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科技型创新劳动
第一节 科技型创新劳动的概念和作用
科技进步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基础,人类经济发展方式的每一次重大转变都与科学技术的革命性突破密切相关。人类进入近代社会以来,相继爆发的科技革命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推动更明显,西方一些国家利用科技型创新劳动所发明的科学技术成功地率先启动了产业革命,成为发达国家。中国作为一个追赶型的后发展国家,如何借鉴历史经验,避免失误,抓住发展经济的历史机遇,充分发挥科技型创新劳动的作用,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 有关科技型创新劳动的几个基本概念
本章主要讨论科技型创新劳动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系。为使概念明晰、逻辑严谨、前后一致,这一节首先要对本章涉及的有关科技型创新劳动的基本概念给出一个简明、清晰的界定。如前所述,本书把创新劳动定义为能够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的劳动,相应的,本书把科技型创新劳动定义为,能够通过创新科学技术来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劳动。它又可以分为科学型创新劳动和技术型创新劳动、科技理论型创新劳动和科技应用型创新劳动。这一节将先讨论科学型创新劳动和技术型创新劳动的有关问题,科技理论型创新劳动和科技应用型创新劳动将在本章第三节和第四节分别专门讨论。
(一)科学型创新劳动
科学型创新劳动是为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所进行的构建认识客体(自然界、社会界、思维过程及其他各种事物)的知识新体系,生产科学的新方法、新知识和新精神的一系列脑力和体力活动。科学型创新劳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科学型创新劳动是指为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所进行的自然科学(含数学)方面的一系列脑力和体力活动,广义的科学型创新劳动则是指为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所进行的一切科学方面的脑力和体力活动,包括自然科学方面的,也包括社会科学、思维科学及各类边缘科学、交叉科学、综合科学方面的。
科学型创新劳动除要具备一般创新劳动都具有的为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的性质以外,还要求其劳动成果要具有科学知识体系的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可检验性。这是指这种劳动所创造的知识体系最终得出的一系列具体结论(各种陈述),应该可与经验事实直接或间接地比较,并给出相符(证实)或不相符(证伪)的判断。这里所谓的可检验性,并不要求已被检验,而是要求可能被检验,或者至少能指出检验的途径与方法。检验必须用公共的经验事实来检验(即科学共同体能重复),而不能以个人经验或体验为凭。
不仅狭义的科学型创新劳动的成果要有可检验性,广义的科学型创新劳动的成果也要求具有可检验性,只不过其检验的方式、标准、时间间隔(例如社会科学理论往往需要几十年,甚至几百年才能予以检验)与自然科学可能有所不同,可检验性是区别科学与非科学最基本的标准。凡是劳动成果回避或拒绝检验的,都不能算是科学型创新劳动。如果劳动成果回避或拒绝检验又自称是“科学的”,则是伪科学型创新劳动。
第二,可预见性。这是指可从这种劳动所创造的成果中推导或预测未知的各种现象或行为,这些预测通过一定的实践活动可以用经验来检验,可预见性表明科学的知识体系反映客体运动的规律性,包含知识的增值机制,能不断提供新的知识。科学型创新劳动的成果正是凭借这种可预见性,使其对实践活动具有指导作用。例如,1865年,麦克斯韦建立电磁理论,预言了电磁波的存在。1888年,赫兹根据麦克斯韦的电磁理论设计了一个实验,证实了电磁波的存在。1895年,马可尼、波波夫在赫兹实验的基础上,独立地实现了电磁波通信,开辟了无线电技术的新时代。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可预见性是科学型创新劳动成果的生命及力量之所在。一种理论,如果不具有可预见性,也就失去了生命、失去了力量。
值得指出的是,由于运动规律形态的多样性以及初始条件、边界条件的复杂性,科学的可预见性也有多种形态,不能均按单一的形态来要求不同门类科学型创新劳动成果的可预见性,否定该创新劳动的科学属性。
第三,逻辑和谐性。这是指这种劳动所创造的知识体系内部结构应满足逻辑的一致性及逻辑简单性。逻辑的一致性指的是知识体系的各个部分及其相互联系不存在逻辑矛盾,遵守逻辑法则。逻辑的简单性指的是知识体系的理论基础应该由尽可能少的相互独立的基本假设所组成,在这种理论基础上,通过逻辑演绎,可推导出一系列具体结论(可分经验事实比较的陈述),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如果说可检验性属于科学的外在可靠性,那么逻辑和谐性则属于科学的内在完美性。
对于作为科学型创新劳动成果的知识体系来说,内在的完美性是一种比外在可靠性更高、更严格的要求。目前,只有少数成熟形态的知识体系能达到这种水平。成果只有具有可检验性和逻辑和谐性,才能充分表明一个人的创新劳动属于科学型创新劳动。
(二)技术型创新劳动
技术型创新劳动是为创造满足人们新型需要的新型使用价值,根据实践经验或科学原理所进行的发明或运用各种新的物质手段及方式方法的一系列脑力和体力活动。物质手段包括工具、机器、仪器、仪表、设备等;方式方法包括实践型的知识(做什么、怎么做)、经验、技能、技巧等。技术型创新劳动可分为经验性技术型创新劳动与科学性技术型创新劳动。
经验性技术型创新劳动指的是依据长期实践经验(没有上升到科学理论的高度)而创造或发明的物质手段以及方法、技能、技巧等的一系列脑力和体力活动。经验性技术型创新劳动是以经验为前提的,没有相关的实践经验,就没有相应的经验性技术型创新劳动。例如,没有与泥土打交道(泥土和水、泥土被烧、泥土晾干等)的经验,就不可能发明创造陶瓷新技术。所以,经验性技术型创新劳动是一种“经验后生创新劳动”。
科学性技术型创新劳动指的是依据科学理论而不是一般性的实践经验所创造或发明各种物质手段、方式、方法等的一系列脑力和体力活动。科学性技术型创新劳动一般是在科学“预见”基础上所进行的创造与发明,有了相关的科学“预见”,就可以进行相应的科学性技术型创新劳动。例如,有了原子物理的理论,就会有原子能技术;有了基因理论,就可以在这种理论指导下创造发明基因重组技术。所以,科学性技术型创新劳动是一种“经验前生创新劳动”。正因为创新劳动可以是一种经验前生创新劳动,所以它所创造的成果对实践活动有预见性的指导作用。因此,在近代科学产生以后,科学性技术型创新劳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日益超过经验性技术型创新劳动而占主导地位。
(三)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的关系
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经常联系在一起,简称科技型创新劳动,但它们之间又是有区别的。科学型创新劳动的主要任务是回答有关“是什么”“为什么”的问题,建立相应的知识体系;技术型创新劳动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有关客观世界(作用对象)“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建立相应的操作体系。
科学型创新劳动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所用的方法主要包括观察、实验、收集与整理感性资料、假说、逻辑推理、验证等;技术型创新劳动是在已有的理论指导下的实践性探索,所用的方法主要是设计、模拟、类比、试验、放大、制作、标准化、程序化、试用(验收)等。
对科学型创新劳动成果评价的标准是其符合性(理论的最终结果与实验事实是否相符、符合的程度)、创新性(在理论上是否有突破、是否有创造)、逻辑性(理论体系的结构是否严谨、自洽)。对技术型创新劳动成果评价的标准是其效用性(是否有用、效用的大小)、可行性(可否实施、需要之条件是否苛刻)、经济性(投入产出比如何、市场前景如何)。
科学型创新劳动成果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只有间接的关系,其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能有长远的影响,但短期内一般无影响。技术型创新劳动成果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直接的关系,其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可能立即产生效应,也可能影响长远,一般是保密的,特别是在技术发明初期受专利保护。
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的联系表现或发生在多个方面及不同层次。科学型创新劳动的成果是技术型创新劳动产生与形成的基础,并为技术型创新劳动的发展不断提供知识源泉。
技术型创新劳动的需要是科学型创新劳动的重要动力。技术型创新劳动又可以为科学型创新劳动及其进展提供必要的手段及条件。技术型创新劳动成果中包含科学因素,它的提炼与升华是科学型创新劳动的一类源泉。
科学型创新劳动可以改进或提升技术型创新劳动,因为在技术中存在科学问题(“是什么”“为什么”),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将形成技术科学。同时,在科学中也存在技术问题(“做什么”“怎么做”),这些问题的解决又需要技术型创新劳动。于是,出现了“科学型创新劳动技术化”“技术型创新劳动科学化”“科学型创新劳动和技术型创新劳动一体化”的趋势。
(四)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的转化
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之间的转化,包括科学型创新劳动向技术型创新劳动的转化及技术型创新劳动向科学型创新劳动转化两个方面。历史上,技术型创新劳动向科学型创新劳动的转化曾经是科学产生与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是,20世纪以来,现代科学体系建立以后,科学型创新劳动向技术型创新劳动的转化已成为事物发展的主流,当然,技术型创新劳动向科学型创新劳动转化的现象也仍然存在。
由于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具有不同的作用,而且科学存在不同层次(基础科学、技术科学、生产科学),技术也存在不同等级(实验技术、专业技术、生产技术等),因此,科学型创新劳动与技术型创新劳动之间的转化必然要经过一系列过程并有多方面的联系。下面,我们以激光技术型创新劳动的发展来说明这种转化的复杂性。
激光技术型创新劳动的第一阶段是激光实验。根据爱因斯坦提出的光的受激发射理论(1916年),科学家致力于从实验上来实现光的受激发射。经过各种理论方案的探讨及实验研究,科学家们终于在1960年制成第一台红宝石激光器,在实验室观察到了激光。这个阶段运用了原子物理学、光学与光谱学、波谱学、固体物理学等有关知识,使光的受激发射理论(基础科学)科学型创新劳动转化成激光实验技术(光的受激发射)型创新劳动。
激光技术型创新劳动的第二阶段是激光专业技术开发。1960~1966年,科学家研制成许多不同类型的激光器,并研究出激光特性参数(功率、频宽、发散角、脉冲时间等)的测量方法以及激光频率转换、调谐方法,从而形成了激光专业技术。此过程运用了激光理论、非线性光学、晶体学、电子学、计量学等多种知识,使激光原理(技术科学)等科学型创新劳动转化成激光专业技术(激光器的制作及参数测量)型创新劳动。
激光技术型创新劳动的第三阶段是激光生产技术开发。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开始,激光技术广泛地应用于工业、农业、医疗、军事、通信、科学研究等方面。各种以激光器为核心的激光机(如激光打孔机、激光测长仪、激光育种机、激光手术器等)投入批量生产、规模生产,形成激光生产技术,与此相应的则是激光工业的出现。这个过程运用了激光原理、机械制造学、材料学等知识,使激光工艺学(生产科学)科学型创新劳动转化成激光生产技术(各种激光机的制造及应用)型创新劳动。
(五)科技型创新劳动的几个重要性质
1.科技型创新劳动是社会发展中的历史现象
科技型创新劳动起源于人类认识与改造自然的需要,其很早就产生了,但是科技型创新劳动成为一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社会力量,则是自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以来,随着科学革命与技术革命以及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而开始的。1543年,哥白尼(N.Copernicus,1473—1543)的《天体运行论》一书出版,宣告科学“从神学中解放出来”,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然而,在16~19世纪,科技型创新劳动大多局限在个体活动范围之内,社会的支持与关注很少。例如,世界著名的格林尼治天文台在17世纪建立时,其仪器设备主要是天文学家弗拉姆斯蒂德个人出资购买的。
18世纪发生在英国的科技革命(瓦特蒸汽机的发明,1768年)及随后的产业革命(蒸汽动力的大规模应用,1784年)引起整个社会对科技型创新劳动的力量刮目相看。大机器生产方式的确立使“物质生产过程变为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使“科学技术成为生产力”,从此,科技型创新劳动开始成为一种社会集体活动。
20世纪以来,科技型创新劳动从“小范围”发展成“大范围”,形成国家规模及国际合作的活动;科学技术已成为第一生产力;发展高科技、抢夺经济发展的制高点,成为各国政府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社会也出现了对科学技术的人文批判、社会批判与生态批判的各种思潮,它提醒我们在充分评价科技型创新劳动的正面效应时,也不应忽视它的负面效应。
2.科技型创新劳动既是一种物质力量,又是一种精神力量
科技型创新劳动既具有物质力量,又具有精神力量。这两种力量的发挥形成了它的许多特殊性质。
(1)科技型创新劳动的生产力性质。生产力一般指物质生产的能力。但是,社会生产除物质生产外,还包括精神生产及人的生产。因此,从广义的角度来说,生产力可以分为物质生产力、精神生产力以及人的生产力(人自身生产的能力)三种类型。“科技型创新劳动是生产力”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科技型创新劳动在创造新的知识形态的过程中,在其进入生产过程之前,已经是一种潜在的生产力或可能的生产力;二是当科技型创新劳动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就被“物化”而转变成直接的生产力或现实的生产力。因此,科技型创新劳动既是潜在生产力(尚未被“物化”),又是直接生产力(已被“物化”)。
“科技型创新劳动是生产力”是一个历史命题。在大机器生产方式确立以前,人类的生产主要凭借经验,因此,科技型创新劳动尚未成为生产力。在当代(20世纪50年代以来),科技型创新劳动与现代生产力系统已融为一体,它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被“物化”)生产力系统(由生产力各要素相互联系构成的一个整体)的从微观到宏观的各个层次,渗透到生产力系统的每一要素、生产力系统的整体结构以及生产力系统的外部环境之中。科技型创新劳动已成为现代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主要源泉,具有开辟道路、决定水平及确定方向的作用。
(2)科技型创新劳动的文化性质。科学型创新劳动不仅是一种创造知识体系的活动,而且是一种产生知识的社会活动;技术型创新劳动则是在科学指导下利用与改造对象世界的社会实践活动。在进行这些活动的过程中,科技型创新劳动除了本身的物质力量(主要体现在发展生产力方面)外,还有一种文化性质,那就是科学精神。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实事求是。科技型创新劳动的认识始于经验、终于经验,以实践(理论与实验的一致性)作为检验科学理论的唯一标准。实事求是,是科技型创新劳动的基本精神,偏离实事求是,科技型创新劳动将寸步难行。在这个意义上,科技型创新劳动是自发的或天然的唯物论实践者。
第二,崇尚理性。科技型创新劳动重视经验,但反对狭隘的经验主义。科技型创新劳动强调理性思维(逻辑的与直觉的)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把揭示事物固有的因果性、规律性、统一性作为自己的目标。因此,科技型创新劳动是一种理性的活动。
第三,不畏“权势”。科技型创新劳动以实事求是作为基本精神,以崇尚理性为基本风格,科技型创新劳动中的最高权威是真理(由实践来检验),而不是“金钱”或“权势”。许多科学家为追求真理而献身,代表了科技型创新劳动的本性。
第四,团结协作。现代科技型创新劳动已由科学家、发明家的个体活动变成了科学技术共同体的群体活动,科学技术已成为社会事业。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科学技术问题,如环境、信息网络、人口、能源、气象、生态、宇航等要求全球合作。
(3)科技型创新劳动的革命性质。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演说中曾经指出:“在马克思看来,科学是一种在历史上起推动作用的、革命的力量。”[1]正因为马克思把科学看作一种革命力量,所以,“任何一门理论科学中的每一个新发现,即使它的实际应用甚至还无法预见,都使马克思感到衷心喜悦”[2]。
科技型创新劳动之所以具有革命性质,是因为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的基础,人类要生产,就必须同自然界产生联系,形成一定的生产力,同时,人与人之间又要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一定的社会生产方式。而“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3],也就是说,按照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生产力是历史发展最终的决定力量。而科技型创新劳动是生产力,并在当代已经成为生产力中的最重要的主体驱动力。因此,科技型创新劳动必然具有革命性质。
科技型创新劳动的革命性质除了来自它的生产力驱动力性质以外,还来自它的文化驱动力性质。实事求是、崇尚理性、不畏“权势”、团结协作这些科学精神代表人类社会的光明与前景,它将作为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力量批判人类社会中的黑暗及反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不断转变。
二 科技型创新劳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基本作用
21世纪上半叶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这也是人类迈进一个新的时代的重要时刻,可以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也就是科技创新劳动发挥作用的过程。科技创新劳动在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追赶科技发展前沿、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四个方面。自主创新科技成果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源泉和动力,可以打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基础;追赶科技发展前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经过程,可以加快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速度;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手段,可以通过改善科技成果的继承和扩散来扩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范围;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条件,可以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力。
(一)自主创新科技成果
自主创新科技成果是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探索攻破技术难关,并在此基础上依靠自身的能力完成创新的后续环节,率先实现技术的商业化和市场开拓,向市场推出新产品或率先使用新工艺,获得并维持在所处科技领域的领先地位的活动。当然对某一劳动者而言,自主创新科技成果并不意味着要独立研究开发其中所有的科技,辅助性科技的研究开发可自己进行,可委托给其他企业或组织,也可通过技术购买解决。
在推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进程中,自主创新科技成果通常出现于在本行业中处于科技前沿、不断进行开拓性研究企业劳动者的科技型创新劳动中。这种科技型创新劳动的成果来自企业内部,是企业内部劳动者长期技术积累和研究开发努力的结果。科技型创新劳动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中所起的内生性作用有助于企业形成较强的技术壁垒,并通过专利保护加以巩固。
由于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一般涉及的是全新的技术领域,在此方面的科技突破可能会引致一系列科技创新,形成创新集群和簇射现象。这一方面有利于企业多元化投资,获取丰厚的利润;另一方面,掌握了核心科技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将控制多个技术领域的发展,奠定自己的领袖地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占得先机。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是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积累的最有效途径。进行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企业从市场需求出发,从研究开发开始,通过新产品设计、样品试制、工业试验、新产品推销等一系列环节,实现一项或多项科技创新。在这些活动中,企业内部的劳动者通过持续的努力,不断获得和采用新的科技成果,从而提升自身的科技创新能力。
当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具有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良好条件,企业要创造有利于劳动者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下一些基本要求的企业,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作用才更容易发挥。
第一,企业要有一个各方面都比较完善的科技基础;
第二,企业要有持续地开展研究(包括非定向的基础研究)与开发的能力;
第三,企业应该是一个具有研究密集型(R-Intensive)特征的组织。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相对于后面要讨论的科技创新劳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其他几种作用(追赶、吸收、合作)来说,成本较高,风险较大,成功率较低。率先型技术发展战略相对于模仿型技术发展战略风险高。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过程中的风险可分为三个阶段:研究开发阶段的风险、生产阶段的风险和市场阶段的风险。研究开发阶段的风险是指从项目立项与开始实施技术方案,到产品定型这一阶段所出现的风险;生产阶段的风险是指从生产装备及小批量试产到大批量生产这一阶段的风险;市场阶段的风险是指新产品进入市场过程中的风险。在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过程中,风险在时间上具有从前向后的单向传递作用,即前一阶段的风险因素将对后续阶段产生影响。研究开发阶段的风险将影响生产阶段和市场阶段的风险,而生产阶段的风险将影响市场阶段的风险。
有的企业发挥科技型创新劳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其他几种作用(追赶、吸收、合作),滞后进入新科技领域,从而减小科技本身的不确定性,降低研究开发阶段的风险;通过学习自主创新者的生产经验,降低生产阶段的风险;自主创新者为将新产品推向市场已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产品已为部分顾客所接受,市场阶段本身的风险降低,再加上研究开发阶段和生产阶段的风险对这一阶段影响较小,其在市场方面的风险就较自主创新者低得多。正因为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自主创新科技成果具有成本高、风险大的特点,其成功率较低。
(二)追赶科技发展前沿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其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发展中国家巧妙地利用发展延迟所带来的后发优势,最大限度地吸收率先创新者的经验教训,吸收与继承率先创新者的成果,变被动为主动、化不利为有利地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在科技创新方面,劳动者因条件所限,先不做新科技的开拓者和率先使用者,而是做有价值的追随学习者。其研究开发主要偏重于破译无法获得的关键技术、技术秘密以及对产品的功能与生产工艺的发展与改进。在产品方面,自制产品紧跟国外同类先进产品,二次开发产品采用国外最新产品作“母体”。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有利于落后国家和企业充分根据自己现有条件追赶科技前沿,达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效果,这包括以下四个原因。
第一,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是在已有相关先例的基础上所做的创新,这自然有效地降低了科技研制开发中的不确定性。
第二,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可以冷静地观察率先创新者的创新活动,研究不同率先创新者的科技动向,向多个科技先驱学习,选择成功的率先创新进行模仿改进,避免了大量技术探索中的失误,大大降低了其科技开发活动的不确定性。
第三,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可以充分利用率先创新在科技方面的溢出效益,这种溢出效益包括免费获得大量技术和成功经验,以及以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价格购买到率先者的专利技术或许可,使得创新劳动者的投资大为节约。
第四,在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过程中,劳动者研究开发的投资可以具有高度的方向性、集中性和针对性。能够免费获得的领先者所发明的公开科技成果和技术或能够以合理价格引进,对购买到的技术不再重复研究,无法获得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则通过反复开发予以各个击破;针对领先者科技创新劳动方面的薄弱环节,予以人力和物力的重点投入,加以改进和完善,因而可以大大提高研究开发的效率,节约投资。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企业不应该仅限于科技上的弱者身份,它们也可以是科技上的强者和市场上的智者。它们不一定是没有能力而去追赶他人,而是不愿意去冒太大的风险。这一类企业一般具备以下条件:①要有相当强的科技基础,对市场要有敏锐的洞察力;②持续开展紧跟学科前沿的科学研究,并具有快速创新能力,以便一旦有机会就能快速跟进;③要有很强的实验性开发、设计能力;④企业具有技术密集型(T-Intensive)组织特征。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相对于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率先自主创新科技成果有一个滞后的时差,这使得追赶者在进行产品投产时,率先自主创新者可能已占据部分市场。所以,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企业需要侧重于渐进产品和差异产品的开发,以夺得差异性的目标市场。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渐进性创新在经济收益上要大于根本性创新,而且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企业通过科技组合同样可以培育竞争优势。科技组合既是提升企业科技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实施科技创新的重要模式。
由于竞争环境的不确定性,每一家企业企图通过单纯的重大科技突破来增强科技能力已几乎不可能。因此,大部分企业通过不同科技要素组合去构筑企业科技能力。尽管大部分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并不具有广泛的不可模仿性,但通过要素和技能的整合同样能产生竞争优势。比如海尔集团、长虹集团,其产品中所蕴含的任一单一科技要素,与国外企业相比并不具有竞争优势。长虹彩电的显像管技术仍依赖国外技术;海尔的洗衣机技术开发水平也比不上国外的企业,但它们却已在国内、国际市场上取得了竞争优势。这在科技方面主要得益于不同科技要素的组合,从而开发出能适合其目标市场的产品。
企业通过组合多项科技,往往能够开发出新的产品,形成新的科技能力,其原因主要在于:科技的组合是科技功能的组合;任何科技能够实现的功能都是有限的;将多种科技组合起来,在本质上是将多种科技能实现的功能组合起来;在各种科技的功能不相悖的前提下,其功能与功能的组合就可能形成新的科技功能。例如海尔将变频技术与“一拖多”技术组合,实现了空调的变频“一拖多”技术。
各种科技都有其潜在的功能,不同科技的功能往往是互补的。将一种科技附加在另一种科技之上,就可能相互诱发其潜在的功能,使各项科技的实际功能都得到扩展,从而产生“1+1>2”的科技功能效果。例如,在流水线生产中采用微机控制和其他辅助技术,就可能形成自动化生产线。多数科技都有其单独使用时无法克服的固有缺陷,将若干类科技组合起来使用,就可能克服各单项科技本身固有的缺陷,从而有助于改善各单项科技的科技效果。
科技组合过程是企业科技人员重新学习、理解现有科技、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过程。在科技组合过程中,科技人员可以增加知识的积累和技能的积累。组合多项科技的过程,也是企业调整科技体系的过程,从而会触动企业现有设备的配置,甚至要增添新的设备,这都有助于提高企业的设备科技能力。组合多项科技的过程,往往会改变企业现有的工艺结构,甚至使企业采用新的工艺,这在相当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的工艺技术能力。
就一家企业来说,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还可以通过招聘关键科技人才,收购、兼并其他企业或研究、设计单位,将企业外部的科技资源吸纳到企业内部,在新科技资源与原有技术资源整合的基础上提升企业科技能力来实现,即以产权交易的方式,获得企业外其他组织(企业、研究与开发机构等)的科技能力。其实质是以产权交易资产重组来实现科技能力的重组。企业通过兼并外部科技力量之所以能较快地增加企业的科技积累,提高企业的科技能力,主要是因为以下三点。
第一,兼并可以“内化”企业创新的科技资源。“内化”是使企业外部的资源变为企业可以直接掌握、独立支配的内部资源的过程。企业能否获得必要的科技,对企业科技能力提高的速度有重要的影响。企业大部分创新的科技资源来自研究开发机构,企业兼并研究开发机构可在相当程度上内化企业创新的科技资源,这使研究开发机构成为企业的一部分,直接为企业创新提供科技支持。
第二,兼并可以增加企业的科技供给。专业研究开发机构被兼并之前已有相当多的科研成果积累,被兼并后这些科研成果可以为企业所用,被进一步开发成新产品,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另外,专业研究开发机构成为企业的科技开发中心之后,还可为企业开发新的科技知识。
第三,兼并可以重新优化组合双方的科技能力。在兼并过程中,企业可对原有的科技能力和被兼并的科技能力进行科学规划、优化组合,从而使各方原有的技术能力产生“1+1>2”的有机叠加效果,即两者重新组织后形成新的大于双方科技能力之和的技术能力。
利用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科技资源之间的互补与兼容进行资源整合,提升企业科技能力来追赶科技发展前沿,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一是外部资源与内部资源整合,通过独特的连接方式产生新知识。尽管某一科技要素是从外部获取的,但由于其在此基础上凝结了新的知识,原来的外部知识附着本企业的特性,而使得其他企业难以模仿。
二是具有消化外部科技和知识附着体的能力。被并购的企业除了能为并购企业带来提升和强化科技核心能力的关键科技和知识资源,还有辅助性的资源,而且有的资源对并购企业来说并没有什么价值,就要对这样的资源较好地进行处理。
三是实现组织、文化、管理、财务方面的有效整合。
四是要有强有力的资金支撑能力,满足企业扩张的需要。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追赶科技发展前沿,不仅适合科技基础薄弱、科技资源短缺的企业,也适合科技实力雄厚的企业。从宏观上看,合理的人才流动和兼并联合也有利于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快速转变。
(三)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
科技型创新劳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作用,还体现在用这种劳动可以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把现有科技产品的引进、消化、吸收作为提高科技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吸收改进可以节省科技研究开发的时间,从而缩短了弥补科技差距的时间,使很多中小企业也能参与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中来。
科技吸收改进费用通常低于自主开发的费用,可以节省资金。在吸收改进之后,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企业与先进企业之间在科技水平上还会有新的差距,从而使进一步吸收改进成为必要。这种不断吸收改进的过程,就是企业提高科技水平、增强科技能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企业能不能赶超先进企业的水平,关键在于它能否通过吸收改进逐步缩小与先进企业之间的技术差距。这一般有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开始时某企业的科技水平在低处,通过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将其科技水平提高到较高处,然后经过进一步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企业在完全掌握现有科技产品的基础上改进提高,生产出性能更优越的产品,达到高于现有科技产品的水平。这个水平和最初吸收改进所达到的较高水平之差即在吸收改进基础上进行科技型创新劳动的结果。之后,企业可以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更先进的科技产品。在不断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重复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过程中,企业即可逐步缩小与先进企业的科技差距,最终实现赶超。
第二种情况是,某企业能够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但还不具备追赶超越的能力,企业通过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只是获得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这样的企业其科技发展过程是:吸收改进—科技差距暂时缩小—科技水平停滞在吸收改进水平上(此间先进企业科技水平又有新发展)—差距再次拉大—再次吸收改进。这样的企业与先进企业在科技能力上永远保持一定的距离,因此永远不可能实现赶超。
第三种情况是,某企业尚不完全具备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能力,在吸收改进的过程中要打“折扣”,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技术虽然使其科技水平有所提高,但经过学习仍不能达到现有科技产品的原有水平。企业若属于这种情况,则将永远无法走出“吸收改进—落后—再引进吸收改进—再落后”的陷阱,其技术水平与先进企业的差距将越来越大。
由以上对三类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分析可见,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企业,要获得技术上的赶超,必须充分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走第一种情况的科技发展道路,否则企业在科技上将永远处于被动地位。
一般而言,企业对现有科技产品吸收改进的效率,取决于其科技型创新劳动的能力。造成企业科技型创新劳动能力差距的因素通常来自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企业的科技水平,与现有科技产品科技水平之间的差距。一般来说,这种差距越大,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能力越差。第二,科技知识和技能的积累是影响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效率的重要因素。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效率与科技知识和技能的积累的关系是:科技知识和技能的积累越多,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效率就越高,企业就越容易缩短与先进企业的科技差距。第三,对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劳动的管理。对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劳动的管理水平越高,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效率也越高。综上可见,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企业在选择现有科技产品时,应结合企业的科技型创新劳动能力,把握好科技产品吸收改进的梯度,并应注重对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
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和前面讲过的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启动时间和所选择的科技种类上。追赶科技发展前沿要求与率先创新的时间间隔短,而且追赶的是前沿科技。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则不然。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在时间上并不像追赶科技发展前沿那样要求严格。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更注重吸收改进能否带来预期的经济效益,更注重在吸收改进过程中提高科技能力。因此,企业既可以吸收改进问世不久的世界前沿科技,也可以吸收改进上市已久的适用科技;既可以吸收改进国外有国内没有的科技,也可以吸收改进国内已有的科技,但所选择的科技必须是有明确的市场前景的。另外,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和追赶科技发展前沿在科技基础要求上有明显差异。一般来说,追赶科技发展前沿的企业,应该有更强的科技型创新劳动实力,吸收改进现有科技产品的企业在这一点上的要求可以有所降低。
(四)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
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是科技型创新劳动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又一个重要作用,运用这种劳动可以将利益彼此独立的组织以合作的方式组织起来,开展一定的科技活动,各家企业和各个国家在此过程中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增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实力。利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的企业通常以合作伙伴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资源共享或优势互补为前提,有明确的合作目标、合作期限和合作规则,合作各方在科技活动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共同投入,共同参与,共享成果,共担风险。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企业科技型创新劳动面对的科技问题越来越复杂,科技的综合性和集群性越来越强,即使是科技实力雄厚的大企业也会面临科技资源短缺的问题,单家企业依靠自身能力取得科技进展越来越难。因此,以企业间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重大的科技创新,通过外部技术资源的内部化,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成为新形势下企业科技发展的必然趋势。微软、杜邦、福特等国际知名企业都通过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使科技能力显著提高,东芝、日立、三菱、日本电气等也经常开展合作开发。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能使更多企业参与分摊技术开发成本和分散创新风险。一般来说,合作项目越大,内容越复杂,成本越高,风险越大,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分散风险的作用也就越显著。发挥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的作用,在我国特别表现在一些高校或科研机构创办的企业紧密依托其母体的人才、科技优势,以其为自己的研发中心,从大学或科研机构已有的科技成果中发展、筛选出能与市场结合的项目,通过“技术+资本”的运作,二次开发并孵化成新产品、新工艺、新产业甚至新下属企业。这些新产品、新工艺、新产业甚至新下属企业既可以充实到产业领域,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也可以通过各种有效的方式如技术转让、企业并购等转移到社会上的其他企业,为公司带来投资回报。
一般而言,获取科技优势可以采用“内生”(自主创新从事研究与开发)或“外生”(吸收改进他人现有科技产品)的方式。一些高校或科研机构创办的企业把创办它的母体——大学或科研机构作为科技优势的来源,通过合作开发科技优势,省去了“外生”方式的科技搜索、谈判等交易与组织费用;又弥补了采取“内生”方式获取科技优势时自身实力的不足。这类科技依托的是大学或科研机构。其通过对大学或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的跟踪研究,来搜索、发现和寻找大学与科研机构现有的、能够与市场结合的科技成果或科技人才,并以此为基础进行二次开发,创造出新产品、新工艺、新产业。其科技型创新劳动的重点是科技资源的跟踪研究、孵化项目的筛选、队伍组织以及文化整合。
这样,这些高校或科研机构创办的企业就可以根据各种切实可行的运作模式来实现科技优势以及对这种优势的转化与产业化。企业与大学或科研机构联结在一起,共同构成了从知识链、科技链通向产业链的产学研合作的“一条龙”体制,这条“龙”的上游是从事研发的大学或科研机构,中游是进行科技创新的企业孵化器功能部分,下游是接受科技创新成果转移的产业部分与社会企业。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还可以将募股所获得的和在资本市场上通过配股所筹集的部分资金注入创新小组来启动孵化项目。如果成功则继续注入资金,以孵化成熟的科技成果和已成规模化的产业为技术与产业基础,以创新小组为组织基础组建新的下属企业并将其做大,而这些企业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上市、出售给社会企业,或吸收社会企业、投资公司的参、控股,快速地获得回报。由此,回收的资金又可以进一步用来促进学校科技成果的孵化,如此形成一种良性循环,以科技养科技。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适应世界产业结构变化和世界经济区域一体化趋势。现在,产业更替和新产业形成的速度不断加快,产业科技构成不断提高,产业转换和科技转换成本不断上升。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的科技优势,有助于企业打破产业壁垒,以较低的成本扩大新产业。近年来,世界经济呈现明显的区域一体化趋势,区域一体化能促进区域内经济资源的流动,也会形成阻碍区域外企业进入的保护性壁垒。对于一个区域内的企业来说,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有利于共同开发区域内市场。对于区域外的企业来说,与区域内的企业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有助于进入该区域的市场,打破区域一体化形成的无形保护。
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的具体方式包括企业与企业的合作,以及企业与科研机构的合作。不同的企业在科技资源方面各有所长,通过企业之间的横向协作或联合,相关企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技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这是企业提升技术能力的一种方式。我国科研力量大部分集中于专业的研究开发机构中,企业如能借助专业科研机构的科研能力与科技知识积累,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加快企业的科技发展。例如,我国许多乡镇企业通过与有关科研单位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在科技开发、产品设计等方面获得了所需的科技支持。
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企业竞争模式从对抗竞争转向合作竞争。企业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成为新形势下企业科技发展的趋势,尤其是对于科技力量薄弱的企业,运用科技型创新劳动合作开发共赢科技优势是一种最有效的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的做法。这种做法是通过“借力”迅速壮大企业科技型创新劳动能力的捷径,也是国家增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力的重要途径。