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2)忘于道
“忘”容易被误解为普通的忘记。但庄子的“忘”不是忘记。如果一个人把“忘”当成他的目标,他就不能真忘。“忘”的真意是生活于道中而不知有道。如“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相造乎水者,穿池而养给;相造乎道者,无事而生定。故曰: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庄子·大宗师》)“忘于道”是指,当我们觉悟后便能物我双忘,但也是我们的真我和万物的真性各自并存。
怡按“忘”是庄子思想的用语,它与佛家的“不执”和西方的“超脱”相似,但又不同。“不执”是不执着于外境,即不执着于是非、生死的分别境界。但“不执”往往变成另一种执着。因为念念不忘“不执”, “不执”也成为一念,与外境形成了对立。至于“超脱”,也同样地先确定了外境的存在,然后再企图超脱它们。这已是把超脱的主体与客体先对立了起来。庄子的“忘”却不一样,庄子把是非的观念和物的自体分成为二。庄子要忘的是观念的是非执着,这个执着在自己心中,所以庄子要忘的是忘掉自己的分别心,因而庄子先要“丧我”。至于对外物的自体,庄子不是去忘,而是通过道的“道通为一”,而浑然与万物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