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前八十回中没有兑现的预示
我们不能因为前八十回中有的预示在后文中兑现了,就顺理成章地推测所有的预示都能够实现,这是不符合逻辑的,也是不科学的。
有人因为前八十回中有的脂批提到了八十回后的文字或情节,在后文中没有体现出来,就以此推测现在的八十回后的文字是别人所续。那么,这里先让我们来看看,前八十回的批语在预示前八十回中的文字或事件时,不能兑现的情况。既然在预示前八十回的文字中都不能百分之百兑现,那怎么能够去要求对八十回后文字的预示就一定会兑现呢?
第8回写宝玉为奶母事摔茶杯处有甲戌侧批:
晴雯茜雪二婢又为后文先作一引。
这里的“后文”就含糊不清之至。且先不说茜雪,先看晴雯。晴雯是第77回就死了的,如果说这里的文字是替什么“后文”作引,那这个所谓的“后文”也应该是指发生在第77回晴雯死之前的事,难不成还要扯到晴雯死以后的什么与她无干的事不成?
况且,批语里并未说明晴雯是为后文的何事伏线。以此类推,则茜雪在八十回后没有出现或毫无作为也是理所应当的。因为若是与她并提的晴雯都是在为自己已死或不存在以后的不知什么事伏线,抑或是该伏线本就不存在或是在后来的情节设计中连作者也没有想好会有什么作用,那么既然茜雪在前八十回就已被撵出,她此处的伏线也可如同对晴雯所谓“为后文作引”之预言并未得以实现一样,茜雪的所谓“为后文作引”之预言也在八十回后毫无意义。
若用正常的思路来考虑,则此处批语提到晴雯事是伏线,那么也一定是第77回她死之前的事,那么,茜雪怎么就一定应该是在为八十回后的情节伏线呢?所以,无论从哪方面看,说茜雪必定要在八十回后存在或有什么作为,也仅是猜测,仅有或然性而并无必然性。
我们不否认作者可能曾经作过如批语所示之预想,但几次增删之后,我们并没有看到批语预言的事情都一一发生。事实如此,有人却硬要下结论说:因为八十回后文字与批语不符,就证明不是作者原稿,这显然违背逻辑。
从版本上也有例可循,第18回元妃省亲说:“年也不曾好生过得”处,己卯本、庚辰本、蒙本、有正本均有批曰:
一语带过,是以“岁首祭宗祀,元宵开家宴”一回,留在后文续写。(蒙本、有正本无“一回”二字)
而总观今日之各版本,第53回的回目没有一个与这个批语中提到的相同,各本皆作“宁国府除夕祭宗祠 荣国府元宵开夜宴”。
还有一例是第22回,庚辰批语:
正是与后文“妙曲警芳心”留地步。
而后文第23回的回目却是“牡丹亭艳曲警芳心”,这一定都是作者后来修改的结果。
此是前八十回内容中脂批所提回目和真正的回目不符的例证,那么同理可证,如果脂批所提回目和后四十回的回目不符,也不能作为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的证据。如第21回,蒙本有批曰:
后文“薛宝钗借词含讽谏,王熙凤知命强英雄……”。
同回又有庚辰夹批:
故后文方有“悬崖撒手”一回。
这些回目虽然脂批在前面都提到过,但后面作者是否一定会一笔不改地照原样写,却不是批者说了算的事(而批者也不知道作者后文又会怎样写,这个问题后面有详论,这里不赘述)。
第9回“闹书房”中“都背地里你言我语,淫污之谈布满书房内外”一句,戚本双行小字批语说:
伏下文阿呆争风一回。
说明批者看到的稿子里肯定有这一节。但是第10回根本没有薛蟠“争风”的情节。有人说,这条批语指的是第47回“小霸王调情遭毒打”。但该回所写仅关涉薛蟠、柳湘莲二人之间的事,与“争风”二字了无瓜葛。关于这条批语,可参看刘世德先生的分析[3]。
第27回,小红答凤姐问话一段,有庚辰眉批:
前良儿,后篆(坠)儿,便是却(确)证。
坠儿偷窃事发于第52回,而之前并没有一个“良儿”的事件被作者写出来,只有在提到坠儿时,平儿顺口说了一句:“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除此之外,再无任何文字涉及。坠儿事发生的前因后果之详细似乎还与脂批所谓“便是确证”的严正口气相称,既如此,则良儿之事也应该有正文铺写,方成其为一个事件,但却在现存的各版本中都没有看到关于良儿之事的描写。因此,脂批中提及的事,未必都有发生。
如果一味认为脂批就是预言“后文”的权威,那么等于没有给作者的修改和创作留任何余地。
可想而知,一部因为有了批语就不能再做文字改动的小说会是多么的粗糙,一个把朋友或亲属的批语奉作“金科玉律”而从此放弃修改的作者会是多么幼稚可笑。一个不懂得遵循小说创作规律、自认为只要娴熟地运用着自己偏执的理论就能创造奇迹的读者或批评家的结论再怎么具有魅惑力,也只能蒙蔽人们于一时,真理总有被发现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