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国际价值理论及其中国化探索:中国“五外”和谐新战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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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互利共赢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良性循环的基本准则

互利共赢是国际贸易活动的基本特征,也是我国对外贸易发展良性循环的基本准则。国际贸易活动的基本内涵是参与贸易的各方都会获得各自的静态利益,即从交换中获得了国际分工带来的好处,相对或绝对地节省了本国的社会劳动。通过对国际资源的利用而对本国的资源进行了更为有效地配置。就动态利益而言,一国通过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带动国民经济的发展与产业结构的升级,扩大国际交换的广度与深度,从而推进包括国内劳动力在内的各种资源的充分利用,是国际贸易实现互利双赢并保持双边或多边贸易持续良性循环发展的关键。

(一)我国货物贸易平衡状态的长期发展态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货物贸易平衡状况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1979~1994年,货物贸易的顺差与逆差交替出现。二是1995~2010年,货物贸易出现了长期顺差,即使是在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8年和2009年,仍然出现了近3000亿美元和近2000亿美元的顺差。2010年我国货物贸易得到了较大的恢复,接近3万亿美元的水平,在进口增长势头强劲的作用下,顺差规模有所收窄。

然而长期的顺差积累,使外汇储备规模屡攀高峰,导致我国国际收支形成“双顺差”的局面,给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和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带来了巨大压力,要求贸易平衡与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日渐高涨。如何看待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实践结果,如何理解我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利益内涵,如何阐述我国互利共赢的贸易战略思想,就成了急迫的理论任务。

(二)我国对外贸易互利共赢准则的内涵

在经济全球化与发展我国开放型经济的条件下,我国对外贸易互利共赢准则具有两个层次的丰富内涵。

第一个层次:在国际分工的基础上,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充分推动货物贸易的发展就是互利共赢。其基本宗旨体现在国际分工中的利益契合点上,即通过发挥贸易伙伴间各自的比较优势,推动互利共赢的货物贸易发展,让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和全球经济都获得重要的利益。

对于我国来说,劳动力资源具有向广度与深度发展的巨大空间,劳动力成本优势是我国参与国际贸易实现互利共赢的基础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业劳动力向制造业及城镇地区转移,为制造业的迅猛发展提供了规模巨大的低成本的劳动力供给,为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我国的转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在外商直接投资政策的有效引导下,沿海地区大力发展起来的加工贸易,成为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的重要方式。加工贸易为我国对外开放提供了一种重要的发展模式,推动了沿海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成为我国优势要素与国际优势要素结合的一种贸易方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重要依托。我国沿海地区产业结构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产业结构的动态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加工贸易的产业升级,得益于国际资本的流入与技术及其设备的引进,为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市场,实现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中国货物贸易的发展及其国内制造业实力的增长,使得中国的贸易伙伴能够以较低的社会成本获得同样数量的商品,节约了大量消费开支,提高了其国内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

对于国际社会或我国的贸易伙伴来说,中国经济的增长为全球经济发展创造出一个潜力巨大的消费市场。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级的制造业大国和消费大国,不论是投资品还是消费品,其需求量的日益增长,既是一个供给极、需求极,也是一个增长极。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为全球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保障,这一点在近三年来全球经济危机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然而,我国高速发展的货物贸易也有可能导致与其贸易伙伴间贸易的不平衡问题。自1994年以来,我国货物贸易持续了17年的贸易顺差,对一些重要贸易伙伴的贸易顺差已经超过了千亿美元的水平,致使贸易摩擦不断升级,经济关系出现了紧张局面,引发了对人民币升值的压力要求。

实现贸易平衡是互利共赢的一种要求,通过贸易平衡实现互利共赢。这需要对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进行全面的解读:一是中国的贸易顺差是货物贸易顺差,如果把服务贸易的平衡状况考虑进来,中国的贸易顺差规模将会有所缩减。二是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是在一些贸易伙伴遵循所谓的“巴统”及其新形式“瓦森纳协议”的结果。这两个继起的协议框架以冷战的思维模式充斥着一个基本的观点,就是限制对中国的出口。在这些贸易伙伴所谓的“自由贸易”体制下,中国无法从国际市场上进口其经济发展所需的产品。如果把这部分产品的进口考虑进来,中国货物贸易乃至整个贸易的平衡状况极有可能发生逆转,成为净进口国。

从上面两点出发,中国贸易的平衡状况和人民币汇率水平也就需要重新解读。中国的货物贸易顺差及其背后显示出来的制造业大国地位,对于世界上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来说,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会。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中所体现出来的国家利益,应该是动态的贸易利益,这就使得追求简单的贸易平衡成为一种片面的诉求。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货物贸易的顺差,像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所拥有的贸易顺差,为发达国家在其经济发展中优先发展其优势产业领域的要素投入创造了条件。发达国家资本与技术方面的领先地位,尖端产业中的竞争优势,服务贸易上的顺差,不能不说是其在产业结构乃至经济结构的调整过程中依赖于发展中国家向其大量出口有竞争力的制造业产品的结果。

国际贸易的基本要义在于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在国际分工基础上的国际资本流动以及相应的国际产业转移,与国际贸易共同构成了一种更加全面的平衡关系,互补或共赢的关系。中国在货物贸易与制造业方面具有优势,美国等发达国家在高端制造业、服务贸易方面具有优势,通过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平衡状况的补充作用,中国货物贸易的顺差状况显然不足为虑。通过国际分工模式的调整及国际产业转移,在开放型经济的深层次发展上,开放国内投资市场,通过资本的国际流动与直接投资,各国根据自身条件发展自己的优势产业,形成产业间的互补,中国货物贸易方面出现的顺差也不足为虑。中国与其存在顺差的贸易伙伴之间的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互为发展条件,相互支持,互利共赢的发展是双向的。如在一定时期内,中国着力发展制造业,对外发展货物贸易,美国着力发展服务业,对外发展服务贸易,中国制造业的发展是美国服务业发展的条件,反过来,美国服务业的发展为中国发展制造业提供支持。

第二个层次:在国际交换中,遵循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在贸易活动中附加任何条件,就是互利共赢。

等价交换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欧洲一些国家占据了统治地位后,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占领国际市场,以掠夺的方式与其殖民地之间进行的商品交换,非但没有实行等价交换的原则,而且在国际交换中附加了各种各样的条件,尤其是通过其在殖民地设立的代理公司,把殖民地国家作为其工业发展的低价原料供应地和高价工业制成品的倾销地,对殖民地进行疯狂的双重剥削。宗主国的发展是以牺牲殖民地国家经济利益为条件的,这显然不符合互利共赢的要求。即使是在21世纪第一个10年之后的国际市场上,一些国家仍然对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循环持有一种违背商品等价交换原则的偏见。

遵循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在贸易活动中附加任何条件,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活动,实现互利共赢的基本要求。

第一,互利共赢要求贸易伙伴之间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尊重各自独立选择的经济发展模式。在人民币汇率问题上,一些发达国家对我国施加压力,试图按照他们的意志决定人民币的汇率水平和人民币的形成机制,实际上就是在干涉我国的主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上,同样是那些所谓的发达国家,对我国通过改革开放的实践,依据国情选择的这一经济发展模式,以各种各样的借口和形式进行刁难,要么是限制我国的货物出口,以非市场经济国家为借口,采用限制贸易的各种措施;要么是限制我国进口商品的范围,以冷战思维,给我国经济发展设置先进技术与设备的障碍;要么是限制我国的海外投资,以所谓的“中国威胁论”蛊惑民众,设置文化及心理障碍。

第二,互利共赢要求国际经济秩序体现公平与合理。在以世界贸易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三大机构为代表的国际经济组织中,我国应该争取并拥有相应的发言权,为国家利益、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权利以及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贡献力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扩大包括我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份额,都可以看做发展中国家追求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重大努力成果。

国际经济秩序的公平与合理还表现在一些大宗商品的国际定价体系的改革上,如石油和铁矿石的国际定价机制。由于历史的原因,发达国家在这一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发言权,而后发国家则不得不受制于这种不合理的国际定价机制。

第三,互利共赢要求贸易伙伴之间协调各自在制度层面上的理解与实践。我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过程中,遭遇以发展中国家还是以发达国家身份加入的问题,遭遇市场经济性质认定的问题,遭遇在贸易保障措施上包含不利条款的问题。呼吁发达国家承认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在多边贸易体制下,推动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循环的合理发展,而不是采取限制措施阻碍我国的贸易发展;承认我国市场经济地位,在国际贸易中保障我国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以此为要挟条件;在政府采购协议谈判中,在资本市场和大宗产品市场的开放方面,应该充分认识到我国相关规则的完善与企业行为的塑造还需要一个过程,而不能一味地提出过分的要求,其结果只能是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完善造成负面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尤其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已经认识到我国是世界经济大家庭中负责任的一个成员,对全球经济的复苏正在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我国应该在国际经贸活动中坚持以商品等价交换为基础,独立自主地发展对外贸易,不接受任何强加于我国对外经贸活动上的附加条件,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坚持互利共赢的国际贸易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