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雾帝国的光之回忆
灰鹰\谭光磊
导读
2007年12月10日,将会是一个奇幻小说迷永远记得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罗伯特·乔丹的出版社Tor正式宣布,《时光之轮》系列的最终篇《光之回忆》,将由布兰登·桑德森接手完成。这个全球畅销三千万册,重新定义现代奇幻面貌的传奇大系,总算不致因为作者病逝而无法画下句点。
前一年的四月,乔丹在公开信中表示感染罕见绝症,同时强调与病魔奋战到底的决心。全球读者乍闻消息,难免感到扼腕,可是在叹息之余,见到乔丹惊人的意志力,不禁要相信这位奇幻文学的巨人,肯定会和他笔下的真龙转生一样,就算移山倒海也要和病魔拼个你死我活。若有谁能够战胜绝症,非他莫属。
就在大家都信心满满,认为他康复只是迟早的事,然后他就会以凯旋英雄之姿写下“时光之轮”完结篇的时候,乔丹的病情急剧恶化,在2007年9月16日离开人世,年仅五十八岁。这则噩耗不仅震惊奇幻界,更使得读者期待多年的“时光之轮”结局随之成谜。
其实我并不担心“时光之轮”就此断头,也相信《光之回忆》终会问世,问题只在由谁接手。这绝对不只是商业利益的考虑,而是攸关作者艺术成就的完满和意念的传承。就出版社立场,则无论如何也要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们之中很多人从一九九〇年《世界之眼》推出时就成了书迷,陪伴这个系列走过十七个年头。在前几部作品步调缓慢、拖戏连连的时候,他们不离不弃,反而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也使得《时光之轮》从第八集开始,全部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冠军。放眼当代奇幻文坛,没有任何一个作家能有如此辉煌的销售成绩。
更何况,乔丹早就有了清楚的结局构思,也留下大量笔记和手稿,甚至在病中仍用录音的方式记录想法。他曾经“放话”表示,即使《光之回忆》写出来长达一千五百页,也定要“毕其功于一本”结束系列。除此之外,他还有三部前传的计划。要找人写完《光之回忆》,绝对不缺材料,难点在于如何驾驭这空前庞大的世界和繁复至极的剧情线。
由后人代笔的情形在国外屡见不鲜,例如2006年过世的英国动作派奇幻大师大卫·盖梅尔(David Gemmell)壮志未酬,留下重写特洛伊史诗的三部曲完结篇《诸王陨落》,最后便由妻子史黛拉接续完成,出版时夫妻同时挂名。另一种可能是找人幕后捉刀,写手不具名,书仍然挂作者本名出版,例如《谍影重重》系列作者鲁德鲁姆的诸多遗作。
几经长考,乔丹的遗孀海丽叶挑中了布兰登·桑德森——《诸神之城:伊岚翠》的作者。消息一出,很多人直接反应:“为什么是他?”毕竟桑德森才出道两年多,还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论资历、讲名气,怎么也轮不到他接手《时光之轮》这部堪称现代奇幻扛鼎之作的史诗。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又不那么意外:桑德森可说是这几年来蹿起最快的奇幻新秀,他的世界建构和魔法系统创意惊人,文字流畅,人物精彩,颇受读者和评论家肯定。《诸神之城》卖出十五国版权,让他连续两年入围科奇幻最高荣誉——坎伯奖最佳新人。桑德森有一支罕见的快笔,更是新时代奇幻作家擅用网络的最佳范例:他同时写成人和青少年系列,还有余力在网络上免费连载新作。他的网志在多重平台联播,网站上还有每一部作品的超详细章节注解,有如DVD的导演讲评,大幅提高网站的附加价值。
撇开世俗条件不谈,我认为桑德森雀屏中选的真正意义,在于奇幻写作者的世代交替与薪火相传。长江后浪推前浪,海丽叶这个决定,等于钦点桑德森为乔丹接班人,其中的分量不言而喻。由桑德森来补完《光之回忆》,不论结果好坏,已经是对他的能力(和潜力)最大的肯定,更是从一线奇幻新人直接跃升一线畅销作家的票房保证。
倘若我们再细究个中原由,更会惊叹命运的奇妙。《世界之眼》出版那年,桑德森只有十五岁。他们的初次相遇,是在一家漫画店的新书架上。这本厚达八百页的小说,把桑德森吓得退避三舍,但他也对华丽的封面印象深刻。后来他还是把书买了回家,从此成了《时光之轮》书迷。每有新作问世,他总会立刻掏钱买精装版,“已经成了一种仪式”。
多年以后,桑德森在世界奇幻大会(World Fantasy Convention)上与人高马大,头戴宽檐帽,拄着拐杖走路的乔丹擦身而过。虽只是匆匆一瞥,却觉得此人有些眼熟,问起身旁的同好。“他噢?就是詹姆斯·奥利佛·瑞格尼二世啊!”眼看桑德森毫无头绪,他们才说:“他就是罗伯特·乔丹(瑞格尼是乔丹的本名)。”
在那次大会上,桑德森结识了Tor出版社的编辑莫许·费德(Moshe Feder),并给了他《诸神之城》的书稿。费德把稿子带回家,一搁就是半年。等他终于看了稿子而且惊为天人,急忙想要联络这位年轻新秀,桑德森早已搬家。费德花了好一番功夫才寻得他的下落,马上就开出条件,想签下《诸神之城》。
桑德森的经纪人乔舒亚·毕姆斯(Joshua Bilmes)建议他不要立刻同意,应该用这份报价做“诱饵”,看其他出版社会否提出更高的条件。可是桑德森一心只想成为Tor旗下作家,因为那是乔丹的出版社。对他来说,那就是奇幻文学的最高殿堂。如今桑德森已非十五年前漫画店里的小毛头,而是即将踏上职业创作之路的奇幻新兵,但乔丹的巨人身影依旧巍然矗立,他也仍然记得最初见到《世界之眼》的震撼与悸动,于是他接受了费德的条件。
一路写来,桑德森屡屡企图“逆写”《时光之轮》。他认为乔丹已经把奇幻冒险的典型发挥到极致,自己必须另辟蹊径,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解构和颠覆。乔丹的角色走遍千山万水,于是他把故事舞台限制在单一城市。乔丹写农夫变成国王,于是他笔下的王子一夕落魄,连平民都不如。乔丹写光明与黑暗的终极对决和最后胜利,他则想象“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世界会变成怎样”?
这个命题,连同桑德森对诈欺故事的浓厚兴趣,构成了《迷雾之子》三部曲的最初灵感,这也是他自《诸神之城》初试啼声之后,格局更广、野心更大的成熟之作。因缘巧合,我读完的第一本桑德森作品,就是本系列第一集《最后帝国》。我利用周末一口气读完全书,心中充盈着喜悦与满足,甚至一度感动得红了眼眶。
我认为桑德森在此克服了史诗奇幻三项先天的劣势:进入困难、节奏缓慢,以及无法独立阅读。“进入困难”指的是一翻开书就迎面而来的各种自创名词和背景设定,往往考验读者的耐心和对奇幻类型的接受度。换句话说,对“非重度类型读者”极不友善。“节奏缓慢”不需多加解释,看一本八百页的史诗奇幻,肯定比一本三百页的惊悚小说慢得多,偏偏那多出来的篇幅可能全都是巨细靡遗的场景或背景叙述。“无法独立阅读”更是造成进入障碍的致命伤。推理小说由于案件各自独立,每一本都可以视为完整个体,史诗奇幻则完全不行。一个三百页完结的侦探故事,可能一个周末下午就可以读完;但一个两千四百页(每本八百页的三部曲)的大长篇,却得旷日费时,还常常要查名词对照表。
诚然,这两个类型的趣味所在本来就大不相同,而“进入一个全新世界”也是阅读史诗奇幻独有的美好体验,可是当我们考虑到市场因素和进入门坎等问题,传统奇幻为何很难打进主流排行榜,推理惊悚却轻而易举,答案就很明显了。这同时也解释了为何这几年来混合奇幻、恐怖、推理和罗曼史的跨界“都会奇幻”大行其道,即使初出道的新人都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登上畅销榜。
这正是《最后帝国》难能可贵之处:桑德森完全没有在传统奇幻的本质上做出任何妥协,也完全没有刻意讨好主流读者。他的魔法设定依旧繁复而创意惊人,可是比起《诸神之城》易懂得多。他的角色说起来也不少,可是戏份轻重拿捏得当,主角的形象鲜明,配角也不难记,读者不太需要时时翻回前面查阅人名。作为三部曲的开头,《最后帝国》有着非常完整的故事和漂亮的收尾,桑德森写结局的功力果然名不虚传。
他用一个“瞒天过海”式的诈欺案作为剧情核心,只不过赌注更大。到赌城大干一票算什么,桑德森笔下的反贼英雄卡西尔要推翻屹立千年的最后帝国,盗走统御主的国库宝藏,作为叛军薪饷的来源。是的,你的反应和他那票狐群狗党一样:他疯了。如此夸张离谱、鬼扯到底的构想,卡西尔却胸有成竹,行动的每一个步骤都信手拈来,最终说服了同伴,为他找来一批死士。
我们应该先说说这个世界的背景。还记得“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的命题吗?《迷雾之子》的起点,就是多年以前的善恶决战,良善一方的英雄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抵达传说中的“升华之井”,准备和黑暗势力决一死战。可是命运没有站在他那边,最后坏人一统天下,自称“统御主”,同时建立起“最后帝国”,即千秋万代、永不崩塌之意,口气狂妄到了极点。
统御主垄断了稀有矿脉“天金”的唯一来源,借此确保拥兵自重的贵族势力效忠,同时在背后玩弄权术,使贵族忙于内斗而不可能团结。另外他还用凶残的手段镇压平民,不分国籍种族通通打为奴隶阶级,通称“司卡”,并用尽一切方法消灭各民族原本的信仰、历史和文化,甚至宣称司卡和贵族乃不同种族,生理构造有着先天上的不同,并严禁两族通婚。
圣王击败传说中的英雄并建立帝国,世界随之变迁,从此绿色不再,所有植物都转为褐黄,天空永远阴霾,并不间断地下着灰烬(不是雨),仿佛是个浩劫过后的残破世界。入夜之后,则是浓雾四起,笼罩大地。相传夜雾之中有各种可怕的妖魔鬼怪,所以司卡人总在天黑后躲进家中,大门深锁。
行走于这个“迷雾帝国”之中的魔法师,藉由服食微量的金属粒子,进行自体燃烧而获得力量。已知的能量金属共有八种,相生相克,分成四组,每组再分外显和内隐二种属性。例如锡可以提高感官敏锐度(内隐),白镴则能大幅强化肉体的力量(外显);黄铜可以舒缓情绪(内隐),锌则能煽动情绪(外显)。
但最帅气的还是钢铁这组:铁能推、钢能拉,只要附近有金属,就可以产生类似磁极相吸或相斥的作用力,力道强弱则视金属本身的体积或重量而定。倘若操控得当,就能像武侠小说里面一样飞檐走壁、凌虚破空,或者隔空取物、力举千斤,有如绝地武士的原力。通晓此等迷雾术法的人非常稀少,绝大多数是贵族(其实也包括司卡人),通称“迷雾人”。在他们之中,还有少数天赋异禀者能使用全部的金属力量,他们就是“迷雾之子”。
卡西尔曾经以普通司卡身份大胆挑战统御主,结果惨败。他被打落矿坑囚牢,在爱人被杀之后奇迹似的觉醒,变成迷雾之子,更成为史上唯一逃离黑暗矿井的人。如今他重回帝都陆沙德,准备展开复仇。
不过,《最后帝国》更应该是司卡女孩纹的故事。她从小跟着哥哥到处逃亡,居无定所,靠行乞或加入盗贼团为生,直到她被“阿凯”卡西尔发现具有迷雾之子异能,才投身反抗军(或者该说是“诈骗帝国集团”),在其调教下逐渐驾驭各种金属的力量。从小哥哥再三告诫她:“任何人都可能而且一定会背叛你,包括我。”后来他果真不告而别。于是纹不知“信任”为何物,戒心极重,对阿凯和那群弟兄休戚与共的革命情感,她感到迷惑,更无法理解。
而那是一群多么精彩的人!性情敦厚的多克森是阿凯最倚重的左右手,在他想出鬼点子的时候负责策划一切的后勤和账务。微风与哈姆是最佳拍档,前者是个讲究衣着的绅士,最擅长操弄他人思绪好为自己服务;后者则是虎背熊腰的大汉,是个燃烧白镴的“打手”(这是白镴迷雾人的绰号),也是武艺高强的战士,还喜欢跟微风争辩哲学问题。怪老头“歪脚”曾经是沙场老将,退役后经营一家有如龙门客栈的小店,其实是大隐于市的革命军聚会所。他是个烧红铜的“烟阵”,能够升起魔力屏蔽“红铜云”,保护附近的己方迷雾人不被敌人发现,身边还带了一个操着奇怪方言的侄子“鬼影”。当然,还有跟阿凯从小吵到大的哥哥“沼泽”,他是最厉害的“搜寻者”,能燃烧青铜搜捕任何使用迷雾术法的人。
可是他们再怎么身怀绝技,如何能和帝国的百万大军,还有统御主的盖世神威抗衡呢?更别提直属统御主管辖的“钢铁审判者”,这群不知是死还是活的东西个个不苟言笑,双眼插着钢钉,却有着足以和迷雾之子匹敌的高强法力。还有各怀鬼胎的贵族世家,他们富可敌国、权倾天下,各个拥兵自重,包括大批迷雾人保镖,对任何阴谋反叛行动都不会容情。
阿凯与纹这对师徒的命运,又会如何?阿凯必须再次行过死亡幽谷,潜入当年他与爱人被钢铁审判者逮捕的统御主宫殿。纹则得学习信任,学习迷雾之子的十八般武艺,甚至假扮贵族仕女,打进上流社交圈刺探敌情。他们能否扳倒最后帝国?最终得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这个故事太长,我就此打住。我想这样来形容《最后帝国》:当我一边听着《伊丽莎白:辉煌年代》的电影配乐,一边翻原文书查资料写文章,看到那些熟悉的人名和他们唇枪舌剑的对话,居然非常想念与他们一同冒险犯难的日子。是的,就像想念高中时代和死党逃课鬼混那样的真实。这是我读小说从来没有过的感觉。
我第一次听到布兰登·桑德森这个名字,是在五年前的伦敦,那是我第一次去英国,也是第一次与他的经纪人毕姆斯见面。翻开他的目录,《诸神之城:伊岚翠》的封面立即映入眼帘,让人一眼难忘。当时毕姆斯还有别的代理,但他说知道我对这本书有兴趣,也知道我与奇幻的渊源和热爱,所以狡黠地说:“等下我跟他们开会的时候,会跳过这一页的。”
毕姆斯有个注册商标,就是桌上永远有一盒巧克力,开会前一定先请人“尝尝甜头”。伦敦书展后两个月,我和奇幻基地的编辑同赴纽约,参加美国书展,我介绍双方认识,我们都吃了他的巧克力。没多久,奇幻基地便签下《诸神之城》的中文版权。
但我要到2009年的初夏才见到桑德森。我一如往常到纽约,投宿市郊住宅区的阿姨家,每天“通勤”进城开会。书展结束的那天晚上,毕姆斯邀我共进晚餐,一同出席的除了桑德森,还有他旗下另一位新秀彼德·布雷特(Peter Brett)、毕姆斯的助理和两位实习生,以及加拿大独立书店的一对夫妇,一行十人浩浩荡荡朝餐厅进发。
那是一场令人难忘的餐会,席间几乎就是听桑德森和布雷特两人高谈阔论,谈奇幻小说、奇幻电影、谈写作。两人风格大不相同,口味也很不一样,听得我如痴如醉。他们说起九零年代乔丹成名之后,Tor又发掘了泰瑞·古德坎的《真理之剑》系列,并且砸下重金宣传,某种程度上复制了《时光之轮》的成功。此后其他出版社莫不竞相仿效,都想要找到自己的古德坎,但换来的只是一次次的失败,其中最有名的当推罗伯·纽康姆(Robert Newcomb)的《血石年代记》。当年Del Rey花了大钱,宣称这是《真理之剑》的接班人作品,据说还创下奇幻新人作品的预付版税新高。可是这个系列只学到了古德坎的残暴血腥、性别沙文和缺乏创意的世界设定,推出后评价很差,市场更糟,后来Del Rey认赔出场,终止了后续作品的出版计划。
时光荏苒,转眼间进入新世纪,在这个“后”哈利波特的时代,青少年奇幻成了集聚优秀写手和商业利益的当红新宠,女作家在都会奇幻的领域继续昂扬,九零年代的史诗奇幻风潮看似平息,但另一波新生代的史诗奇幻好手才正要崛起。桑德森正是其中蹿起最快的领军人物。他的《迷雾之子》三部曲完结篇《永世英雄》和2009年的独立新作《破战者》相继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证明他有进军主流书市的实力。接下来他将推出空前浩大的十部曲“飓光志”,肯定会是他创作生涯的一个新里程碑。
乔丹病逝后,桑德森写了一篇文章《再见,乔丹先生》悼念。他认为乔丹的死改变了很多事情,这个世界好像从此少了点什么。没错,有人痛恨乔丹,认为他得为通俗奇幻的一切负面形象负责;也有人对乔丹推崇有加,认为他是唯一把奇幻“写对了”的作者。对他来说,倘若没有乔丹的成功,许多年轻创作者的出版梦可能永难实现,而乔丹也确实展现了奇幻书写的恢宏格局和视野。最后他说:“你轻轻地走了,留下我们在原地颤抖。”乔丹总以风的意象作为小说开头,他本人也像一阵风,悄悄地来,拂过万事万物,然后轻轻离去。
两个月后,桑德森接到海丽叶的电话,询问他有无意愿接手《光之回忆》。原来她看到那篇《再见,乔丹先生》,对这个后起之秀印象深刻,便找来《最后帝国》,读后深受感动,当下就决定是他。
由于《光之回忆》实在太长,最后出版社决定拆成三册,第一册《末日风暴》在2009年10月底隆重上市,精装首印一百万册,营销经费高达六十万美金。当时,丹·布朗的新书《失落的秘符》刚推出不久,稳坐排行榜冠军宝座,再怎么畅销的作者,到他面前都只有第二的份。
谁也没想到,桑德森这个初生之犊,面对全球最畅销的作者,竟毫无惧色。《末日风暴》上市首周狂销十万册,硬是空降纽约时报排行榜第一名,把《失落的秘符》打了下来。卖座原是意料中事,然而卖座到这种程度,还成为(当时)第一本将丹·布朗挤下冠军宝座的书,实在叫人始料未及。
更不可思议的,是所有读者一致给予《末日风暴》最高的评价。《时光之轮》的过去四集的评价普遍不佳,几百篇亚马逊读者书评,平均才给了两颗星左右。《末日风暴》则几乎清一色四或五颗星,读者高喊“这系列终于又‘好看’起来了”。
经过漫长的等待,桑德森的中文版新作《迷雾之子》系列首部曲《最后帝国》终于问世。我想起那个睡眼惺忪打开计算机,看到Tor新闻稿的清晨;想起与书中英雄的冒险岁月;想起《末日风暴》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冠军的那个辉煌时刻。我觉得无比幸运,觉得热血沸腾,很骄傲、很荣幸、很迫切地想把这个作者和他的作品推荐给所有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