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什板升忆述
谈把什板升,主要说说这个村里的丁氏宗族中的一家——集义堂。
以前的闲聊,曾经几次谈过“把什”这个概念。我指出绝不能将“把什”只片面地理解为“教书先生”。在当时,在16世纪时,它的内涵或本意要广泛得多。我有一次依据文献把它归纳为三条:“把什”是“经师”“智僧”,是“写番字的书手”并服务于一方统治者——“王”(如顺义王)或“次王”(如伊格喇把),职同古时朝廷的“相国”(丞相)、“谒者”(传达令旨)、“令史”(文件起草);“把什”是要汗室(王室)封赐的,不是冬烘先生可以任意自充自任的;是重要文武各官所拥有的爵号(当然不是所有的文武官),是属于统治层的称呼。统治者有意识地把这类人——“把什”们聚居在一起,围以“板升”,以便加以保护而利于使用,是很可以理解、非常自然的。把这些各有专长、各有职能且拥有爵号的“御用”人物,一律称之为“把什”,并赐称他们聚处所在为“把什板升”,这应当是“把什板升”一名的本意。如果不是这样,即如果不是“王”“次王”所赐予的“御”名的话,那么住在别地、别的板升的居民,看到这个情况,不经意间,诨名为“把什板升”也是可能的。那寓意恐怕就有点调侃了,犹如有人问:“那是什么城堡?”“噢,那是‘把什’们的‘板升’!”总之,“把什板升”是他称,不是“把什”们的自称。因此,我说当地统治者为一个“冬烘”而筑“板升”,并以此名之为“把什板升”(冬烘城)是悖乎常理的。传说可以听,但是要想想传说是不是都可靠,都合乎情理,以讹传讹、人云亦云的事要切戒。
我曾说过,景教寺院(霍洛)及道高经通的“把什”(经师)的存在,是“把什板升”缘起的一个因素。而人们之所以把所谓“把什板升”偏偏选在这里,也正是要依傍这个“霍洛”,这跟后世依附喇嘛庙建立集市、渐成邑落的情形是近似的。景教为佛教所代替,景教的信仰者也被迫沦落,把什板升的景教主寺被毁,而遗址仍在。守护遗址的就是丁氏家族。
丁氏先祖如何信奉景教,文字记录、老一辈居民不曾交代,已无从考释。可以设想:当景教盛行于蒙古及汪古或大青山两麓成为社会潮流时,土默特人首先是丁氏一族随俗入流,应当是一种历史的必然。等到景灭佛兴,情况不免变化。后世各代分门立户,信仰也都分化,不尽相同,甚且也不知景教为何物了。然而景教影响于丁氏集义堂一家,直到抗日战争前夕仍然能略见余绪。一是家里不供佛席。虽然四时八节在堂屋焚香敬酒,点灯献贡,堂上却一无所见,既没有塑或铸的神像,也没有神画,也不见牌位与标志,亦如聂斯脱利教堂一样。二是家人从不去村西喇嘛庙敬香拜佛。虽然老祖母在春节时,送几个“烛勒”,但这只是一种邻居礼品,并不是表示全家要信佛。三是所有村内的四座“圣景庙”(没有“霍洛”的庙台),没有其他任何一家去礼拜,只有丁氏一家去敬祝,主要是在年节及中元节时。我自己就去过。四是景教院废址,历来由丁家代管,没有任何人敢在这里筑房建舍。秋收时,“当霍洛”的人在这里晒场打禾,只是临时借用,秋后仍要清理干净,不能占用。即使一时占用,也绝不意味着占有。丁家的代管权历来没有异议,已经约定俗成了。
当然,丁家也曾敬信道教。村里属于道教属性的寺庙有三官庙、老爷(关帝)庙(俱在丁氏族居区内,邻近“景霍洛”)、龙王庙(在村西部近山麓)。我小时候,就曾被派遣奉香纸供品定时礼敬这三个庙宇,但没有一次去供过喇嘛庙。为什么这样,没人告诉我,不过,我自己设想,这或者是景教与道教都曾被当做“邪门歪道”给喇嘛教的统治者迫害过,二者有相似的命运;或者景教被毁,转而以道教的形式出现,在心理上是“道”的形式而“景”的实质;或者随着土默特牧业经济的农业化、语言文化的汉化之加深,也对道教系统有了精神的需要。“三官”之说主张“上帝”赐福、赦罪、免灾,土默特不也希望这个吗?“龙王”弄水弄雨,农业生产不也需要吗?关羽象征守义、保安,处在乱世,谁不企求这个?以此而论,土默特人从其农业、汉化之始,敬信三者不为无故。当然,对道教一类的信仰,不止丁姓一族,土默特人信此者,往往而有。甚至参入教门,本身即为专业道士或法师,头留长发,身穿道袍,时时打醮。值得注意的是,“道士”在元代的碑刻中,也被称为“把什”(先生)。不能把不信喇嘛教者视为异端。我倒是以为这反而是对喇嘛教的反抗,是土默特人中抗议当年俺答汗兴佛灭景的余绪。
丁家之所以姓丁,与景教,首先与近在身边的景教“霍洛”及教主的姓名应有缘由。曾经有人问过我,说归化城土默特人,普遍姓云或荣(当地“云”亦被读若“荣”),独你们姓丁,怎么回事?这问的也是。归化城土默特人比较地说,的确云(荣)姓普遍,在把什板升,云姓也是大户,有十几户之多,至少占本村蒙古人户的四分之一。这是东部土默特人所没有的。那里的蒙古人之汉姓,大概多由蒙古语的首音转化而来的吧?他们原是从归化城土默特地方移去的。移走之前,是否曾经有过云姓的时候,不了解,恐怕没有。那里的人不自传说,人们也看不到它的遗迹。他们迁移时,当在16世纪时,那里的归化城土默特地方情况还没有出现蒙古人需要有汉姓的环境与可能。毋宁说情况倒是相反的,即去口外的汉民(不论寄居的“雁民”或是定居的“叛人”),往往改原有的汉姓而为土默特蒙古姓名,那是历史和切身利益的需要,这是文献载了的。
追述归化城土默特人云姓、丁姓的事,不妨先说说一般命姓选氏的规律,这里举汉族为例。中国的古书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这说的是两个原则,即人的血统与所居的土地。“因生”,就是生命所由出,就是血统,同一血统即同一姓;“胙之土”就是土地、地域,同一地、同一域即同一氏。“姓”千百世传承而不改,“氏”却可以改。“姓”同不通婚,“氏”同却可以通婚。“氏”这个名目是分称的,要是合起来,就应以“族”相称了,“氏”而“族”是一个概念。但是这里的“姓”与“氏”,不是随便自命,而是“天子”成立之后,给即“赐”或赏即“胙”予的。姓、氏由“天子”赏赐,表明不是普通百姓,而是有封爵的贵族。这说的是“三代”(夏、商、周)以前。那里是“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即使有“氏”姓,那也是附属在贵者的“氏”姓之内的,人家是啥氏,他也就啥氏,没有什么自主。“三代”以后,情况就复杂了。人们大量地繁殖,姓氏不断支生,加上各种各样的缘故,人们四处迁移,交往也杂,离乡背井,各寻归属,原有的土地、氏属已经失去维系的作用,姓和氏难于分别,或者说二者合一了,以氏为姓的现象层出不断,而姓氏的真假也就因此模糊了。所谓“同姓(即同血统)不结婚”的框框早已被历史的进程突破了。待到各民族之间的战乱及交往,这种变化就更大了。前人曾有论断说:“自五胡(羌、氐、匈奴、鲜卑、羯五族)、金(女真)、元(蒙古)大混合,又有以部落为姓氏;有因功赐姓者;有因过因形改姓者;有避仇、避难、避嫌改姓者;有慕前贤名字冒姓者;有音讹及音同文异或文同音异转姓者;有省文、省言转姓者;明初,禁蒙古之姓,小民畏惧,乃并古之复姓去其一字,若皇甫之为皇、呼延之为呼、赫连之为连、闻人之为闻者,又不可胜计也。”这个揭示,应当不是凭空的。这对于了解归化城土默特的汉姓如“云”姓、“丁”姓等的缘起,也许不无启发。
归化城土默特人的姓氏,大概也不出命姓选氏的一般规律。宋人说:“代北(实为蒙古高原)之人,随后魏(拓跋族)迁河南者……定姓为复姓,或为三字姓,或为四字姓,其音多似西域梵书,有二合、三合、四合者,皆指一字之音,改为单字之姓。”(《通志》)此说的意义不止始于拓跋(此族的兴起,正在归化城土默特地方,其首都盛乐就在今和林格尔县境),可以说也适用于蒙古民族。无论《元朝秘史》《元史》《蒙古源流》,所载蒙古人姓名,无一不是这么“二合、三合、四合者”。以此类比,那么归化城土默特的汉姓“云”,或者正是这种“合”中“指一字之音,改为单字之姓”的。例如四世达赖喇嘛(归化城土默特人)的名字是“四合”,叫云丹加措,那么,要取汉姓,就可以“指一字之音”,即首音“云”字,成为“单字之姓”,变成“云”姓了,以此可以类推。但是这只是一个可能,此外也不是没有别的可能。前面已经举出汉族人取姓的各种可能,这些可能也适用于归化城土默特人的改姓行为。人们之所以普遍以“云”为姓,据说都是出于偶然,“人家姓云,咱也就姓云吧”,“可能是取元代云需总管府的‘云’字为姓的”。我不想排除诸如此类的推测,我只是想说,这里的“云”姓,很可能是因地区的古名而改蒙古姓为“云”姓的。归化城土默特地方,自古以来就有云中、云州、云川、云内的称号,并设有相应的政权。一旦要取姓,以此地名的一个字“云”为单字姓,恐怕也很自然。而这样的改姓,最初恐怕还是在与汉府交涉时,由统治当地的汉官代改的。不通汉情、不识汉文的土默特人恐怕未必懂此道。据此可以确信,人们普遍姓“云”只是一种社会现象,并不表示姓“云”都是一个血统,都原出于一祖。我所了解的恰恰相反,各“云”之间通婚之例,不胜枚举,祭祀丧葬,各有宗法,天南地北,甚至非族人而冒姓的也不是怪事。
世居古云川的土默特人之改汉姓(当然也有没改的),并不是自来就有的。切近一点说,应当开始于17世纪中,那正是满洲人入关建立清代之初。关内汉民之进入土默特地方(主要指西部地区,即“走西口”),历史已经很久。我在以前的文章和采访里头,曾经根据文献列举过“板升”的人户数字。虽然几经战乱,这些人户有所减少,然而明王朝垮台之后,汉民出关的人数急遽增加。康熙五年(1666)的谕旨说,山东民人往来口外垦地者,多至五十余万。这个数字,当然是根据边官及特派到蒙古的巡视员(五年一次)的报告而说的。因此说,如果不“对阅查明,将来俱为蒙古矣”。康熙担心汉人出边,混同蒙古,致蒙古势力加强,不受他的控制,威胁他的御座。但从我所谈的这个话题看,汉人增多,还没有构成土默特人需取汉字姓的局面,反而倒是这些出关的民人“要改汉姓为蒙古姓名,以至姓别混淆”,有“将来俱为蒙古”的危险。其实这个皇帝的上述谕旨,那是一面之词。事实是大量汉族农民不断“出口”,必然要大量垦辟蒙古牧地。乾隆十八年(1753)谕旨说:准大青山土默特十五沟民人开垦地亩。民人二百四十余户,垦熟地四百四十三顷七十五亩,平均每户占地近二顷。这种情况当然不是乾隆初出现,而是在此以前就累积了。那个“准”字,就是既成事实的披露。“沟”的牧地如此,平原的牧地显然已经被占完。这里的土默特牧民全部牧地既被垦占,只有两条出路,一是躲避,其实已无处可避了,一是改牧从农,弃游牧而定居。然而这样一来,蒙汉杂居,利害对立,民族冲突也就激烈起来。朝廷以为都是“朕的子民”,怎么办?设立“道”(一种政权区划。古时讲,县有蛮夷曰“道”,一省分几“道”,官长谓之“道台”),即归绥道以及什么“理事厅”“同知”“协理”“通判”等政权。这不啻把归化城土默特视为行省的一部或下属。这个“道”“厅”等一建立,就要编户,就要入册,以便据以征丁、收赋。这个“道”之类是汉政权,那么,登记人口就要汉式,于是就出现蒙古人要改汉姓,便于汉官统治的问题。因为在他们看来,不要说蒙古文字,就是用汉字“二合、三合、四合”译写的姓名,也不方便,必须改成汉字单一姓。这在土默特人看来,是非常明显的有损民族情感、传统与尊严的大事,为了这个改姓的事,归化城土默特人是有过反抗与斗争的。然而,“胳膊扭不过大腿”,最后还得含恨改蒙古姓为汉一字姓。同时,“民人”不断“出口”,“流寓渐多”,“生齿益众”,形成尾大不掉、喧宾夺主之势,土默特人在本乡竟然成为人口中的少数。从康熙到嘉庆中的百余年,归化城土默特人终于日渐汉化,本族语言文字日渐淡化,以至一窍不通了。至此,社会交往中,也就自然而然地使用汉字、汉语,姓名一律改为汉式的了。丁姓的出现也是这么个过程吧!一面是官逼,一面是社会经济生活的历史趋势。本人、本家、本族的主观意志,在这里是不起决定作用的。
你为什么姓丁?这的确可怪。就我耳闻目睹,在归化城土默特平原上,好像只有把什板升一地有丁氏家族,此外都无此此姓。丁家青年一代也曾这么质问。对此,先代没有留存文字记录,我的祖父母也没有正式告诉。但是从他们的偶然谈起及先代以后的信仰活动看,正如以前所说,我以为它与景教的皈依不无关系。当然,取土默特原始氏族名称中之一字,谐其音而为“丁”者,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先,我曾经指出,景教原从西域来,从克烈部开始,土默特地方到处都有它的流布。西域人在成吉思汗时,就获得重视,在汗帐中,他们的地位较之蒙古人、耶律氏一点也不逊色。我们在《元史》中,可以看到为他们中的人立传者颇有一些,如赛典赡思丁、纳速剌丁、奕赫抵雅尔丁、阿老瓦丁等。这些人不一定都是景教的传播者,而诸如此类的什么什么“丁”,为景教的弘道者也不是没有,“丁”是什么意思,没有人解释过。蒙古词中有近似“丁”音的字,含义是宗教中的“禅”,实在就是教徒静修的意思。此字很可能是外来语,那么,将此字喻为“丁”,好像也说得通。这里的这个“丁”,应当就是在外族侵凌下,归化城土默特人中敬仰景教者,权宜地取以为汉字姓氏而应付往来的由来。元代末年有丁鹤年其人,祖籍西域。他的曾祖阿老丁,祖父苦思丁,父亲职马禄丁,从兄吉雅谟丁,传说就因这些先世,他于是以“丁”为姓了。可见取此为丁姓的,原来已有先例。以此类推,在与族外社会交涉时,急切间以近在咫尺的景教教堂的堂主“三合、四合”的西域姓名,“取其一字”为自己的姓氏,不也很自然吗?信仰景教的土默特人不止你一家,为什么别人不取“丁”为姓呢?这我说不上,你可以问问这些信景教的人他们自己。那么,你先世是否是西域人?不是。道道地地的土默特人。取教人的名字尾音为姓,并不能演绎为西域。后世的蒙古人中取西藏语词或喇嘛经典的文句为自己姓名的比比皆是,谁能说他是西藏人?中国的穆斯林们取阿拉伯名姓的也不少,不能说那就是阿拉伯人。外国传教士或有汉姓汉名的,难道就因此而成了汉人?同样,蒙古人以《百家姓》中的任何一姓为自己的姓,不必说那就成了汉人了。自然,我也相信土默特人中,真的可能有他原本是汉人或其他族人而冒籍的,这当然有它的历史夤缘与各种原因的。这里不细谈了。
我在这里还必须强调一下,丁氏家族历来为土马兀惕、土默特部的属民。土默特,这就是他的姓,也是他的氏。在蒙古语中都写作“obog”,它意味着血统、氏、姓、族。土默特(obog)就是土默特姓氏、土默特氏族、土默特血统。当然,因了历史的演变及这种演变的影响,本来意义的血统是谈不到的了,然而在传承上,土默特是他们的正统却是世代不变也没变的。他的“丁”姓取定,历史并不长。大致是土默特部丧失了牧地,丧失了政权,逐渐汉化之后才开始的,当在入清以后。而且是在民族压迫(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与文化的)之下,被迫和不得已的局势下,在一种特殊历史条件下权宜地取此为姓,以应付外在的交际和交涉,在本部内部并不有此一着(当然汉化后不同了)。因此,绝不可以用一般汉民所谓“赐姓命氏”的框架去硬套,更不可以因一个汉语“丁”字而忘记蒙古语“土默特”三字。这个“丁”与《百家姓》的“丁”绝不一致。这里我想讲一点历史故事。明朝初年,朱元璋下诏书,说蒙古人在内地“入仕”(当官),多改姓改名,这样相传下去,“昧其本原”,即忘了自己为蒙古人,这不是“先王致谨氏族之道”,要他们改回去。同年有大臣上书说:“近来蒙古色目人,多改为汉姓,与华人无异,有求仕入官者,有登显要者,有为富商大贾者。宜令复姓,庶可辨识。”古人都如此认识,后人很可参考啊!
把什板升的蒙汉居民各有来源。据我的了解,丁氏一族当是本村最早的居民,景霍洛的起始就是把什板升的起始,也是丁氏在此住居的起始。村内的居民,不论蒙汉都是后来陆续从长城以南及其他地方(村庄)迁来的。而汉民来此,更在蒙民之后。这从村居的分布,就可看出。丁家十几户簇居,紧毗“霍洛”之东,甚至有的房屋基地就在“霍洛”地上。西边是“当霍洛”云门,也是十几户聚居(较松散)。别的各姓蒙古人户则主要散居丁、云二氏的东西两侧,他们之间多疏散。汉民更在各姓蒙古人户之东、西两边,尤其疏远。山东、山西、陕西、河北,人各有自,也有插住在各姓蒙古住户之间的,为数无几。从这个分布中,不但可以看到各姓的分界,而且也可以看出这个村的居民居住史:最早的在中心,以此辐射,逐渐扩展,最后来此的依次居村的东、西两头,并且都在四个圣景庙界外。
可以看出,把什板升的建设,一开始就是对各种“把什”及各方来客的收容,“云”姓也来自各方。所以当需要组织一村之政时,就找不出一个可以充任管事的“章京”(村人讹为“张盖”),没有办法,就到外地请来一个“章京”。据说当时的习惯或制度是必须在名义上合法的“章京”,才能管理村事。一旦当政,公众就承认他是“老爷”,他的家就是“老爷门坎”。丁家不是这个门坎的。
本来丁氏家族最初也是牧业生涯,以后随土默特地方的农业化,亦如本部其他社会成员那样,自家也定居了。什么时候定居?要查的话,我以为可靠的是看本氏家谱及碑石,一般历史记录是不能替代的。然而这样的谱牒我从未看到,是本来就没有呢?还是原有而散失了呢?我想这两种可能都有。古代部落都重视自己的世系,这与汉民族是一样的。我们从《蒙古秘史》和《史集》中可以印证。但是这个主要是“贵种”与上层们的事,至于一般百姓,情况就很不同了。清人章学诚指出:“大河(黄河)以北,风俗简朴,其人率多稚鲁无文,谱牒之学,阙焉不备。往往子孙不志高(祖)曾(祖)名字。间有所录,荒略难稽,其失则陋。”这说的是华北汉地状况,没有家谱,子孙不记得高祖以上家世。汉族先进还这样,何况“洋溢乎要荒”?土默特百姓家“谱牒之学,阙焉不备”的可能是难以排除的,丁家当亦如此。
聚居把什板升的丁门一族,是普通百姓,不是什么贵族、官宦。从我记事起直到1937年抗日战争前夕,共有十个院落,析分十七家,算是同宗,有共同墓地,但没有共同的祠堂。当初是否还有散居别地的?不了解。这十七家的始祖是谁?无考。递传至今,已历多少代,也没有记录。1935年清明节扫墓时,我曾在老坟地(在村东北的石灰沟口一侧)纵览全境,长约45米,宽约30米,自北至南横列坟土十二三排。最北一坟始,依次区分,这显然就是世次,十二三列即十二三世。古礼定三十年为一世,十三世当近四百年,约在明代嘉靖中。土默特地方结婚早,可以二十年为一世,十二三世,亦当约二百五十年,始在清代康熙中。这就是说,丁氏建坟场至少从康熙初即开始,至20世纪30年代时,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当然,这并不表明丁氏一族的历程,他们的始祖要久远得多。据我所知,在这十七家中,属五世以上的各家已是“疏族”,子孙多已互不熟识。他们的传承,很不详悉。高祖以下五世(高、曾、祖、考、子)为亲族者共六家。六家又分为东西两院,西院两家,东院四家,四家中一人出家为喇嘛,不成户。这两院从哪一世分炊开户的,也不得其详。而东院四家却知道是从祖父这一代开始分灶析产的。四世同堂还不到。
两院五家的五世之泽,至我这一辈还存在,虽然已经析居。在村里,由于被视为比较盈实,五家都被称为“柜”,当是钱柜的略称,这是隐喻“财主”的意思。西院有大柜、二柜。堂名不记得。东院有三:我家为祖辈的排行老大,称大柜,称“集义堂”;二柜无家,土地由西二柜(即牌楼院)代管;三柜是三祖父,称“积善堂”;四柜是四祖父,称“积庆堂”。义、善、庆都是好字眼,这种堂名谁起的,不知道。就我知道的老一代,无论从文化、阅历说,我祖父都占先,所以我想这或者是他拟定的。把一处宅子命之为“堂”,虽然也还写实,它的正房确实有台阶,然而一户农家要以“堂”名,终究有一种张大其词以显化自己的嫌疑。
集义堂又有“佐领府”的徽号。“集义堂”三字在本宅的诸多器物(如升、斗、粮袋、印板、信折等)上都有缮刻,大门前的两个网眼大铁灯笼上尤赫然以红字标出。每过年节时,挂在那里,分外醒目,即使在夜间,在里面的烛光照映下,也很招摇。“佐领府”三字只在一对大纱灯上显示,按惯例它只挂在翳门(又称二门)上(本宅两进院),大门内为外院,翳门内为里院。翳门失修,灯笼乃挂在正堂两边。这对灯笼竹制,可以伸缩,纱为洋纱,极细密。“佐领府”三字以金字剪贴灯笼上,也在年节张挂,在内中的巨烛映照下,晚间也辉煌一院。不过,话要说回来,它也只辉煌一院而不在院外。只辉煌一时(春节),而不是四季。
集义堂的“堂”与佐领府的“府”是两个象征意义不同的称呼。“府”是兆示官僚、贵族宅第,是颇有一点官气味道的称谓,较诸那个“堂”字,谱派可就大去了。
“佐领”是个什么官?“佐”在蒙古语中称“苏木”,等于满洲语中的“牛录”。它原本是八旗兵制的一级,位在都统及参领(满语称“甲喇”,蒙语称“嘎勒达”)之下。一佐有兵150人,佐下有“骁骑校”或“领催”,满语称“拔什库”(把什人讹称“保十号”),共六人。但是军队组织同时也管地方行政事务,如征丁、司法、户籍、田赋、警备等。佐领(即“佐”的领导)就直接负责这些事,骁骑校是他的副手。佐领有世袭佐领及公中佐领之分。前者都是世代有功勋者担任,后者则是在人才中推选。我们家的这个“佐领”(身膺者是我祖父)是怎么来的呢?他既不是来自世袭,也不是人们推举,据祖母说,祖父是“捐”来的。关于这点,留在以后谈。“捐”来的,当然就成了额外的、不入流的,是个虚衔。曾有人说他曾被委为骁骑校,这我没听祖母说过,但旧《土默特志》有记载。
东院的四家原本是同堂,祖辈们也是希望五世共昌吧?四柜的院子就是同堂时老宅。后来人丁增加,房院已经没法容纳,乃增建了三柜这所住处,以后又增建了后来大柜进住的这所院落。曾祖逝去,家业归三祖父(名苏吉泰)执掌。随着内部人口增加(当时约十四五口),口舌日多,对掌柜的疑忌以及日后公共家产的继承问题愈形争纷,外部的征丁、差徭、赋役日重等原因,开始谋划分家。
分家的发起人是三祖父(叔祖)。他本来是家业的掌柜人,他向兄弟们建议分家,理由就是刚才说的那些,他说这么大的家业,他没力量“执领”了,给大哥、四弟或别的嫂嫂管。要是都不管,那就分家,各管各的。据说祖父不同意。他从外地捎话,说祖先留下的这点产业,不能在我们兄弟手中给零落了,对不起先人。老三执领得不错,有什么难处,可以商议。三叔祖不听,硬是横下一条心要分,说不拢,那就只好按他的意思办。老大不在家(他随绥化城商会属下的保商团去蒙古了),主持此事即由他这当家人担任,并请村老公证。在议定分家方案时,发生了争执。起争的是我祖母。她认为老三拟定的分法不公平,说新院必归她,老三不能趁大哥不在家,就不顾嫂子的难处。她要新院,其实也不为过。按传统,幼子是守灶者,四爷最小,他当然居老院。三爷已有住宅,老大没有住处,三爷弃旧宅而要新宅,有点过分。祖母不服,中人也不支持。争来争去,三祖父同意把新院分给老大家,但是提出:田地的分配,不能再嚷嚷。经过反复折腾,祖母只好含泪忍下。结果分给大柜土地是三顷左右,却四散分布在方圆几十里的范围内。其特点:一是大小二十五块地,尽在别人的插花界里,各田不能连成一片;二是不在一个渠道上,浇灌不便;三是距离远,经营十分困难,东自爬柳树东湾,南至缸房淤地,西至古城南鄙,北至胶泥湾,往返都几里乃至十几里的行程,这还不包括大青山后的地亩;四是肥沃地少,瘦瘠的、高低不平的多;五是户口地少,“活约”(契约出典)地多,耕种不易稳定,随时都有被赎夺的可能。祖母跟我说,分得不公。她还抱怨归来的祖父,不管家里的事,分家都不回来。祖父说:“你不要抱怨,我会张罗的。”(这在以后再谈)
每家分得三顷,四家共得四亩(水、旱)十二顷。看起来好像不少,然而并不是历来就有这么多,它也有个积累过程。
据先祖母谈,老根坎我家很贫穷,她的婆母告她,高祖母(夫死后,祝发为“姑子”,即尼,人称“老姑子”)犹亲自下地务农。她每日天不亮就到田,膝头绑两片破毛袋,跪地锄草,很晚才回家。为什么要这样?在心理上怕人家看见笑话。这当然是托词,成日在田中,人能不见?她无非是借此掩饰自己的辛苦,以安慰家人的担心。在那时,丁家并不被村人重视。
家境略有起色是始于光绪二十六年(1900)。先祖母说,那年“起神兵”,世道乱了,人们害怕,门也不敢出,土地无法经营。那年以后,连续开荒,官差还重,人们四处流亡,土地没人要。就在这个时候,我家祖上尽力想法济助,同时出粮出钱买下人家不要的田亩。经过十几年的操作,家业大有发展。祖母在1935年告诉我,我们这个院子,已经二十年了。以此上推,那么,它应建筑于1915年,正是辛亥革命后5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年。那么,可以设想,四家分居应在新院造就之后不久完成的。至1937年抗日战争时,分家已有二十几年的历史了。
一户拥有三百亩田地,在本村已经显眼,被目为“老财”。其实拥有同等数量水田的,并不止是集义堂,可称“老财”的至少还有近十家。那些从“口里”只带一张嘴来的人们,如张家、杨家、苗家,至抗战前夕,莫不高墙大院,俨如“板升”,有车有马,良田犍牛,富腹便便。较之这些外来户,集义堂、积善堂、积庆堂能算老几?如果从全土默特地区看,三百亩,区区耳!拥有几千、二十几顷土地的,何止百家?较诸这等地主、霸王们,集义堂们只能瞠目结舌。须知这么多田土正是在所谓“道”县的强权荫庇下,由豪强们巧取豪夺的。
分家后,经管这份产业的只能是祖母。祖父常年不在家,儿子们还不成年。然而一个不识字、连汉话也说不通的妇女,能有多大才力?所以她也只能听任雇工们折腾。好在那时地方社会平稳,人心也厚道,日子还可安度。等到儿子长大,从北京学习归来,就代母亲管家了,这之后大概只五六年时间,她就病逝了。从此,家业走上了衰落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