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个锁龙冢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第53章 火焰认主

第57章 火焰认主

雀王始终与我们保持着大概五米左右的距离。

我们跟不上,它就会放慢脚步,如果我们加快速度,它也会提速。我严重怀疑雀王拥有类似人类的智商,它绝对不是一只普通的雀鸟。然而,我无法证明,因为雀王根本就不给我们沟通和研究的机会,倒是那只年轻的雀火鸟不停地围着我们转。

年轻的雀火鸟非常调皮,不停地在洞里飞来飞去,一会停到我的肩膀上,一会围着千千绕几圈,一会对着洪胖子轻轻地啄几口。

雀王也不管,显然它允许这只小雀的调皮行为。

千千伸出手,小雀火鸟啪啦着翅膀就在千千的手臂上停了下来。

“乖,让姐姐看看……”千千拿手去抚摸小雀。

小雀火鸟仿佛能听懂千千的话,任由千千捧在手心,也不飞走。

“千千,要不你就把它给收了。”洪不动道。

“好啊,我们先给它起个名,你看它全身火红,叫它火焰怎么样?”千千捧着小雀火鸟不愿放手,看得出她非常喜欢。

“火焰,这个名字不错。”我点头表示同意。

“好,那以后就叫你火焰啦。”千千拿手轻轻地敲了敲小雀火鸟的冠子。

火焰仿佛能听懂我们说话,腾空而起,围着我们几个人连绕了几个圈子,兴奋地叫了好一阵子。千千掏出手机,给火焰连拍了几张照片,她说也许以后就见不到火焰了,她要留些照片做个纪念。

我不这样认为,因为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们与雀火鸟的缘分才刚刚开始。

在雀王的带领下,前方越来越宽,甚至传来了一丝光亮。

看到光亮,所有人的精神都随之一振。

“我们加快脚步,前方说不定就是出口。”洪不动招呼道。

虽然有狼眼手电,但在漆黑的环境呆久了,人总会觉得压抑的。随着距离的越来越近,光线也越来越强,大家都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

有了目标,速度便快了很多,不消一炷香时间,我们就来到了洞口。雀王没有踏入洞口,而是停了下来,继而回头朝我走了过来。

“千千,麻烦用哨音告诉雀王,谢谢它。”我安排道。

千千掏出哨子,刚要吹响,却被雀王的下一步动作给吓住了。只见雀王再一次对着我的小腿狠狠地啄下了一块肉。

如果我记得没错,自从劈龙岭脚下碰到雀火鸟,我基本碰一次就被啄一次。

难道真的是我的肉好吃?

雀王顾不得我鲜血直冒的小腿,叼着我的肉径直朝火焰走了过去,火焰轻盈地飞落在雀王身旁。继而,我看到雀王朝着火焰的鸟冠就是一口,当即鲜血直流。

雀王再次叼起我的小腿肉,上前粘上火焰的鸟冠血,随后再把粘有鸟冠血的小腿肉送入火焰嘴中,火焰一口就吞了下去。

吃完后,雀王对着火焰嘀咕了几声。

火焰貌似有点情绪,扑闪着翅膀围着雀王连飞几圈,不停地叽叽喳喳。

我看不懂雀王的意图,于是把请教的眼神投给了千千。

“雀王在告别,火焰舍不得。”千千轻声说道。

“那雀王刚才把我的肉粘上火焰的鸟冠血喂给火焰是什么意思?”我问道。

“还记得我们从东海出行前,爷爷割破你的手给鬼脸添的事吗?”千千问道。

我点头说记得,当时左易让鬼脸记住我血液的味道,说以后我就是鬼脸的新伙伴。后来千千告诉我,左易这样做,是让鬼脸认主,我未来就是鬼脸的新主人。

想到这,我心头一惊,难道雀王也是让火焰认主?

雀王随后的动作表明了这一切。

只见它一声厉鸣,火焰不敢违抗,乖乖地飞到了雀王身前。雀王上前,一爪子就扣住火焰,狠狠地朝火焰翅膀啄去,疼得火焰连声长鸣。连啄几口,雀王放下了火焰,再次对着火焰嘀咕。

这次,火焰不敢逃,但好像还是不情愿,不停地躲避,雀王上前它就后退,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雀王大怒,竟然对着火焰的头猛啄,以雀王那刀尖般的嘴,火焰的冠子当即被啄出好几道口子,鲜血直流。

最终,火焰乖乖地随着雀王来到我身前。

此刻的火焰,满头鲜血,我有点看不过去,从背包里找出止血药,上前要给火焰敷上。火焰有点怕我,做出躲避动作,被雀王的一声鸣叫给制止了。

待我给火焰上完药,雀王跳上我的左手,并且招呼火焰也跳上了我的左手。看着眼前这两只小小的雀火鸟,完全无法把它们和杀人不眨眼的恶魔联系在一起。

雀王对着火焰一阵嘀咕,随即跳下我的手臂,径直原路返回,朝黑暗的方向走去。

很快,雀王就消失在黑暗中,它把我们带到了光亮的洞口,自己却原路返回。

“龙九哥,以后你就是火焰的新主人。刚刚雀王的对话我全听懂了,它告诉火焰你就是它未来的新主人,让火焰好好地呆在你身边。”千千说道。

我把火焰捧在手里,它像个失落的孩子一样无精打采。

雀王把火焰留给我,肯定与我的左眼龙影有关。

但,到底是为什么,目的何在?我不知道。

同时,刚才拿我的小腿肉粘火焰的鸟冠血,这又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也想不明白,所以干脆就不想了。

我轻轻地抚摸火焰,然后轻轻地把它放到肩上。不管怎么样,路还得继续走,眼前就是充满光亮的洞口,或许,这一切的秘密都可以在这个洞里找到答案。

光亮的洞口有不少脚印,看来捷足先登的人不少。

洪胖子早就等得不耐烦了,再加之他练过不死功,皮实耐打,抗打击能力最强,于是他一马当先地踏入了光亮洞口。

没有机关,没有暗器,有的只是如白昼般的光亮。

如果不是周边有墙壁,我还以为我们来到了洞外。

当我下意识去找光源的时候,倒吸了一口凉气。

赖恩说得没错,这里可能真的富可敌国。

只见我们的头顶上,地宫的顶部,点缀着数不清的夜明珠,犹如繁星一般在散发着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