眼菩萨咒》,所愿后身各生贵家,重为婚姻,以朱笔涂君左股为志。君试看之,若有朱者,我言验矣。”元平自视如其言。益信,因留之宿。久之,情契既洽,欢惬亦甚。欲曙,忽谓元平曰:“托生时至,不得久留,意甚恨恨。”言讫悲涕,云:“后身父今为县令,及我年十六,当得方伯,此时方合为婚姻。未间,幸无婚也。然天命已定,君虽欲婚,亦不可得。”言讫诀去。[8]

在这篇故事里,李元平与“美女”在前世已经因“因缘之故”而私相“交通”,但是两人的社会地位并不平等,“美女”在前世是江州刺史之女,李元平则是江州门夫。当他因病死后,“美女”发愿来世“各生贵家,重为婚姻”。果然,“美女”的后身父是一个县令,而李元平的后身父则是睦州刺史李伯成。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在真实故事里,还是在笔记小说中,对“命”心存“种种阻碍”或试图改变“命中注定”的婚姻的都是男性,而真正接受“命”的则都是女性。比如,据《新唐书》,代宗皇帝素来喜爱李白的诗,他即位后便令臣下察寻李白之后,居然找到了李白的两个孙女,她们都已嫁给了贫穷的农民。代宗为此深感可惜,“因告二女将改适士族”。但李白的孙女都不愿意改嫁,称:“夫妻之道,命也,亦分也。在孤穷既失身于下俚,仗威力乃求援于他门,生纵偷安,私何面目见大父于地下。”[9]与之相同的,在《定婚店》中,韦固的妻子在听了韦固的坦白之后也感叹道“命也”,夫妇俩因此而“相敬愈极”。在《张老》中,韦恕之女对嫁给张老的反应也是“此固命乎”。而《李元平》中的“美女”不仅以“因缘”之故在前世与李元平相通,而且还在身后为了从“命”而主动找到李元平。

为什么婚姻乃命中注定的观念会在唐代时兴起来呢?想来这与佛教在唐代的影响有关系。在唐代,佛教的因果论与六道轮回的观念已相当普及,佛教中前世结缘的故事也广为流传。在敦煌文稿中,就有一篇题为《八相押座文》的变文,以释迦牟尼母亲的口吻讲到与其父亲的姻缘:“前生与殿下结良缘,贱妾如今岂敢专。”[10]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在唐人作品中,强调女性之主动认命似乎又带有儒家说教的风味,劝诫女性接受社会给她安排的角色和生命历程。这种佛儒交织的婚姻观在以下这篇题为《韦氏》的故事中表现得更具体。它描写了一位唐代女性虽预知“命中注定”的婚姻会以悲剧告终,却依然冷静地“选择”了它的经历:

京兆韦氏女者,既笄二年,母告之曰:“有秀才裴爽者,欲聘汝。”女曰:“非吾夫也。”母记之。虽媒媪日来,盛陈裴之才,其家甚慕之,然终不谐。又一年,母曰:“有王悟者,前参京兆军事。其府之司录张审约者,汝之老舅也,为王媒之,将聘汝矣。”女亦曰:“非也。”母又曰:“张亦熟我,又为王之媒介也,其辞不虚矣。”亦终不谐。

又二年,进士张楚金求之。母以告之,女笑曰:“吾之夫乃此人也。”母许之。遂择吉焉。既成礼讫,因其母徐问之,对曰:“吾此乃梦征矣。然此生之事皆见矣,岂独适楚金之先知乎!某既笄,梦年二十适清河楚金。以尚书节制广陵,在镇七年,而楚金伏法,阖门皆死,惟某与新妇一人,生入掖庭,蔬食而役者十八年,蒙诏放出。自午承命,日暮方出宫闱。与新妇渡水,迨暗及滩,四顾将昏然,不知所往。因与新妇相于滩上掩泣,相勉曰:‘此不可久立,宜速渡。’遂南行。及岸数百步,有坏坊焉。自入西门,随垣而北,其东大门屋,因造焉。又无人而大开,遂入。及坏戟门,亦开,又入。屏,回廊四合,有堂既扃。阶前有四大樱桃树林,花发正茂。及月色满庭,似无人居,不知所告。因与新妇对卧阶下。未几,有老人来诟,遂告以前情,遂去。又闻西廊步履之声,有一少年郎来诟,且呼老人令逐之。苦告之,少年郎低首而走。徐乃白衫素履,苦拜阶下曰:‘某尚书之侄也。’乃恸哭曰:‘无处问耗,不知阿母与阿嫂至,乃自天降。此即旧宅,堂中所锁,无非旧物。’恸哭开户,宛如故居之地。居之九年前从化。”其母大奇之:“且人之荣悴,无非前定,素闻之矣;岂梦中之信,又如此乎!”乃心记之。

俄而楚金授钺广陵,神龙中以徐敬业有兴复之谋,连坐,伏法。惟妻与妇□死,配役掖庭十八年,则天因降诞日,大纵藉役者,得□例焉。午后受诏,及行,总监绯阉走留食,候之。食毕,实将暮矣。其褰裳涉水而哭,及宅所在,无差梦焉。[11]

到了唐代后期,唐人对“命”在婚姻结合中的重要性更为迷信,以至出现了所谓的占婚嫁的习俗。占婚嫁不仅指以占卜来选定吉日,更重要的是它包括了所谓的“合婚”法。黄正建先生指出,从敦煌占婚嫁文书来看,唐代的合婚法是用“命”,特别是用男女即夫妇各自的“五行命”来占断互相之间是否相配。[12]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冥冥中已指定的配偶将是谁,所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依然是唐代社会婚姻组合的起点。正如《定婚店》告诉我们的,韦固很想“早娶,以广胤嗣”,以至多番求婚,他最后一次不成功的媒人是定婚店里的旅客。他与他命中注定的夫人的结合也是由他的上司和他夫人的叔叔“牵线”而成。下面我们来看看一般唐代婚姻组合的第一步是怎么走的。

[1] 李复言《续玄怪录》卷4。

[2] 蔡邕《月令章句》。

[3]《诗经·大雅·文王之什·大明》全诗如下:

明明在下,赫赫在上。天难忱斯,不易维王。天位殷适,使不挟四方。挚仲氏任,自彼殷商。来嫁于周,曰嫔于京。乃及王季,维德之行。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维此文王,小心翼翼。昭事上帝,聿怀多福。厥德不回,以受方国。天监在下,有命既集。文王初载,天作之合。在洽之阳,在渭之涘。文王嘉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殷商之旅,其会如林。矢于牧野,维予侯兴。上帝临女,无贰尔心。牧野洋洋,檀车煌煌。驷騵彭彭,维师尚父。时维鹰扬,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会朝清明。

[4] 参见牛志平《唐代婚丧》,西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4—39页。

[5]另外一个与月老相似的媒人角色,氤氲大使,大概也是唐代的产品。他最早出现在宋朝的文字记载中。陶谷的《清异录·仙宗》记载道:

朱起,家居伯氏虞部,有女妓宠宠,艳秀明慧。起甚留意,而种种阻碍。一日,恍惚至郊外,逢青巾担筇杖药篮者,熟视起,曰:“郎君有急,直言,吾能济。”起以宠事诉青巾。青巾笑曰:“世人阴阳之契,有缱绻司总统,其长官号氤氲大使。诸夙缘冥数当合者,须鸳鸯牒下乃成。虽伉俪之正,婢妾之微,卖笑之略,偷期之秘,仙凡交会,华戎配接,率由一道焉。

[6] 牛僧孺《玄怪录》卷1。

[7] 牛僧孺《玄怪录》卷1。

[8] 戴孚《广异记》。

[9] 《新唐书》卷127《文艺中》。

[10] 《敦煌变文集新书》卷1。

[11] 《玄怪录》卷1。

[12] 见黄正建《敦煌占婚嫁文书与唐五代的占婚嫁》,载项楚、郑阿财《新世纪敦煌学论集》,巴蜀书社2003年版,第274—2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