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经叛道:不按常理出牌的人如何改变世界(修订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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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特质

要成为一个离经叛道者,需要承担极大的风险。这种想法已经深入我们的文化、骨髓和灵魂之中,以至于我们很少会停下来去思考它是否正确。我们崇拜诸如尼尔·阿姆斯特朗(Neil Armstrong)[3]和萨莉·赖德(Sally Ride)[4]之类的宇航员,崇拜他们身上拥有的“正确的特质”——离开人类长期居住的星球去太空中大胆冒险的勇气。我们赞颂诸如圣雄甘地(Mahatma Gandhi)和马丁·路德·金这样的英雄人物,他们充满坚定的信念,誓死捍卫他们所珍视的道德原则。我们将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盖茨(Bill Gates)奉为偶像,崇拜他们有勇气中途辍学,全身心地投入创业,把自己关在车库中,努力将头脑中的想法变为现实。

当我们惊叹这些给世界带来创造力和重大改变的创新者时,我们往往以为他们是不同寻常的人。如同一些幸运的人,他们生来就有基因变异,使他们不受诸如癌症、肥胖、艾滋病等疾病的影响。同样,我们认为伟大的创造者生来对风险就有免疫能力。他们注定会勇敢地面对不确定性,忽视来自社会的阻力;他们压根就不担心做离经叛道者所要付出的代价。他们注定成为打破旧习者、反叛者、革命者、捣乱者、标新立异者以及唱反调者,他们丝毫不受恐惧、拒绝和嘲讽的影响。

“企业家”(entrepreneur)[12]这一概念是由经济学家理查德·坎蒂隆(Richard Cantillon)提出的,其字面意思是“风险承担者”(bearer of risk)。当我们读了沃比帕克惊人崛起的故事,我们就会清晰地感知到这层含义。如同所有伟大的创造者、创新者和变革者,创立者们因为愿意坚持信念而改变了世界。毕竟,如果你不尽最大努力击球,你就不可能成功打出一个全垒打。

难道不是吗?

*

在沃比帕克成立6个月之前,创始人之一尼尔·布卢门撒尔(Neil Blumenthal)正在沃顿商学院的教室里听我上课。他高个子,留着黑色卷发,待人彬彬有礼,沉稳但不失活力。他曾在一家非营利机构工作过,由衷地希望能使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当他向我宣传这家公司时,同许多其他的怀疑者一样,我告诉他这听起来是个有趣的想法,但很难想象人们会在网上买眼镜。

我知道,由于消费者对网购眼镜还持有怀疑态度,沃比帕克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才能使公司成功运行。当我得知尼尔和他的朋友们是如何为网站上线做准备时,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认为他们注定会失败。

我告诉尼尔,他们面临的第一个打击是他们还是在校生。如果他们真的对沃比帕克充满信心,他们应该退学,投入全部精力去创办这家公司。

他回答道:“我们想给自己留有后路。我们不确定这是否是一个好的想法,我们也不清楚它是否会成功,所以我们利用我们上学期间的业余时间做这项工作。在开始创办前,我们4个就是朋友,我们承诺相互间公平对待比成功更重要。但这个暑假,杰夫获得了奖学金,从而可以全职投入这项事业。”

那其他3位创始人都在做什么呢?尼尔坦言道:“我们都要去实习。我在咨询机构,安迪在风险投资公司,戴夫在医疗保健行业。”

他们的时间十分有限,注意力又被分散于其他事务,到如今连网站还没建好,而他们花了6个月的时间才就公司的名字达成一致。这是第二个打击。

但在我对他们完全放弃之前,我记得他们都将于年底毕业,这意味着他们最终有时间可以全身心地投入。但尼尔却打了退堂鼓,对我说:“呃,并不是这样。我们已留好后路。为防止公司不成功,我已经在毕业后接受了一份全职工作。杰夫也一样。为确保能够有选择,戴夫在暑假得到了两份不同的实习,他正在同他之前的雇主谈论再次归队的问题。”

第三个打击。他们出局了,我也一样。

我拒绝对沃比帕克进行投资,因为尼尔和他的朋友们同我太像了。我当教授是因为我热爱发现新的想法,乐意分享知识,并教育下一代学生。但在我内心最深处,我知道我也是被终身聘用制的稳定所吸引。在我20多岁时,我从没有信心去创业。如果我有的话,那我一定不会待在学校,找一份工作以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当我将沃比帕克创始人们所做的选择同我头脑中成功企业家所做的选择相比时,发现两者并不一致。尼尔和他的同伴们缺乏全力以赴的勇气,这使我不禁怀疑他们是否有坚定的信念和奉献的精神。他们对于成为成功企业家并不上心:他们并没有投入多大的赌注。在我看来,他们注定会失败,因为他们求安稳而不是去冒险。但事实上,这也正是他们成功的原因。

在这本书中,我想揭露一种错误的观念,即创新需要冒风险。我想让你们知道,创新者事实上比我们意识到的与我们更类似。在每一个领域,不管是商业、政治、科学还是艺术领域,那些用创新性想法改变世界的人很少是充满坚定信念和奉献精神的模范人物。由于他们质疑传统,挑战现状,他们也许表面上显得勇敢和自信。但当你层层剥开外表,会发现他们同样也存在恐惧,会犹豫不决,并产生自我怀疑。他们被视为积极主动的人,但他们的动力往往是由别人所激发的,有些时候甚至是受外力影响被迫去做的。尽管他们看起来渴望风险,但他们实际上更希望能够规避风险。

*

在一项有趣的研究中,管理学研究员约瑟夫·拉菲(Joseph Raffiee)和冯婕(Jie Feng)提出了一个简单的问题:当人们开始创业时,他们是继续做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好还是辞去工作更好?从1994年一直到2008年,他们追踪了美国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5000多位企业家,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这些公司创始人是否继续或者辞去他们的本职工作并不受经济需要的影响;那些有着较高家庭收入或较高薪水的人,他们辞职成为全职企业家的可能性并不比其他人多或少。调查显示,那些全身心投入于创业的人是充满信心的冒险者。那些一边有自己的本职工作一边创办企业的企业家则更怕冒风险,并且对自己缺乏信心。

如果你同大多数人想的一样,你会认为冒险者有明显的优势。但研究显示却恰恰相反:同那些辞去本职工作的企业家相比,那些继续本职工作的企业家失败的概率要低33%。

如果你不愿冒险,并且对自己想法的可行性存有一些怀疑,你创办的企业很可能会基业长青。但如果你是不计后果的赌徒,你的初创企业则可能更为脆弱。

如同沃比帕克的创建者,那些被排在美国商业杂志《快公司》2015年最具创新力公司榜单前几位的公司创始人,即便在他们的公司成立以后也照样继续做着自己的本职工作。前田径明星菲尔·奈特(Phil Knight,耐克公司创始人)[13]于1964年开始用他的汽车后备厢摆摊起家,销售跑鞋,但一直到1969年,他还一直在从事会计工作。史蒂夫·沃兹尼亚克[14]在发明了第一代苹果电脑之后,于1976年与史蒂夫·乔布斯合作创建了苹果公司,但直到1977年他仍在惠普公司做全职工作。虽然早在1996年,拉里·佩奇(Larry Page)和谢尔盖·布林(Sergey Brin)就琢磨出了应该如何大幅度地改进互联网搜索,但直到1998年他们仍在斯坦福大学继续研究生学习。佩奇说:“我们差点没办成谷歌公司,因为我们非常担心完成不了博士研究项目。”1997年,考虑到创建搜索引擎公司使他们无法专心于研究,他们试图以总价不到200万美元的价格将谷歌卖出。幸运的是,潜在买家拒绝了这笔交易。

继续做本职工作这种习惯并不限于成功的企业家。许多有影响力的创新人才即使在从重大项目中获得收入以后,仍继续从事他们的全职工作或学业。电影《塞尔玛游行》(Selma)的导演阿娃·杜威内(Ava DuVernay)[15]在拍摄她头3部电影的同时还做着公关的全职工作,在拍片4年并获得许多奖项之后,她才将拍电影作为全职工作。布莱恩·梅(Brian May)开始在新的乐队演奏吉他时还正在攻读天体物理学的博士学位,而且他并没有因此停止学业。几年之后他才全职加入皇后乐队,之后不久他写出了那首We Will Rock You。格莱美奖获得者约翰·传奇(John Legend)[16]2000年发布了第一张专辑,但直到2002年,他仍从事着管理顾问的工作,他白天准备金融模型和幻灯片演示,晚上写歌,周末表演。恐怖小说大师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在写完第一个故事之后的7年时间里曾做过老师、管理员和加油站值班员。他在第一部小说《魔女嘉莉》(Carrie)出版1年之后才辞职。《呆伯特》(Dilbert)漫画的创造者斯科特·亚当斯(Scott Adams)在他连载在报纸上的第一部连环画作品大获成功之后,仍然在太平洋贝尔电话公司工作了7年。为什么这些创新者求稳而不是冒风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