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理源于真,非真无理
人们习惯把“理”说成“真理”,可见“真”对“理”的规定性何等重要。理是人和自然的通道,是人和人社会关系的基础,是物质和精神、思维和存在的结合点。理源于真,非真无理。人的认识不能与自然客观实在相符,就不能说明自然,更不能认识自然的规律,人与自然就无法沟通,这种认识就成不了理。人和人之间没有真诚的情感,没有相互信任的基础,就不可能相互理解,达成共识,也就无法建立规范的社会秩序。鬼神传说,以上帝、天堂、地狱为假说的宗教信仰,建立在人的主观想象上,无法证明其真,也就不能纳入科学的知识体系。人们主观臆断该物是什么,但无法说明为什么,不能通过理的思维逻辑揭示事物的本质,物质与精神、思维与存在不能统一,这种臆断再有权威,也不能称其为真理。
真是理的第一属性。它意味着有理的事物必然是真的,不真的事物必然无理。我们可以任意列举世界上的任何事物证明这个论断。人们曾经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阳围着地球转,直到16世纪初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提出并论证了“太阳中心说”,人们相信其真,将其视为真理。现在看来,太阳未必就是宇宙的中心。宇宙有没有中心,以什么为标准确定宇宙的中心,由谁来制定这个标准,都是问题。“太阳中心说”的真理可能还会被推翻,真理还会再推进一步。
法院判案,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再大的案子,再高的法院,再有权威的法官也无法做出合理的判决。即使做出了判决,也有可能是冤假错案。一旦真相大白,案子也会翻过来。河南商丘的赵振海被认定为杀人犯判其死刑,时隔十多年后发现被他“杀死”的人还健在,法院不得不为其翻案,判其无罪。20世纪50年代的“反右”,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我们划了多少“右派”“走资派”,绝大多数是以假事实、假证据为根据的。到了80年代,讲实事求是,成千上万的冤假错案都被翻过来了。
任何一个思维正常的成年人,都会在自我反思中认识到,我们对事物的认识是不断修正的,修正的根据是对真假判断的改变。原来认为是真理的东西,一旦发现事实与所谓的真理不符,我们就会改变原来的看法。最初的“铁杆朋友”,一旦发现他言行不一,口是心非,我们就会改变对他的看法。真是理的试金石,凡证明是真的东西,我们就确认下来、坚持下去;凡证明是假的东西,我们就否认它,将其从思维中清除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们的心理健康,成为一个理性的人。
真是可知的,也是可验的。每个思维正常的人都具备感知事物真假的能力,任何事物一旦进入我们的思维领域,我们就可凭借直觉和思维逻辑判别它的真假。思维的局限和缺陷可能导致我们判断的错误,但直觉和思维逻辑的本能是求真,这种本能引导我们求真的趋向,一时的错误是难免的,但在认识的长期过程中直觉和思维逻辑天生就具有纠错的本能。人的思想和行为趋向人们确认的目标,实现目标的过程是实践的过程。实践是人们主观和客观互动的过程,这个过程的每个环节都具有验真和试错的功能。目标的合理性与实践过程中对其各个环节验证的真成正比,与验证的假成反比。真的可知可验性决定理的可知可验性。
人类的思维只能逼近而无法达到事物的全真,真只能是相对的真,而不可能是绝对的真。事物的全真寓于其全部的宏观联系、微观结构和发展的全过程之中。事物的宏观联系是无边无际的,微观结构是无穷无尽的,发展过程往往是无止境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也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达到有限的程度,而无法达到全知全能。人们可以把物质的结构从分子分解到原子、中子、质子,但无法穷尽到不可再分的程度;可以把世界的认知范围从地球扩展到太阳系、银河系、河外星系,但无法证明其边界;可以将共产主义作为理想,但无法确定它最终的实际状态。人们认识事物,只能在设定的范围内判定其真假,真假的判定也就必然是相对的。由于真是相对的,理也只能是相对的。
真是具体的,理也是具体的。客观实在的真都是具体的,抽象的真是经思维加工过的概念的真和逻辑的真。概念和逻辑的真与客观实在的真存在误差。我们对黄河的认识无论如何深入细致,所形成的概念无论如何精确,它也无法与实实在在的那条黄河所具有的真实性相比。概念无法说明黄河中每滴水、每粒沙的全部属性,逻辑无法精确地证明黄河每一个时点上的变化,也无法穷尽地说明引起黄河水流、水质变化的每一个因素,而黄河本身则是所有这些信息的集成。因此,我们研究黄河的方法必须是具体的,越具体就越真实。理之所以被空泛化,其主要原因就是人们只注意维护它的抽象意义,而忽略了具体的真对它的规定性。我们说地主剥削农民、资本家剥削工人是不合理的,应该通过阶级斗争推翻地主和资产阶级。我们根据这个理论搞革命,从抽象意义上说是合理的。但在具体实践中,每个地主和资本家是不同的,地主和资本家中既有血债累累的恶霸,也有心地善良、爱国爱民的仁人志士;每个工人和农民也是不同的,既有勤劳勇敢、苦大仇深、穷则思变的劳苦大众,也有游手好闲、惹是生非、投机取巧的地痞流氓。
理源于真,验于真,只有真的事物才有生命力。假的东西是既无事实根据又经不起逻辑检验的现象,它只有借助真的形式和面孔才能存在。假是寄生在真上的病毒。真一旦染上假的病毒,事物的本来面目就会扭曲变形,本质也会改变。只有不断地正本清源、剥离假象,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显现真理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