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室内配电线路
2-1 室内配线的一般技术要求有哪些?
室内配线不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线路布置合理、整齐美观、安装牢固。其一般技术要求如下:
(1)导线的额定电压应不小于线路的工作电压;导线的绝缘应符合线路的安装方式和敷设的环境条件。导线的截面积应能满足电气和机械性能要求。
(2)配线时应尽量避免导线接头。导线必须接头时,接头应采用压接或焊接。导线连接和分支处不应受机械力的作用。穿管敷设导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接头,必要时尽量将接头放在接线盒的接线柱上。
(3)在建筑物内配线要保持水平或垂直。水平敷设的导线,距地面不应小于2.5m;垂直敷设的导线,距地面不应小于1.8m。否则,应装设预防机械损伤的装置加以保护,以防漏电伤人。
(4)导线穿过墙壁时,应加套管保护,管内两端出线口伸出墙面的距离应不小于10mm。在天花板上走线时,可采用金属软管,但应固定稳妥。
(5)配线的位置应尽可能避开热源,便于检查、维修。
(6)为了确保用电安全,室内电气管线和配电设备与其他管道、设备间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表2-1所规定的数值。否则,应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弱电线不能与大功率电力线平行,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内。如因环境所限,必须平行走线时,则应远离50cm以上。
表2-1 室内电气管线和配电设备与其他管道、设备间的最小距离 (单位:m)
注:表中有两个数据者,第一个数值为电气管线敷设在其他管道上面的距离;第二个数值为电气管线敷设在其他管道下面的距离。
(8)报警控制箱的交流电源应单独走线,不能与信号线和低压直流电源线穿在同一管内。
(9)同一根管或线槽内有几个回路时,所有绝缘导线和电缆都应具有与最高标称电压回路绝缘相同的绝缘等级。
(10)配线用塑料管(硬质塑料管、半硬质塑料管)、塑料线槽及附件,应采用阻燃制品。
(11)配线工程中所有外露可导电部分的接地要求,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